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省达州市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现状调查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翟磊[1](2020)在《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基层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基层实践。基层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根基之所在,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活力源头之所在,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的地方代表,承担着落实国家意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大责任。乡镇政府能否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本文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行动者,以基层政府权力为考察对象,立足于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过程,剖析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状与法治问题,旨在构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制度框架。本文以“山西洪洞封灶禁煤”“上海市违法群租治理”为例,提出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目标悖论和主体角色悖论。在价值目标层面,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存在“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价值冲突,合法性和有效性之间存在张力。在主体角色层面,基层政府既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同时稍不注意,也往往成为破坏法治建设的关键主体。本文研究重点是聚焦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力争在理论上提出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的方案。在规范实证分析基础上,本文认为,基层政府权力存在执行性、非完整性和裁量性;在社会实证分析基础上,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一定程度上存在滥作为、不作为与慢作为的异化现象。基层政府力异化现象背后,是权力配置失衡、权力行使公共性缺失、权力监督弱化的制度根源以及法律工具主义和行政特权观念的思想根源。聚焦以上问题,本文尝试构建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法治化的三维制度架构,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价值统一提供实现路径。权力配置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先决条件。为破解基层政府“职权与责任”“财权与事权”“人事权与工作任务”的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强镇扩权”改革试图回应基层政府的权力需求,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强镇扩权”改革也存在合法性质疑与有效性困境。本文认为,区县政府与乡镇基层政府权力关系重构应当着眼于结构性改革,为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治化路径。乡镇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须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关键是探索制定专门《乡镇政府组织法》。以中央立法形式对乡镇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区县与乡镇分权原则、区县与乡镇行政关系、区县与乡镇财权关系、乡镇政府人员编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权力配置核心条款加以明确规定,最终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行使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行使具有非独立性、非常规性和责任主导性等现实特征,面临“运动式运行”“压力型运行”和“权责失调型运行”的法治困境。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是破解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困境,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化的关键。通过限定“红头文件”规范内容、加强程序规制、建构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建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化;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硬腐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懈怠等“软腐败”现象。实现权力监督的法治化,重点是要将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与效能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协同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廉洁性监督,通过实行“垂直管理制”“任期制”“交流制”“高配制”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制度;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分工制约制度、任职限制制度、重大事项申报与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基层权力运行效能性监督,重点是要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科学性与考核基础信息失真问题,以及考核过程中基层政府博弈与投机问题,通过基层绩效考核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的适度激励与适度问责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考核权重,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与效能监督制度。展望我国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前景,本文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立场,主张践行基层法治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与发展之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正视法治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推进基层法治过程中,既要旗帜鲜明批判“法治虚无主义”,也要警惕“法治浪漫主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进程等不得。同时,法治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也急不得。本文认为,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客观地认识和分析基层法治建设之路,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
应建均[2](2018)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确定及其实现》文中研究说明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事物。20世纪50年代以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直是影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织,是乡村微观经济组织体系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然而1978年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推行与深化,以及乡村治理体制的变化与更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成为了一个几乎纯粹概念意义上的存在,没有一部法律对其内涵、范围等作出权威的规定和解释,法律制度建构十分粗糙。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在悄然改变,政策法律背景也在深刻发展。一方面,国家政策、文件连续聚焦并不断部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立法完善问题;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了进入《民法总则》的机会,被确立了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因此,系统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制度及其如何实现,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六个部分。第一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与启示。当前,人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事实性存在极大困惑。一方面,在农业经济统计层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数量及其运行情况总体稳定,稳中有升;另一方面,在理论判断层面,学者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事实属性普遍持悲观的态度,或者认为已被取消,或者认为不复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动态演进的历史性概念,必须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史的纵向角度去理解其核心要义,评定其事实属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起源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根据组织形式的差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可以分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以及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个主要阶段。其中,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结构形塑了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格局。第二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辨析。当前,法律界以及地方立法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卷轶浩繁,林林总总。归纳而言,比较有影响的定义范式主要有“广义——狭义”、类型化和特征描述三种。综合比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的优劣,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种属序列,“农村”、“功能特殊性”以及“社区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的必备“种差”。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乡镇人民政府管辖的区域,以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等社区为单位建立,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和服务集体成员的经济组织,同时承担一定的集体公共社会功能。第三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及其证成。由于理论准备不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存在重大理论分歧。实践中,全国规范性文件缺位,各地规定相互矛盾,存在立法困惑和制度缺陷。因此,在民法典编纂前、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以及《民法总则》通过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并不是一项高度的立法共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具有必要性,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争取平等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实现物权主体统一于民事主体的需要,是因应国家政策,平衡改革探索和于法有据关系的需要,是推进中国农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具有可行性,从政策引领、实践探索、历史渊源和时代契机等方面,都是可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基本选项是特别法人。