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论当前我省木材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现状及其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聂选华[1](2019)在《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赈济研究》文中指出清代云贵地区自然灾害在不同时空范围内呈现出普遍性、连续性、积累性和重叠交错的分布特征,灾害的持续性和衍生性造成饥荒蔓延。面对严重的灾荒,清朝政府和云贵地方当局以国家完备的荒政制度为蓝本,积极开展灾荒赈济工作。荒政作为清代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国家府库银钱和粮食等救灾物资的调拨,灾荒赈济举措的协调推行,以及云贵地区毗邻省区之间赈灾物资的应急补给,较大程度上拓展了云贵地区被灾民众的生存空间。清代国家荒政的制度化和灾荒赈济实践路径的系统化,为云贵地区的灾荒赈济和灾后重建提供了重要条件。清朝统治者高度重视对云贵地区灾荒期间的社会治理和经营,清朝中央政权在云贵地区的设治经营及自上而下的“国家化”进程,为云贵地方的灾荒治理提供了制度支撑。清代云贵地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迁,不同程度地加剧了云贵两省自然灾害暴发的频次,并对清政府加强西南边疆地区社会治理的进程造成影响。荒政制度作为清代国家治理西南边疆的重要路径,为清朝中央政权巩固和经营西南边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清代云贵地区与周边乃至中原地区的灾赈资源整合与融通,加强了清政府在西南边疆灾荒治理期间的协调联动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并从根本上加快了清代国家“一体多元”的发展进程。边疆治理是当前学界研究的理论与现实热点议题之一。本文以清代云贵地区作为研究的特定时段和区域,以清代国家灾荒赈济的社会治理及其效应为研究对象,对西南边疆地区灾荒期间社会治理的国家应急响应能力进行分析,以多角度地认识清代云贵地区灾荒赈济的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的各个面向。同时,基于清代云贵地区灾荒赈济的历史维度和现实维度,深入分析清代国家的西南边疆治理能力和基本谱系,对清代国家的西南边疆治理体系以及云贵地区的底层认同和国家认同进行探讨,藉此系统阐释清代灾荒赈济在西南边疆地区社会治理过程中得到深入施行的深层机理和积极效应。
方焓[2](2019)在《城市文化与政府行为 ——工业遗产保护下的汽车城研究》文中认为工业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在实现工业化进程中个体和集体不断积累下来的物质生产、制度生产和精神生产总和的、具有历史价值、社会意义和科研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工业文化遗产不仅记录着城市现代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人类社会现代化记忆的重要载体,是城市发展无法割弃的整体。随着工业现代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因城市工业布局的调整规划,众多工业文化遗产面临保护或开发利用的选择,一些有价值的工业文化遗产正在遭到破坏和损毁,其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如何与城市发展相互协调等问题成为地方政府决策与管理中遇到的新的、不可回避的现实矛盾。基于此,本文以湖北省十堰市为典型调查对象,对十堰市的汽车工业遗产进行了典型调查。十堰市是一座因车而建、因车而兴的城市,是“三线建设”的产物。十堰的汽车工业遗产不仅见证了中国自主制造汽车的发展历史,也是十堰城市发展不可替代的基因和灵魂。在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中国制造2025”背景下,十堰市政府如何通过政府行为保护和利用汽车工业遗产,并以此建设和提升城市文化,对于我国其他工业城市的发展具有借鉴和参照意义。本文分为三大部分,绪论、正文、讨论与结论。其中正文共有五章,分别从工业遗产的相关理论、十堰市汽车工业遗产的的现状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政策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研究的背景、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创新点。第二章,对核心概念和基础理论进行了阐释。第三章,对十堰市汽车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进行了实地调查和价值分析。第四章,提出十堰在汽车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第五章,从城市文化和政府治理视角,对十堰市汽车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提出政策建议。
张书[3](2019)在《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的技术评价与技术选择》文中研究指明装配式低层建筑作为一种结构简单、施工期短、成本低廉、轻巧灵活的居住空间,在新农村建设、高端住宅及游牧式商业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随着西南山地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建设需求也不断增加。推广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不仅能够有效缓解因劳动力不足给建筑业带来的冲击,提升区域内建筑品质,改善居住环境,而且符合国家发展建筑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是装配式建筑细分市场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市场具有典型的利基属性,其独特的自然环境,个性化的建设需求,离散型的项目分布,突发性的建设需求,与东部及沿海平原地区的市场有较大差异。由于区域内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体系还不完备、装配式建筑技术评价标准区域适用性不足、装配式建筑发展理念存在误区、缺乏完善的质量验收体系等因素,给推广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带来许多阻碍。本文关于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评价与技术选择的研究,属于一个跨学科、综合性、交叉科学的范畴,涉及领域较多,需要根据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利基市场的特性,构建一套综合性的评价指标体系。目标是促进区域性细分市场的标准化;为装配式建筑产业技术发展指明方向;为装配式低层建筑项目提供决策咨询;为评价决策信息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本文基于利基理论、技术评价理论,应用文献研究法、语义聚类法、多准则妥协解排序法、层次分析法和实证研究法,对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评价与技术选择展开了系统性研究,主要工作如下:(1)对装配式建筑的内涵进行了论述,包括装配式建筑与建筑产业化、绿色建筑之间的关系,介绍西南山地区域常见的四类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体系,梳理与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评价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引入利基理论和技术选择理论,论证了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市场的利基属性,规划了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利基市场的技术选择方法。(2)对影响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利基市场的关键影响因素进行梳理,应用语义聚类法构建了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评价的指标体系,再应用层次分析法和多准则妥协解排序法设计了技术评价与技术选择的基本流程。将企业战略、产业共性、区域特性纳入到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评价的多维量化指标,对指标要素进行构建,同步完成技术评价与技术选择。(3)在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本文尝试建立了一套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评价决策支持系统,对重庆市巴南区涂家坝项目开展了实证研究,通过多维度的技术评价,有效减小了决策风险,方便了专家工作,缩短了评价周期,提高了评价效率,弥补了现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滞后性和灵活性的不足。本文的研究成果,有效平衡了技术评价各方面的利益述求,既能够在宏观层面引领产业技术的发展,又能够在微观层面帮助实际项目进行决策咨询。拓展了利基理论的内涵和外延,促进了装配式建筑区域性细分市场的标准化,建立了一套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弥补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滞后性、适用性方面的不足,该研究成果不仅能够为装配式低层建筑在西南山地区域的推广发展起到技术支撑,还能够广泛应用在与装配式建筑咨询决策相关的领域,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唐田甜[4](2019)在《桂北传统村落景观空间美学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传统村落是地域传统文化、民俗风情的重要载体,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和典型性,有较强的历史文化价值、美学价值和旅游价值。传统村落景观空间是表现传统村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传统村落的发展、传统文化的发展以及现代人居环境规划设计的发展均面临挑战。因此,本文研究范围主要定在文化保存较为完好的广西北部地区的传统村落,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传统村落进行研究,根据其空间的特征与演变规律,分析传统村落的物质表现中的非物质文化和美学价值,为现代的城乡规划以及人居环境规划研究带来启示。首先通过对研究对象进行资料查阅、田野调查、问题分析等方法,从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对广西桂北地区的历史沿革与民族分布进行梳理,分析桂北地区传统村落景观空间形成的原因。根据传统村落的构成要素,选取桂北具有典型性的传统村落进行田野调查,借助图表分析,从传统村落整体空间布局、单体建筑空间布局以及公共空间布局三个方面入手描述并分析传统村落景观空间的特征形态。图表分析结果显示不同民族研究区域在景观空间上存在共性与差异性,将桂北传统村落景观空间归纳为传统风水型与自然生态型两大类型,比较桂北传统风水型村落与自然生态型村落中精神美学与实用美学的区别。最后将结合提炼出的美学确立传统村落与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有针对性的提出传承保护策略。遵照以上研究步骤完成桂北传统村落景观空间美学比较研究,本文有3点主要研究结果分别为:第一,非物质文化在造物上具有导向作用,在宏观思维的基础上决定了人对自然的顺延及适度改造,表现在构筑物的建造上以自然材质的物理性变化为主,村落的形成以思维为主导,宏观思维的差异性决定了传统村落空间表现形式的差异性,不同族群的主观感性认知不同,因而形成不同的审美倾向于风俗习惯,反映于村落的选址、建筑形式、家与家的关系方面。第二,人对自然理解的生态性在造物上体现了儒道互补的两种精神,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甚至是人与人的关系,在美学上体现了儒家的秩序性,中庸对称性、道家的风水格局以及特色地域文化。第三,内容与形式互渗共生,即精神文化与物质表现共生。精神文化以物质为表现载体,宏观上把控了人的审美与习惯,在物质上表现出趋吉和谐的共生表征,物质则通过形态与结构表现内在的精神文化内涵,非物质文化与物质呈现统一性,对现代人居环境设计具有实践意义。
付寿康[5](2018)在《民族地区碳贫困类型与碳交易减贫研究 ——以贵州六盘水市湖北恩施州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在全球气候变暖,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碳减排压力不断增大,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的大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西部民族地区的区域性整体贫困,与东部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巨大差距,则是这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体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丰富,发展的优势在于资源,发展的矛盾也在于资源。以生态与资源为中心,“富饶的贫困”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学术界对“富饶的贫困”问题已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其中“富饶”的类型与层次多样。本文尝试从一个新的角度,将“富饶”的对象具体化为“碳”。从“碳”视角研究民族地区“碳资源富集”与贫困之间的关联,探索“碳”资源开发利用的外部性问题,思考碳交易在民族地区减贫中的重要作用。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归纳总结法、案例研究法、田野调查法和问卷调查法,以资源禀赋理论、“两山”理论、可行能力理论、外部性理论、“两个共同”理论为指导。围绕碳贫困这个中心,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相结合,展开对民族地区资源开发负外部性,生态保护正外部性与贫困问题之间关联的研究。本文以生态文明建设与资源富集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介绍碳贫困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通过文献综述明确碳贫困问题的研究方向、研究思路与方法,把握其中规律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结合已有研究与调研,对新概念“碳贫困”进行界定。以贫困发生率高与贫困程度深的民族地区为研究区域。