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风险投资中税收优惠政策的设计(论文文献综述)
彭涛,黄福广,孙凌霞[1](2021)在《税收优惠能否激励风险投资:基于准自然实验的证据》文中研究指明风险投资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市场失灵,如何进行政策引导成为关键问题。以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17〕38号文)的实施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方法评估政策效果。结果显示,投资抵扣税收优惠增加风险投资基金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且对有限合伙制基金、投资本地基金、经验丰富基金以及非国有基金的正向作用更大。排除投资价格竞争、新基金设立、新企业创建以及税收套利等替代性解释后,证实投资抵扣税收优惠的影响渠道是提高基金的风险承担。风险投资基金策略更多转向初创科技型企业,说明结构性减税政策具有显着的定向引导效果。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财税〔2011〕58号文)为对照,检验不同形式税收优惠的影响,发现整体性直接降低风险投资基金企业所得税率造成基金的初创科技型投资和风险承担下降。研究表明,相对于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更有利于激励风险投资支持创新创业。
徐鹏飞[2](2021)在《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国经济要从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实现的粗放型高速增长,转变为依靠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的高质量发展。进入新时代,人力资本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因此,中国需要不断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水平,提升国民素质和劳动生产率,以满足新时代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从世界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人力资本的积累和增加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远比物质资本贡献大,而且人力资本不依赖于资源,优秀的人力资本可以在全世界吸引生产要素来弥补本国的不足。在理论分析中,本文将通过研究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供求关系分析税收政策影响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路径,通过资产成本模型来分析税收政策降低企业人力资本投资成本的情况,运用风险补偿理论来分析企业人力资本投资中的风险性。在现状分析中,本文将分析目前我国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现状,并与外国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梳理目前我国和国外针对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政策,并将二者进行比较,完善我国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政策。在实证部分,本文将对我国上市公司财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分析我国的税收政策现实中对于企业人力资本投资和人力资本产出的影响。最终,基于上述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根据现实国情状况,文章提出针对目前我国企业人力资本投资中出现的问题的税收政策建议。
陈宇,乔悦[3](2020)在《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投融资的税收政策研究》文中指出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痼疾,其中缺乏覆盖中小企业投、融资双方和全生命周期的税收支持政策是一项重要原因。本文着眼于完善我国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在分析现有政策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借鉴OECD成员国相关经验,从企业和投资者两个层面结合投融资的全生命周期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
刘晓飞[4](2020)在《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文中指出文化产业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在一国的国民经济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文化兴则国家兴,产业强则国家盛,文化产业发展则社会可持续发展。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发展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标志,文化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参与环节。政府、企业、学术界已经达成共识,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以促进我国经济增长。要实现文化产业的稳定发展,金融行业的支持不可或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基础,也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另一方面,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样反作用于金融业。文化金融将为国家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提供的有效支持。近些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2018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为38737亿元,较2004年增长了10.3倍;2005-2018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实现了年均增长18.9%,远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在GDP中所占的比重文化产业增加值也由2004年的2.15%提高到2018年的4.30%,在国民经济中文化产业的比重逐年上升。在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金融业的支持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拥有充足的金融资源,随着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IPO注册制和互联网金融的相继启动,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增强,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然而,现在诸多因素制约着文化产业的发展,金融生态环境欠佳、文化产业本身高风险的特点、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量严重不足而致的文化产业融资约束依然十分严重。因此,如何发挥金融推动作用,构建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使文化产业的发展不再受到融资的困扰,已经成为学者和政府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尝试构建符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探讨金融支持与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安全的互动机理,以便于为政策的制定提供微观基础,从而使政府政策的制定更为有效。