第四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作为特别法人,它的特别性是其得以独立于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能够独立建构的基础和依据,也是进行自我肯定的最简单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反映在多个方面,具体表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管理的财产性质的特别性、承担的职能的特别性、设立的特别性、终止的特别性和成员的加入和退出的特别性五个方面。同时,从特别法人内部的视角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还存在与其他三种特别法人类型(机关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内在特别性,需要体系上的补充。第五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依据民法的主体规则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予以明确,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改革的核心问题。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及名为“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并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选择的组织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选择应当贯彻组织形态法定缓和论,最具法律意义的因素是设立目的和意欲从事的活动类型。在恪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私法性、独立性、社区性的基础上,且有合适的方式予以公示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采取多元化的组织形式,包括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以及公司、企业形态。第六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实现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主体层级、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股权设置与管理、成员大会的决议机制以及经营管理机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实现机制完善中的五个重大争议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级组织的形成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不宜一般性地取消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组集体经济组织。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格局正在被逐渐打破,应当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的不同归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情形,具体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主体层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应当采“生活保障+户籍”的双重标准:第一层次,以是否依赖农村集体土地为基本生存保障界分“全民”与“集体”,解决特定自然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的问题;第二层次,以户籍界分“集体”与“集体”,解决特定自然人“属于哪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成员股的种类、集体股的设置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并以贯彻动态管理模式为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大会的决议机制应当坚持“一人一票”为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经营管理机制可采自营或他营模式,他营模式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作为一种利益分配机制而存在的法人实体。
王鑫[3](2018)在《精准扶贫背景下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研究》文中提出易地扶贫搬迁是促进农村扶贫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国家提出精准扶贫方略,易地扶贫搬迁被纳入精准扶贫体制机制之中,成为打赢新时期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也是“五个一批”工程中政策性最强、群众关注度最高的一项标志性工程。国家明确提出,自20162020年,全国要实现约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同时期,武陵山片区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任务数为103.83万人,占全国总任务量的10.38%。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总任务量来看,在14个集中连片特困区中,武陵山片区的搬迁任务量高于平均水平,属于我国易地扶贫搬迁战略实施的重要阵地之一。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自武陵山区全面启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来,片区各地易地扶贫进展到底如何,能否按计划如期完成任务?各地在推进政策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或障碍,必须予以解决?搬迁群众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实施效果感受如何,还有哪些地方可以改进?2019年片区各地陆续脱贫“摘帽”后,面向搬迁户的各项优惠政策去留如何?带着以上问题研究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对于进一步做好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国内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研究文献的分析,发现现有研究成果存在以下局限性:第一,对“十三五”时期精准扶贫背景下易地扶贫搬迁的研究成果总量不多,毕竟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精准扶贫国家方略“五个一批”重要工程之一,在2016年才开始大规模铺开实施,近期内尚无针对整个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的专题研究;第二,许多研究成果的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背景、实施举措的宏观解读和评价,对搬迁户个体微观层面的案例研究不多;第三,对搬迁户的个案分析过多关注其生产、生活物质层面的变化,侧重看硬件水平、比数字达标,而对搬迁户面对诸如生计活动转型和居住环境的改变所带来的移风易俗、文化冲突、社交焦虑等精神层面的问题描述和分析不足,人文关怀有待加强。基于上述分析,本文锁定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研究,兼顾宏观和微观角度,在系统梳理我国扶贫战略演变历史脉络,总结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和发展过程,分析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从精准扶贫背景下武陵山片区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推进现状、基层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搬迁户个案访谈、政策实施效果群众满意度评估、存在的问题及针对性对策建议等多个方面,对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展开深入地剖析、研究和总结,希望研究成果对相关部门出台进一步促进易地扶贫搬迁执行进度、扶贫深度、惠民广度相关政策措施具有借鉴意义。在研究方法上,本文注重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重视实证分析与调研考察相统一、比较分析和历史分析相结合。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国家扶贫战略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限期必须完成的严肃政治任务,工作做得好不好,不能只参考各级政府、各部门的文件和报告,为了避免研究中受到“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可能状况的干扰,有必要到政策落地生根的地方去观察实情,倾听老百姓的心声。因此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研究,除了借助常规的文献分析方法外,最重要是对实地的调研,对政策实施具体实情的掌握,对搬迁户安置点巨大变化的细致观察,以及对贫困户实际生存状态变化的对比分析。为了让研究成果更接地气、更为可信,本文写作采取了实地考察、会议座谈、调查问卷和个别深度访谈等调查形式,连续3年利用高校寒暑假期多次赴武陵山区,利用各种机会参与政府机关与易地扶贫搬迁主题相关的会议,拜访发改委、扶贫办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踏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并入户访问,尽可能地掌握了大量真实、丰富的第一手调研材料,为论文撰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研究内容上,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集中阐述了包括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在内的中国扶贫战略体系完整的历史发展脉络,重点解释了精准扶贫背景下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内涵、主要内容以及所涉及的政策配套体系,分析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从发端、成形、发展再到完善的政策发展历程,介绍了国际相关案例和经验。第二部分,“十三五”时期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现状及案例分析。首先对武陵山片区经济发展差异进行了实证分析,阐述了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武陵山片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梳理归总了片区在“十三五”时期的易地扶贫搬迁总规模;其次从武陵山片区的湖北、湖南、贵州和重庆4个分片区入手,阐述了武陵山各个分片区部署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举措和总体进展,详细盘点了各分片区2016年搬迁实施方案的内容以及实际完成情况,介绍了2017年各分片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计划安排,从较大的空间尺度掌握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的整体情况;然后再将研究视角逐层下移,从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的工作作为,再到易地扶贫搬迁户的主观感受,不断分析案例,总结经验,发现亮点,精准地描绘勾勒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在武陵山片区各地落地生根、发挥成效的过程。第三部分,从调查易迁户对搬迁政策的满意度展开,评估与分析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效果,以发掘不足和尚待改善的之处。通过综合分析有关易地扶贫搬迁成效评估相关文献,提出基于多维贫困视角、反映综合减贫绩效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展开深入扎实的调研,并对搬迁群众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解读和总结。第四部分,列举当前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破解难题、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向“稳得住、能致富”纵深方向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在对“十三五”以来各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掌握的基础上,结合与田野调查结果的印证,归纳出8个必须予以重视和解决的问题;随后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建议的目的,着眼于提高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质量,帮助搬迁贫困户更为稳妥的实现“稳得住,能致富”。第五部分,给出全文研究的结论,并提出对易地扶贫搬迁“后时期”相关政策的研究展望。到2020年,武陵山片区虽然一定能够全面摘帽脱贫,但贫困因素并未完全消除,相对贫困始终存在,如何对刚刚脱贫的搬迁户、乃至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上马、送一程”,以实现更高质量的全面小康效果,也是应该予以思考的问题,所以就此做了一番展望。通过全面梳理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情况,结合对搬迁户展开的政策执行效果满意度调查,辅以田野调查中底层实情的印证,本文认为,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2016年工作首战告捷、2017年工作呈现良好开局”的阶段性成效,“搬得出”已经稳固实现、快速夯实,“稳得住、能致富”各已初见实效,各地都有成功案例,但也有问题暴露出来,需要进一步做深层处理,本文也针对性给出了对策建议,期望对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优化调整方案具有借鉴意义。