基于碳资源禀赋,发展的差距与不平等,以民族地区同步小康的实现为目标,对民族地区贫困问题的研究侧重于,从地区以及人的发展权利与能力角度,探讨“碳”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外部性情况下的致贫原因、致贫机理。提出碳贫困是一种间接贫困,并指出碳贫困的特点、类型与应用,思考碳交易减贫的新方式。以贵州六盘水市灰碳贫困和湖北恩施州绿碳贫困为碳贫困问题的研究案例。从外部性视角探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六盘水市灰碳贫困成因、特点与主要表现,通过碳排放的测算,量化碳源,将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的负外部性影响具体化,提出六盘水市应对灰碳贫困的基本思路。从外部性视角探讨生态环境保护中湖北恩施州绿碳贫困的成因、特点与主要表现,通过碳储量的估算,量化碳汇量及其价值,将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碳汇正外部效应具体化,提出恩施州应对绿碳贫困的基本思路。以这两个典型案例的研究,思考看似对立实则可以统一的灰碳贫困与绿碳贫困问题,即通过碳交易破解碳贫困。将碳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新的政策制度设计,以市场化的方式解决脱贫攻坚中政府难以解决,解决不好的资源环境外部性问题。进而对碳交易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从总体上介绍世界碳排放市场的结构及发展状况,论证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紧迫性、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述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必要性,探讨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思路。最后,提出破解民族地区碳贫困问题的对策建议。主要有,减碳源:民族地区传统资源开发的转型升级;增碳汇:民族地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优化生态补偿制度:民族地区碳贫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实施碳交易减贫:民族地区碳贫困外部性内在化的新途径;选择新的发展理念: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破解碳贫困。
刘亮[6](2018)在《高考命题的历史与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研究以我国高考命题变革为研究的核心问题,通过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访谈法等多种方法,不仅对古今中外的“高考”命题方式的统分变革历史进行了重点考察,还对命题方式变革下的命题内容变迁进行了阐述,也对高考命题的部分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若将绪论和结论包括在内,本研究共分为8个部分。绪论部分阐述了研究的问题、概况与意义,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并对论文框架与研究方法进行了说明。第一章考察了从隋唐至明清的一千余年间的科举考试命题制度的变革历程,重点分析了犹如现代高考的科举考试在命题方式、考试科目、试题难度上的发展脉络。第二章梳理了民国时期高校招生考试命题方式和命题内容的变革,以国、公立大学招考命题方式的统分变革为主线,审视了不同命题方式下的考试科目及试卷设置形式的演变,以及命题技术、题型、命题立意等方面的变化。第三章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后高校招生考试命题的沿革情形,主要内容包括高考命题方式的统分变革、高考命题内容的调整与演变、本世纪高校自主招生命题的实施与进展。第四章探究了美国、日本和中国台湾等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招生考试命题方式的变革情况,并重点考察了美国的SAT和ACT、日本的大学入学中心考试、台湾的大学联考等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和内容的变革。第五章展示了当前高考命题改革的现状,不仅包括分省命题和全国统一命题两种方式的实施情况,还包括与命题内容相关的科目、考纲、试卷、试题等的设置情况。第六章阐发了高考命题涉及的部分理论问题,运用有关的学科理论视角重点探讨了高考命题的高效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等基本原则。通过以上的系统研究,本研究得到几项关于我国高考命题变革的主要结论:一、高考命题方式的统分变革受到考试文化传统、国家结构形式、考试发展规律、高校办学要求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二、高考命题从不分类的统一命题方式发展到分类命题方式符合世界范围内高校招考命题变革的一般趋势;三、统一高考与高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机制符合当代世界范围内通行的“统一命题考试+高校自主命题考核”的招生模式;四、不同的高校招考命题方式所对应的考试内容各有侧重点;五、实行不同命题方式的高校招生考试都能引发中学的应试教育现象。
孙景波[7](2009)在《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文中认为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为我国生态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前中国生态建设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不断满足社会对林业工程多样化需求,是历史赋予林业的使命。林业生态建设不仅关系到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现,更关系到我国的生态安全、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黑龙江省是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大省,自1978年国家开始建设“三北”防护林体系以来,黑龙江省就十分重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工作。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改善黑龙江省的生态状况,搞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黑龙江省而临的重要挑战,因此,研究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策略与对策,对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以林业生态工程为研究对象,采用了全面调查与比较研究相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实证分析与系统研究相结合、座谈研讨与现状分析相结合研究的方法。最终得出结论:黑龙江省未来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发展特点将体现在:(1)可持续发展理论将成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2)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目标方针将更加明确;(3)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原则将更加丰富;(4)科教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的角色将得到强化;(5)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将受到进一步重视;(6)与林业生态工程相关的法规建设将得到加强;(7)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森林生态工程建设将得到加强;(8)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速度将加快;(9)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力度将加强;(10)重点水源区林业生态建设将获得重视;(11)森林公园建设力度将加大。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基本原则为:(1)坚持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2)坚持生态体系建设与产业体系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3)坚持总体推进与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区域合作与突出特色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6)坚持人才培养与大胆使用相结合的原则;(7)坚持常规技术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原则;(8)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的原则。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战略重点是:(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退耕还林(草)工程;(3)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和五期工程;(4)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5)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6)森林经营工程;(7)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8)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工程。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1)为建立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生态完备、功能完善、效益显着的林业生态网络体系和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提供保障;(2)为实现林业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证;(3)为促进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的生态主导型产业体系的形成,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提供支撑;(4)为推进林业全行业技术升级,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贮备;(5)为拓宽广大农民群众和林区人民增收致富途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总体布局与重点建设区域具体包括:(1)西部松嫩平原地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2)东部三江平原区(位于黑龙江省东部);(3)北部大、小兴安岭区(位于黑龙江省北部);(4)南部长白山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5)中部丘陵漫岗区(位于黑龙江省中部);(6)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工程布局。提出了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对策与建议:(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领导;(2)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搞好并完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区域内部规划;(3)增加投入,加大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及其研究的支持力度;(4)加速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5)加快科技体制创新,建立新型林业科技创新机制,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强大科技动力;(6)加大研究与推广力度,不断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新良种、新技术、新成果;(7)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和林木种苗与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示范辐射效应;(8)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9)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10)建立森林生态效益长效补偿机制,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社会化;(11)制订和完善政策、措施和法规,加强宣传力度,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12)推进林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激活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内在动力;(13)抓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配套工程,巩固和扩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果。