文章从文化产业的基本涵义、基本理论出发,分析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及文化产业金融支持的现状,分别从我国的财政文化支出、银行业、资本市场、债券融资、保险业、文化产业基金、担保机构及风险投资等方面分析了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的现状,指出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中存在的问题在于现存的金融支持体系无法适应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探讨了金融支持对于文化产业的效应。包括金融支持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效应及对保护文化产业安全的效应。在对文化产业发展效应分析中,将数据按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三个部分划分,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和主成分回归模型,得出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根据产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建立文化产业的安全评价体系,通过因子分析法与熵权法分析了金融支持对文化产业的安全效应。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金融业的支持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及保护文化产业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设计合理的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是本文的重点和归宿,文章在借鉴其他国家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当前金融支持体系并不完善,金融支撑文化产业作用不足,进而对该原因从组成要素及其职能界定的模糊、金融支持体系架构的不完善和政策与监管架构的不完善三方面记性分析。之后,探讨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构成要素,提出构建包括政府、资本市场、商业银行及企业自身在内的涵盖宏观、中观、微观在内的立体式、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设计建立包括财政经费支持、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投资公司、资本市场及风险投资在内的一系列创新金融工具为支撑的文化金融体系。最后,本文分别从政府政策、金融机构、资本市场、信用担保机制、社会化的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五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曹方琪[5](2020)在《财政科技投入、税收优惠与天使投资发展》文中研究指明天使投资作为促进“双创”事业发展的核心举措,它不仅在市场失灵领域,尤其是在产业前端发挥核心引导作用,更主要的是它能够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和活力,进而推动社会走上创新发展之路。正因如此,天使投资被有关方面和各级政府寄予厚望和期待。近年来,虽然以“大智移云”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一定程度地加速了天使投资事业的发展,但是,其发展水平与人们的期待仍有很大差距,为此,我国诸多省市策略性运用财政科技投入与税收优惠措施来促进天使投资发展。那么,相关政策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天使投资发展?这是值得深入关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逻辑推理、实证检验等方法,系统剖析财政科技投入、税收优惠对天使投资发展水平的影响。论文首先整理了财政科技投入与税收优惠对天使投资影响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文献,并对全国各省市关于天使投资出台的财政科技投入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搜集整理,进而分析了财政科技投入与税收优惠对天使投资者的直接影响以及对被投企业与科技平台的间接影响,以此诠释财税政策对天使投资发展的作用机理。在此基础上,以我国2009年至2018年间的省际面板数据为样本,首先对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和协整检验,其次以似然比检验和豪斯曼检验确定具体面板数据模型,最后进行回归分析,检验了财政科技投入与税收优惠对天使投资发展的影响状况。在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的基础上,做出研究结论,并提出了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天使投资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从整体上看,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与税收优惠均对天使投资发展具有显着正向促进作用;但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与税收优惠对天使投资的激励效果不尽相同,税收优惠的激励效果较之于财政科技投入的激励效果更加显着,这主要是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更为直接;政府应组合运用财政科技投入和税收优惠两大政策工具来促进我国天使投资事业发展。
周姜琳[6](2020)在《论我国创业投资所得的双重征税问题及解决路径》文中研究指明创业投资是指创业投资企业依法向社会不特定主体筹集闲散资金,并将筹集所得的资金投向不成熟的创业企业,为其提供股权资本,并提供管理和经营服务,期望在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来收取高额中长期收益的投资方式。创业企业技术研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由于科技研发风险大、时间长、成功率低,使得创业企业很难通过传统渠道获得资金支持,因此,需要通过创业投资来筹集社会资本。创业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它对我国高科技的发展至关重要。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又受制于现行法律制度不完善等诸多因素,其中,最严重的障碍莫过于创业投资所得的双重征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现行的创业投资企业以公司制为主,有限合伙制为辅。以公司制为主是由我国公有制经济为主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而信用体系不完善、专业的创业投资家和成熟的投资者缺少等原因则导致了有限合伙制形式的创业投资企业数量较少。我国的创业投资发展遭受着所得税双重征收问题的困扰。企业所得税法未赋予创业投资企业免税资格,导致创业投资企业需要就其从创业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创业企业已经就该部分投资收益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且创业投资企业在向投资者分红时,投资者还需就其投资收益缴纳所得税,这就使不同主体对同一来源的所得进行了重复纳税。虽然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由于这种形式的创业投资企业在我国占比较小,所以大部分公司制创投企业仍面临着企业所得税的双重征收。创业投资具有高风险、长周期、低成功率等特点,这极大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加上双重征税问题,投资者更是不愿将资金投入创业企业,这就使创业企业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解决双重征税问题需要统一创业投资企业的免税主体资格。创业投资的扶持对象为创业企业,而创业企业所从事的高新技术研发事关我国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税法的公平性原则也要求对不同形式的创业投资企业给予相同的税收待遇。因此,要通过修改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赋予创业投资企业免税主体资格,并允许创业企业将实际已分配利润进行税前扣除。仅仅解决双重征税问题还不足以吸引社会众多的投资者对创业企业进行投资,还要加大创业投资多方主体的所得税收优惠力度。如降低创业投资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门槛;增加创业投资税收激励条款;税收优惠兼顾研发过程与研发结果等。通过双重征税问题的解决及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促进创业投资快速高效发展,从而为创业企业融得更多资金,推动高新企业研发技术产业化、科技成果市场化,提升知识经济时代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加快我国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的步伐。