卢彦伶[4](2017)在《“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性试验》文中提出发展农村经济既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又是一块短板,而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在于解决农村土地权益的归属问题。因此,唯有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下功夫,解决农村土地的权属关系问题,才能真正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尽管党和政府在近几年里出台了许多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性文件,特别是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的相关政策,但是我国农村特有的复杂特性使农村土地权属关系异常复杂,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的权属关系,必然要经历一段艰难的探索历程。四川P镇为了寻找一条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自治道路,根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在上级政府的引导下,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开展了“六权同确”试点项目,完成了以“六权同确”为载体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性试验。简单地说,“六权同确”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含农房)所有权、农村集体林权、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等六项产权进行确权颁证,通过这种机制创新,对建立健全“归属清晰、保护严格、管理规范、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采用了“观察”和“访谈”的田野调查方法,通过对四川P镇开展“六权同确”的实地调查和经验总结,及“六权同确”试点中所引发的社会关系的变化,记叙了乡村新型社会关系对传统社会关系的冲击和改变,从而带来基层政府、村级基层组织、村民等社会主体对农村产权制度的不同认识,进而使乡村社会关系进入到一个社会转型的新场景之中。全文由五章组成。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了文章选题的背景及意义,归纳了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土地确权已有的研究成果,界定了文章中“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赋权于民”这三个核心概念,并明确了文章的难点及创新点。第二章:主要介绍“六权同确”开展的基本情况。从“六权同确”的缘起入手,重点介绍了开展“六权同确”的工作原则、具体步骤和实施成效。第三章:通过描述乡村社会主要的三层社会关系即亲情之间、邻里之间、官民之间,在“六权同确”试点影响下产生的变化,阐释了“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性试验对乡村社会关系带来的重要影响。第四章:通过政府干部、村级干部和村民对“六权同确”产生效益的不同看法,反应了乡村社会政府-村级干部-村民纵向缺少有效沟通,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趋向缺乏一致性。并由此透射出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乡村主体不可避免地要置身于乡村利益的重新分化和选择之中,重新面对乡村治理中利益再分配所出现的认知问题。第五章:从乡村社会的纵向沟通、运行规则、经济发展载体的价值变化等多角度对“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这一地方性尝试进行总结与思考。
贵艳[5](2015)在《广东省珠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国内城镇化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进入城镇,流入经济发达地区,为当地经济建设做了出积极贡献,也给当地社会服务管理工作造成巨大压力。计划生育作为社会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样面临着严峻考验。如何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实现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优质服务,融管理于服务之中,是当前计生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本届政府的新任务之一,促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被首次列入2015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因此,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行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相关服务管理措施,对于推进其改革进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实现社会和谐至关重要。本文以广东省珠海市为例,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对当地流动人口特点及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现状开展了深入调研分析,认为服务理念滞后、流入地财政压力大、流动人口服务组织建设不足是现阶段广东省珠海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中服务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以及信息掌握困难、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借鉴国内一些地区的成功做法,提出改进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一是通过创新理念、拓展内容、提高服务针对性和可及性,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需求;二是创新计划生育证明电子政务服务、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等手段推动信息化工作;三是建立完善由各级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同、基层组织联动、社会组织参与的综合施治新模式;四是加大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及经费投入等保障力度。期望通过本研究能有效提升广东省珠海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探索新路,同时能积极推进和谐珠海建设。
崔庆仙[6](2012)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地方制度改革与创新》文中提出地方制度,是中国国家决策执行系统的“空间一权力”安排,也是影响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关键因素。本论文围绕以下三个核心问题展开: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多年来,政府主导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基本模式并未发生根本性质的改变,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地方制度发挥着怎样的作用?第二,世界各国在现代化进程中,曾应对过诸多共同的机遇和挑战,在相应的地方制度建设层面,有哪些普遍意义值得中国借鉴?第三,中国正面临着诸多经济社会问题,“路径依赖”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中国的地方制度改革,在追赶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地方制度建设应走向何方?本论文在研究方法上:第一,注重问题关怀的实证研究,以上海、漳州、三亚等城市-区域为案例,对地方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解释与证实;第二,遵循逻辑演绎的研究理路,在对地方制度变革与创新的研究中,既努力厘清地方制度改革的历史脉络,又充分发掘深层次的经济社会背景以及各项制度之间横向的互动机理,从而更准确把握地方制度变革的内在历史逻辑:第三,以人文地理学的相关方法为主,采用学科综合的研究视角,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效能。本论文主要有三大研究板块:一是,对西方若干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地方制度变革与创新进行了积极的研究与借鉴;二是,对建立在传统农业社会基础之上的中国地方制度经验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与提炼;三是,对当代中国地方制度改革进行了实证与规范研究。本论文得出以下基本结论:第一,中国两千多年的地方制度变迁具有极强的连续性,并不断向有利于中央集权的方向演进。第二,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地方制度改革主要围绕中央集权和城乡二元制度体系建设展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上了逐级下放权力的地方制度改革之路。第三,中国地方制度最为核心的问题,是国家权益地方配置的不均衡和权力下放中行政管理层级与幅度的悖论,这是城乡差距持续拉大、社会矛盾激化、地方政府信任危机、腐败现象严重等现实问题的地方制度背景。较多的行政区划层级、复杂的条块关系和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地方制度集权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第四,世界主要现代化大国地方制度变革表现出诸多共性,地方民主自治的精神和能力构成中国与若干现代化大国最为根本的差异。第五,立足于当前政治结构,现有体制内的地方制度改革应当主要是一个方案设计的技术问题和地方政府的作为问题;逐步推进地方民主自治,以此重塑地方制度,使地方成为维护国家稳定的基石和实现社会繁荣的强大动力,应当是未来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地方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
赵大朋[7](2012)在《城乡统筹背景下村级党组织功能转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村级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嵌入”农村社会的最基层组织,是农村社会的组织核心和领导力量。“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作为执政党与农村社会沟通和互动的“关节点”,村级党组织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分布范围广泛,其自身功能能否得以有效实现,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全局。当前,随着我国城乡发展战略的深度转型,农村场域内国家、政党和社会三者之间关系的基本状态与以往相比有了新的变化。这种新变化对村级党组织在城乡二元体制下所形成的功能定位模式产生了巨大的挑战,致使村级党组织原有的各种功能不断弱化,出现了明显的“功能障碍”现象,在总体上陷入了“软弱涣散”和“毫无作为”的状态。功能障碍的产生降低了村党组织与农村社会进行沟通和互动的能力,造成了村级党组织与农村社会关系的疏离,弱化了执政党对农村社会的影响力和作用力。可以说,当前村级党组织在功能实现上的种种困境,严重侵蚀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损害了党的合法性,同时也对农村社会的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面对这种现状,如何在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不断调整村级党组织原有的功能结构,在总体上实现村级党组织功能的转型,就成为学术界不得不面对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本文在研究中以“国家—社会”研究范式为基本分析工具,以建国以来城乡关系的变迁为主要线索,在基本逻辑结构上沿着“概念解析——历史回顾——现状分析(提出问题)——发展目标建构(分析问题)——实现路径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逐步展开,层层深入。具体来说,本文研究的整体思路就是:本文以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关系变化发展的不同阶段为基本线索,立足于农村场域内国家、政党和社会三者之间关系变化的基本状态,准确界定建国以来村级党组织功能定位和转型的不同阶段,揭示城乡关系变迁对村级党组织功能定位和转型的影响。在历史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实际,着重分析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场域内国家、政党和社会三者之间关系的新变化,以及这种新变化对村级党组织传统的功能定位模式所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影响,并为村级党组织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寻找合适的对策,提出具体化的建议。依据上述逻辑架构和主要线索,本文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为本文的理论支撑部分,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从中国语境下国家、政党、社会三者关系的基本状态和发展趋势来正确分析和认识“政党功能”和“中国共产党功能”这两个核心概念。