何继新[8](2009)在《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研究》文中认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国有林区天保工程全面实施、和谐林区构建和国有森工企业改制以及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稳步推进以来,整个吉林省国有林区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重大变革。在这种形势下,厘清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实际情况和规律,构筑一个能够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并符合吉林省国有林区状况的新型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体制,是当前推进国有林区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一项紧迫和重要任务。本文从当前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现实视角将天保工程在吉林省国有林区全面实施以来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选择吉林省国有林区这一典型区域对其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发展运行状况、规律和供给机制构建进行研究。同时,本文从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发展过程和当前现状出发,以公共经济学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现代林业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特殊性作为前提,运用定量和定性研究相结合、实证和规范研究相结合、演绎和归纳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在理论上界定国有林区公共产品以及政府供给相关规范涵义;厘清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事实和一般性规律;通过抽样问卷调查,对国有林区职工居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进行分析;基于当前国有林区现实状况和公共财政框架,研究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和客体、供给规模和结构、供给行为和效率,探讨建立长效需求、筹资和供给管理等若干有效的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实施机制设计理论模型,提出相应供给政策创新方案并对此进行的规范解释。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是:(1)在界定了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概念基础上,提出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现实依据主要体现在:满足国有林区发展目标和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增长;实现公共产品均等化、和谐林区和小康社会构建客观要求;耦合社会转型,协同改革稳步推进;改善国有林区各种环境,促进国有林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特殊依据体现在:协同性、政府主导性、生态基础性、社会治理性和政策制度依赖性。(2)国有林区从计划管理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不同阶段背景下的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有着明显差异,尤其在市场经济管理体制阶段,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出现了政府供给职能强化和市场转换,政府供给投融资对象效率提高,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型。(3)依据建构的国有林区公共产品初步分类体系框架,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明晰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客体的时间和价值层面目标体系,供给总体范围和重点范围,政府与市场的公共边界性范围、政府内部层级性范围。(4)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定位是以公共财政下的政府供给为主,适当转移基本公共产品供给责任重心,让省、县一级政府在公共产品提供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作为过渡时期区别对待国有林区乡镇政府的公共产品供给作用和责任。森工企业组织结构及相应职能应该被重新整合归位,不同供给主体应该找到其发挥作用的场所。(5)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方式正在由内部收益分配的隐性供给、集权式单中心管理向公共财政的显性供给、放权式多中心治理转变。供给渠道上,国家预算内资金投资额度大幅增加;地方政府预算内配套资金投资额度下降并在一定水平上保持稳定,并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天保工程中央财政专项事业投资一直是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主要资金渠道。供给决策上,强调了决策理念正在由“生产导向的分配财政”到“消费导向的公共财政”转变;决策模式正在由“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转变。供给管理模式上,强调当前实行项目法人制、推广项目“代建制”是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改革的必然趋势。(6)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存在着较强的周期性,表现出一定的周期规律性。宏观环境的变动,尤其政府层面宏观上的制度性安排和政策取向是其波动的最重要原因。另外,其对国有林区林业总产值贡献的效率波动幅度大,具有不稳定性。供给资金到位率和管理效率也较高。职工年收入水平、供给分权程度和财政分权程度等变量构成影响政府供给水平的主要影响因子。政府供给规模具有比较显着和稳定的持续增长趋势,但增长幅度不是很大。(7)大部分政府供给投资投向了以围绕营林育林为主要内容和范围的林业生态建设类公共产品。国有林区三大区域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投资存在不均衡状态。延边林管区一直是主要的国家投资区域,投资下降幅度最大。(8)政府供给规模是林业生产总值的格兰杰成因,并存在单向因果关系,对林业生产总值有解释力。从短期来看,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资金要素的变化与林业生产总值的变化方向具有反方向的变化趋势。从长期来看,政府增加林业中的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资金的投入可以带来大于投入的产出。(9)国有林区职工居民公共产品紧迫性需求优先序和重要性优先序更多地集中在生活类公共产品需求上面,生产类公共产品供给集中在造林建设上面。目前政府供给方向与公共需求偏好基本上吻合,需求满意强度较高的是生产类公共产品,生活类公共产品的满意度较低,尤其是住房、生活环境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10)围绕需求、筹资和供给管理一体化三个层面提出并阐释了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长效供给机制构建。包括:构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结合的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表达机制和显真机制和不同层级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制度;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下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多中心筹资模式;构建和创新目前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管理制度。
肖艳[9](2007)在《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制度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长期以来,东北国有林区林业所有制形式单一,造成经济运行效率低下,可采资源枯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林业应运而生,已成为林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实践证明,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实现林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必要举措。然而,现阶段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制约因素,其中,制度障碍最为关键。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为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和制度运行保障,对促进非公有制林业科学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所界定的非公有制林业是指从产权角度出发,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林地使用权期限内,依法对林木资源享有所有权的一种林业所有制形式,即以是否拥有林木资源采伐权为标准来判断林业所有制形式。国有林区包括国家直属森工企业和地方政府所属市、县地方林业。由于东北国有林区国有森工企业,以林木资源采伐权为主要标志的林权改革才刚刚起步,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对象系东北国有林区地方林业系统,即吉林省、黑龙江省林业厅所辖市、县地方林业系统的非公有制林业。本文在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制度变迁等为理论支撑,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在剖析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状况及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构建了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以期为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首先,在文献分析和实际调查基础上,分析了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存在问题。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林权纠纷较多、合理采伐权受限、税费负担重、融资困难和社会化服务滞后等方面。其次,创新性的运用层次分析法(AHP法)对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研究,构建了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制度体系框架。研究结果表明:影响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依次是产权、采伐限额、税费等制度因素。在定量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制度体系构建的目标和基本原则,阐述了制度体系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制度体系运行的外部保障。最后,构建了以林权制度为核心,采伐申报制度、税费制度、融资制度和监督制度为保障的制度体系。在剖析现行林权等制度缺陷及成因的基础上,构建了以产权明晰化为基础、以产权安全性为保障、以产权市场化为关键的林权制度;从森林采伐申报、审批和验收等环节构建了森林采伐报审制度;从税费项目和税率水平等角度构建了轻税赋多扶持的税费制度;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角度构建了融资制度;从监督立法、监督机构、监督方式以及监督队伍等方面构建了监督制度。并分别阐述了实施各项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总之,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的科学持续发展有赖于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其中,明晰、安全和市场化的林权制度是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核心,实施森林采伐报审制度是落实处置权的关键,实行轻税赋多扶持的税费制度是落实收益权的保证,建立多渠道筹资的融资制度是增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后劲的有力支撑,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督制度是其他各项制度得以有效落实的保障。