李垚林[7](2020)在《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完善研究》文中指出有限合伙创投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在2006年修订《合伙企业法》纳入有限合伙企业之后逐步发展起来。鉴于合伙创投对于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国家对其发展采取了许多税收政策进行支持,但由于合伙创投所得税制的不完善,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将探讨合伙创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分析问题、考察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基于税法的原则提出完善的思路和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是关于合伙创投基础理论的介绍,这些基础理论的介绍将成为后文讨论的基础。通过对法律上创业投资、创投企业定义的介绍,引出本文研究对象合伙创投所得税的定义及其基本范畴,为后文的研究限定范围。对于国际上合伙创投不同课税模式的介绍,是为后文讨论我国的课税模式及其完善奠定基础,而完善合伙创投的基本原则是最后提出思路和建议的分析路径。第二章是关于合伙创投所得税现存问题的逐步分析。首先通过考察中央与地方合伙创投所得税制度的历史沿革,发现中央与地方在“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税目、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纳税规定及税收优惠设置方面存在分歧,而财税2019[8]号文的出台有利于缓解中央与地方在“股权转让所得”方面的争议,但是由于“落日条款”的存在,且未能触及普通合伙人附带收益的征税问题,这种缓解只能是暂时性的。因此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探讨来分析现存问题背后的原因,这些问题主要包括: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税目的争议、附带收益征税问题难以明确以及中央与地方存在纳税方面的分歧。从而为完善这些问题厘清方向。第三章从域外考察的角度对合伙创投现存问题的域外经验进行介绍。这一部分将主要探讨:第一,域外不同课税模式对于股权转让所得的税务处理方式,以及不同课税模式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第二,美国对于附带收益的征税方式,以及美国国内对于附带收益征税方式的争论;第三,域外合伙创投的税制体系,分别介绍了美国关于合伙企业纳税处理的基本税制体系设计以及日本和韩国在税收优惠方面的专门立法模式。第四章将在前文问题分析和域外经验考察的基础上,结合税法的基本原则提出对我国合伙创投现存问题完善的思路和建议:第一,从实质课税和量能课税原则来分析股权转让所得的性质及是否应该对其进行穿透征税,并考察现行课税模式在我国适用的合理性,进一步提出股权转让所得征税的调整方式;第二,通过分析域外对附带收益征税方式的理由在我国合伙创投发展现状下的合理性,进而按照比例原则的要求分析附带收益的征税方式在我国应该如何进行明确;第三,从税收法定原则的角度,结合美国和日本、韩国在合伙企业和税收优惠方面的税制设计经验,根据税收要件法定和法律优位原则对我国合伙创投税制缺乏协调性和系统性的现状提出完善建议。
刘玉洪[8](2020)在《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文中提出由于R&D具有公共品的溢出性、非排他性、非独占性和高风险性等特征,资本市场不完美及专利制度导致知识扩散的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之间的差距而产生的市场失灵成为政府以R&D补贴作为重要政策工具激励企业创新,实现经济增长的依据。但由于使用不同的数据及指标、研究方法和模型,因而关于R&D补贴政策效应的实证研究尚未取得一致的结论。基于一定时期的R&D补贴政策,国情和制度的不同导致政策本身的异质性,即便相同的政策,其效应也因国家、企业和补贴项目等而不同。因此,R&D补贴作为主要的产业政策工具之一,既不存在最优政策,也不存在通用模式,各国必须根据特定环境和制度加以调整。在创新驱动时代“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体制改革下,实现以竞争政策为基础、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相协调,有效发挥R&D补贴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资源配置效应,对处于转型现代经济过程中的中国,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国泰安CSMAR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2007-2018年的R&D补贴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了R&D补贴对中国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有效性、条件性以及对企业绩效的有效性和影响机制。实证结果表明:第一,R&D补贴显着提高了企业R&D投入和创新产出。第二,R&D补贴配置给创新能力高的企业,其效应更显着;R&D补贴对规模大的企业的R&D投入激励效应显着,而对规模小的企业的创新产出促进效应显着;R&D补贴配置给行业竞争强度高的企业,更能激励企业R&D投入和创新产出;R&D补贴对技术密集型企业R&D投入和创新产出的影响大于对非技术密集型企业R&D投入和创新产出的影响;R&D补贴对国有企业R&D投入和创新产出的影响比对非国有企业的影响更显着;R&D补贴对融资约束高的企业的效应大于对融资约束低的企业的效应。第三,R&D补贴显着提高了企业绩效。第四,R&D补贴促进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改善。本研究的创新主要有,第一,新框架。本研究将企业因素(创新能力、企业规模、产权性质)、产业因素(行业性质、竞争强度)和制度文化因素(融资约束)纳入统一的框架中,系统研究了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及其有效性的边界条件。由此,在分析R&D补贴是促进还是抑制企业创新的同时,探寻了主效应的边界条件,丰富了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第二,新流程。本研究从因果链视角将R&D补贴、企业R&D投入、创新产出、全要素生产率和企业绩效纳入到因果链中,由此考察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是否转化为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最终促进了企业绩效,由此打开了R&D补贴影响企业绩效改善的路径,为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作用机制提供了新的洞见。第三,新补充。本研究补充了现有文献关于R&D补贴对企业绩效影响研究的不足。本研究的政策意义在于满足一定条件的R&D补贴,其有效性更显着。同时,R&D补贴需关注企业将R&D转化为生产率的能力,才能形成R&D补贴-创新投入产出-全要素生产率-绩效-创新投入产出的自我良性发展路径,让创新成为竞争性市场不断增长的贡献因素。