本部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利用政治系统分析的相关方法对政党功能的含义和特点进行分析和概括。二是,利用西方传统的“国家—社会”研究范式正确认识政党功能的具体构成、主要特点及其发展的基本趋势。三是,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分析“国家—社会”研究范所存在的种种局限,概括在中国语境下国家、政党、社会三者之间关系变化发展的总体历程和主要特点,并把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功能转型的整体历程划分为“全能型”和“行政主导型”两大阶段。第二部分为本文的历史分析和考察部分,主要考察建国以来城乡二元体制的发展对村级党组织功能定位和转型的影响。这部分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立足于建国以来城乡二元体制形成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分析农村场域内国家、政党、社会三者关系变化发展的不同状态,由此对村级党组织功能转型的不同阶段进行合理划分。具体来说,本部分的主要内容就是:把建国以来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形成和发展的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城乡二元体制逐步形成阶段、政策主导型城乡二元体制阶段、双重导向型城乡二元体制阶段,并根据这三个阶段相应地把村级党组织功能的演变和发展也划分为三个阶段,即革命导向型组织阶段、全能型组织阶段和行政代理型组织阶段。第三部分为本文的现实问题分析部分,主要论述城乡统筹背景下村级党组织功能障碍的具体表现,揭示村级党组织在城乡二元体制下所形成的强控制的功能定位与农村社会自主性不断增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部分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首先,全面认识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相关内容,分析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推进对农村社会成长和发育所带来的重大影响。其次,根据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农村社会自主性不断增强的现状,正确分析和认识农村场域内国家、政党、社会三者关系的新变化,以此来分析村级党组织功能障碍产生的根本原因及其具体表现。第四部分为本文的发展目标建构部分,主要是研究和探讨在城乡统筹背景下村级党组织功能转型的主要目标和方向。这部分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针对村级党组织现有的功能定位模式的种种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政党导向型”村级党组织的概念,并在总体上把“政党导向型”村级党组织的各种功能划分为两大类,即政党类功能和行政类功能。其中,政党类功能是“政党导向型”村级党组织的核心功能,行政类功能是“政党导向型”村级党组织的辅助功能。同时,又根据村级党组织与农村社会作用方式的不同,把村级党组织的政党类功能分为两类,即引导性功能和适应性功能。第五部分为本文的路径探索部分,主要探索村级党组织实现自身功能转型的具体路径。本部分结合统筹城乡发展的实际,把村级党组织实现自身功能转型的路径归纳为以下六条:1、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是村级党组织实现自身功能转型的物质基础;2、实现自身运行模式的转型,是村级党组织实现自身功能转型的关键所在;3、实现自身组织设置模式的改变,是村级党组织实现自身功能转型的重要前提;4、不断提高自身的治理能力,是村级党组织功能转型关键所在;5、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为村级党组织实现自身功能转型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6、进行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为村级党组织功能转型提供良好的外在体制环境。
董红[8](2012)在《当代中国村民自治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伟大成果。它的推行,使农村社会治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家对农村社会不再直接管理,而是赋予其自我管理的权力,由农村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在三十年的风雨历程中,村民自治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对中国农村甚至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进步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然而,自从村民自治推行以来,人们关于村民自治有关问题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而且,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这严重制约了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对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更加突出,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如何解决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不仅成为农村基层工作中亟待解决和研究的问题,而且成为重构乡村治理体系,甚至成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本文通过对村民自治的变迁、体系与结构、运行以及保障村民自治实现的对策建议等问题进行考察,以期为村民自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可行性政策支持,以促进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本文认为,村民自治是现代国家对乡村社会进行整合的一种方式,是继清朝末年以来国家对乡村社会治理策略不断探索的结果。只是和以往的治理方式相比,村民自治带有民主化的色彩。村民自治是农村社会人民群众为了解决人民公社解体后农村面临的公共事务管理问题而自发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由于它有效地满足了人民公社解体后国家重建农村秩序的现实需要而得到国家的确认,因而上升为一项国家民主制度。村民自治产生以后,在实践中又不断地发展,日益完善,不断走向成熟。村民自治需要制度来确认和保障,而制度是通过规范确立的。村民自治规范已经形成一个规范体系,它由国家、地方和村级三个层面的规范构成。国家层面的规范是由中央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主要包括《宪法》、《村委会组织法》和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地方层面的规范是由地方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在地方范围内具有普遍意义和约束力,包括省、市、县和乡镇四级。村级层面的规范是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定的,在村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主要包括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各项专门性规定。村民进行自治活动必须依托一定的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已经形成一个组织体系,主要由权力机构、工作机构构成。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内部,各种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不同,对村民自治功能的影响不同。村民自治制度确立后,与乡镇政权和党的领导权等农村公权力发生一定的关系。就制度的设计来说,村民自治与乡镇政权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与党的领导权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村民自治的关键在于实施和运行。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日益制度化、规范化,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村民自治在现实中并没有完全落实和实现,还存在许多问题,离制度设计的初衷还有很大的距离。不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存在不足,而且还受乡镇政府和党支部的不当干预。为了保障村民自治的实现,有必要采取相关的措施。要完善《宪法》、《村委会组织法》等村民自治实体法律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的内部程序和外部救济程序等程序法律制度,为村民自治的实现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要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理顺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以及村委会与党支部的关系,完善对农村公权力的制约机制,以消除农村公权力对村民自治的不当干预。要构建完善的司法救济机制,完善行政救济机制,健全信访机制和法律援助机制,为村民自治的实现提供完善的救济保障。
李会林[9](2011)在《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苏南发达地区为例》文中认为我国作为一个传统的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已经成为抑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而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总量的70%左右,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国实现控制人口数量的目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上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农村的人口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人口素质也进一步得到提高,但是由于农村居民的传统生育理念根深蒂固以及农村逃避计划生育的天然优势,使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难度不断增加。全面分析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中的实施必须建立在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内涵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主要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强制力来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中,可以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将其分为宏观的国家层面的计划生育体系和微观的家庭计划生育体系。国家计划生育体系主要包括1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工作;家庭计划生育体系主要包括避孕节育措施和生殖健康保健。要通过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内涵、计划生育政策与超计划生育政策的区别的了解,全面界定计划生育政策的内容,并充分理解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意义主要在于:计划生育是减轻我国人口压力,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保障;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是控制环境污染,优化生存空间的需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是提高人口素质的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了解计划生育理念和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的历史发展,并以苏南三市为对象具体分析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现状,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来了解农民的真实想法,从而更好地分析其在农村实施中的问题,总结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实施的主要经验和教训,分析当前计划生育政策的挑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实施的对策和建议:1、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创新农村计生工作方法;2、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计生保障体系建设,消除农村居民后顾之忧;3、提高服务能力,健全基层计生工作机构,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4、深化宣传教育,实施婚育文化建设工程,营造良好的人口社会环境;5、坚持依法行政,实施计划生育“阳光工程”,推进农村计生法治化;6、优化队伍结构,积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苟安经[10](2011)在《巴蜀地区农村文化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推进以及“三农”的发展亟需科学的文化建设。进入新世纪,文化建设的历史背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可以说,文化建设面临着多种挑战。