陈永富[10](2004)在《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森林资源是林业生产和再生产的物质基础,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具有经济、生态和社会三大效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人口的不断增长,人们对森林资源的利用不断增加,各种矛盾冲突日趋明显,森林资源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山林权属争议(通常又称山林纠纷)是山区、林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山林纠纷的不断产生和久拖不解,不仅会影响林业生产建设,破坏森林资源,而且会引发群体事件,威胁财产和生命的安全,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山林权属争议已成为社会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浙江省是一个经济发达省份,同时又是一个资源小省。山多、地少、人众,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这一特点决定了林业在浙江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山区又是一个特殊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人口素质偏低,山区农民对山林资源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山区的信息相对闭塞,交通、文化等基础设施薄弱,城镇建设滞后等等,区域特性导致山林权属争议的多发性,同时又给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增加了难度。事实表明,浙江省是一个山林纠纷多发的省份,据不完全统计,自改革开放来,已调处的山林纠纷达26万多起,至今遗留的纠纷积案近1000起,每年又有新的山林纠纷不断发生。为此,多年来,浙江省各级人民政府一直做着不懈的努力,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绩。然而,山林权属争议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情况各异,影响调处工作的因素纷繁复杂,急切需要人们对其进行全面、系统和科学的研究,从而揭示其产生和发展规律,探求其有效解决的措施、方法和途径。与此同时,浙江省“十五”规划和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相继提出了提前基本实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和“打造绿色浙江,创建生态省”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不仅离不开占有70%土地面积的山区,而且山区将成为实现这些目标的“瓶颈”。因此,加强山林权属争议研究具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正是基于上述的认识,本文以政策学、社会学、法学和经济学等理论为指导,在查阅大量文献、多次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在对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的历史演变、特征及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理论对浙江省山林纠纷的成因进行了详尽的剖析;紧密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对基层在调处山林纠纷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凭据及其法律效力等重要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阐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研究述;对常用的三种调处山林纠纷的方法的程序、特征、影响因子及应用设计进行了比较分析。 通过本文的研究,作者认为: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和法律方面的原因,又有经济、社会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在山林纠纷调处方法的运用上,主要以协商调解为主,行政裁决次之,司法裁决最少,基于现实条件,这种状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难以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调处山林纠纷的凭据种类繁多,目前应用比较混乱,对调处工作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仍将长期存在,调处任务还相当繁重和艰巨。本文从浙江省情和林业发展背景出发,提出大力发展山区农村经济,建立和完善林业法律体系,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综合运用各种调处手段,加强地籍档案管理等综合措施和方法,以期预防、减少和及时调处山林权属争议。 本论文的主要创新之处:(1)对山林权属争议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比前人的研究更进一步;(2)综合应用政策学、法律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等理论对山林权属争议的成因进行系统分析,在研究方法上具有新意;(3)将社会学理论引入山林权属争议分析之中,为分析和研究山林权属争议提供了新的思路;(4)对调处争议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的凭证进行了系统的归类并对其法律效力作了初步的界定。
二、浅论当前我省木材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现状及其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论当前我省木材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现状及其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赈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二、灾荒史研究的问题导向及既有研究成果 |
三、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
四、研究重点和难点 |
五、创新与写作基本思路 |
第一章 清代云贵地区灾荒发生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清代云贵地区灾荒发生的自然因素 |
一、自然地理环境的变化 |
二、气候变迁的驱动 |
三、生态环境变迁的负面效应 |
第二节 清代云贵地区灾荒发生的社会因素 |
一、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化 |
二、云贵地区民族起义的扰动 |
三、西方近代化势力的入侵 |
第二章 清代云贵地区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特征 |
第一节 清代云贵地区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差异 |
一、气象灾害 |
二、地震灾害 |
三、地质灾害 |
四、疫疾灾害 |
五、农作物病虫害 |
第二节 清代云贵地区自然灾害产生的后果及影响 |
一、灾害对云贵地区农业生产的冲击 |
二、灾害对云贵地区财政经济的损耗 |
三、灾害对云贵地区民众生活的扰动 |
四、灾荒对云贵地区社会文化的影响 |
第三章 清代云贵地区荒政制度的施行 |
第一节 清代云贵地区荒政的基本程序 |
一、清代云贵地区的报灾 |
二、清代云贵地区的勘灾 |
三、清代云贵地区的审户 |
四、清代云贵地区的发赈 |
第二节 清代云贵地区救灾的基本措施 |
一、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蠲免 |
二、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赈济 |
三、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借贷 |
四、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抚恤 |
第四章 清代云贵地区的备荒仓储制度建设 |
第一节 清代云贵地区的常平仓建设 |
一、清代云贵地区的常平仓设置 |
二、云贵地区常平仓的功能 |
三、云贵地区常平仓的管理 |
第二节 清代云贵地区的社仓建设 |
一、清代云贵地区的社仓设置 |
二、清代云贵地区社仓的功能 |
三、云贵地区社仓的管理 |
第三节 清代云贵地区的义仓建设 |
一、清代云贵地区的义仓建设 |
二、清代云贵地区义仓的功能 |
三、清代云贵地区义仓的管理 |
第四节 清末西南边疆地区积谷备荒制度建设 |
一、清末西南边疆地区积谷备荒制度推行的原因 |
二、清末西南边疆地区积谷备荒制度的建设 |
三、清末西南边疆地区积谷备荒制度的实践成效 |
第五章 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赈实践路径 |
第一节 清代云贵地区的官方救灾实践路径 |
一、减免额赋以纾民困 |
二、平粜米谷以平市价 |
三、赈给银米以裕口食 |
四、鼓励垦殖以补种杂粮 |
五、捐给养廉银两以资赈济 |
第二节 清代云贵地区的民间救灾实践路径 |
一、地方官宦倾力捐输 |
二、民间绅商慷慨捐赀助赈 |
三、民众祭拜神灵以禳弥消灾 |
第三节 清代云贵地区的灾后恢复重建实践 |
一、修缮城墙以资扞卫 |
二、疏挖河道以广“东作” |
三、修复桥梁设施以利行旅 |
四、修复盐井以利税课征收 |
第六章 清代云贵地区灾荒赈济案例探讨 |
第一节 危机与应对:清道光十三年云南地震灾害救济 |
一、清道光十三年云南地震灾情 |
二、道光十三年云南地震灾害赈济 |
三、道光十三年云南地震灾后重建 |
第二节 清光绪朝云南昭通以工代赈的实践路径及成效研究 |
一、清朝“以工代赈”在西南边疆实施的原因 |
二、光绪十八年昭通府“以工代赈”实践的主导措施 |
三、光绪十八年昭通府“以工代赈”实践的辅助举措 |
四、光绪十八年昭通府“以工代赈”实践的社会成效 |
第三节 清代贵州“新疆”地区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
一、清代贵州“新疆”的开辟 |
二、清代贵州“新疆”地区自然灾害发生的背景 |
三、清代贵州“新疆”地区自然灾害时空分布特征 |
四、清代贵州“新疆”地区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
第七章 清代云贵地区灾赈实践的区域联动效应 |
第一节 清代云贵地区灾赈实践的区域协调联动 |
一、云贵地区灾赈物资的应急调运和供给 |
二、云贵地区灾荒赈济的“国家干预” |
三、云贵地区灾赈期间的乡村秩序维系 |
第二节 清光宣时期云南灾赈近代化转型的联动效应 |
一、清光宣时期云南灾赈近代化转型的困境 |
二、清光宣时期云南的灾赈近代化转型路径 |
三、清光宣时期云南灾赈近代化转型的社会效应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及荣获奖励情况 |
致谢 |
(2)城市文化与政府行为 ——工业遗产保护下的汽车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工业遗产 |
2.1.2 汽车工业遗产 |
2.2 理论基础 |
2.2.1 城市文化理论 |
2.2.2 政府治理理论 |
第3章 工业遗产保护下的汽车城——基于“中国卡车之都”十堰市的典型调查 |
3.1 调研过程 |
3.1.1 汽车工业遗产的分布概况 |
3.1.2 调研计划与实施 |
3.2 汽车城的“兴”与“衰” |
3.2.1 “二汽”与十堰建市 |
3.2.2 “东风”迁都与汽车工业遗存 |
3.3 十堰市汽车工业遗产的价值体现 |
3.3.1 历史价值 |
3.3.2 文化价值 |
3.3.3 城市记忆 |
3.4 汽车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政府实践 |
3.4.1 开展普查,划定保护范围 |
3.4.2 出台文件,制定保护规划 |
3.4.3 政企合作,建立沟通机制 |
3.4.4 社会参与,开展招商引资 |
第4章 消逝的城市文化:困境下的汽车城与汽车工业遗产保护 |
4.1 城镇化扩张影响汽车工业文化遗产保护 |
4.1.1 城市扩张对汽车工业文化遗产的破坏 |
4.1.2 工业用地再开发对汽车工业遗产的拆毁 |
4.2 “央”“地”博弈束缚地方政府行为 |
4.2.1 “央”“地”博弈下的保护体制不顺 |
4.2.2 “央”“地”博弈下的土地、财税和公共服务冲突 |
4.3 重“建筑”、轻“精神”的保护思路影响工业遗产保护效果 |
4.3.1 整体性保护:汽车工业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
4.3.2 “重建筑”“轻精神”的保护理念 |
4.3.3 脱离城市文化建设的片面性保护行为 |
第5章 城市文化、政府行为与汽车工业遗产保护:汽车城的未来 |
5.1 建章立制:政府为汽车工业遗产保驾护航 |
5.1.1 构建坚实的法制保障 |
5.1.2 理顺政企合作机制 |
5.1.3 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 |
5.2 科学规划:为汽车工业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
5.2.1 夯实规划的前提性工作 |
5.2.2 构建多层级的规划体系 |
5.2.3 加强规划人才的培养 |
5.3 营造场所精神:让车城成为文化的容器 |
5.3.1 汽车工业遗产与城市特色相伴而生 |
5.3.2 汽车工业遗产保护促进“文化城市”振兴 |
5.3.3 重视工业遗产地“场所精神”营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3)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的技术评价与技术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对象 |
1.4.1 装配式建筑与建筑工业化、建筑产业化、绿色建筑的关系 |
1.4.2 我国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发展历程 |
1.4.3 西南山地区域常见的四类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体系 |
1.5 研究框架及主要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1 研究方法 |
1.6.2 技术路线 |
1.7 重难点与创新点 |
1.7.1 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
1.7.2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基于利基理论的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市场研究 |
2.1 利基理论 |
2.1.1 利基理论基本概念 |
2.1.2 装配式建筑中的利基市场 |
2.2 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利基市场的影响因素 |
2.2.1 影响因素提取过程 |
2.2.2 政策因素 |
2.2.3 经济因素 |
2.2.4 技术因素 |
2.2.5 社会因素 |
2.3 西南山地区域利基市场技术选择分析 |
2.3.1 利基市场的选择依据 |
2.3.2 利基市场中的技术选择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
3.1 技术指标建立原则 |
3.2 指标构建过程 |
3.3 指标分析 |
3.3.1 企业战略的评价指标g_1 |
3.3.2 产业共性评价指标g_2 |
3.3.3 区域特性评价指标g_3 |
3.4 赋权专家遴选及权重 |
3.5 层次分析法的指标赋权计算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评价及选择 |
4.1 技术评价要素 |
4.1.1 技术评价目标 |
4.1.2 技术评价中的博弈 |
4.1.3 技术评价流程 |
4.2 评价专家遴选及权重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系统实现 |
5.1 系统总体构架 |
5.2 表单及页框结构的创建 |
5.3 界面设计与功能开发 |
5.3.1 主界面 |
5.3.2 指标体系界面 |
5.3.3 技术方案界面 |
5.3.4 专家赋权界面 |
5.3.5 指标赋权计算界面 |
5.3.6 评价方法界面 |
5.3.7 结果分析界面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装配式低层建筑项目决策系统的实证分析及结果 |
6.1 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光国村涂家坝项目背景介绍 |
6.2.1 技术选型 |
6.2.2 运营模式 |
6.2.3 经济效益 |
