一、北京电信努力向服务型企业全面转型(论文文献综述)
王文倩[1](2021)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资源已成为新的关键生产要素。移动互联网产业是数字经济的典型代表和缩影,影响和改变着国家治理模式、企业运行机制、组织管理模式以及社会生活方式。无论在工业经济时代还是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产业价值转移现象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本文基于相关理论与文献研究,以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为主线,采用实证研究对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驱动因素和内在机理进行了深入分析,系统研究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动因与演进路径。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内外学术界对产业价值转移、驱动因素以及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研究现状和研究进展,对数字经济与共享经济、移动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创造与价值转移、平台型企业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科学界定,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特征绘制出移动互联网产业图谱,在此基础上,本文总结出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形成条件与基础,归纳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动因与演进路径,分析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内在机理;其次,通过研究假设,本文建立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概念模型,借助确定性因子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阐述了潜变量与观测变量、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并对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特征进行研究,系统探讨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与数字消费需求变化的耦合关系,进而分析了数字消费行为及演变趋势、数字消费者在价值转移中的行为以及网络外部性对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影响;再次,通过对移动互联网产业创新主体之间的竞争关系以及竞合博弈的分析,结合案例研究,验证了相关研究假设,探讨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实现机制。基于上述研究逻辑与思路,本文得出如下研究结论: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开放式平台型组织是开放式创新和价值创造的新型主体;移动互联网产业的价值转移受若干关键因素的影响;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与数字消费行为存在耦合关系;以“用户需求”为宗旨的价值共创主导移动互联网产业创新与价值创造;数字赋能移动互联网产业创新主体之间耦合共轭;平台型企业是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关键节点;移动互联网产业场景中的数字赋能具有客观性和倍增效应。研究表明,由于工业经济和数字经济的价值转移形成条件与基础不同,产业价值转移的驱动因素有共性和特性之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关键驱动因素为顾客需求、技术进步、数据资源、开放式平台、价值共创、网络能力和创新绩效。本文主要的创新点:第一,揭示并归纳出移动互联产业价值转移的关键驱动因素。数字经济视阈下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关键驱动因素为顾客需求、技术进步、数据资源、开放式平台、价值共创、网络能力和创新绩效。第二,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通过建立结构方程模型,厘清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各驱动因素间相互影响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概念模型。第三,揭示了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实现路径与关键节点。本研究基于数字化视角,系统研究了价值转移对企业战略动态演化的驱动作用与机制,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实现路径包括依托于新兴技术并有效利用数据资源,打造开放式平台组织,建立价值共创场所和机制,全方位扩大企业网络能力。平台型企业是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关键节点。
谢文涛[2](2020)在《中美贸易战背景下东莞市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政府作用研究》文中认为这40年来,东莞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经济得以快速发展,对外经济体量庞大。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我国对美输出的贸易商品被征高额关税,对于国内对美出口的外向型企业来说,其生存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东莞作为广东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对外出口的前沿阵地,更应该引起当地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注与重视。在当今粤港澳大湾区的时代来临之际,如何进一步推动东莞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产力水平的提升是当地政府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为此,本文分析了东莞市政府在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所起的作用,并对其后续如何加强发挥政府的作用进行了研究,为东莞市政府成功推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促成外向型企业在当地政府的正确引导下,最终实现转型升级的目标,使之具有更强应对日益复杂国际环境的能力,为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发展与繁荣稳定纳言献策。在中美贸易战的时代背景下,本文主要以东莞市外向型企业为研究对象,重点探讨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中地方政府发挥的作用,采用文献研究、对比分析、实证研究三种研究方法,剖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在推动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所发挥的主要作用,笔者首先对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进行阐述,从外向型企业、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和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政府作用内涵进行了界定,以政府经济职能理论与新公共服务理论两个基本理论,作为分析政府推动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理论依据,为后续的研究做好相关铺垫。其次,从研究中美贸易战背景下东莞市政府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现状入手,分别从中美贸易战的由来及发展趋势,东莞市外向型企业概况,中美贸易战对东莞外向型企业带来的挑战,东莞市政府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根源的深层次原因这七个方面进行逐步展开。再次,通过对广东深圳、上海等国内对外经贸发达具有丰富经验的地区政府、以及国外德国鲁尔区、新加坡等地政府促进其企业转型升级的成功经验进行借鉴,再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得出了推动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需结合产业实际,加强政策引导;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重视科技人力资源,提升技术研发水平等三点经验启示,着重强调政府对企业转型升级起着关键性作用,通过综合论述,为后续加强东莞市政府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对策与建议打下基础。最后,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与研究,针对东莞市政府推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根源的深层次原因,结合国内外政府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经验与启示,提出加强东莞市政府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对策与建议,即分别从强化政策引导,加快同高质量发展适应;完善市场监督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等三大方面进行论述。综上所述,本文通过梳理总结东莞市政府推动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和成效,并在相关理论框架下分析当地政府在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所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找出深层次的原因。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与建议,试图勾勒出东莞市政府成功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路线图。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出地方政府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已是大势所趋、经验不能生搬硬套要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际、地方政府在发挥其职能的过程中应找准角色定位、地方政府在发挥其职能的过程中应做到整体谋划统筹兼顾等四点结论。随着国家级课题粤港澳大湾区的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东莞作为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的研究能够为当地政府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中心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朱迪[3](2020)在《中国区域发展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及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上海市开办一家企业的时间是35天,而她附近的合肥市则需42天才能创办一家企业,她们两地如此相近,两个地区的营商环境却如此不同。有的地区市场化进程较快,而有的地区市场化进程缓慢。在回答地区营商环境和市场化程度差异这一永恒主题过程中,有别于已有文献从资本投入等分析视角。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出发,有理由认为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形成地区营商环境和市场化程度差距的主要动因。由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差异,地区间有着不同的市场化程度与营商环境,最终形成中国区域和企业不同的经济绩效。制度性交易成本差异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制度变迁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社会秩序,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地区实行的是开放权利社会秩序,中等地区实行的是相对次弱的权利半开放型社会秩序,高制度性交易成本地区形成的是权利有限准入社会秩序。基于上述客观现实,本文将试图回答以下四个主要层面问题:(1)什么是制度性交易成本?(2)中国区域间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到底有多高?与已有的两部测算制度性交易成本着作—《2008中国营商环境》、《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研究结果是否竞相一致?