本研究以巴蜀地区为研究范围,系统地思考农村文化建设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为积极应对挑战进行探索,以期形成对巴蜀地区农村文化建设实践具有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作为一种以特定区域为范围的研究,同时追求其中的共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区域的农村文化建设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提供借鉴。本研究以社会学关于“文化”的定义为理论的逻辑起点,构建起农村文化建设的理论框架,并灵活采用实地考察、统计分析、个案研究、比较研究、文献研究等具体研究手段,将一般的文化理论与特定的文化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更为根本的,本研究始终贯穿科学发展观的精神,紧扣“以人为本”,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形势与任务,着眼于城乡文化统筹发展,突出区域文化个性。以此为基本原则,论文将对巴蜀地区农村文化区域特征、历史传承、价值取向以及建设基本布局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内聚型的地理自然环境、发达的传统农业生产、多源和杂处的居民是巴蜀农村文化的生成条件,或者称文化生态环境。在这个文化生态环境中,巴蜀地区农村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均具有显着的特质,形成当代农村文化建设的宝贵资源。文化建设伴随我国发展历史,在秦、汉、唐宋、明清、民国、建国后、新时期等历史阶段,巴蜀地区农村文化建设的历史轨迹清晰可见。奠定文化的经济基础、传播社会核心价值观念、吸收区域外先进文化并传承本地优秀文化传统、构建有效的文化建设机制应当是我们汲取的历史经验。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因此必须首先确定当前和今后巴蜀地区农村文化建设实践应当遵循的总体价值取向和区域性价值目标。这个价值取向应当是: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农村文化建设的前提下,积极用文化建设助力破解巴蜀地区的“三农”问题,增强巴蜀地区文化软实力,实现文化建设的多重功能。农村人文精神是一个较新的命题。人的全面发展、市场经济新理性和巴蜀文化传统是巴蜀地区农村人文精神的核心要素,这些核心要素必须通过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和实施常态化的主题文化活动等途径培养和提升。保障农民文化权益必然要求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巴蜀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取得了显着成绩,但也存在若干问题,需要通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逐步加以解决。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四川地震灾后文化重建是近年来产生的新命题,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了巴蜀区域文化建设的成果和水平,所以纳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进行一些针对性的研究。农村文化产业开辟了农村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新领域。巴蜀地区拥有丰富的可进行产业开发的乡土文化资源,在实践中产生了六种开发模式。但是,巴蜀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必须整合区域资源、城市带动农村、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和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辩证认识历史上关于“治蜀”的历史文化命题和反思近年发生的涉农群体性事件,有助于我们确立“治蜀”新理念和创新“治蜀之道”,进而准确把握巴蜀地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和有利条件,并从多个层面和角度探索切实有效的农村和谐文化建设路径,使和谐的理念转化为制度,内化为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二、四川省达州市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现状调查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四川省达州市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现状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基层法治离我们有多远? |
二、基层治理的法治悖论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基本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限定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
第一节 基层政府的职能与职权 |
一、基层政府职能与职权的规范分析 |
二、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特征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现状分析 |
一、基层政府失灵与政府权力异化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异化之根源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塑造 |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理念误区与极端倾向 |
二、合法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底线 |
三、有效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重塑 |
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三维架构 |
第三章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失衡及其解决路径 |
一、问题意识:纵向权力配置失衡 |
二、制度性根源:法定职权与管理的错位 |
三、关于基层乡镇政府地位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强镇扩权:基层政府赋权改革探索与反思 |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样本 |
二、行政性分权:强镇扩权改革的路径反思 |
第三节 基层政府赋权的法治化路径 |
一、确立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明确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 |
三、健全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保障 |
第四章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实践图景——以上海群租治理为例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群租治理的真实场景 |
二、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依据——群租治理的政策推进 |
三、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群租治理中的街镇角色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特征 |
一、基层政府权力的“运动式运行”困境 |
二、基层政府权力的“压力型运行”困境 |
三、基层政府权力的“失调型运行”困境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建构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框架 |
二、基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 |
三、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
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化 |
第五章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表象与根源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硬腐败与软腐败 |
二、基层政府权力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统一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分析 |
三、价值导向: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 |
四、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构建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效能监督的法治化 |
一、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实证分析:以2019年D区街镇考核为例 |
二、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法治困境 |
三、基层政府效能监督法治化的改进路径 |
第六章 余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虚无主义批判 |
一、基层治理中法治虚无主义的新变异 |
二、基层法治虚无主义的形态与后果 |
第二节 警惕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浪漫主义 |
一、法治浪漫主义思潮的形成 |
二、法治浪漫主义的迷惑性与危害性 |
第三节 坚持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实主义 |
一、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 |
二、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 |
三、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渐进实现路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兼怀人生四十 |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确定及其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之缘起 |
二、文献综述: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研究现状 |
三、关于本文的四点说明 |
第一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与启示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实性的困惑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 |
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史起源的不同学说及分析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阶段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史变迁的启示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动态演进的历史性概念 |
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结构形塑了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格局 |
第二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辨析 |
第一节 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式 |
一、基于内涵和外延的范围大小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二、基于类型化方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三、基于特征描述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第二节 本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的选择 |
一、如何选择定义的范式 |
二、特征描述法再评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本质要素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含义 |
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及其证成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理论争议 |
一、民法典编纂前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观点概览 |
二、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不同方案 |
三、《民法总则》通过后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立法审视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必要性分析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可行性分析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化选项——特别法人 |