6.2.4 社会效益 |
6.2.5 新技术应用 |
6.2 指标权重确定及分析 |
6.3 技术评价结果分析 |
6.3.1 企业战略的分析及评价 |
6.3.2 产业共性的分析及评价 |
6.3.3 区域特性的分析及评价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技术选择实施建议与研究结论 |
7.1 技术选择实施建议 |
7.1.1 完善装配式建筑利基创新战略 |
7.1.2 建立一套PDCA装配式建筑内部质量监管体系 |
7.1.3 建立与利基产品相适应的企业竞争策略 |
7.1.4 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
7.2 主要研究结论与展望 |
7.2.1 主要研究结论 |
7.2.2 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
附录 B:与装配式低层建筑评价相关的主要规范和标准 |
附录 C:西南山地区域常见的四类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体系 |
附录 D:西南山地区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 |
附录 E:预制率构件权重和修正系数 |
附录 F:山地区域城镇建筑设计评价依据 |
附录 G:判断矩阵及一致性检验 |
附录 H:专家权重的确定过程 |
附录 I:基于VIKOR的装配式低层建筑评价流程 |
附录 J: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评价指标体系 |
附录 K: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技术评价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4)桂北传统村落景观空间美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意义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概说 |
1.2.1 广西历史发展 |
1.2.2 文化经典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桂北 |
1.3.2 传统村落 |
1.3.3 景观空间 |
1.4 研究现状 |
1.4.1 乡村聚落空间研究 |
1.4.2 建筑空间研究 |
1.4.3 传统村落文化研究 |
1.5 研究对象与内容 |
1.5.1 研究对象 |
1.5.2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与研究技术路线 |
1.6.1 研究方法 |
1.6.2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桂北传统村落空间形成的因由之思 |
2.1 桂北传统村落发展演绎 |
2.1.1 少数民族杆栏式建筑起源 |
2.1.2 汉族地居建筑在广西的发展 |
2.2 桂北传统村落构成要素 |
2.2.1 自然要素 |
2.2.2 非物质文化要素 |
2.2.3 人文物质要素 |
2.3 小结 |
第三章 桂北传统村落空间特征分析 |
3.1 桂北传统村落空间整体形态特征 |
3.1.1 传统风水型村落整体空间布局 |
3.1.2 自然生态型传统村落整体空间布局 |
3.2 桂北传统村落民居建筑空间布局特征 |
3.2.1 传统风水型建筑空间布局 |
3.2.2 自然生态型传统村落建筑布局 |
3.3 桂北传统村落景观节点空间特征 |
3.3.1 传统风水型景观节点布局 |
3.3.2 自然生态型景观节点布局 |
3.4 样点选择原则与确定 |
3.4.1 样点选取原则 |
3.4.2 样点的确定 |
3.4.3 调查点基本情况概述 |
3.5 小结 |
第四章 桂北传统村落空间布局美学比较 |
4.1 理论美学比较 |
4.1.1 传统风水型理论美学 |
4.1.2 自然生态型理论美学 |
4.1.3 小结 |
4.2 实用美学比较 |
4.2.1 传统风水型实用美学 |
4.2.2 自然生态型实用美学 |
4.3 小结 |
第五章 桂北传统村落传承保护策略研究 |
5.1 桂北传统村落现状分析 |
5.2 传承保护原则 |
5.3 传统村落保护策略构思 |
5.4 桂北传统村落传承保护策略 |
5.4.1 静态民族生态博物馆 |
5.4.2 串珠式旅游开发 |
5.4.3 综合农业园观赏区 |
5.5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民族地区碳贫困类型与碳交易减贫研究 ——以贵州六盘水市湖北恩施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概念界定 |
(一)民族地区 |
(二)碳贫困 |
(三)碳交易 |
(四)绿色发展 |
四、文献综述 |
(一)国内外有关水贫困的研究 |
(二)从资源开发中人的权利能力视角解释贫困原因的研究 |
(三)有关碳源、碳交易与贫困问题的研究 |
(四)有关碳汇、碳交易与贫困问题的研究 |
五、研究思路、技术路线、研究方法与主要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三)研究方法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六、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论文的创新之处 |
(二)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民族地区碳贫困成因分析 |
一、理论基础 |
(一)外部性理论 |
(二)“两山”理论 |
(三)自然资源禀赋论 |
(四)可行能力理论 |
(五)“两个共同”理论 |
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碳资源禀赋特征分析 |
(一)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况 |
(二)民族地区传统能源资源禀赋 |
(三)民族地区生态资源禀赋 |
三、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背景下的民族地区碳贫困成因分析 |
(一)自然资源富集型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与贫困之间的关联 |
(二)生态资源富集民族地区生态保护与贫困之间的关联 |
四、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民族地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与碳源:贵州六盘水市灰碳贫困 |
一、贵州六盘水市的资源禀赋与碳贫困概况 |
二、六盘水市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负外部性影响 |
(一)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碳源分析 |
(二)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负外部性影响 |
(三)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外部性影响 |
三、六盘水市能源活动碳排放测算 |
(一)碳排放的测算方法 |
(二)六盘水市能源活动碳排放的测算 |
(三)六盘水市煤层气抽采与碳减排 |
四、六盘水市灰碳贫困的特征与原因分析 |
(一)六盘水市灰碳贫困的主要特征 |
(二)六盘水市灰碳贫困的主要原因分析 |
五、六盘水市灰碳贫困中的绿色发展困境与应对策略 |
(一)六盘水市灰碳贫困中的绿色发展困境 |
(二)六盘水市灰碳贫困问题的绿色应对策略 |
六、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碳汇:湖北恩施州绿碳贫困 |
一、湖北恩施州的资源禀赋与碳贫困概况 |
二、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效益 |
(一)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碳汇种类 |
(二)林业碳汇与恩施州碳汇林 |
(三)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与碳汇的外部性分析 |
三、恩施州碳储量的估算与价值量化 |
(一)恩施州碳储量估算 |
(二)恩施州碳储总量及其总价值的分析 |
(三)恩施州户用沼气碳汇效应与碳交易 |
四、恩施州绿碳贫困的特征与原因分析 |
(一)恩施州绿碳贫困的主要特征 |
(二)恩施州绿碳贫困的主要原因分析 |
五、恩施州绿碳贫困中的绿色发展困境与应对策略 |
(一)恩施州绿碳贫困的绿色发展困境 |
(二)恩施州绿碳贫困问题的绿色减贫应对策略 |
六、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碳贫困的民族地区碳交易参与研究 |
一、世界碳交易市场的结构及发展概况 |
二、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紧迫性、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紧迫性 |
(二)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必要性 |
(三)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可行性 |
三、当前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成效与困境 |
(一)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主要成效 |
(二)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主要困境 |
四、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作用与意义 |
(一)新时代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模式优化的要求 |
(二)民族地区挖掘生态正外部效益,碳汇资源变扶贫效益的需求. |
(三)民族地区减小碳排放负外部效应,共享资源开发利益的要求. |
五、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实践与案例 |
(一)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实践探索 |
(二)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成功案例 |
六、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存在的问题:基于湖北恩施州的调研 |
七、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民族地区碳交易破解碳贫困的基本路径 |
一、减碳源——民族地区传统资源开发的转型升级 |
二、增碳汇——民族地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
三、优化生态补偿制度——民族地区碳贫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
四、实施碳交易减贫——民族地区碳贫困外部性内在化的新途径 |
五、选择新的发展理念——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破解碳贫困 |
六、本章小结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经历与成果 |
附录B:生物量和蓄积量转换模型参数表 |
附录C:农作物根冠比、含碳量、水分系数和经济系数 |
附录D:碳排放系数及折标煤系数 |
附录E:六盘水精准扶贫背景下碳贫困破解路径研究的调研提纲 |
附录F:碳汇林利益相关者项目认知度调研问卷 |
附录G:户用沼气利益相关者项目认知度调研问卷 |
致谢 |
(6)高考命题的历史与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问题、概况与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的框架与方法 |
第一章 科举考试命题的演进 |
第一节 隋唐科举考试命题变革 |
第二节 宋代科举考试命题变革 |
第三节 明清科举考试命题变革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民国时期高校招生考试命题的演变 |
第一节 大学自主招考命题阶段 |
第二节 国家统一招考命题阶段 |
第三节 多种招考命题方式并存阶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中国高校招生考试命题沿革 |
第一节 高考命题方式的统分变革 |
第二节 高考命题内容的调整与演变 |
第三节 高校自主招生命题的实施与进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境外高校招生考试命题变革 |
第一节 美国高校招生考试命题变革 |
第二节 日本高校招生考试命题变革 |
第三节 台湾地区高校招生考试命题变革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高考命题改革的现实考察 |
第一节 高考分省命题方式的实施情况 |
第二节 高考全国统一命题方式的实施现状 |
第三节 高考命题内容的设置情况——以科目、考纲、试卷、试题为视角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高考命题的理论研究 |
第一节 高考命题效率问题的理论探讨 |
第二节 高考命题公平性的理论探讨 |
第三节 高考命题科学性的理论探讨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林业生态工程兴起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
1.1.2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我国林业发展的战略要求 |
1.1.3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黑龙江省林业发展历史性转变的需要 |
1.1.4 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是新时期实现黑龙江省林业发展转变的需要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5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2 黑龙江自然环境分析 |
2.1 地貌 |
2.1.1 山区 |
2.1.2 平原 |
2.2 气候 |
2.3 土壤 |
2.4 植被特征 |
3 国外重点林业生态工程 |
3.1 美国"罗斯福工程" |
3.2 加拿大"绿色计划" |
3.3 前苏联"斯大林改造大自然计划" |
3.4 法国"林业生态工程" |
3.4.1 法国"林业生态工程"实施背景 |
3.4.2 法国"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 |
3.4.3 法国"林业生态工程"实施效果 |
3.5 北非五国的"绿色坝工程" |
3.6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 |
3.6.1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实施背景 |