(3)制度性交易成本与营商环境、市场化程度之间的异同,成本上升对营商环境和市场化程度的影响(4)中国政府当下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如“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是否帮助企业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不同区域中的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多高?它们之间存在的差距有多大?目前,理论界和实践界普遍认为我国制度性交成本较高,但具体有多高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说清楚。作为一项分析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解经济绩效差异的重要工具,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制度性交易成本进行综合测算和系统性分析。测算的前提是明确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内涵和外延,本文分析框架首先是对制度性交易成本进行界定(界定);其次在制度性交易成本界定的基础上进行测算,鉴于目前关于制度性交易成本测算已有两部着作,一部是《营商环境报告》,另一部是《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本文把制度性交易成本与这两部着作分别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出它们之间的异性和共性,并在此分析基础上构建指标进行测算制度性交易成本高低程度(区域间成本测度及差异比较);再其次对不同行业和股权性质下的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行比较分析,比较区域中不同行业和不同股权性质的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高低程度,运用DID模型识别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实施对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区域中的行业制度成本估算与差异比较);最后并运用扎根理论得出相应的降低对策(降低对策)。具体而言,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本文明确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企业因制度性因素而产生的不合理成本,制度工具包括冗长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管制措施,涉企收费、企业进入管制成本、政企关联支出、政府管制成本等都属于制度性交易成本范畴。从宏观层面来看,制度性交易成本具体指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与市场关系未能理顺,各环节体制引发障碍带来的成本,例如行业垄断成本、不合理的税费负担等均属于这类成本。从微观层面来看,理性经济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制企业市场经济行为,在法制不完全健全条件下,经济人有可能增加行政审批事项,当存在行政审批事项与管制行为过多时,就会产生制度性交易成本。这类成本突出表现为行政审批过程中项目偏多、程序数目复杂等,例如政商关联支出、企业进入规制成本均属于这类范畴。第二,在接受“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企业因制度性因素而产生的不合理成本”这一概念基础上,从宏微观经济事后表现层面构建指标体系,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等相关数据综合测算出中国31个省份制度性交易成本指数。测算后发现指数呈现降低趋势,制度性交易成本指数整体降低幅度从1997年8.41%降低到2014年的7.9%。从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发达省份制度性交易成本最低,综合指数是7.55,相对次弱的是中部地区(8.41),再次是东北地区(8.45),制度性交易成本指数最高的是经济欠发达西部地区(8.63)。这与《2008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这两部研究成果相吻合,即市场化程度高、营商环境好的地区就是制度性成本指数低的地区。并运用面板门限回归模型进行检验,发现制度性交易成本与市场化程度和营商环境呈现负相关关系。其中制度性交易成本每下降1%,我国市场化总体程度提高1.307%。只有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才会明显改善地区间的营商环境和市场化程度。第三,本文供给侧改革中的“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出台为准自然试验,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识别区域中不同行业和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高低程度。将2015年作为一个时间临界点,运用“三去一降一补”政策识别敏感型行业和非敏感型行业成本差异。研究发现敏感类行业成本高于非敏感型行业成本,民营企业承担的制度成本高于国有企业。供给侧改革政策出台之前,处理组承担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均值比对照组均值高出0.163,政策出台之后成本均值高出0.022。说明供给侧改革明显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尤其是降低了竞争性行业类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幅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递减趋势。其中各行业在不同的区域间,制度性交易成本高低程度存在差异,在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地区,垄断性行业类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更低,高制度性交易成本地区各行业承担的成本普遍高于低等类地区。说明无论竞争性还是垄断性行业在制度环境好的地区,制度成本更低。第四,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之所以存在较大差距,深层次原因在于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的地区大多推行的是“坏”制度,实行的是一种有限准入秩序,所以这类地区大多经济相对落后。处于中等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地区实行的是一种相对次弱半开放准入秩序,所以属于折中状态。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这类地区使用的是一种“强”制度,这类地区实行的是一种权利更加开放准入社会秩序。总之,实行开放准入社会秩序大多数是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地区,这类地区经济较发达,政府与市场关系较为完善,含有较少的行政干预和垄断,企业更能自由进入和退出。
杜庆昊[4](2019)在《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机器人、无人机等新产品不断升级,迭代速度原来越快;电子商务、网约车、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不断涌现,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改变;共享经济、云制造、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不断发展,数字经济正在重塑整个社会生态,已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数字经济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诸如隐私保护、网络安全、产权保护、消费者维权、行业垄断等问题不断涌现和放大,现有监管方式已无法适应数字经济的治理,如何做到同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与维护数字经济发展秩序,成为数字经济领域研究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从理论上看,传统的监管理念以政府监管为主,监管手段也以监管人员的线下监管为主,已经难以适应数字技术变化快、技术壁垒高、融合联通能力强的特点,政府监管面临前所未有的技术难题、信息难题、成本难题和法治难题。而数字经济的创新性、虚拟性、跨界性、流动性和平台性等特征,亟待多元主体发挥各自治理优势和作用,共同参与数字经济治理。从实践上看,首先,协同治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应用在对数字经济细分领域的治理,具备一定的经验积累;其次,一些发达国家互联网治理起步较早,在协同治理应用实践上取得了可借鉴的积极成效,而中国正在经历传统政府监管模式的转型,数字经济领域的协同治理格局尚未形成;最后,中国政府、企业和社会主体的治理水平已发育到一定程度,具备参与协同治理的能力。因此,无论是从理论和实践看,还是从国内和国外现状看,运用协同治理模式推动中国数字经济治理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必要性。构建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理论分析框架是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重要研究内容,也是指导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国内外一些学者从理论层面尝试了构建协同治理分析模型,从已有研究成果看,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分析模型是“JM模型”,也有国内学者将其进一步发展为“关系、互动与协同模型”。理论分析模型必须要与治理对象的实际相结合,才能焕发理论的光芒。考虑到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主体的复杂性,既要考虑不同类主体之间的协同,也要考虑同类主体内部的协同,仅政府内部就存在中央和地方、地方之间、部门之间的协同,因此本文结合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实际,对现有理论分析模型作了适应性修正,形成“关系、互动与协同模型(修正)”,重点增加了主体协同这一重要要素,以此为理论框架指导构建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体系。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关系协同、主体协同和机制协同。一是关系协同,这是实现协同治理的前提。要做到目标协同,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治理能力、增进人的福祉为协同共治的目标;要做到理念协同,以人民性、法治性、科学性的共治理念推动协同;要明确协同原则,既鼓励创新、又审慎包容;既强调自律、又坚持底线。二是主体协同,这是实现协同共治的关键。要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等主体各自在数字经济治理中的角色分工,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企业的自治作用和社会的共治作用;要重点做好同类主体内部的协同,实现主体内部职责明确、关系融洽,提高治理的效率和效果;要做好不同类主体之间的协同,重点实现组织网络、工作制度和技术平台的协同。三是机制协同,这是实现协同共治的保障。根据爱莫森的协同治理统一模型,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机制主要包括建立数字经济法律和规则体系协同机制、多元主体信息公开与信息共享机制、多元主体协调与利益平衡机制、大数据技术手段应用机制、国际合作治理机制等,以确保多元治理主体的实质参与、共同行动和高效协同。当然,数字经济与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是个新的不断发展的研究课题,推动数字经济治理研究还要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统计体系,明确数字经济的范畴和测算依据。此外,还要建立数字经济协同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为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效果的评判提供重要参考。