郭辉[9](2020)在《风险投资与企业避税 ——基于新三板企业的证据》文中认为成功的上市公司成就了成功的风险投资,并使他们逐渐进入了公众和学术界的视野。对于企业经营,他们能够利用行业经验提供管理建议,并提高企业市场价值。对于公司治理,他们以外部投资者的身份强化了董事会对管理者的监督。因此,考察风险投资对初创企业的真实影响有一定现实意义。现有风险投资相关的文献以研究增值、监督、声誉这三方面特征为主。然而,尚未有文献对不同特征之间的互动效应进行考察。在这一问题上,我们认为企业避税既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相关,又与企业公司治理相关,有利于我们将风险投资的不同特征联系起来。因此,基于以上考量,本文以企业避税为切入视角尝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因此,本文以2012-2017年新三板挂牌公司数据为样本,探究了风险投资对初创企业避税程度的影响。研究发现,风险投资对初创企业的影响存在共谋效应和监督效应,但共谋效应更强。因而,风险投资显着增加了企业的避税程度。高税收征管强度和国有产权性质强化了监督效应,而声誉机制和合伙人财务背景强化了共谋效应。此外,本文还发现盈余管理是其影响机制,IPO退出是其最终目的。本文的实证结果呈现了风险投资与企业避税程度之间的关系,表明风险投资对企业的共谋作用强于监督作用,从而拓展了风险投资对企业影响的相关文献。
秦杰[10](2019)在《私募股权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重大变革时期,在“放松管制、鼓励创新”的市场化监管思路和政策推动下,大量新的更为复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推出已是市场的客观需要和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产品创新的发展,投资者与证券商等主体的法律地位发生了此消彼长的变化,随即产生了新的利益冲突,投资者法律保护的现实需求凸显。国内外理论界对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发展规律和操作流程都有研究,但大多数是从金融学、经济学或管理学角度进行观察的,交叉学科研究的风气较为盛行,较少有纯粹从法律视角探讨和构建私募股权投资法律制度的文献。可以认为,目前国内对私募股权投资的研究成果还不足以令人信服地回答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关心的问题,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如何给出私募股权投资确切的定义和法律特征?私募股权投资者法律保护的特殊性在哪里?私募股权投资体现的法律关系有哪些?私募投资者需要的特殊法律保护需求是什么?现行法律对私募投资者是如何保护的、是否能够有效保护、保护的具体方式有哪些?如何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合格投资者进行圈定?如何在制度、法律、政策方面营造有利于私募股权投资快速发展的局面?如何在信息披露、退出机制,甚至整体监管制度等具体的手段和内容方面有效构建多元化的投资者利益保护措施和多层次的私募股权投资者法律制度......以上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章私募股权投资者法律保护的研究视角。本章主要从三个方面引出私募股权投资者法律保护的研究落脚点。首先,聚焦私募股权投资的主要表现形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具体内涵进行界定,比较分析私募与公募的内在差异,进而区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其他相关品种的异同,然后,对私募股权投资的三种形式解读并分类整理了私募股权投资具体的基金类型;其次,提出当前我国法治背景下私募股权投资者法律保护的价值考量,主要侧重豁免注册制下的效率价值体现、发行方式限制的公平价值考虑和有效保护投资者的秩序价值延伸;最后,提炼了私募股权投资者法律保护的现实困境,具体突出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投资主体适格的制度缺陷、投资过程中信息披露的要求模糊、投资退出各种方式的多重限制、法律监管的权责失范。第二章私募股权投资者主体地位的立法强化。本章主要分四个层次来论述当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者的主体规范,并针对性的提出完善建议。第一,基于私募投资者的立法刚需,归纳在制定投资者立法时应当坚持的法律原则;第二,通过梳理特定市场条件满足的准入性制度和考察投资对象与投资者的匹配性,分析我国的合格投资者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第三,评价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者立法规则现状,提出投资者主体立法规定的粗泛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定的散乱;第四,针对前述分析,提出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完善的宏观思考,建议对私募合格投资者可以分类规范,提出具体量化和质化标准,提出制度设计构思。第三章私募股权投资信息披露的分类保障。私募股权投资失败的主要风险之一就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投资判断失误,进而私募股权投资者保护的关键环节在于信息披露。具体而言,首先,分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存在机理和内涵建设,论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机制的应然价值;其次,通过梳理具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信息披露中的实务问题,讨论当前私募股权投资信息披露的规制现状下可能涉及的犯罪后果和投资者利益救济情况,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法律评价。最后,从综合构建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统筹构建信息披露规则刚要、效率维度下的适度披露豁免设想和信息管理体系的示范性效应参与等四个方面提出以立法原则性要求为主、投资者合同自由约定为辅的私募信息披露制度合规建议。第四章规范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的多元输出。当前我国退出机制的主要问题是退出方式不灵活,缺乏多样化退出途径,以至投资者利益受损时补救机制遭受束缚,可以将退出方式,特别是非上市情形下的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多元化、规范化以便投资者及时止损。具体而言,首先,分析了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选择的相关考量,包括影响退出方式的因素分析、四种退出方式的基本情况;其次,分别整理四种模式下的立法规制重心,且对具体实务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各种模式下的实务困难和问题;最后,针对上述问题分别提出立法完善建议。第五章统筹优化私募股权投资的法律监管。监管制度一直是法律保护的重中之重,要做好私募股权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必须站到整体法律监管的高度。整体监管,不仅仅关注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活动,更关注对私募股权投资监管目标、监管原则和监管价值等监管理念的更新。而且必须厘清私募股权基金监管主体及其监管职能的对应匹配,以解决实务中没人管、交叉管的现象。具体而言,第一,从监管原则、监管目标和监管价值三个板块的内容来锁定私募股权投资者保护的监管理念;第二,通过对监管行政机关和自律组织的监管职能梳理来分析当前我国监管的职能定位,强调权责对应,重视监管问责,并针对私募监管问题提出权责适配的统筹优化和路径实现建议;第三,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准入、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全局监管的立法完善建议。
二、谈风险投资中税收优惠政策的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谈风险投资中税收优惠政策的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1)税收优惠能否激励风险投资:基于准自然实验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制度背景 |
(一)风险投资基金所得税率 |