3.6.2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的实施 |
3.6.3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实施效果 |
3.6.4 菲律宾"全国植树造林计划"实施措施 |
3.7 韩国"治山绿化计划" |
3.7.1 韩国"治山绿化计划"实施背景 |
3.7.2 韩国"治山绿化计划"的实施 |
3.7.3 韩国"治山绿化计划"实施效果 |
4 中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 |
4.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
4.2 退耕还林(草)工程 |
4.2.1 工程规划 |
4.2.2 建设成效 |
4.3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
4.3.1 工程建设进展 |
4.3.2 工程建设成效 |
4.4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
4.4.1 沿海防护林成效 |
4.4.2 沿海防护林面临的挑战 |
4.5 三北防护林体系生态工程 |
4.5.1 发展历程 |
4.5.2 建设成就 |
4.5.3 教训 |
4.6 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
4.6.1 工程规划 |
4.6.2 工程进展 |
4.7 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
4.7.1 工程规划 |
4.7.2 工程效果 |
4.8 全国湿地保护工程 |
4.8.1 工程规划 |
4.8.2 工程进展 |
4.8.3 工程效果 |
5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5.1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现状 |
5.1.1 黑龙江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
5.1.2 黑龙江省退耕还林(草)工程 |
5.1.3 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 |
5.1.4 黑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及湿地保护工程 |
5.1.5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 |
5.2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6 黑龙江省与国内主要省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对比研究 |
6.1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 |
6.2 森林公园建设 |
6.3 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
6.4 湿地保护工程建设 |
6.5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经验 |
6.6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
7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未来发展趋势 |
7.1 可持续发展理论将成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 |
7.2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目标方针将更加明确 |
7.3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原则将更加丰富 |
7.4 科教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的角色将得到强化 |
7.5 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将受到进一步重视 |
7.6 与林业生态工程相关的法规建设将得到加强 |
7.7 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森林生态工程建设将得到加强 |
7.8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速度将加快 |
7.9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力度将加强 |
7.10 重点水源区林业生态建设将获得重视 |
7.11 森林公园建设力度将加大 |
8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 |
8.1 总体指导思想 |
8.2 战略指导方针 |
8.3 基本原则 |
8.4 战略目标 |
8.5 战略重点 |
8.6 主要任务 |
8.7 总体布局与重点建设区域 |
8.8 技术途径 |
9 加快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
9.1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领导 |
9.2 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搞好并完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区域内部规划 |
9.3 增加投入,加大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及其研究的支持力度 |
9.4 加速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 |
9.5 加快科技体制创新,建立新型林业科技创新机制,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强大科技动力 |
9.6 加大研究与推广力度,不断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新良种、新技术、新成果 |
9.7 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和林木种苗与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示范辐射效应 |
9.8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 |
9.9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 |
9.10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长效补偿机制,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社会化 |
9.11 制订和完善政策、措施和法规,加强宣传力度,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
9.12 推进林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激活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内在动力 |
9.13 抓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配套工程,巩固和扩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1 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的认识 |
1.3.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 |
1.3.3 国外关于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 |
1.3.4 评价和结论 |
1.4 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4.1 研究思路和框架 |
1.4.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对象界定 |
1.6 研究方法 |
2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相关概念界定 |
2.1 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共产品和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概念的界定 |
2.2 林区、国有林区和吉林省国有林区的界定 |
2.2.1 林区概念的界定 |
2.2.2 国有林区概念和特征 |
2.2.3 吉林省国有林区界定 |
2.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和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概念 |
2.3.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概念 |
2.3.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概念 |
2.4 本章研究小结 |
3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理论依据 |
3.1 公共产品供给最优理论、次优理论和第三优理论 |
3.1.1 公共产品供给最优理论 |
3.1.2 公共产品供给次优理论和第三优供给理论 |
3.2 公共产品供给的现代公共财政理论 |
3.2.1 公共选择理论——公共产品供给的政府失灵 |
3.2.2 市场规制理论——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失灵 |
3.3 马克思的有效供给理论 |
3.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5 现代林业理论 |
3.6 其它理论依据——借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研究 |
3.7 本章研究小结 |
4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现实依据 |
4.1 满足国有林区发展目标要求和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增长的需要 |
4.1.1 国有林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
4.1.2 国有林区发展目标的客观要求 |
4.1.3 国有林区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增长的需要 |
4.1.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偏好的转变 |
4.1.5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非均衡 |
4.2 实现公共产品均等化、构建和谐林区和小康社会 |
4.3 耦合社会转型,协同改革稳步推进 |
4.4 改善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
4.5 本章研究小结 |
5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特殊性依据 |
5.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协同性 |
5.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政府主导性 |
5.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生态基础性 |
5.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社会治理性 |
5.5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政策制度依赖性 |
5.6 本章研究小结 |
6 演进和变迁: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进程回顾 |
6.1 完全的计划管理体制阶段(1949—1979年) |
6.1.1 完全计划管理体制阶段国有林区经济社会背景 |
6.1.2 完全计划管理体制阶段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 |
6.2 计划管理体制改革阶段(1979—1992年) |
6.2.1 计划管理体制改革阶段国有林区经济社会背景 |
6.2.2 计划管理体制改革阶段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 |
6.3 市场经济管理体制阶段(1992年——至今) |
6.3.1 市场经济管理阶段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的背景 |
6.3.2 市场经济管理体制阶段几个重大变革回顾 |
6.3.3 市场经济管理体制阶段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分析 |
6.4 本章研究小结 |
7 吉林省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客体分析 |
7.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的分类 |
7.1.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的分类理论与评述 |
7.1.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分类的依据 |
7.1.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分类体系 |
7.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目标 |
7.2.1 时间层面: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目标 |
7.2.2 价值层面: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目标 |
7.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范围 |
7.3.1 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总体范围界定内容 |
7.3.2 市场与政府的公共边界性: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范围 |
7.3.3 政府的层级边界性: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范围 |
7.4 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重点 |
7.5 本章研究小结 |