刘晓彦[5](2019)在《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组织结构要素与绩效的关系研究》文中认为制造业服务化在企业界越来越流行,并成为世界各制造大国制定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规划,更是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措施。服务战略作为制造企业发展服务业务的纲领和方向,是制造业服务化成败的关键。但是,实践中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的绩效结果并不理想。已有理论研究中,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的概念和内在关系还不清晰,对服务战略的绩效检验得出正向、负向、非线性等充满争议性的结论,缺乏对组织结构情境的关注。组织结构对服务战略的成功起着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因此,本研究聚焦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组织结构要素及其与企业绩效的关系,旨在解决理论研究中存在的三个问题,推动实践中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的成功实施。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制造企业服务战略主题的文献,辨析服务战略与相似术语的区别,提出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的概念。总结已有制造企业服务的划分维度和类型,发现最主要的服务类型——支持产品型服务和支持客户型服务,并将这两类服务与已有不同学科相关研究中出现的二十多种服务类型进行比较分析。梳理制造企业服务战略对绩效影响的研究,归纳为一致认可阶段、“服务化悖论”阶段和复杂关系阶段,发现实证研究仍处于早期阶段,存在理论基础泛而不精、较少区分服务类型、忽视组织结构调节因素等问题。其次,选取海尔、明珞、珠江钢琴三家企业进行探索性案例研究,探索三家企业不同阶段的服务业务特点、组织结构表现及与企业绩效的关系,提出针对三个研究问题的初始理论命题。再次,主要依据资源基础观和权变理论,在理论分析、文献梳理、案例研究基础上,提出两种服务类型之间关系、分别对绩效的影响、组织结构要素调节作用的研究假设和理论模型。最后,通过实证研究方法,搜集我国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组织结构实践的相关数据,借助SPSS、AMOS等统计软件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得到如下结论:(1)制造企业服务战略是制造企业对服务提供物及其运营模式的计划和定位,主要包括支持产品型服务和支持客户型服务,支持产品型服务是支持客户型服务的起点和基础;(2)支持客户型服务因高度定制及与客户的长期、密切关系成为VRIN资源进而积极影响企业绩效,支持产品型服务越来越标准化不能对制造企业绩效产生直接促进作用,而通过促进支持客户型服务对企业绩效产生间接影响;(3)制造企业服务业务组织结构主要包含服务业务部门化、分权和企业间协作三个要素,服务业务部门越独立、企业间协作性越强,支持客户型服务对企业绩效的贡献就越大,而分权受到企业规模和文化建设的影响,对支持客户型服务绩效贡献的促进作用不显着。本研究基于资源基础观视角明确了制造企业服务战略与绩效的关系,推动研究理论视角的聚焦,进一步解释了已有研究存在的争议性结论,促进研究形成共识。深化了对制造企业服务业务组织结构情境的理解,归纳了组织结构要素,澄清了支持客户型服务部门独立还是整合的争议,明确了企业间协作的重要作用及分权的双重作用。对制造企业服务战略及服务类型的相关概念做了全面梳理,为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研究提供清晰的概念和丰富的内涵,并为进一步基于服务战略的战略-结构匹配、环境-战略匹配、战略绩效检验等定性和定量研究打下了基础。
陈若萱[6](2018)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文中提出台湾地区的无线电视事业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在“戒严”时期形成了台视、中视和华视三足鼎立的无线电视格局。“解严”之后,随着政策的改变,第四家无线电视公司民视成立,公共电视独立建台并开播。2000年民进党上台之后,对台湾无线电视的格局进行了较大调整,“党政军”退出三台、媒体改革等成为无线电视媒介在“绿色执政”之后的关键词。本文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为研究主体和中心,借鉴制度变迁理论,采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主要分为两个维度:一是“史”的维度,以丰富、翔实的第一手和第二手资料,采用案例比较研究和比较历史分析结合的方法,将历史研究与制度研究相结合,把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作为台湾历史现实的产物,并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关注其宏观历史脉络,分析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二是“论”的维度,力求与史结合,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作批判性考察,关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历史发展中的变量之间的关系,包括外生性变量、内生性变量和行动者等因素,研究这三个变量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综合影响;关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分析其变迁轨迹及变迁类型。在研究方法上,笔者借助深度访谈法、观察法和文献法等方法,访谈多名台湾电视媒体业界人士、学界人士和政界人士,并对台视、中视、华视、民视和公视五家无线电视台及部分有线电视台进行观察,使研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台湾无线电视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制度变迁。本研究具有较强的研究意义。首先,本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本研究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为研究对象,运用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对其进行分析,这是新制度经济学与新闻传播学相结合的创新尝试,丰富和发展了制度变迁理论。其次,本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以史为鉴,对未来两岸电视媒介发展乃至政策制定有所帮助。本研究力求能为促进“一国两制”的中国新闻事业提供参考,在促进未来两岸电视媒体的进一步合作的基础上,增进两岸电视媒体的理解与互信,促进华文电视媒体共同发展。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意义、研究思路,梳理理论及综述文献,讨论本研究的创新点及难点等。第二章为“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51-1987),介绍了“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建立概况,本章梳理了在国民党严格的威权统治之下,以商业运营制度建立无线电视,台视、中视和华视三家无线电视台先后成立的过程,分析了“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三章为“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87-2000)。本章梳理了“戒严”令解除之后,媒体产业开始快速发展时,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发展的情况;分析“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四章为“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2000-2017)。本章梳理了民进党成为执政党之后,民众对所谓民主的需求愈加强烈,台湾无线电视媒介随之发生的变化;分析了“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五章为结语: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变迁分析与媒介批判,笔者对每一阶段的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进行总结,得出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形成、制度变迁类型、各因素的影响模式和变迁全程的路径依赖作用等四条结论,并对政治力量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中的负面作用进行批判反思。经过研究,笔者发现,台湾无线电视的诞生源于政治制度的推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的制度变迁模式表现为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并行。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过程中,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发挥交互作用,政治、经济与技术因素是外生性因素中起到主导作用的因素;行动者之间成本和收益的不均衡成为制度变迁的重要动力;非正式约束对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产生强大作用,政治、经济等因素常以非正式约束的形式对实施机制发挥作用。本文在选题、研究内容和视角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首先,本文填补了台湾电视相关研究的空白,采用最新的数据和资料,记录了台湾无线电视转型的重要时期;其次,本文采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使研究具有较强逻辑性,运用制度制度变迁理论,对史料进行创新性的逻辑思考,是台湾电视史研究的一次创新;最后,本文通过深度访谈、观察法等质化研究方法,获得大量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克服了大陆的台湾研究往往缺乏第一手资料的缺陷。
詹必胜[7](2018)在《中国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以来,政府作为实现治理现代化最重要的主体被摆在了改革的突出位置,相应地,如何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日益成为学界和政界共同关注的话题。众多学者指出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前提在于科学而客观地评价当前政府治理绩效。然而,当前学界对政府治理绩效虽进行了大量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仍将评价主体聚焦于行政机构,重点关注提供公共管理服务、维持公共秩序等职能部门的治理绩效。而鲜有文献聚焦于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估,这对进一步深化政府体制改革,有针对性地推进治理现代化带来了不少挑战。作为我国政府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新区政府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助推中国经济发展转型,实现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国家高新区日益成为新常态下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重要载体的背景下,从优化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出发,探索发挥国家高新区“创新级”、“增长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增长的路径,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都具有至关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基于此,本文聚焦于国家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的评价,旨在从对国家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的全面评价入手,探索高新区政府绩效提升之道,以为实现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具体来说:首先,本文在分析当前我国国家级高新区发展背景,总结取得成就以及存在的不足基础上,提出了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基于文献回顾和理论分析的视角,对当前学界和政界关于高新区政府治理、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等有关理论和实践进行梳理,重点聚焦在相关学者或机构对此问题的理论构建与指标选取上,提出了本文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接着,在治理理论和善治的价值体系指导下,遵循全面性、代表性、可操作性等原则,构建了一套全面综合的国家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来说,将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概括为7个维度,包括法制政府建设、公民与组织参与、信息公开与透明度、政府责任与回应、政府行政效益、社会和谐公正以及可持续发展等,并在各维度下设具体衡量指标。为了使指标精简,本文将粗糙集理论引入到指标的筛选过程,构建筛选后的国家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价指标,并通过层次分析法确认各指标权重,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评价,进一步地,为提高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价的有效性,本文提出了改进型的最大隶属度的判断方法,对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价的单因素和综合因素评价结论做有效性检测。接下来,本文在科技部对国家高新区分类原则指导下,结合高新区地域分布概况,从东北地区、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筛选出分别代表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特色园区和其他类型的四个典型国家高新区,即:大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于实地调研搜集的问卷对四个园区的政府治理绩效进行模糊综合评价。从单因素评估结果来看,四个高新区在法制社会环境建设、公民政治参与度、公共组织和官员的责任承担情况、政府人力资源投入、社会保障程度以及社会稳定性和多样化等具体方面均存在不足,仍需各个维度击破,提升政府各维度绩效。从综合因素评估结果来看,四个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呈现出了区域差异性,与其他三个高新区相比,作为西部地区代表的重庆高新区政府绩效相对较弱。最后,本文根据实证单因素评价结果,提出巩固高新区法律地位,加强立法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模式;创新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高新区政府职能,优化高新区治理结构;培育治理理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高新区中坚力量;建设创新枢纽,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高新区可持续发展建设,发挥产业高地作用等政策建议,以期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言献策。
