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外金融租赁业的比较及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龚博宇[1](2019)在《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融资租赁起源于20世纪中叶的美国,在现代社会高度货币化和信用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它作为一种兼具融资融物的新兴交易模式,迅速的在全球范围内引起关注,许多国家也竞相开展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工作,一直发展到现在,其逐渐成立为了一种仅次于银行信贷的交易方式。本文综合的讨论了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现有的的基础理论,运用比较研究法与综合研究法,对比了域外国家的监管模式,并从中吸收和借鉴了一些成熟经验,对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的一些不完善之处进行了分析。从构建政府引导型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行业专门法、完善融资租赁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完善内部监督管理五个方面进行探讨,希望能够进一步的指出一些现阶段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建议来完善我国融资租赁监管的法律制度。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融资租赁监管的理论基础,主要内容包括融资租赁的定义、功能、性质以及融资租赁监管的理论基础等,只有明确了融资租赁的这些基础理论,才能以此为依据进一步进行分析。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在现阶段的社会经济下所面临的问题。对于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研究了自融资租赁进入中国后所发布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从监管模式研究、轻视事中事后的监管、融资租赁监管法律文件不统一、融资租赁监管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不完善以及行业内部监督管理的缺乏五个方面进行说明。通过对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以及目前面临的问题的深度分析,才能真正准确的为第四部分找到研究方向。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国外一些国家对于融资租赁的监管的相关立法及制度问题,分别列举了美国、日本、德国以及韩国的具体监管制度并对各国的制度作出简要分析,充分借鉴了别国的经验,第四部分进一步提供理论基础第四部分作为本文的重点章节,主要提出了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的一些完善意见,该部分主要从确立适度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行业专门法、完善融资租赁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完善内部及行业协会监督管理五个层面展开论述,进而为我国融资租赁监管的法律制度的构建给出方向。
杨汀[2](2019)在《论承租人视角下中国融资租赁业脱离本源现象》文中认为自2007年起,在入世的推动下,中国融资租赁业的监管标准放松。此后,中国融资租赁业展现了强劲的增长态势,具体体现为融资租赁业机构数量的增加、融资租赁交易投放额的扩张以及中国融资租赁业国际地位的提升。2007-2016年间,中国的融资租赁机构数量由109家增长到7136家,融资租赁交易投放额由460亿元增长到17943亿元,融资租赁交易投放额的世界排名从第27位提升至第2位。然而,尽管从交易规模和增长速度来看,中国融资租赁业在过去十年有着“喜人”成绩,但是在高速增长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中国绝大多数融资租赁交易都是为承租人提供纯粹的资金融通的售后回租交易,这偏离了融资租赁交易的本质特征。从融资租赁交易的历史起源和欧美等租赁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融资租赁交易的本质特征应当是作为设备使用企业和设备制造厂商之间的金融媒介,即,为承租人引进新设备提供资金支持。对比之下,中国占比相当之高的售后回租交易却与设备制造厂商脱离了关系,不再是设备使用企业和设备制造厂商之间的金融媒介,而是变异为一种和贷款相似的纯粹融资工具。所以,中国融资租赁业在过去十年的高速增长下存在着脱离本源的现象。这一现象之所以值得关注,不仅是因为这涉及到中国社会对融资租赁概念认知的准确程度,其更深层的意义在于:作为一种金融工具,融资租赁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其资源配置作用。在中国金融业准入严格、金融资源相对稀缺的环境下,融资租赁业的脱离本源现象会关系到将近两万亿元资金的投向,更关系到这种金融工具的资源配置功能。因此,有必要厘清中国融资租赁业脱离本源的原因和后果,进而对这一现象进行客观评价。不过,在现实中,这一现象的原因和后果非常复杂,可以从很多角度对其进行研究。而出于数据可得性和研究可行性两方面的考虑,本文选择从承租人的视角来探究中国融资租赁业脱离本源的原因和后果。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承租人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的融资动机给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交易提供了市场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中国融资租赁业脱离本源的现象。而承租人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也应当是评价中国融资租赁业脱离本源之后果的一个重要维度。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探究承租人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的动机和后果。基于对中国融资租赁业的长期跟踪观察,本文选择“规避去产能政策的融资限制”、“缓解投融资期限错配”和“债务治理效应”这三个角度来进行研究。在研究问题时,本文采用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理论上,本文结合博弈论、投融资期限匹配、债务治理效应等理论框架分析了承租人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之动机和后果的逻辑机制。在实证上,本文利用手动整理的2007-2016年中国上市公司售后回租交易信息,采用双重差分(DID)等计量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得到了以下结论。第一,产能过剩企业是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的一类重要承租人,占据承租人总数的大约30%。产能过剩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的动机是规避去产能政策的融资限制,这种融资套利行为的后果是削弱了去产能政策的效果。