(二)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抵扣税收优惠 |
三、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
(一)文献回顾 |
(二)假设提出 |
1. 投资抵扣税收优惠与初创科技型投资 |
2. 基金组织形式的调节作用 |
3. 基金投资地域的调节作用 |
4. 基金投资经验的调节作用 |
5. 基金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 |
四、实证研究设计 |
(一)样本和数据 |
(二)变量和模型 |
1. 因变量 |
2. 自变量 |
3. 控制变量 |
4. 回归模型 |
(三)描述性统计 |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假设1的检验 |
(二)假设2~假设5的检验 |
六、影响渠道和稳健性检验 |
(一)影响渠道检验 |
1. 风险承担提高 |
2. 投资价格竞争 |
3. 新基金设立 |
4. 新企业创建 |
5. 地区间转移 |
6. 税收套利 |
7. 挤出效应 |
(二)稳健性检验 |
1. 倾向得分匹配 |
2. 安慰剂检验 |
3. 区域性风险投资税收优惠 |
七、比较企业所得税率优惠与投资抵扣税收优惠 |
(一)企业所得税率优惠 |
(二)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评估 |
八、研究结论与启示 |
《税收优惠能否激励风险投资:基于准自然实验的证据》附录 |
《弱主动服务行为的概念、影响及机制研究》附录 |
(2)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综述总结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税收政策影响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
2.1.1 人力资本 |
2.1.2 企业人力资本投资 |
2.1.3 税收政策 |
2.2 税收政策调节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必要性 |
2.2.1 外部性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
2.2.2 风险性影响企业收益预期 |
2.3 税收政策影响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路径分析 |
2.3.1 税收政策调节企业人力资本投资中的外部性 |
2.3.2 税收政策补偿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风险性 |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
3.1 我国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现状分析 |
3.1.1 我国企业人力资本投资总体现状 |
3.1.2 我国企业员工培训支出现状 |
3.1.3 我国企业股权激励支出现状 |
3.1.4 我国企业支付职工的工资薪酬和医疗保险现状 |
3.1.5 我国企业为招聘职工所发生的支出现状 |
3.2 我国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政策现状 |
3.2.1 我国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直接的税收政策 |
3.2.2 我国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间接的税收政策 |
3.3 我国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3.3.1 税收法律体系不完善 |
3.3.2 税收优惠政策优惠力度低和优惠方式单一 |
3.3.3 税收政策缺乏针对性 |
3.3.4 职工培训企业享受税收政策少 |
3.3.5 税收政策分散应加强宣传力度 |
本章小结 |
第4章 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政策实证分析 |
4.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4.2 数据说明 |
4.2.1 数据来源及说明 |
4.2.2 描述性统计和相关系数矩阵 |
4.3 回归结果及分析 |
4.4 稳健性检验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外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政策分析 |
5.1 国外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政策 |
5.2 国外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政策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6章 完善我国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税收政策的建议 |
6.1 完善相关税收法律体系 |
6.1.1 提高相关税收法律的层级 |
6.1.2 明确相关税收法律制定的原则 |
6.2 优化税收优惠方式 |
6.2.1 运用更灵活的税收优惠方式 |
6.2.2 拓宽税收优惠领域 |
6.3 采取更加针对性的税收措施 |
6.3.1 建立见习生培训制度 |
6.3.2 区分不同群体进行不同的税收政策 |
6.4 优化职业培训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6.4.1 倡导高校开展职业培训教育并制定配套税收政策 |
6.4.2 给予部分先进的职业培训企业较低的税率 |
6.5 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评估工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投融资的税收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中小企业贡献大而融资难 |
二、我国中小企业投融资的税收支持体系不完善 |
(一)投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1. 投资抵免政策 |
2. 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 |
3. 折旧扣除政策 |
(二)融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1. 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政策 |
2. 风险投资企业投资政策 |
3. 涉农企业债务融资优惠政策 |
(三)我国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
1. 投资相关税收政策优惠不足且适用性较弱 |
2. 融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较单一且针对性不强 |
三、OECD国家中小企业投融资税收优惠的经验借鉴 |
(一)中小企业投资相关税收优惠 |
1. 中小企业投资税收抵免 |
2. 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
3. 折旧处理 |
4. 中小企业出售或处置的税收优惠 |
(二)中小企业融资相关税收优惠 |
1. 针对中小企业初始投资的税收优惠 |
2. 投资中小企业损益处理的税收优惠 |
3. 中小企业出售或处置的税收优惠 |
四、促进中小型企业投融资的税收政策建议 |
1.加强中小企业投资的税收抵免 |
2.扩大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范围及降低中小企业加速折旧限制 |
3.完善中小企业主处置和转让企业的税收优惠 |
4.完善个人投资者税收优惠政策 |
5.设置对投资者投资所得或亏损的优惠政策及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优惠范围 |
6.完善中小企业出售或处置的税收优惠 |
(4)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1.3 本文的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文化的涵义及其层次 |
2.1.2 文化产业的内涵 |
2.1.3 文化产业的分类 |
2.1.4 文化产业的融资约束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金融发展理论 |
2.2.2 产业发展理论 |