魏红江[8](2017)在《日本旅游业发展研究》文中提出人类社会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社会转型,即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后工业社会的总体特征是从生产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在世界从生产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人们的需求重点逐渐由物质性需求向精神性需求转变,在此过程中,作为能够满足人的社会性需求、适应现代消费的服务业——旅游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后工业社会总体特征框架下的信息化发展是其中一个重要特点,而信息化与旅游业的融合亦为现代旅游业发展新趋势。本论文以后工业社会中的信息化为激发因素,选取日本旅游业为个案,系统研究了基于信息化条件的转型发展与政府推动体制下的内部性与外部性协同发展,通过旅游业与经济发展、信息业的关联性、协同性和有效性分析,对我国发展旅游业特别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本论文遵循“旅游业概念和理论基础——基于信息化条件的旅游业转型发展——政府推动体制下的内部性与外部性协同发展——旅游业与经济发展、信息业关联性、协同性和有效性分析——结论与启示”的研究脉络,基于现代旅游理论、经济学跑步机效应理论、内源性自发式发展理论、产业融合发展理论,采用了文献分析方法、规范研究方法、案例分析方法、数据分析方法以及结构性演进分析方法,系统研究了 日本旅游业的发展。通过对日本旅游业发展进行分析和研究,提炼和总结出结构性演进的基本规律。主要包括:一是基于信息化条件的转型促进机理,信息化推动综合性产业——日本旅游业不断实现再组织化,促使其经济性不断延拓,并基于经济效应和波及效应,在信息化推动旅游业自身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也促进了其它产业发展;二是政府推动体制下的内部性与外部性协同发展机理,信息化促进旅游业结构转型的同时,也不断激发旅游业的社会属性,并与系统化的政府推动体制产生交互作用,衍生出牵动效应,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深入分析日本旅游业转型发展遇到的阻滞问题,通过对日本旅游业与经济发展、信息业的关联性、协同性、有效性进行定量分析,既印证了其内外部的交互作用,也表明其结构性演进遇到的阻滞,进而在以上分析总结基础上,揭示了隐射的结构性演进框架。基于以上分析,以转型绩效为参照,得出决定结构转型有效性的四大因素、提升政府推动有效性的六条途径和对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三点重要启示。决定结构转型有效性的四大因素:一是结构转型是时空条件、物质基础、政府推动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二是内在演进机理的转换能力决定着结构转型的效率;三是政府外在推动体制与产业内在结构转换的结合决定了转型发展的效果;四是内外部互动是日本旅游业转型发展的主要特征。提升政府推动有效性的途径:一是按演进规律办事;二是加强对演进规律的探索和掌握;三是运用和把握好时空条件和阶段特征;四是积极将时空条件转化为物质基础;五是注重战略规划和政策设计的整体性;六是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在演进中的内生性引领作用。日本旅游业发展对我国旅游业发展带来的启示:一是提升政府推动有效性;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三是提升文化创新能力。本论文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两方面:一是研究视角创新。本论文以信息化为宏观背景,从大数据、智慧城市、智慧旅游等方面,分析了基于信息化条件的日本旅游业转型发展,并将此作为内部性因素,将政府推动体制作为外部性因素,分析和研究了内外部交互作用和牵动效应。二是研究方法创新。采用实证分析方法,通过对旅游业与经济发展、信息业的关联性、协同性、有效性进行定量分析,揭示出正是三者之间的结合能力和水平决定着旅游业转型发展的效果。此外,探索采用结构性演进分析方法,尝试从结构性演进角度,对日本旅游业转型发展进行整体性分析,进而得出有益启示。
李斐飞[9](2017)在《价值重构: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今天数字技术趋于成熟,并在应用领域内迅速普及,将人类社会带入信息化的高级阶段—数字时代。新技术与新的社会发展阶段,带来了全新的价值创造方式和商业规则。对于广告公司而言,如何在不断变革的环境下生存发展下去,是业界和学界的共同关注课题。价值是人类社会经济系统永恒的主题,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再发展到今天的信息经济乃至数字经济,社会价值系统呈现出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变化特征,唯一不变的是社会经济系统的终极使命——创造“价值”。从微观层面商业模式是企业组织的价值逻辑,它必然折射出特定阶段更为宏观的社会价值系统的价值创造逻辑。本研究以“价值创造”为核心,试图回答“从工业社会价值生产系统走向数字社会价值系统的过程中,广告公司如何通过商业模式来实现生存和发展”这一现实问题。本研究将这一复杂问题分解为四个子问题:第一,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的基本范式是什么;第二,对比传统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的基本范式,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出现了哪些创新?第三,主导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推动性因素是什么;第四,从传统到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可行性路径。为了得到这四个问题的答案,本研究采用了理论演绎与经验研究两种研究路径。一方面以价值理论为工具,通过理论演绎将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这一具体问题置于社会价值系统的范畴内,通过社会价值系统的演变过程分析和研究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的创新方向和方式。另一方面,从现实材料中,采用定性为主体的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结合部分定量分析,采用NVIVO.11作为案例研究的数据储存、分析工具,通过两个相互联系的子研究,总结业界在实践中给出的解决方案以及相关思考。两种不同的研究路径,可以将从上至下的理论研究与从下至上的经验研究相互对比、相互补充,试图对以上的四个子问题做出比较客观,又具有一定理论前瞻性的解答。全文分七个部分:前两章是论文的基础,第一章绪论,对本研究的基本介绍,包括背景、研究问题和研究意义,并界定研究对象核心概念,澄清研究的基本问题内容、研究方案的设计;第二章文献综述以及理论资源。通过梳理商业模式理论、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理论,统一本研究中的核心概念:商业模式以及商业模式创新。并通过对以往学者的研究范式的梳理,确定了以理论演绎和案例归纳作为本研究的两个研究方法路径。并在此部分梳理了经济学与管理学体范畴内的价值理论体系,明确了本文的理论工具选择;第三、四、五章,是采用理论演绎的路径对四个问题进行具体的研究。这三章的基本理论工具是经济学与管理学中的价值源泉与价值工具理论,通过对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人类社会价值系统的历史性梳理,总结不同社会价值系统下的价值创造的一般性规律和决定性力量。并由外在社会价值系统的价值创造规律,推导作为企业组织的广告公司价值创造的基本逻辑——商业模式的变化规律以及发展趋势。第三章,回顾了工业社会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历史发展过程,探讨了广告公司在工业社会中的价值定位以及商业模式的一般演进规律,并提出在工业社会价值系统下,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是基于工业社会内在价值逻辑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主导下的价值创新;第四章从解构到重构:“技术-价值范式”迭代中的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从技术社会学视角提出社会价值系统的内在价值逻辑——“技术-价值范式”这一全新的构念。商业模式创新,都是由社会价值系统的“技术-价值范式”所决定和主导的,因此整个社会价值系统的“技术-价值范式”迭代发展,必然导致广告公司旧有商业模式的解构,继而建构符合新的技术价值范式的新商业模式。第五章,数字时代“技术-价值范式”下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基本范式以及创新路径。本章并通过阐述数字时代“技术-价值范式”的内在逻辑,分析其主导下的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的可能范式,并解析其理想范式的价值创造机制、竞争机制,并进一步分析从传统的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向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重构的可行性路径。本研究的第六、七两个章节,则从丰富的实践案例中,以多案例研究的方式对这四个问题进行了归纳式的研究。第六章,价值重构:基于多案例的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实证研究。本章采用一种对比研究的方式,通过对传统广告公司商业模式与数字时代商业模式的比较,去回答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的基本范式;以及广告公司商业模式是否存在创新,哪些方面存在创新。第七章殊途同归:基于多案例的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路径及动力机制研究。本章通过纵向解剖个案的方式,通过对新进入的广告公司与传统在位者的创新过程研究对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中的推动力量与创新路径进行深描,并提出数字时代“技术-价值范式”下的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一般路径以及影响因素的理论模型构想。本研究的第八章结论与展望则在总结了本研究的基本研究结论的基础上,从组织层面为商业模式转型中的提出广告公司提出策略性建议,在制度层面为政策制定提出一些思考,并在最后提出了本研究的不足和未来研究的展望。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的创新的基本特征是价值创新,其创新的方向是由其所属的社会价值系统的“技术-价值范式”所决定的,在“技术-价值范式”主导下,企业家扮演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内部推动者角色。“技术-价值范式”是复杂性系统:其中技术与价值需求(包括媒体、广告主、消费者)是外部根本性驱动力量;竞争者与合作伙伴,尤其是资本市场的推动是影响广告公司商业模式模式变迁的重要的外部影响因素;推动企业商业模式变革内在驱动是企业内部的企业家(企业家精神)。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过程中,这些因素对商业模式创新的驱动并不是直线型因果关系,他们彼此之间相互影响,共同演进。它表示在社会价值系统演进过程中,通过系统内彼此相关的元素的相互作用,而实现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第二,从传统到数字时代“技术-价值范式”的迭代决定了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必然发生价值重构。