8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分析 |
8.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的界定 |
8.2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的变迁 |
8.2.1 传统体制时期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 |
8.2.2 经济转型时期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 |
8.2.3 现代林业时期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主体 |
8.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定位依据 |
8.3.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的特殊性和政府的任务、职能内容要求 |
8.3.2 国有林区体制转轨中公共产品市场供给体系、机制的缺失 |
8.3.3 国有林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性发展的特殊要求 |
8.3.4 政府及其公共部门的定位不明确的现实困境 |
8.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定位 |
8.4.1 政府和市场分工框架下的政府供给责任主体定位 |
8.4.2 各级政府之间分工框架下的政府供给责任主体定位 |
8.4.3 政府和国有森工企业分工框架下的政府供给责任主体定位 |
8.5 本章研究小结 |
9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分析 |
9.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行为一般性理论评述 |
9.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方式分析 |
9.2.1 隐性和显性:内部收益分配到公共财政 |
9.2.2 集权和放权:单中心管理到多中心治理 |
9.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渠道分析 |
9.3.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资金来源 |
9.3.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渠道 |
9.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决策分析 |
9.5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管理模式分析 |
9.5.1 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项目的相关利益主体构成与关系 |
9.5.2 国有林区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项目的管理模式 |
9.6 本章研究小结 |
10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分析 |
10.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的衡量指标及选择 |
10.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的直观描述和变化分析 |
10.2.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的总体变化趋势 |
10.2.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的投入产出规模变化 |
10.2.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投资与政府供给资金收入比较分析 |
10.2.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下拨资金的比较分析 |
10.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决定的理论和实证分析 |
10.3.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决定的相关理论分析 |
10.3.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决定的实证分析 |
10.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规模的预测分析:基于灰色系统时间序列预测模型 |
10.4.1 灰色时间序列生成 |
10.4.2 建模测算 |
10.4.3 模型检验 |
10.4.4 模型预测 |
10.4.5 结论分析 |
10.5 本章研究小结 |
11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结构分析 |
11.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总体结构发展和变动分析 |
11.2 公共资本性产品支出和公共服务性产品支出结构发展和变动分析 |
11.2.1 公共资本性产品支出发展和变动分析 |
11.2.2 公共服务性产品支出发展和变动分析 |
11.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区域分布和变动分析 |
11.3.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区域分布分析——静态视角 |
11.3.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区域变动分析——动态视角 |
11.4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内部结构分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供给级次的角度 |
11.5 本章研究小结 |
12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经济增长效率分析 |
12.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经济增长效应 |
12.1.1 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与经济增长:一般性分析 |
12.1.2 基于C—D函数: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经济效应模型 |
12.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和经济增长:基于格兰杰因果关系的实证检验 |
12.2.1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概述 |
12.2.2 目的和变量 |
12.2.3 面版数据平稳性检验与分析 |
12.3 本章研究小结 |
13 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公共需求偏好分析 |
13.1 理论和现实: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的研究背景 |
13.1.1 理论背景 |
13.1.2 现实背景 |
13.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研究范畴的界定 |
13.2.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的界定 |
13.2.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的研究对象界定 |
13.3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偏好研究设计 |
13.3.1 调查研究目的 |
13.3.2 调查研究方案设计 |
13.4 基于DIY调查问卷: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偏好的实证分析 |
13.4.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的优先序实证分析 |
13.4.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的满意度实证分析 |
13.5 本章研究小结 |
14 需求、筹资、供给管理: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长效供给机制构建 |
14.1 重要前提:改革和完善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管理体制 |
14.1.1 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管理的现实难点 |
14.1.2 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管理的现实基础 |
14.1.3 改革和完善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管理体制 |
14.2 构建国有林区公共产品需求表达机制 |
14.3 构建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长效筹资机制 |
14.3.1 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明晰供给职责 |
14.3.2 建立公共治理框架下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多中心筹资模式 |
14.4 构建国有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管理机制 |
14.4.1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筹资与生产的有效组合方式 |
14.4.2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管理制度模型 |
14.5 本章研究小结 |
15 研究结论、主要创新点和研究展望 |
15.1 研究结论 |
15.2 研究主要创新点 |
15.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介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及科研情况 |
导师简介 |
致谢 |
(9)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制度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和主要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主要创新之处 |
2 主要概念界定及相关基础理论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2 相关基础理论 |
2.2.1 区域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林业分类经营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2.4 资源配置效率理论 |
2.2.5 寻租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
3.1 东北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状况 |
3.1.1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历程 |
3.1.2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3.1.3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3.2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 |
3.2.1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影响因素的选择 |
3.2.2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影响因素的界定 |
3.3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 |
3.3.1 AHP法的基本原理 |
3.3.2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影响因素排序 |
3.3.3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影响因素排序结果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制度体系框架构建 |
4.1 非公有制林业制度体系构建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
4.1.1 制度体系构建的目标 |
4.1.2 制度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
4.2 非公有制林业制度体系构成要素及相互关系 |
4.2.1 制度体系构成要素 |
4.2.2 制度体系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
4.3 非公有制林业制度体系构建的外部保障 |
4.3.1 以政府为主体提供制度供给和制度保障 |
4.3.2 以双重机制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 |
4.4 本章小结 |
5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林权制度 |
5.1 现行林权制度缺陷及成因剖析 |
5.1.1 林权界定尚不明晰 |
5.1.2 林权缺乏安全性 |
5.1.3 林权市场化运作受阻 |
5.2 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林权明晰化 |
5.2.1 明确林权主体 |
5.2.2 界定林权主体之间的权力和义务 |
5.2.3 加强林权证管理 |
5.3 林权制度改革的保障——林权安全性 |
5.3.1 健全保护林权安全的法律法规 |
5.3.2 强化林业行政执法 |
5.4 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林权市场化 |
5.4.1 培育和规范林业要素市场 |
5.4.2 建立健全中介组织 |
5.4.3 加快非公有制林业信息化建设 |
5.4.4 完善森林保险制度 |
5.5 本章小结 |
6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森林采伐报审制度 |
6.1 非公有制林业森林采伐报审制度需求 |
6.1.1 现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缺陷 |
6.1.2 环境变化引发森林采伐报审制度需求 |
6.2 构建非公有制林业森林采伐报审制度 |