2.2.3 产业安全理论 |
2.3 相关研究综述 |
2.3.1 文化产业的研究综述 |
2.3.2 文化产业安全的研究综述 |
2.3.3 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研究综述 |
3 我国文化产业及其金融支持的现状分析 |
3.1 我国文化产业的现状分析 |
3.1.1 我国文化产业现状分析 |
3.1.2 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比较 |
3.2 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的现状分析 |
3.2.1 文化产业的政府财政支持现状分析 |
3.2.2 文化产业的社会资本支持现状分析 |
3.3 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中存在的问题 |
3.3.1 财政税收投入的有限性与文化产业的资金需求量大的矛盾 |
3.3.2 政府制度的制约机制与文化产业的高风险性的矛盾 |
3.3.3 商业银行的风险规避性使得中小文化企业难以获得贷款支持 |
3.3.4 风险投资的发展缓慢不能满足文化产业的融资需求 |
3.3.5 资本市场对文化企业融资存在诸多限制 |
4 金融支持对我国文化产业的效应分析 |
4.1 金融支持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效应分析 |
4.1.1 我国金融支持对文化产业的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4.1.2 基于区域差异性的金融支持对文化产业的经济效应分析 |
4.1.3 我国金融支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案例分析 |
4.2 金融支持对文化产业安全的效应分析 |
4.2.1 金融支持对文化产业安全效应的理论分析 |
4.2.2 文化产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 |
4.2.3 综合评价方法选取与数据采集 |
4.2.4 文化产业安全的实证评价分析 |
4.2.5 金融支持对文化产业安全的影响分析 |
5 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撑:基于部分国家的经验与借鉴 |
5.1 美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 |
5.1.1 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保证文化产业的融资需求 |
5.1.2 多渠道的资金来源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 |
5.1.3 美国政府的政策支持 |
5.2 日本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 |
5.2.1 日本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资本支持 |
5.2.2 社会多渠道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 |
5.2.3 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支持 |
5.2.4 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文化企业提供直接融资 |
5.3 韩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 |
5.3.1 政府通过制定政策促进金融业支持文化企业 |
5.3.2 金融业增加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扶持 |
5.3.3 社会资本通过多渠道支持韩国文化产业 |
5.4 启示与借鉴 |
5.4.1 政府在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 |
5.4.2 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投资渠道的多样化 |
5.4.3 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
5.4.4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
6 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的设计 |
6.1 我国金融支撑文化产业作用不足的原因分析 |
6.1.1 金融支持体系组成要素及其职能界定的模糊 |
6.1.2 金融支持体系运行架构的不完善 |
6.1.3 金融支持政策与监管架构的不完善 |
6.2 构建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中的构成要素 |
6.2.1 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中的交易主体 |
6.2.2 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中的组成要素 |
6.3 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的设计 |
6.3.1 商业银行支持文化产业的运行架构设计 |
6.3.2 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的运行架构设计 |
6.3.3 资本市场支持文化产业的运行架构设计 |
6.3.4 风险投资支持文化产业的运行架构设计 |
6.4 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政策与监管架构设计 |
6.4.1 货币政策支持文化产业的架构设计 |
6.4.2 金融监管支持文化产业的架构设计 |
6.4.3 财政政策支持文化产业的架构设计 |
6.4.4 构建连接各项文化金融各项政策的协调和信息反馈机制 |
7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的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财政科技投入、税收优惠与天使投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天使投资概念及其重要性 |
1.2.2 财政科技投入与天使投资发展 |
1.2.3 税收优惠与天使投资发展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财政科技投入与税收优惠影响天使投资发展的基本理论 |
2.1 基本概念框架 |
2.1.1 天使投资及其发展特点 |
2.1.2 财政科技投入及其作用 |
2.1.3 税收优惠及其方式 |
2.2 天使投资的核心利益主体 |
2.3 相关理论基础 |
2.3.1 市场失灵理论 |
2.3.2 政府职能理论 |
2.3.3 利益共享理论 |
第3章 财政科技投入与税收优惠影响天使投资发展的理论分析 |
3.1 财政科技投入对天使投资的影响分析 |
3.1.1 财政科技投入对天使投资供给方的影响 |
3.1.2 财政科技投入对天使投资需求方的影响 |
3.1.3 财政科技投入对科技平台的影响 |
3.2 税收优惠对天使投资的影响分析 |
3.2.1 税收优惠对天使投资供给方的影响 |
3.2.2 税收优惠对天使投资需求方的影响 |
3.2.3 税收优惠对科技平台的影响 |
3.3 财政科技投入与税收优惠对天使投资的共同影响 |
第4章 财政科技投入与税收优惠影响天使投资发展的实证设计 |
4.1 研究假设 |
4.2 模型设计 |
4.3 变量选择与设计 |
4.4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第5章 财政科技投入与税收优惠影响天使投资发展的实证检验 |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 实证检验 |
5.2.1 平稳性检验 |
5.2.2 协整检验 |
5.2.3 回归分析 |
5.3 稳健性测试 |
第6章 结论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改善政策结构 |
6.2.2 建立并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机制 |
6.2.3 建立权威天使投资信息交流平台 |
6.3 研究局限性及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6)论我国创业投资所得的双重征税问题及解决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 主要观点和可能的创新点 |