其理想的发展范式是构成营销价值网络的“大平台”“小服务前端”或“大平台+小服务前端”模式。在“大广告产业”的范畴内,现阶段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方向是打造“大平台”或“小服务前端”的商业模式,而少数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正在设计打造“大平台+小服务前端”的整体价值网络系统。“大平台”、“小服务前端”或“大平台+小服务前端”的商业模式建立的基础是基于稀缺知识资源的互补,参与者必须建构或者嵌入到特定的营销价值网络系统中,从而获取网络租金。“大平台+小服务前端”的商业模式本身是与数字时代“技术-价值范式”专业分工相互匹配的一种组织合作和价值生产的治理制度,它主动通过关系构建从而进行价值创造,这种商业模式中的价值模块之间通过嵌入到这种组织形态中形成彼此的利益相关者,它们通过相互耦合实现价值的创造,价值转移、价值分配以及价值消费。第三,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实现了创新。广告公司的价值主张发生了创新性的演进:从为广告主提供整合营销传播迁移到提供更加丰富的营销服务演进。以数据作为核心资源的智能投放等企业的商业模式中服务范畴出现较明显的扩展,他们为具有营销或营销传播需求的小微创新者提供营销服务。此外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广告公司提供的价值内容实现了飞跃:一方面大幅度低营销传播过程的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二,是通过创造体验价值,增加商品的价值总和。此外,价值主张创新带动的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的价值建构方式以及价值获取也实现了创新,从价值建构角度来看,数据、信息、知识,广告公司中愈来愈成为核心资源,而传统价值链式的组织治理方式向价值网络转变;从价值获取视角来看,广告公司的成本结构向大数据技术转移,并在盈利方式上显现出更加弹性、多元化的特征。第四,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的基本范式从传统走向数字是一个从解构到建构的过程,不同基因的企业有不同的创新路径。从价值系统的层面来看,价值实现机制的演进,数字时代“技术-价值范式”带来价值链模式的解体和价值网络的建构,这是一个从解构到建构的过程,具有普遍性。从具体的企业组织角度来看,在位企业与新进入者的商业模式创新的路径具有显着的差异。新进入者的价值定位是全新的,直接进入数字营销价值系统的核心区域。其商业模式创新是从无到有创新路径:设计—建构—优化。与新进入企业不同,位企业在传统价值系统中的原有价值定位受到新的“技术—价值逻辑”侵蚀后,会有两种选择:固守或创新。采用商业模式创新也与新进入企业不同,在位企业一般选择在原有商业价值主张的基础上,以最小风险成本为目标,渐进性迁移到数字营销价值系统中,采用一种迂回路径:补充—设计一整合—优化。
广州市人民政府[10](2016)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文中认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16]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已经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3月16日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第一节过去五年发展成就第二节认识新常态新特征第三节把握新机遇新挑战第四节精准发力重点突破
二、北京电信努力向服务型企业全面转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电信努力向服务型企业全面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1)数字经济背景下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数字经济与共享经济 |
2.1.2 移动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产业 |
2.1.3 价值创造与价值转移 |
2.1.4 平台型企业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理论界的研究进展 |
2.2.2 国内学术界的研究现状 |
2.2.3 研究述评 |
第三章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关键驱动因素研究 |
3.1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形成条件与基础 |
3.1.1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形成条件 |
3.1.2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表现形式 |
3.1.3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形成基础 |
3.2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动因与演进 |
3.2.1 动因分析 |
3.2.2 演进过程 |
3.3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内在机理分析 |
3.3.1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自组织研究 |
3.3.2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增值与价值网络重构 |
3.3.3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创造与价值汇聚的关键节点 |
第四章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驱动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 研究假设 |
4.1.1 数据资源 |
4.1.2 开放式平台 |
4.1.3 价值共创 |
4.1.4 网络能力 |
4.1.5 创新绩效 |
4.1.6 客户需求 |
4.1.7 技术进步 |
4.2 研究设计 |
4.2.1 研究假设模型 |
4.2.2 变量的定义与测度 |
4.2.3 调查方式及样本回收 |
4.3 信度与效度分析 |
4.3.1 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
4.3.2 问卷信度分析 |
4.3.3 问卷效度分析 |
4.4 结构方程模型 |
4.4.1 模型建构 |
4.4.2 确定性因素分析和测评指标 |
4.5 研究假设验证与修正后模型 |
4.5.1 相关性检验 |
4.5.2 修正后模型 |
第五章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演化路径 |
5.1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与数字消费需求变化耦合关系 |
5.1.1 数字消费行为及演变趋势 |
5.1.2 数字消费者在价值转移中的行为研究 |
5.1.3 网络外部性对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影响 |
5.2 移动互联网产业创新主体博弈分析 |
5.2.1 问题的提出 |
5.2.2 研究设计 |
5.2.3 Lotka-Volterra模型 |
5.2.4 竞合博弈分析 |
5.2.5 耦和共轭下创新主体价值创造与价值转移的关联分析 |
5.2.6 移动互联创新主体耦合共轭价值创造的机理分析 |
第六章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实证研究 |
6.1 研究问题的界定 |
6.2 案例研究背景 |
6.3 研究设计 |
6.3.1 研究方法的选择 |
6.3.2 研究样本选取 |
6.3.3 数据获取与编码 |
6.4 目标案例简介 |
6.4.1 阿里巴巴简介 |
6.4.2 海尔集团简介 |
6.5 案例内分析 |
6.5.1 阿里巴巴与价值转移 |
6.5.2 海尔集团与价值转移 |
6.6 案例间比较研究 |
6.6.1 目标案例研究的异同点 |
6.6.2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实现路径和关键节点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管理建议 |
7.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的驱动因素 |
致谢 |
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2)中美贸易战背景下东莞市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政府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评述 |
1. 国外研究综述 |
2. 国内研究综述 |
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 研究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实践意义 |
(四) 研究目的 |
(五)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
1. 研究对象 |
2. 研究方法 |
一、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阐述 |
(一) 相关基本概念 |
1. 外向型企业 |
2. 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 |
3. 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政府作用 |
(二) 政府作用理论 |
1. 政府经济职能理论 |
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中美贸易战背景下东莞市政府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现状 |
(一) 中美贸易战的由来及发展趋势 |
1. 初期基本形成 |
2. 中期变化发展 |
3. 后期持续发酵 |
(二) 东莞市外向型企业概况 |
(三) 中美贸易战对东莞外向型企业带来的挑战 |
1. 贸易壁垒阻碍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
2. 成本不可控因素增大企业经营风险 |
3. 短板突出加剧企业竞争压力 |
(四) 东莞市政府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措施 |
1. 加强政策引导,力推企业转型升级 |
2. 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创新发展 |
3. 完善公共服务,加快引进和发展新兴产业 |
(五) 取得的主要成效 |
1. 外向型企业基本稳定发展 |
2. 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
3. 创新能力得到提升 |
4. 市场活力得到增强 |
三、东莞市政府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 存在的问题 |
1. 现行政策与实需求有差异 |
2. 市场监管不到位 |
3. 配套服务不到位 |
(二) 问题根源的深层次原因 |
1. 对本地市场资源配置的干预不够 |
2. 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不适应 |
3. 服务体系不健全 |
四、政府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国内外经验与启示 |
(一) 国内政府主要经验 |
1. 深圳经验 |
2. 上海经验 |
(二) 国外政府主要经验 |
1. 德国鲁尔区经验 |
2. 新加坡经验 |
(三) 国内外推动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经验启示 |
五、加强东莞市政府促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对策 |
(一) 强化政策引导,加快同高质量发展适应 |
1. 建立企业定期走访和动态管理机制 |
2. 统筹推进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支持 |
(二) 完善市场监督机制,维护公平竞争 |
1. 完善拓宽外向型企业的市场准入范围 |
2.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执法体制建设 |
3. 创新市场监管模式,提升政府公信力 |
(三)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
1. 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平台 |
2. 建立健全多层次融资体系 |
3. 加快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机制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国区域发展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及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制度性交易成本内涵相关文献 |
二、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文献综述 |
三、制度性交易成本对经济绩效影响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本文基本思路及结构安排 |
一、本文基本思路 |