第四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 |
第一节 特别法人的提出与解释困惑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设立的特别性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的特别性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加入和退出的特别性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其他特别法人的关系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机关法人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
第五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实践考察 |
一、经济合作社 |
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
三、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
四、村社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
五、公司 |
六、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理论梳理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现实样态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改革方略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选择 |
一、实践之评析与理论之反思 |
二、选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原则与因素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多元化组织形式 |
第六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主体层级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层级:文本分析与实践探索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层级的改革及评析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层级的设立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认定的地方立法探索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认定的司法实践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认定的应然标准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设置与管理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设置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管理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大会的决议机制 |
第五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经营管理机制 |
结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中国民法典表达、制度配套与法人制度再体系化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中国民法典表达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制度配套 |
三、《民法总则》法人制度再体系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精准扶贫背景下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对象、目的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对象 |
(三) 研究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主要内容 |
(三)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扶贫 |
(一) 我国扶贫开发的历程 |
(二) 我国扶贫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
(三) 我国扶贫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探讨 |
二、精准扶贫 |
(一) 精准扶贫的内涵 |
(二) 精准扶贫的基本内容 |
三、易地扶贫搬迁 |
(一) 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概念界定 |
(二) 易地扶贫搬迁与生态移民的关系辨析 |
四、易地扶贫搬迁的配套政策体系 |
(一) 搬迁农户住房建设的支持政策 |
(二) 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支持政策 |
(三) 易地扶贫搬迁的土地支持政策 |
(四) 搬迁户生计重建的支持政策 |
(五) 产业发展与就业支持政策 |
五、易地扶贫搬迁的理论基础 |
(一) 马克思主义人口迁移理论 |
(二) 生态价值理论 |
(三) 生态贫困理论 |
(四) 生态文明理论 |
(五)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二章 我国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实践和国际经验借鉴 |
一、我国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发展历程 |
(一) 初步探索阶段(1982~1990) |
(二) 常规化与扩展阶段(1991~2000) |
(三) 整体推进阶段(2001~2010) |
(四) 政策强化阶段(2011~2014) |
(五) 精准扶贫阶段(2015年至今) |
二、易地扶贫搬迁的国际经验借鉴 |
(一) 国外生态移民安置的主要做法 |
(二) 国外生态移民搬迁的经验启示 |
第三章 精准扶贫背景下易地扶贫搬迁现状及案例分析 |
一、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的意义及总体规模 |
(一) 武陵山片区经济发展现状及差异分析 |
(二) 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 |
(三) 武陵山片区“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模 |
二、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的现状 |
(一) 武陵山片区省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
(二) 武陵山片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及完成情况 |
(三) 武陵山片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安排 |
三、经典案例分析及其模式、经验 |
(一) 武陵山片区各地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具体案例 |
(二) 易地扶贫搬迁户深度访谈案例 |
(三) 武陵山片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创新模式 |
(四) 武陵山片区有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特色经验 |
第四章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效果评估与分析 |
一、易地扶贫搬迁效果评估文献分析 |
二、基于多维贫困视角的易地扶贫搬迁效果评估分析框架 |
(一) 综合减贫绩效分析框架的理论基础 |
(二)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 |
三、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的实证分析 |
(一) 调研设计与实施概况 |
(二) 搬迁群众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效果的认同度分析 |
(三) 调查问卷分析结论及相关建议 |
第五章 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
一、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搬迁后脱贫产业发展乏力 |
(二) 征地费用高,县级财政压力大、农户自筹资金难 |
(三) 对象精准识别存在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
(四) 集中安置各有限制,搬迁方式选择难 |
(五) 项目审批手续繁,工程招标提速难 |
(六) 分散安置点建房安全监管不到位 |
(七) 拆旧复垦落实难,且与传统村落保护相矛盾 |
(八) 社区管理有漏洞,基层治理存隐患 |
二、易地扶贫搬迁向“稳得住、能致富”纵深推进的对策建议 |
(一) 精准对接产业,助推搬迁扶贫 |
(二) 积极报告呼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
(三) 优化创新搬迁模式,分类保障农户生计 |
(四) 简化项目审批,加快工程招投标进度 |
(五) 强化分散安置点建房安全监管 |
(六) 加大拆旧复垦执行力度 |
(七) 狠抓新型社区治理,化解基层搬迁纠纷 |
(八) 在易地搬迁中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 |
第六章 结论及易地扶贫搬迁后时期相关政策研究展望 |
一、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
二、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效果评价 |
三、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后时期相关政策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B: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调查问卷 |
附录C: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调查访谈提纲 |
(4)“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性试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核心概念 |
(一)“六权同确” |
(二)农村产权制度 |
(三)赋权于民 |
四、研究方法 |
(一)田野调查法 |
(二)文献研究法 |
五、研究难点与创新 |
(一)研究难点 |
(二)论文的创新 |
第二章 “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
一、“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缘起 |
二、“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基本情况 |
(一)W村和C村 |
(二)“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过程 |
第三章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引出乡村社会关系的改变 |
一、亲人之间的感情撕裂 |
二、邻里之间的利益冲突 |
三、官民之间的矛盾纷争 |
第四章 “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引发的后续效应 |
一、基层领导总结:积极与消极意义并存 |
二、村级干部表白:利民好处实在太多 |
三、普通村民直言:政府人为制造矛盾 |
第五章 总结与思考 |
一、改革完善基层政府与农民的沟通渠道 |
二、合理运用乡村传统情理与现代法理的力量 |
三、土地传统价值与现代利益的相对平衡 |
四、乡土社会关系的现代性改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科研情况 |
(5)广东省珠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第2章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相关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流动人口基本概念 |
2.1.2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治理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 |
2.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主要服务管理模式 |
2.3.1 目标管理责任制模式 |
2.3.2 综合管理模式 |
2.3.3 社区管理模式 |
2.3.4 流出地跟踪管理模式 |
第3章 广东省珠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现状 |
3.1 广东省珠海市流动人口特点 |
3.1.1 流动人口总量分析 |
3.1.2 流动人口结构分析 |
3.1.3 流动人口来源、流入原因及分布情况 |
3.1.4 流动人口文化水平及职业特点 |
3.2 广东省珠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状 |
3.2.1 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情况 |
3.2.2 流动人口生育及避孕节育情况 |
3.2.3 流动人口接受计生服务情况 |
3.3 广东省珠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措施及成效 |
3.4 广东省珠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问题 |
3.4.1 服务同群众需求存在差距 |
3.4.2 流动人口信息掌握困难 |
3.4.3 服务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
3.5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5.1 服务理念滞后 |