6.2.1 森林采伐申报制度 |
6.2.2 森林采伐审批制度 |
6.2.3 森林采伐验收制度 |
6.3 森林采伐报审制度的实施保障 |
6.3.1 建立健全限制采伐的规章制度 |
6.3.2 创立非公有制林业森林经营方案审批制度 |
6.3.3 完善森林采伐监督制度 |
6.4 本章小结 |
7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税费制度 |
7.1 林业税费重的成因分析 |
7.1.1 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偏差 |
7.1.2 林业市场化改革滞后 |
7.1.3 分权式财政体制改革的不完善 |
7.1.4 地方财政对林业税费的强依赖 |
7.2 税费重对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影响 |
7.2.1 税费重对非公有制林业生产领域的影响 |
7.2.2 税费重对非公有制林业流通领域的影响 |
7.3 构建非公有制林业税费制度 |
7.3.1 调整税率水平 |
7.3.2 规范税费项目 |
7.4 非公有制林业税费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 |
7.4.1 改革现行林业行政管理体制 |
7.4.2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7.4.3 加强税费管理法制建设 |
7.5 本章小结 |
8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融资制度 |
8.1 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成因剖析 |
8.1.1 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内部成因 |
8.1.2 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外部成因 |
8.2 构建非公有制林业直接融资制度 |
8.2.1 推行股份合作制 |
8.2.2 发展林业托管制 |
8.2.3 发行林业公司债券或股票 |
8.3 构建非公有制林业间接融资制度 |
8.3.1 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 |
8.3.2 健全林业基金制度 |
8.3.3 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 |
8.4 非公有制林业融资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 |
8.4.1 转变政府职能以优化投资环境 |
8.4.2 建立和健全融资法律法规 |
8.4.3 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8.5 本章小结 |
9 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监督制度 |
9.1 现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剖析 |
9.1.1 现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 |
9.1.2 现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存在问题的成因剖析 |
9.2 构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
9.2.1 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立法 |
9.2.2 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独立性 |
9.2.3 创建多种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
9.2.4 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队伍 |
9.3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 |
9.3.1 优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环境 |
9.3.2 发挥监督网络的整体效能 |
9.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10)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逻辑结构 |
1.3 论文的研究理论和方法的选择 |
1.4 已有的相关研究 |
1.5 论文的创新 |
2 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概述 |
2.1 山林权属争议概述 |
2.1.1 山林权属的内涵 |
2.1.2 山林权属争议的概念 |
2.2 浙江省山林所有制历史演变 |
2.2.1 土地改革前的山林所有制 |
2.2.2 土地改革时期的山林所有制 |
2.2.3 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所有制 |
2.2.4 林业“三定”后的山林所有制 |
2.3 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阶段特征分析 |
2.3.1 土地改革前山林权属争议 |
2.3.2 土地改革时期山林权属争议 |
2.3.3 合作化时期山林权属争议 |
2.3.4 林业“三定”时期山林权属争议 |
2.3.5 现阶段山林权属争议 |
2.4 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现状和问题 |
2.4.1 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基本情况 |
2.4.2 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的种类 |
2.4.3 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的特点 |
2.4.4 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存在的问题 |
2.5 小结 |
3 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成因分析 |
3.1 经济学分析 |
3.1.1 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内涵 |
3.1.2 产权制度 |
3.1.3 山林权属争议成因的经济学分析 |
3.2 政策学分析 |
3.2.1 林业政策的概念、实质与分类 |
3.2.2 现行林地、林权管理政策的主要内容 |
3.2.3 山林权属争议成因的政策学分析 |
3.3 法理学分析 |
3.3.1 我国林业法规的立法体系 |
3.3.2 调处山林权属争议可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
3.3.3 山林权属争议的法律适用 |
3.3.4 山林权属争议成因的法理学分析 |
3.4 社会学分析 |
3.4.1 社会学学概念 |
3.4.2 社会学理论 |
3.4.3 山林权属争议成因的社会学分析 |
3.5 其它因素分析 |
3.5.1 地籍管理原因 |
3.5.2 历史遗留问题 |
3.5.3 经营管理原因 |
3.6 小结 |
4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凭证的种类及其法律效力 |
4.1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
4.1.1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
4.1.2 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
4.1.3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几种证据 |
4.2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的主要凭证 |
4.2.1 林权证及其法律效力 |
4.2.2 土地证、土地清册及其法律效力 |
4.3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的其它凭证 |
4.3.1 当事人之间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协议及其法律效力 |
4.3.2 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及其法律效力 |
4.3.3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及其法律效力 |
4.4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的参考凭证 |
4.4.1 农业税土地产量分户清册及其法律效力 |
4.4.2 行政区域图及其法律效力 |
4.4.3 自留山证及其法律效力 |
4.4.4 插花山证及其法律效力 |
4.4.5 合作化及“四固定”的有关凭证及其法律效力 |
4.4.6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中的证人证言及其法律效力 |
4.4.7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中的当事人陈述及其法律效力 |
4.4.8 土改前的有关凭证及其法律效力 |
4.5 其它相关问题的处理及其法律适用 |
4.5.1 双方都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的处理 |
4.5.2 伪造、变造、涂改林木、林地权属凭证及其法律责任 |
4.5.3 无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和有证林木林地失管的处理 |
4.6 小结 |
5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方法理论与实证分析 |
5.1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应遵循的原则 |
5.1.1 经济利益原则 |
5.1.2 公平公正原则 |
5.1.3 促进安定团结原则 |
5.1.4 有利于林业生产原则 |
5.1.5 互谅互让、着重调解的原则 |
5.1.6 及时性原则 |
5.1.7 把争议解决在基层原则 |
5.2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方法 |
5.2.1 协商调解方法 |
5.2.2 行政裁决方法 |
5.2.3 司法裁决方法 |
5.3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方法运用情况及存在问题 |
5.3.1 运用情况 |
5.3.2 存在问题 |
5.4 小结 |
6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方法应用设计 |
6.1 协商调解方法应用设计 |
6.1.1 影响协商调解因素分析 |
6.1.2 协商调解方法应用设计 |
6.2 行政裁决方法应用设计 |
6.2.1 影响行政裁决方法应用因素分析 |
6.2.2 行政裁决方法应用设计 |
6.3 司法裁决方法应用设计 |
6.3.1 影响司法裁决方法应用的背景、环境分析 |
6.3.2 司法裁决方法应用设计 |
6.4 小结 |
7 预防和调处山林权属争议模式设计 |
7.1 发展市场经济,加快山区农村经济发展 |
7.2 因地制宜,正确运用各种调处手段 |
7.2.1 根据适用条件选择调处方法 |
7.2.2 根据不同的成因选择调处方法 |
7.2.3 根据客观环境变化选择调处方法 |
7.3 建立健全地籍档案管理制度 |
7.3.1 转变观念 |
7.3.2 必须完成土地清丈工作 |
7.3.3 地籍档案的立档原则 |
7.3.4 规范、科学管理地籍档案 |
7.4 深化林业改革 |
7.4.1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
7.4.2 管理体制改革 |
7.5 加强和完善林业法制建设 |
7.5.1 加强林业立法建设 |
7.5.2 加强法制教育 |
7.5.3 严格执法 |
7.6 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
7.6.1 强化各村、组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 |
7.6.2 乡镇政府对自治能力较弱的村组,要强化指导 |
7.6.3 认真做好纠纷双方基层干部的思想工作 |
7.7 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
7.7.1 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重构中国农民的价值观 |
7.7.2 构建乡村社会行为规范机制,为调处纠纷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
7.7.3 发展乡村科教事业,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理性思维能力乡土 |
7.8 小结 |
8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1 山林权属案例分析 |
附录2 作者简介2 |
附录3 导师简介 |
博士生导师 邱俊齐教授简历 |
博士生副导师 温亚利教授简历 |
附录4 在读博士期间出版的学术专着和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四、浅论当前我省木材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现状及其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赈济研究[D]. 聂选华. 云南大学, 2019(09)
- [2]城市文化与政府行为 ——工业遗产保护下的汽车城研究[D]. 方焓. 湖北工业大学, 2019(06)
- [3]西南山地区域装配式低层建筑的技术评价与技术选择[D]. 张书. 天津大学, 2019(06)
- [4]桂北传统村落景观空间美学比较研究[D]. 唐田甜. 广西大学, 2019(01)
- [5]民族地区碳贫困类型与碳交易减贫研究 ——以贵州六盘水市湖北恩施州为例[D]. 付寿康. 中南民族大学, 2018(05)
- [6]高考命题的历史与理论研究[D]. 刘亮. 厦门大学, 2018(07)
- [7]黑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D]. 孙景波. 东北林业大学, 2009(01)
- [8]吉林省国有林区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研究[D]. 何继新. 北京林业大学, 2009(10)
- [9]东北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制度体系研究[D]. 肖艳. 东北林业大学, 2007(06)
- [10]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研究[D]. 陈永富. 北京林业大学, 2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