二、结构内容安排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数据说明 |
一、研究方法 |
二、数据说明 |
第五节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制度性交易成本:渊源、内涵及分析范式 |
第一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概念的渊源 |
一、交易成本与制度性交易成本隶属关系分析 |
二、制度性交易成本概念的演进 |
第二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内涵 |
一、制度性交易成本概念解释存在分歧 |
二、制度性交易成本性质—不合理成本的重新解释 |
三、制度性交易成本分类 |
四、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存因 |
第三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分析范式的逻辑框架 |
一、制度性交易成本基本定律 |
二、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过程和假设 |
三、制度性交易成本:理解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分析范式 |
四、制度性交易成本差序的制度来源 |
第四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对经济制度效率的影响:两个维度 |
一、制度性因素引起制度性交易成本上升 |
二、成本上升影响经济制度运行效率:基于两个维度分析 |
第五节 研究结论及启示 |
第三章 制度性交易成本与营商环境分析 |
第一节 营商环境指数作为衡量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原因解释 |
一、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紧密相关 |
二、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比原因解释 |
第二节 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多维度比较 |
一、营商环境报告简况 |
二、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多维度比较 |
第三节 营商环境成本测算及结果对比 |
一、营商环境便利指数评分方法 |
二、全球营商环境测算结果比较 |
三、中国营商环境现状及分省排序 |
四、营商环境高、中、低指数差异的制度解释 |
第四节 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关系:假设与验证 |
一、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相互关系假设 |
二、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相互关系验证 |
第五节 研究结论及启示 |
第四章 制度性交易成本与市场化程度分析 |
第一节 市场化指数作为衡量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原因解释 |
第二节 市场化指数的指标体系构建与测算方法 |
一、市场化程度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二、市场化程度指标测算方法 |
第三节 中国各省市场化程度进展和总体排序 |
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总体进展情况:1997-2014 |
二、中国各省份市场化变动及总体排序 |
三、区域间市场化程度差异制度之解释 |
第四节 市场化程度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相互关系:假设与验证 |
一、市场化程度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维度比较 |
二、市场化程度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相互关系假设 |
三、市场化程度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相互关系验证 |
第五节 研究结论及启示 |
第五章 中国区域制度性交易成本测算及差异比较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提出 |
第二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方法回顾 |
一、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直接测算方法回顾 |
二、间接角度进行测算的方法回顾 |
第三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基本指标体系构建及结果对比 |
一、制度性交易成本指标构建及比较 |
二、区域间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指数测算方法及结果分析 |
三、制度性交易成本与营商环境和市场化指数比较分析 |
第四节 区域间制度性交易成本差异的门限效应检验 |
一、模型构建 |
二、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三、面板平稳性检验 |
四、门限检验及结果区制划分 |
五、内生性检验及门限回归分析结果 |
六、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研究结论及启示 |
第六章 区域中的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估算及降低成效比较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提出 |
第二节 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计量模型设定 |
二、变量定义 |
三、数据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平行趋势检验 |
二、行业类制度性交易成本高低程度比较:单变量估计结果 |
三、政策实施对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的影响:双重差分回归结果 |
四、中国区域中的行业制度交易成本差异比较分析 |
五、内生性检验:工具变量法 |
六、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基于企业所有制视角异质性检验 |
第六节 研究结论与启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启示 |
第七章 研究结论、降低对策及研究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降低对策及建议 |
一、基于扎根理论分析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障碍 |
二、扎根理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探索性分析 |
三、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对策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附表 |
附录Ⅱ: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4)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社会形态从农业社会演变到信息社会 |
二、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 |
三、数字经济发展挑战社会治理能力 |
四、数字经济治理研究具有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 |
第二节 文献研究综述 |
一、互联网治理的发展演变 |
二、协同治理的研究综述 |
三、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相关研究 |
四、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价值 |
一、理论价值 |
二、应用价值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内涵及逻辑基础 |
第一节 数字经济治理相关概念界定 |
一、数字经济 |
二、数字经济治理 |
第二节 协同治理理论内涵 |
一、协同的内涵 |
二、治理理论 |
三、协同治理的内涵 |
第三节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逻辑基础 |
一、逻辑起点:防范和化解数字经济风险 |
二、现实困境:传统政府监管已不适应数字经济特征 |
三、动力引擎:数字经济治理需要多元主体参与 |
四、路径选择: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内在逻辑 |
第四节 本章小节 |
第三章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现状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外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现状分析 |
一、政府主体协同治理方面 |
二、非政府主体协同治理方面 |
三、系统协同治理方面 |
第二节 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现状分析 |
一、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注重战略制定 |
二、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格局尚未形成 |
三、数字经济治理主体的协同性亟待提高 |
第三节 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分析框架 |
一、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必然性 |
二、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模式理论分析框架 |
第四节 本章小节 |
第四章 数字经济治理的关系协同研究 |
第一节 数字经济治理目标的协同 |
一、直接目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
二、根本目标: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
三、最终目标:增进人的福祉 |
第二节 数字经济治理理念的协同 |
一、坚持人民性的价值立场 |
二、遵循法治的治理理念 |
三、注重科学性的治理导向 |
第三节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原则 |
一、国际互联网治理原则 |
二、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原则 |
第四节 数字经济治理议题的协同 |
一、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正当性 |
二、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边界性 |
三、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权力主体 |
四、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国别特色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数字经济治理的主体协同研究 |
第一节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主体分析 |
一、政府主体分析 |
二、企业主体分析 |
三、社会主体分析 |
第二节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分析 |
一、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 |
二、发挥政府主体的主导作用 |
三、加强企业主体的自我规制 |
四、发挥行业组织和公民的共治作用 |
第三节 数字经济治理主体的内部协同 |
一、政府主体的内部协同 |
二、企业主体的内部协同 |
三、社会主体参与协同治理 |
第四节 数字经济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 |
一、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保障分析 |
二、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要素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数字经济治理的机制协同研究 |
第一节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机制分析 |
一、协同治理机制分析 |
二、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机制的要素分析 |
第二节 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机制建设 |
一、共同行动保障:数字经济法律和规则体系协同机制 |
二、共享动机保障:多元主体信息公开与信息共享机制 |
三、实质参与保障:多元主体协调与利益平衡机制 |
四、高效协同保障:大数据技术手段应用机制 |
第三节 中国参与数字经济国际治理的机制建设 |
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
二、注重中国规则与国际规则的协同 |