一、创业投资税收的基础理论 |
(一) 创业投资的性质与意义 |
(二) 创业投资法律关系主体及纳税主体 |
(三) 创业投资与税法的关系 |
(四) 创业投资征税的特殊性与公平性 |
二、创业投资所得的税法梳理与双重征税问题 |
(一) 创业投资所得的税法梳理 |
(二) 创业投资所得双重征税问题的产生 |
(三) 双重征税问题的危害性分析 |
(四) 消除双重征税对科技发展的意义 |
三、创业投资所得双重征税的产生原因 |
(一) 创业投资税法价值取向不当 |
(二) 对创业投资的重要性和企业性质认识不足 |
(三) 对中国创业投资企业形式的多元化认识不清 |
(四) 企业所得税法的设置存在偏差 |
(五) 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设置不当 |
(六) 对创业投资与高新技术的辩证关系认识不清 |
四、创业投资所得双重征税问题的解决路径 |
(一) 明确创业投资税法的科技创新和效率价值取向 |
(二) 制定创业投资企业法,明确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属性 |
(三) 统一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免税主体资格 |
(四) 明确创业投资所得税前扣除或抵免 |
(五) 降低创业投资的税收优惠门槛 |
(六) 增加创业投资税收激励条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基本理论 |
一、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的界定 |
(一)创投企业的界定及其特征 |
(二)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的界定 |
二、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概述 |
(一)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基本范畴 |
(二)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的课税模式 |
三、税法促进有限合伙创投企业发展的必要性 |
(一)创投企业对于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 |
(二)税收制度对创投企业发展的重要影响 |
四、完善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原则 |
(一)税收法定原则 |
(二)量能课税原则 |
(三)比例原则 |
(四)实质课税原则 |
第二章 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的现状及问题 |
一、中央与地方的不同课税规定溯源 |
(一)中央层面规定的历史沿革 |
(二)地方的变通执行与中央存在的分歧 |
二、中央层面对于央地分歧的调停 |
(一)中央层面规定的具体内容和作用 |
(二)中央层面规定存在的不足 |
三、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 |
(一)股权转让所得征税分歧:基于课税模式的分析 |
(二)附带收益征税问题不明确:现行税制不完善 |
(三)央地分歧的产生:税制缺乏协调性和系统性 |
第三章 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不同课税模式对股权转让所得的税务处理 |
(一)非实体课税模式下的“完全穿透” |
(二)实体课税模式下的“不穿透” |
(三)准实体课税模式下的“部分穿透” |
二、域外附带收益课税的相关讨论 |
三、域外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的税制体系 |
(一)美国合伙企业税制的立法体系 |
(二)日韩税收优惠制度的立法模式 |
第四章 完善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思路与建议 |
一、按照实质课税和量能课税原则调整股权转让所得课税制度 |
(一)股权转让所得的性质应该穿透 |
(二)现有的课税模式符合我国的发展现状 |
(三)在现有的课税模式下调整股权转让所得的税目 |
二、按照比例原则明确附带收益征税制度 |
三、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完善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体系 |
(一)合伙企业所得税制度体系的完善思路 |
(二)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思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R&D补贴 |
二、技术创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框架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创新及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三、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评述 |
第一节 技术创新文献评述 |
一、技术创新的内涵及类型 |
二、技术创新的影响因素 |
三、技术创新的测量 |
第二节 R&D补贴与技术创新文献评述 |
一、理论背景 |
二、实证研究 |
第三节 现有文献评述及研究空间 |
第三章 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有效性分析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及数据 |
二、变量定义与测量 |
三、模型设定 |
四、样本选择偏误及处理 |
第四节 实证结果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基准回归结果 |
第五节 样本选择及内生性Heckman检验 |
第六节 讨论及结论 |
第四章 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条件性分析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一、创新能力 |
二、企业规模 |
三、竞争强度 |
四、行业性质 |
五、产权性质 |
六、融资约束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及数据 |
二、变量定义与测量 |
三、模型假定 |
第四节 实证结果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回归结果 |
第五节 讨论及结论 |
第五章 R&D补贴对企业绩效影响的有效性分析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及数据 |
二、变量定义与测量 |
三、模型假定 |
第四节 实证结果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回归结果 |
三、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讨论及结论 |
第六章 R&D补贴对企业绩效影响的机制分析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及数据 |
二、变量定义与测量 |
三、模型假定 |
第四节 实证结果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回归结果 |
第五节 讨论及结论 |
第七章 结论及研究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理论进展及现实意义 |
一、理论进展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研究局限及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学术成果 |
(9)风险投资与企业避税 ——基于新三板企业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框架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5 本文的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风险投资影响被投资企业的动因 |
2.2 风险投资影响被投资企业的方法 |
2.3 风险投资影响被投资企业的效果 |
2.4 文献评述 |
3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
3.1 理论基础 |
3.1.1 传统的避税理论 |
3.1.2 避税的代理理论 |