3.5.2 流入地财政压力大 |
3.5.3 社会组织建设不足 |
第4章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验借鉴 |
4.1 广东省中山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验 |
4.2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社区化服务管理经验 |
4.3 北京市东城区流动人口网格化服务管理经验 |
第5章 完善广东省珠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对策 |
5.1 创新理念,强化优质服务 |
5.2 加强信息化建设 |
5.3 创新完善服务管理机制 |
5.4 加大保障力度 |
5.4.1 健全服务网络 |
5.4.2 加大经费投入 |
5.4.3 强化评估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地方制度改革与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意义 |
1.1.1 现实意义 |
1.1.2 理论意义 |
1.2 地方制度研究综述 |
1.2.1 国外地方制度研究 |
1.2.2 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中国地方制度研究 |
1.2.3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中国地方制度研究 |
1.3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1 现代化 |
1.3.2 行政区划 |
1.3.3 地方政府 |
1.3.4 行政建制 |
1.3.5 地方制度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样本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样本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关系理论 |
2.2 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发展理论 |
2.3 中央与地方关系理论 |
2.4 行政区经济理论 |
第3章 世界若干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地方制度变革 |
3.1 英国地方制度 |
3.1.1 英国地方制度基本情况 |
3.1.2 英国地方制度变革 |
3.1.3 二战后英国地方制度改革新趋势 |
3.1.4 现代化进程中的英国经验 |
3.2 法国地方制度 |
3.2.1 法国地方制度基本情况 |
3.2.2 法国地方制度变革 |
3.2.3 二战后法国地方制度改革新趋势 |
3.2.4 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国经验 |
3.3 德国地方制度 |
3.3.1 德国地方制度基本情况 |
3.3.2 德国地方制度变革 |
3.3.3 二战后德国地方制度改革新趋势 |
3.3.4 现代化进程中的德国经验 |
3.4 美国地方制度 |
3.4.1 美国地方制度基本情况 |
3.4.2 19世纪早期美国新英格兰的地方政府 |
3.4.3 美国19世纪下半叶以来的地方政府制度变革 |
3.4.4 美国大都市区的碎片化政府 |
3.4.5 现代化进程中的美国经验 |
3.5 日本地方制度 |
3.5.1 日本地方制度基本情况 |
3.5.2 日本地方制度变革 |
3.5.3 二战后日本的地方制度改革新趋势 |
3.5.4 现代化进程中的日本经验 |
3.6 俄罗斯地方制度 |
3.6.1 俄罗斯地方制度基本情况 |
3.6.2 俄罗斯地方制度改革新趋势 |
3.6.3 现代化进程中的俄罗斯经验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地方制度沿革 |
4.1 地方制度的形成 |
4.1.1 夏、商时期 |
4.1.2 走向一统的周代分封制 |
4.1.3 东周行政区划的萌芽 |
4.2 县制沿革 |
4.2.1 县的机构与职能 |
4.2.2 县的幅员变化 |
4.2.3 县的数量变化 |
4.2.4 县的分等而治 |
4.3 县级以上地方制度沿革 |
4.3.1 秦、汉时期 |
4.3.2 隋、唐、宋时期 |
4.3.3 元代以来 |
4.4 县级以下地方制度沿革 |
4.4.1 秦、汉、晋、唐时期 |
4.4.2 宋至清末 |
4.4.3 民国时期 |
4.5 城市型行政建制的形成与发展 |
4.5.1 古代地域型行政建制中的城市管理(秦-唐) |
4.5.2 古代城市型行政建制的形成(宋-清) |
4.5.3 现代城市型行政建制的发展(民国时期)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地方制度改革 |
5.1 当前地方制度基本情况 |
5.2 政区层级演变 |
5.2.1 五级制时期(1949-1954年) |
5.2.2 三级制时期(1954-1958年) |
5.2.3 四级制时期(1958年至今) |
5.3 政府间职权调整 |
5.3.1 计划经济时期中央集权与下放的反复 |
5.3.2 改革开放初期的市管县 |
5.3.3 新世纪以来的扩权强县 |
5.3.4 强化乡镇管理权限的努力 |
5.4 市(镇)制改革 |
5.4.1 市建制类型 |
5.4.2 设市模式、标准与数量变化 |
5.4.3 市域内地方制度安排 |
5.4.4 镇制改革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特大城市-区域地方制度改革与创新——以上海为例 |
6.1 直辖市地位的确立(1927-1949年) |
6.1.1 直辖市制初创时期(1928-1937年) |
6.1.2 汪伪时期(1937-1945年) |
6.1.3 解放前夕(1945-1949年) |
6.2 中共政权的建立与巩固(1949-1956年) |
6.2.1 增置大区建制 |
6.2.2 上海军管政府 |
6.2.3 基层政权的改造 |
6.3 计划经济时期(1956-80年代初) |
6.3.1 中央高度集权下的地方政府 |
6.3.2 市管县体制的实施及其影响 |
6.3.3 城乡二元政区结构中的飞地型建制 |
6.3.4 中心城区对郊县的“蚕食” |
6.4 改革开放年代(20世纪80年代中期-) |
6.4.1 郊区(县)乡镇体制的恢复 |
6.4.2 权力下放中的地方制度建设 |
6.4.3 中心城区蚕食式扩张的延续 |
6.4.4 城乡政区整合与整建制转型 |
6.5 本章小结——兼论上海市未来地方制度调整的可能 |
第7章 区域性中心城市市管县体制改革与创新——以漳州为例 |
7.1 行政区划沿革 |
7.1.1 皇权时期 |
7.1.2 “区-县(市)”体制时期 |
7.1.3 市管县体制时期 |
7.2 地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7.2.1 非对称的行政区架构 |
7.2.2 典型“小马拉大车” |
7.2.3 治理格局的碎片化 |
7.3 影响地方制度改革的重大因素 |
7.3.1 建设海西经济区——国家战略 |
7.3.2 中心城市发展——经济因素 |
7.3.3 市县关系重构——体制因素 |
7.3.4 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因素 |
7.3.5 九龙江流域保护——生态因素 |
7.4 本章小结——兼论漳州市未来地方制度调整的可能 |
第8章 县域地方制度改革与创新——以三业为例 |
8.1 行政区划沿革 |
8.1.1 县制时期 |
8.1.2 县级市时期 |
8.1.3 地级市以来 |
8.2 地方制度存在的问题 |
8.2.1 地方行政系统完整性缺失 |
8.2.2 部分基层政权辖区偏小 |
8.2.3 中心城区成长存在体制摩擦 |
8.2.4 基层政权权益配置碎片化 |
8.3 影响地方制度改革的重大因素 |
8.3.1 “世界旅游岛,三亚排头兵”——国家战略 |
8.3.2 维护南海权益的前缘基地——国防因素 |
8.3.3 中心城区辐射和带动功能的提升——经济因素 |
8.3.4 “小政府、大社会”体制改革的先行者——体制因素 |
8.3.5 北部山区三亚生态屏障的保护——生态因素 |
8.3.6 地名的文化认同和无形资产价值——文化因素 |
8.4 本章小结——兼论未来三亚市地方制度调整的可能 |
第9章 结论与余论 |
9.1 结论 |
9.1.1 中国当代地方制度的特点 |
9.1.2 中国当代地方制度的问题 |
9.1.3 中国当代地方制度的改革取向 |
9.2 余论 |
9.2.1 本研究的不足 |
9.2.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附录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7)城乡统筹背景下村级党组织功能转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原由和研究意义 |
(一) 选题原由 |
(二) 本选题的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简要述评 |
(一) 对研究现状的综述 |
(二) 对现有研究成果的简要评述 |
三、本文的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
(一) 本文的研究框架 |
(二)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
四、主要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 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 |
(二) 本论文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一、国家、政党、社会三者关系视角下的政党功能:概念解读 |
(一) 政治系统分析视角下政党功能 |
1、政治系统分析的主要内容 |
2、政党功能的含义与特点 |
(二) 政党功能的具体构成和发展趋势:基于“国家—社会”研究范式 |
1、“国家—社会”研究范式的主要内容 |
2、“国家—社会”研究范式下政党功能的具体构成及发展趋势 |
(三) 中国语境下的政党功能 |
1、“国家—社会”研究范式的局限性 |
2、中国共产党功能的特殊性及其具体构成 |
3、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功能的发展与演变 |
4、中国共产党整体功能的演变与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定位和转型 |
二、城乡二元背景下村级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政党依托国家权力对农村社会的强控制 |
(—) 城乡二元体制的形成阶段(1949—1957):革命导向型组织 |
1、建国初期我国城乡关系的变化和发展 |
2、这一阶段村级党组织功能的主要特征 |
(二) 政策主导型城乡二元体制阶段(1958—1978):全能型组织 |
1、政策主导型城乡二元体制的形成和发展 |
2、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及村级党组织的功能构成 |
(三) 双重导向型城乡二元体制阶段(1979—2005):行政代理型组织 |
1、城乡关系的曲折发展与双重导向型城乡二元体制的形成 |
2、双重导向型城乡二元体制与村级党组织的功能定位 |
三、统筹城乡发展与村级党组织的功能障碍:强控制的功能定位与农村社会的矛盾 |
(一) 统筹城乡发展的中国实践 |
1、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提出 |
2、我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 |
3、城乡统筹发展对农村的影响:农村社会的不断发育和成熟 |
(二) 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村级党组织的功能障碍 |
1、“行政代理型”村级党组织功能障碍的产生及其原因 |
2、“行政代理型”村级党组织功能障碍的具体表现 |
四、“政党导向型”村级党组织的提出及其功能构成:政党逐步回归农村社会 |
(一) 功能障碍与“政党导向型”村级党组的提出 |
(二) “政党导向型”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分类与具体构成 |
1、“政党导向型”村级党组织政党类功能的含义与具体构成 |
2、“政党导向型”村级党组织行政类功能的含义及具体构成 |
五、城乡统筹背景下村级党组织实现功能转型的路径选择 |
(一)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是村级党组织实现自身功能转型的物质基础 |
1、制定本村的经济发展战略,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在环境 |
2、探索市场经济背景下壮大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新思路和新措施 |
(二) 实现自身运行模式的转型,是村级党组织实现自身功能转型的关键所在 |
1、淡化管理色彩,以推进服务为基本导向 |
2、依靠政党自身的活动,通过引导和示范来实现党对农村社会的影响 |
(三) 实现自身组织设置模式的改变,是村级党组织实现自身功能转型的重要前提 |
1、村级党组织原有设置模式的主要特点及其负面影响 |
2、城乡统筹背景下调整村级党组织设置模式的主要方法 |
(四) 不断提高自身的治理能力,是村级党组织功能转型关键所在 |
1、建立科学合理的分权合作制度,理顺村“两委”关系 |
2、村级党组织有效领导和参与乡村治理的具体方法和模式 |
(五) 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为村级党组织实现自身功能转型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
1、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打造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
2、加强对农村普通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
3、提高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障村级党组织的持久发展 |
(六) 进行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为村级党组织功能转型提供良好的外在环境 |
1、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是村级党组织实现功能转型的重要保障 |
2、建构多元化的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模式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当代中国村民自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基本概念 |
1.3.1 村民 |
1.3.2 村民自治 |