三、发挥新型国际组织的治理作用 |
第四节 本章小节 |
结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组织结构要素与绩效的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实践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问题 |
1.3 核心概念 |
1.3.1 产品 |
1.3.2 服务 |
1.3.3 制造企业 |
1.4 研究意义 |
1.5 研究内容 |
1.5.1 内容安排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方法 |
1.7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的内涵 |
2.1.1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 |
2.1.2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的概念 |
2.1.3 制造企业服务的划分维度和类型 |
2.1.4 小结 |
2.2 支持产品型服务和支持客户型服务 |
2.2.1 两类服务的提出背景 |
2.2.2 两类服务的区分维度及所包含内容 |
2.2.3 两类服务与相关概念辨析 |
2.2.4 支持客户型服务的定义及与相似服务类型的关系 |
2.2.5 两类服务的测量维度 |
2.2.6 小结 |
2.3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对绩效的影响 |
2.3.1 服务战略对绩效影响的研究现状 |
2.3.2 调节服务战略对企业绩效影响的因素 |
2.3.3 已有服务战略对绩效影响研究的理论视角 |
2.3.4 对研究现状的评价 |
2.4 制造企业服务业务的组织结构 |
2.4.1 服务业务部门化 |
2.4.2 分权 |
2.4.3 企业间协作 |
2.4.4 小结 |
2.5 相关理论 |
2.5.1 资源基础观 |
2.5.2 权变理论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探索性案例研究 |
3.1 案例选择及研究方法 |
3.1.1 案例选择 |
3.1.2 数据收集 |
3.1.3 数据分析 |
3.1.4 变量衡量 |
3.2 海尔案例分析 |
3.2.1 企业概况 |
3.2.2 产品型企业阶段(1984-2006 年) |
3.2.3 服务型企业阶段(2007-2018 年) |
3.2.4 案例小结 |
3.3 明珞案例分析 |
3.3.1 企业概况 |
3.3.2 产品型企业阶段(2007-2010 年) |
3.3.3 服务型企业阶段(2011-2018 年) |
3.3.4 案例小结 |
3.4 珠江钢琴案例分析 |
3.4.1 企业概况 |
3.4.2 产品型企业阶段(1987-2013 年) |
3.4.3 服务转型阶段(2014-2018 年) |
3.4.4 案例小结 |
3.5 案例发现与命题提出 |
3.5.1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的内涵及内在关系 |
3.5.2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与绩效 |
3.5.3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组织结构要素与绩效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 |
4.1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的内在关系 |
4.2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对绩效的影响 |
4.2.1 支持产品型服务对绩效的影响 |
4.2.2 支持客户型服务对绩效的影响 |
4.2.3 小结 |
4.3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组织结构要素与绩效的关系 |
4.3.1 服务业务部门化的影响 |
4.3.2 分权的影响 |
4.3.3 企业间协作的影响 |
4.3.4 本研究总概念模型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实证研究设计 |
5.1 问卷设计过程及变量测量 |
5.1.1 问卷设计过程 |
5.1.2 变量测量 |
5.2 预测试数据分析及量表修正 |
5.2.1 预测试访谈 |
5.2.2 预测试问卷发放与回收 |
5.2.3 预测试数据分析 |
5.2.4 量表修正 |
5.3 正式问卷发放与数据收集 |
5.3.1 样本选择 |
5.3.2 问卷发放与回收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6.1 样本基本信息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2 样本数据质量评估 |
6.3 信度和效度检验 |
6.3.1 企业绩效信度和验证性因子分析 |
6.3.2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信度和验证性因子分析 |
6.3.3 服务业务部门化信度和验证性因子分析 |
6.3.4 分权信度和验证性因子分析 |
6.3.5 企业间协作信度和验证性因子分析 |
6.4 路径分析及假设检验 |
6.4.1 相关分析 |
6.4.2 结构方程模型构建与模型拟合 |
6.4.3 中介作用检验 |
6.5 层次回归分析与假设检验 |
6.5.1 回归三大问题检验 |
6.5.2 回归分析结果 |
6.6 结果与讨论 |
6.6.1 实证研究结果汇总 |
6.6.2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的内在关系讨论 |
6.6.3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与绩效的关系讨论 |
6.6.4 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组织结构要素与绩效关系假设结果讨论 |
6.7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主要研究结论 |
理论贡献 |
实践启示 |
研究局限及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访谈提纲 |
附录2 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 |
1.1.3 基本概念界定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2.1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 |
1.2.2 搜集资料的方法 |
1.2.3 研究意义 |
1.2.4 研究框架 |
1.3 理论梳理与文献综述 |
1.3.1 理论梳理 |
1.3.2 文献综述——台湾电视研究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51-1987) |
2.1“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2.1.1 试水电视业:教育电视台的成立 |
2.1.2 第一家商业电视台:台视 |
2.1.3 中视:率先播出彩色节目 |
2.1.4 华视:突出教育节目特色 |
2.1.5 公共电视节目的草创 |
2.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2.2.1“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2.2.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2.2.3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2.3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2.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2.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2.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 “解严”之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87-2000) |
3.1 “解严”之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3.1.1 台视、中视和华视:进入激烈竞争时期 |
3.1.2 民视的成立:反对党“发声”,打破无线三台“三足鼎立”格局 |
3.1.3 公视:漫长的筹建之路 |
3.2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3.2.1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3.2.2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3.2.3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3.3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2000-2017) |
4.1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4.1.1 商业无线电视台的重组 |
4.1.2 公广集团版图的扩充 |
4.2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4.2.1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4.2.2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4.2.3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4.3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5. 结语: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变迁分析与批判 |
5.1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2 “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3 2000年“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4 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反思与批判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附录二 访谈人物列表 |
附录三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及其他作品发表情况 |
后记 |
(7)中国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逻辑框架 |
1.4 本文研究创新点 |
2 我国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价 |
2.1 高新区政府治理 |
2.2 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 |
2.3 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价 |
3 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
3.1 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
3.2 评价指标体系维度 |
3.3 评价指标解释 |
4 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的评价模型 |
4.1 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价方法选取 |
4.2 高新区政府治理指标权重计算 |
4.3 评价模型构建 |
5 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价实证分析 |
5.1 国家高新区发展情况 |
5.2 案例数据获取与处理分析 |
5.3 评价结果有效性分析 |
6 提升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对策 |
6.1 巩固高新区法律地位,加强立法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模式 |
6.2 创新管理体制,改革高新区政府职能,优化区域治理结构 |
6.3 培育治理理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高新区中坚力量 |
6.4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高新区可持续发展建设,发挥产业高地作用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论文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2 :咨询卡 |
附录3 :专家评价表 |
附录4 :全国147家各类国家高新区群体划分情况表 |
(8)日本旅游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目的 |
1.1.1 信息化背景下的旅游业 |
1.1.2 日本旅游业转型借鉴性 |
1.1.3 问题提出以及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理论研究综述 |