3.1.3 风险投资的声誉理论 |
3.1.4 风险投资的监督理论 |
3.2 研究假设 |
3.2.1 风险投资与初创企业避税程度:监督视角 |
3.2.2 风险投资与初创企业避税程度:共谋视角 |
3.2.3 风险投资与初创企业避税程度:关于监督效应的调节作用 |
3.2.4 风险投资与初创企业避税程度:关于共谋效应的调节作用 |
4 研究设计 |
4.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4.2 变量设计 |
4.2.1 被解释变量 |
4.2.2 解释变量 |
4.2.3 控制变量 |
4.3 样本分布 |
4.4 模型设计 |
4.5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5.1 描述性统计 |
4.5.2 差异分析 |
4.5.3 行业分析 |
4.5.4 相关性检验 |
5 实证结果 |
5.1 主要假设检验 |
5.1.1 风险投资对企业避税程度的影响 |
5.1.2 税收征管强度的调节作用 |
5.1.3 新三板企业国有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 |
5.1.4 风险投资声誉的调节作用 |
5.1.5 财务背景合伙人的调节作用 |
5.2 拓展性分析 |
5.2.1 机制检验 |
5.2.2 风险投资影响避税程度的经济后果检验 |
5.2.3 国有风险投资的影响 |
5.3 稳健性检验 |
5.3.1 更换因变量、控制变量 |
5.3.2 保留首次投资样本 |
5.3.3 倾向得分匹配 |
5.3.4 GLS回归模型 |
5.4 内生性处理 |
5.4.1 主要自变量滞后一期 |
5.4.2 工具变量回归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监督机制 |
6.2.2 加强对避税程度的内外监控 |
6.2.3 积极培养高声誉的风险投资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私募股权投资者的法律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私募股权投资者法律保护的研究视角 |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内涵界定 |
一、私募与公募的内在差异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相关投资品种的区分 |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类型划分 |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者法律保护的价值考量 |
一、豁免注册制下的效率价值体现 |
二、发行方式限制的公平价值考虑 |
三、有效保护投资者的秩序价值延伸 |
第三节 私募股权投资者法律保护的现实困境 |
一、主体适格的制度缺陷 |
二、信息披露的要求模糊 |
三、退出方式的多重限制 |
四、法律监管的权责失范 |
第二章 私募股权投资者主体地位的立法强化 |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的立法刚需 |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法律关系解读 |
二、投资者立法规范的法律原则归纳 |
第二节 私募投资者的合格与适当 |
一、合格——特定市场条件满足的准入性制度 |
二、适当——投资对象和投资者的匹配性考察 |
第三节 投资者立法规制的现行评价 |
一、投资者主体相关立法粗泛 |
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定散乱 |
第四节 投资者立法规制的完善建议 |
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宏观思考 |
二、投资者准入制度设计的量化和质化 |
三、投资者分类规范的理想构建 |
第三章 私募股权投资信息披露的分类保障 |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机制的应然价值 |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存在机理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内涵建设 |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实然评价 |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问题梳理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 |
第三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合规建议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的综合构建 |
二、信息披露规则刚要的统筹构建 |
三、效率维度下的适度披露豁免设想 |
四、信用管理体系的示范性效应参与 |
第四章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的多元输出 |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的概括分析 |
一、影响退出方式的因素解析 |
二、四种退出方式的利弊衡量 |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的规制重心 |
一、上市退出:严格上市条件和程序 |
二、收购退出:关注再融资股份减持 |
三、回购退出:限制回购范围和数量 |
四、清算退出:斟酌解散申请权限制 |
第三节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的立法完善 |
一、上市退出规制的立法优化 |
二、收购退出市场的规范搭建 |
三、回购退出范围的理性调适 |
四、清算退出程序的立法修改 |
第五章 私募股权投资法律监管的宏观把握 |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监管理念的锁定 |
一、强化自律优先的监管原则 |
二、注重投资者保护的监管目标 |
三、平衡效率与公平的监管价值 |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监管职能的定位 |
一、行政机关的职能配置和监管问责 |
二、自律组织的独立地位和辅助功能 |
三、监管职能的统筹优化和路径实现 |
第三节 私募股权投资监管的立法建议 |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体准入的监管优化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区分要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谈风险投资中税收优惠政策的设计(论文参考文献)
- [1]税收优惠能否激励风险投资:基于准自然实验的证据[J]. 彭涛,黄福广,孙凌霞. 管理世界, 2021(01)
- [2]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政策研究[D]. 徐鹏飞.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3]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投融资的税收政策研究[J]. 陈宇,乔悦. 财政科学, 2020(09)
- [4]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D]. 刘晓飞.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5]财政科技投入、税收优惠与天使投资发展[D]. 曹方琪. 武汉科技大学, 2020(02)
- [6]论我国创业投资所得的双重征税问题及解决路径[D]. 周姜琳.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7]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完善研究[D]. 李垚林. 中国政法大学, 2020(12)
- [8]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D]. 刘玉洪.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9]风险投资与企业避税 ——基于新三板企业的证据[D]. 郭辉. 浙江工商大学, 2020(05)
- [10]私募股权投资者的法律保护[D]. 秦杰.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