1.4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析 |
1.4.1 国内研究动态 |
1.4.2 国外研究动态 |
1.4.3 国内外研究动态评析 |
1.5 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1.5.1 论文结构 |
1.5.2 研究方法 |
1.6 论文可能创新之处与不足 |
1.6.1 论文可能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第二章 我国乡村治理与村民自治的变迁 |
2.1 我国乡村治理的演进 |
2.1.1 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 |
2.1.2 近代社会的乡村治理 |
2.1.3 改革开放前的乡村治理 |
2.1.4 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治理 |
2.2 村民自治的产生 |
2.2.1 人民公社的解体 |
2.2.2 村民自治的产生 |
2.3 村民自治的发展 |
2.3.1 村民自治制度的萌芽 |
2.3.2 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
2.3.3 村民自治制度的深入发展 第三章 村民自治的体系以及与农村公权力的关系分析 |
3.1 村民自治的规范体系分析 |
3.1.1 国家层面规范 |
3.1.2 地方层面规范 |
3.1.3 村级层面规范 |
3.2 村民自治的组织体系分析 |
3.2.1 村民自治的权力机构 |
3.2.2 村民自治的工作机构 |
3.2.3 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探究 |
3.3 村民自治与农村公权力的关系 |
3.3.1 村民自治与乡镇政权的关系 |
3.3.2 村民自治与党的领导权的关系 第四章 村民自治的运行分析 |
4.1 村民自治运行取得的成效分析 |
4.1.1 民主选举普遍化、制度化 |
4.1.2 民主决策日益制度化,机制不断创新 |
4.1.3 民主管理日益规范化 |
4.1.4 民主监督初步运行,机制不断创新 |
4.2 村民自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4.2.1 民主选举形式化 |
4.2.2 民主决策表面化 |
4.2.3 民主管理不规范 |
4.2.4 民主监督缺失 |
4.2.5 乡镇政府和党支部对村民自治的不当干预 第五章 保障村民自治实现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
5.1.1 完善村民自治实体法 |
5.1.2 完善村民自治程法律制度 |
5.2 消除公权力的不当干预 |
5.2.1 统筹城乡发展 |
5.2.2 理顺两种关系 |
5.2.3 完善对农村公权力的制约机制 |
5.3 完善救济机制 |
5.3.1 完善司法救济机制 |
5.3.2 完善行政救济机制 |
5.3.3 完善其他救济机制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
(9)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苏南发达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回顾 |
1.4 研究目标、方法与分析框架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分析框架 |
1.5 论文结构 |
1.6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 |
1.6.2 可能的不足 |
第二章 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及江苏省的实施现状 |
2.1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 |
2.1.1 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历程 |
2.1.2 计划生育政策在江苏的实施现状 |
第三章 调查地区的实施效果分析 |
3.1 样本的选择 |
3.2 样本的基本情况 |
3.3 计划生育的实施效果 |
3.3.1 调查结果及相关的数据分析 |
3.3.2 调查效果分析 |
3.3.3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四章 发达地区的特殊问题及成因 |
4.1 人口规模控制任务艰巨 |
4.2 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不容乐观 |
4.3 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水平亟待提高 |
4.4 人口结构性矛盾尤为突出 |
4.5 计生队伍素质还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 |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加强计划生育在农村中实施的建议 |
5.2.1 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创新农村计生工作方法 |
5.2.2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计生保障体系建设,消除农村居民后顾之忧 |
5.2.3 提高服务能力,健全基层计生工作机构,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 |
5.2.4 深化宣传教育,实施婚育文化建设工程,营造良好的人口社会环境 |
5.2.5 坚持依法行政,实施计划生育“阳光工程”,推进农村计生法治化 |
5.2.6 优化队伍结构,积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10)巴蜀地区农村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内研究动态 |
1.3.2 国外研究动态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巴蜀农村文化的区域特征 |
2.1 农村文化是巴蜀文化的主体部分 |
2.1.1 文化与农村文化 |
2.1.2 巴蜀地区与巴蜀文化 |
2.1.3 巴蜀农村文化多元一体 |
2.2 巴蜀农村文化的生成条件 |
2.2.1 内聚型的地理自然环境 |
2.2.2 发达的传统农业生产 |
2.2.3 多源和杂处的居民 |
2.3 巴蜀农村文化的区域个性 |
2.3.1 顺应自然的物质文化 |
2.3.2 同中存异的制度文化 |
2.3.3 兼容和谐的精神文化 |
第三章 巴蜀农村文化建设历史传承 |
3.1 我国具有重视文化建设的传统 |
3.1.1 文化建设是文化发展的直接动力 |
3.1.2 文化建设伴随我国发展历史 |
3.2 巴蜀农村文化建设的历史轨迹 |
3.2.1 秦并巴蜀及文化嵌入 |
3.2.2 汉代深入开发及全面汉化 |
3.2.3 唐宋时期的稳定繁荣 |
3.2.4 明清时期的杂处融合 |
3.2.5 民国时期的动员与实验 |
3.2.6 建国后的变革重建 |
3.2.7 新时期的改革发展 |
3.3 巴蜀农村文化建设的历史经验借鉴 |
3.3.1 奠立文化发展的经济基础 |
3.3.2 传播与维护社会核心价值观念 |
3.3.3 吸收区域外先进文化 |
3.3.4 构建文化建设的有效机制 |
第四章 巴蜀农村文化建设的现时代价值取向 |
4.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巴蜀农村文化建设 |
4.1.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涵 |
4.1.2 核心价值体系与农村文化建设的结合点 |
4.1.3 在弘扬主旋律中保护巴蜀农村文化多样化 |
4.2 推动巴蜀地区三农发展 |
4.2.1 提高农民文化素质 |
4.2.2 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
4.2.3 加快农村人口非农化步伐 |
4.3 增强巴蜀地区文化竞争力 |
4.3.1 传承与发扬巴蜀文化优秀传统 |
4.3.2 融入西部文化强省建设战略 |
第五章 巴蜀地区农村人文精神重构 |
5.1 培育人文精神是文化建设的持久任务 |
5.1.1 中西文化中的人文精神 |
5.1.2 社会转型中的人文精神困境 |
5.1.3 新型农民首先新在精神世界 |
5.2 新时期巴蜀农村人文精神的核心要素 |
5.2.1 终极价值:人的全面发展 |
5.2.2 时代要求:市场经济新理性 |
5.2.3 区域个性:巴蜀文化传统 |
5.3 重构巴蜀农村人文精神的关键环节 |
5.3.1 缩小城乡基础教育差距 |
5.3.2 完善农村成人教育体系 |
5.3.3 发展特色现代农业 |
5.3.4 开展主题文化活动 |
第六章 巴蜀全域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拓展 |
6.1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承担实现农民基本文化权益新使命 |
6.1.1 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
6.1.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农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 |
6.2 巴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向全域拓展 |
6.2.1 文化惠民工程奠定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骨架 |
6.2.2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6.2.3 两个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案例透视 |
6.2.4 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长效机制 |
6.3 巴蜀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
6.3.1 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及其价值 |
6.3.2 巴蜀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富集 |
6.3.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策略 |
6.4 四川地震灾区农村文化重建 |
6.4.1 灾后文化重建是文化建设的新课题 |
6.4.2 四川灾区文化重建成就 |
6.4.3 灾后文化恢复重建启示 |
第七章 巴蜀乡土文化产业的深度开发 |
7.1 文化产业兴起为农村文化建设开辟新的领域 |
7.1.1 我国文化产业的三个圈层 |
7.1.2 农村文化产业的目标市场 |
7.1.3 文化产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多重意义 |
7.2 巴蜀农村文化产业资源类型 |
7.2.1 农村文化产业立足于乡土文化资源开发 |
7.2.2 巴蜀乡土文化产业资源类型 |
7.2.3 乡土、休闲与生态的资源特质构成核心竞争力 |
7.3 巴蜀乡土文化产业开发模式 |
7.3.1 “农家乐”模式 |
7.3.2 乡村风景区模式 |
7.3.3 历史文化名镇模式 |
7.3.4 民俗节庆活动模式 |
7.3.5 农民剧团模式 |
7.3.6 农村民间美术和传统技艺产品模式 |
7.4 巴蜀乡土文化产业开发的体制机制保障 |
7.4.1 “一线串珠”和“成片打捆”整合乡土文化产业资源 |
7.4.2 城市文化产业带动农村文化产业 |
7.4.3 给予双重的政策扶持支持 |
7.4.4 优化农村文化产业消费环境 |
第八章 构建农村和谐文化以创新治蜀之道 |
8.1 “治蜀之道”及和谐文化辨析 |
8.1.1 历史上“治蜀”文化命题剖析 |
8.1.2 近年巴蜀地区涉农群体性事件反思 |
8.1.3 和谐文化为和谐农村提供精神支撑和体制保障 |
8.2 巴蜀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基本态势 |
8.2.1 巴蜀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 |
8.2.2 巴蜀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有利条件 |
8.3 巴蜀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路径探索 |
8.3.1 群众文明创建活动 |
8.3.2 农村和谐干群关系塑造 |
8.3.3 低成本调处社会矛盾 |
8.3.4 扶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
8.3.5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
8.3.6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四川省达州市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现状调查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D]. 翟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确定及其实现[D]. 应建均.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3]精准扶贫背景下武陵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研究[D]. 王鑫. 中南民族大学, 2018(05)
- [4]“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性试验[D]. 卢彦伶. 西华师范大学, 2017(02)
- [5]广东省珠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研究[D]. 贵艳. 吉林大学, 2015(09)
- [6]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地方制度改革与创新[D]. 崔庆仙. 华东师范大学, 2012(11)
- [7]城乡统筹背景下村级党组织功能转型问题研究[D]. 赵大朋. 华中师范大学, 2012(08)
- [8]当代中国村民自治问题研究[D]. 董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11)
- [9]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苏南发达地区为例[D]. 李会林. 南京农业大学, 2011(04)
- [10]巴蜀地区农村文化建设研究[D]. 苟安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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