1.2.2 实证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方法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安排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旅游业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旅游业概念 |
2.1.2 现代旅游业 |
2.1.3 日本旅游对象和旅游资源 |
2.1.4 日本旅游业的类型划分 |
2.2 理论基础 |
2.2.1 以现代性为基础的旅游理论 |
2.2.2 经济学的跑步机效应理论 |
2.2.3 内源性自发式发展理论 |
2.2.4 旅游业的产业融合理论 |
第3章 基于信息化条件的旅游业转型发展 |
3.1 旅游业转型的信息化背景 |
3.1.1 大数据提供了技术支撑 |
3.1.2 智慧城市构筑物质依托 |
3.1.3 智慧旅游搭建互联平台 |
3.2 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条件 |
3.2.1 实施大数据战略提升了智慧化水平 |
3.2.2 开放数据战略促进旅游业实现重构 |
3.2.3 智慧城市建设蕴育旅游发展新动能 |
3.2.4 信息化与旅游业融合产生智慧旅游 |
3.3 基于信息化条件的转型促进机理 |
3.3.1 信息化激发旅游业实现再组织化 |
3.3.2 旅游转型发展与相关产业相交互 |
3.3.3 产业间深度融合衍生内源性发展 |
第4章 政府推动体制下的内部性与外部性协同发展 |
4.1 制定总体战略 |
4.1.1 将旅游业发展置于整体转型中系统策划 |
4.1.2 基于顶层设计制定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
4.1.3 着眼资源整合与协作联动构建工作机制 |
4.2 完善法律保障 |
4.2.1 适应时代演变制定和修订基本法 |
4.2.2 以旅游为导向制定完善相关法律 |
4.3 实施政策激励 |
4.3.1 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互动 |
4.3.2 国内政策与国际政策互动 |
4.3.3 人才培养与差异化发展互动 |
4.4 推进协同发展 |
4.4.1 以旅游为牵动的融合化发展 |
4.4.2 以品牌为导向的内源性发展 |
4.4.3 以文化为引领的衍生性发展 |
4.5 政府推动体制下的内外部协同发展机理 |
4.5.1 信息化促进转型拓展社会空间 |
4.5.2 社会属性与经济属性交互作用 |
4.5.3 协同发展方能与整体协同演进 |
第5章 旅游业与经济发展、信息业关联性、协同性和有效性分析 |
5.1 基于灰色关联度的关联性分析 |
5.1.1 指标数据选取 |
5.1.2 灰色关联模型的构建 |
5.1.3 旅游业与经济增长、信息业的灰色关联分析 |
5.2 基于耦合协调度的协同性分析 |
5.2.1 指标体系建立与数据选取 |
5.2.2 耦合协调度模型构建 |
5.2.3 旅游业与经济发展、信息业的耦合协调度分析 |
5.3 基于经济、社会、国际影响力的有效性分析 |
5.3.1 经济效应分析 |
5.3.2 社会效应分析 |
5.3.3 国际影响力分析 |
5.4 转型发展阻滞问题隐射结构性演进框架 |
5.4.1 协同性不足导致演进的阻滞 |
5.4.2 文化性不彰导致内生性不足 |
5.4.3 整体性停滞抑制了协同演进 |
第6章 结论与启示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1.1 决定结构转型有效性的因素 |
6.1.2 提升政府推动有效性的途径 |
6.2 对我国发展旅游业的启示 |
6.2.1 提升政府推动有效性 |
6.2.2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 |
6.2.3 切实提升文化创新力 |
6.3 研究总结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9)价值重构: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
1.1 选题的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趋向成熟的中国广告业迎来数字时代变革的机遇与挑战 |
1.1.2 理论背景:数字时代的新价值、新管理视角 |
1.2 问题与研究意义 |
1.2.1 问题的提出 |
1.2.2 本研究的学术价值以及现实意义 |
1.3 研究对象与核心概念界定 |
1.3.1 研究对象界定 |
1.3.2 核心概念界定 |
1.4 研究内容和基本结构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本文的主要结构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设计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6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点 2 相关研究述评与理论资源 |
2.1 商业模式与商业模式创新理论研究评析 |
2.1.1 多元视角下的商业模式的理论内涵 |
2.1.2 静态视角下的商业模式的理论模型与构成要素研究 |
2.1.3 商业模式理论的功能与价值研究 |
2.1.4 创新理论与动态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 |
2.1.5 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研究述评 |
2.2 管理学与经济学理论视角下的价值研究 |
2.2.1 价值的理论内涵 |
2.2.2 一元与多元之争:价值源泉理论 |
2.2.3 价值链到价值网:价值工具论的演变 3 价值创新: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演进规律 |
3.1 工业社会价值系统下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的创新演进 |
3.1.1 单一价值模块的报业广告批发商模式 |
3.1.2 价值链延伸的全面服务广告代理制模式 |
3.1.3 多价值链条并行的整合营销传播集团模式 |
3.2 广告公司的价值定位及其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特征 |
3.2.1 从客观价值到主客观价值并重:广告公司在社会价值系统中的价值定位演进 |
3.2.2 价值创新: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特征 4 从解构到重构:“技术-价值范式”迭代与商业模式创新 |
4.1 社会价值系统的内在价值逻辑:“技术-价值范式” |
4.1.1 社会价值系统及其构成要素 |
4.1.2 “技术-价值范式”:社会价值系统的价值逻辑 |
4.2 解构与重构:“技术-价值范式”主导下的社会价值系统的演进规律 |
4.2.1 人类社会价值系统发展的连续与非连续性 |
4.2.2 “技术-价值范式”主导下的社会价值系统的演进过程 |
4.3 “技术-价值范式”: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演进决定性因素 |
4.3.1 社会价值系统中的企业组织 |
4.3.2 “技术-价值范式”: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决定性力量 |
4.3.3 企业家:“技术-价值范式”主导下的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历史推动者 |
4.4 从“自我完善”走向“价值重构”:“技术-价值范式”主导下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 |
4.4.1 从建构到解构:工业时代“技术-价值范式”主导的传统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 |
4.4.2 从解构到重构:数字时代“技术-价值”范式迭代下的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 5 数字时代“技术-价值范式”下的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基本范式以及其创新路径 |
5.1 数字时代“技术-价值范式”特征以及价值实现机制 |
5.1.1 数字时代“技术-价值范式”的基本特征 |
5.1.2 数字时代“技术-价值范式”下的价值实现机制:价值网络 |
5.2 数字时代“技术-价值范式”下的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基本范式 |
5.2.1 “大平台”与“小服务前端”: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的基本范式 |
5.2.2 “大平台”与“小服务前端”商业模式价值创造机制 |
5.3 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的竞争机制 |
5.3.1 “大平台”与“小服务前端”商业模式的竞争优势来源 |
5.3.2 “大平台”与“小服务前端”商业模式内部竞争机制 |
5.4 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路径 |
5.4.1 “大平台”与“小服务前端”商业模式形成的基础 |
5.4.2 从解构到建构:大平台+小服务前端商业模式的形成过程 6 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实证研究一:基本范式的价值重构 |
6.1 研究方案 |
6.1.1 问题、方法与工具 |
6.1.2 案例的选择 |
6.1.3 资料搜集与处理 |
6.2 从传统到数字,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比较分析 |
6.2.1 以价值主张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商业模式创新标准 |
6.2.2 传统广告商业模式范式 |
6.2.3 基于案例研究的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的基本范式 |
6.2.4 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结论 7 数字时代商业模式创新实证研究二:新进入者与在位者的殊途同归 |
7.1 多案例研究设计 |
7.2 乘势而起:新进入者商业模式创新 |
7.2.1 抓住市场的风口:新进入者在数字环境下的价值主张创新 |
7.2.2 回应数字“技术-价值范式”:新进入者的商业模式建构的内在逻辑 |
7.2.3 多赢:新进入者价值获取的意图 |
7.3 基因的选择:在位者商业模式创新 |
7.3.1 基因的不对称动机:在位者的商业模式价值主张创新 |
7.3.2 如何实现大梦想:在位者商业模式创新中的价值建构方式 |
7.3.3 多元化的价值获取方式:在位者商业模式创新中的价值获取 |
7.3.4 如何突破亚历山大难题:在位者的商业模式创新的思考 |
7.4 结论与探讨一:数字“技术-价值范式”下的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实践驱动因素 |
7.4.1 “大平台+小服务前端”:技术与价值需求的选择 |
7.4.2 “大平台+小服务前端”:价值竞争与价值共创的耦合 |
7.4.3 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内部驱动者:企业家(企业家精神) |
7.5 结论与探讨二:价值视角下新进入者与在位者商业模式创新路径选择 8 结论与展望 |
8.1 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结论 |
8.2 广告公司未来商业模式创新的策略性思考 |
8.2.1 培育内部企业家精神,塑造持续创新文化 |
8.2.2 建设二元性组织,协调创新与效率矛盾 |
8.3 制度创新促进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 |
8.4 本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后记 |
四、北京电信努力向服务型企业全面转型(论文参考文献)
- [1]数字经济背景下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转移研究[D]. 王文倩. 北京邮电大学, 2021(01)
- [2]中美贸易战背景下东莞市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的政府作用研究[D]. 谢文涛.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6)
- [3]中国区域发展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及比较研究[D]. 朱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8)
- [4]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研究[D]. 杜庆昊.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5]制造企业服务战略、组织结构要素与绩效的关系研究[D]. 刘晓彦.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6]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D]. 陈若萱. 厦门大学, 2018(06)
- [7]中国高新区政府治理绩效评价研究[D]. 詹必胜.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1)
- [8]日本旅游业发展研究[D]. 魏红江. 辽宁大学, 2017(07)
- [9]价值重构:数字时代广告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研究[D]. 李斐飞. 武汉大学, 2017(06)
- [10]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J].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