另外,去产能政策促使产能过剩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的机制是去产能政策限制了银行贷款、发债等主流融资渠道;而加强对融资租赁机构的监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产能过剩企业的回租套利行为。第二,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的另一个动机是缓解投融资期限错配,这种行为的后果是企业的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得到缓解,并且期限错配对业绩造成的负面影响有所降低。另外,与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来缓解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动机更加强烈,并且售后回租对国有企业的投融资期限错配起到了更好的缓解作用。第三,从债务治理效应的角度来看,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的后果是,售后回租对企业造成了负面的治理效应,并且对国有企业的负面效应更加严重。售后回租对国有企业的负面治理效应与政府干预所导致的“预算软约束”这一体制性问题有关,短期内很难改善。不过,具备法律效力的租赁物登记查询系统的建立能够提高售后回租对民营企业的治理效应。本文结论从承租人的角度为中国融资租赁业的脱离本源现象提供了合理的解释。出于规避去产能政策的融资限制或缓解投融资期限错配的需要,中国有大量企业的借款需求没有被银行贷款等主流融资渠道满足,这就给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贷款性质的售后回租交易提供了市场空间。而融资租赁业脱离本源现象的后果则需要辩证看待。一方面,售后回租交易对中国的长期融资体系起到了补充和改善的积极作用,缓解了企业因“短贷长投”而引发的投融资期限错配。但另一方面,售后回租没有成为一种有效的债务治理工具,还阻碍了政府部门治理产能过剩的效率。而从中国融资租赁业界的角度来看,脱离本源现象不利于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尽管在短期内,大部分租赁公司依靠贷款性质的售后回租交易迅速扩张了业务规模,但是这类售后回租交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极为有限,难以成为一种有持久竞争力的业务模式。本文结论对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领域的研究起到了丰富作用,尤其是为中国企业的租赁动机提供了新的解释。另外,本文结论对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对政府部门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市场也具有启发意义。
于文艳[3](2019)在《远东宏信融资租赁公司战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融资租赁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融资租赁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多元化的金融选择。近年来,随着我国一系列严控金融风险的政策不断落地,宏观层面,融资租赁行业上受到监管职责调整,会计和税收制度改革,市场资金端收紧,融资成本进一步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发展势头趋缓;微观层面,融资租赁企业存在业务模式单一,风险资产管理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在行业发展上也遭遇了瓶颈。面对上述问题,融资租赁企业应该如何选择战略,更好地推动企业自身和融资租赁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是本文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本文选用在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排名第6的远东宏信有限公司作为案例,对该企业的战略执行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问题。通过PEST分析法、波特五力模型对企业目前所处的宏观环境、竞争环境进行分析,通过SWOT分析法对企业的内部情况进行分析为企业确立了差异化+多元化的战略选择。即在业务层,选择差异化战略为主,依据企业内部不同行业的发展进程辅以总成本领先战略和聚焦战略;在公司层,选择多元化发展战略为主,辅以跨国化战略与协同战略联盟,通过VAR模型检验对战略选择的有效性进行的实证分析,并列举了保证战略选择顺利实施的具体措施。本文综合运用了案例分析、比较分析以及定量计算和定性分析等方法,对融资租赁企业的战略选择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与研究,这些研究可以作为今后融资租赁企业战略研究的参考,也可以为融资租赁企业做战略决策提供借鉴。
李大鹏[4](2018)在《苏州金融租赁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研究 ——以苏州金融租赁公司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对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金融租赁作为一种创新模式,具有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业务特点,在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中具有独特优势。近年来,我国金融租赁业迎来了快速发展,苏州金融租赁也实现了良好起步,也必将在支持制造业转型中发挥更重要作用。本文选取苏州金融租赁公司为研究重点,通过梳理金融租赁业发展面临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行业环境,对苏州金融租赁公司未来发展所面临的总体环境加以分析,发现苏州金融租赁发展有着较好前景,在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可有更大作为。本文通过梳理苏州金融租赁公司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现状及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在借鉴同类公司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金融租赁公司通过提升资金实力、创新发展、防控风险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服务水平。与此同时,政府应当加强法制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陈天奇[5](2015)在《我国金融租赁业税收政策研究》文中认为金融租赁是近年来我国发展迅速的一种新型租赁方式,其由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两种业务模式组成。融资租赁产生于二战后的美国,而经营性租赁则是融资租赁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一种业务模式。我国自1981年开始引入融资租赁,经历了初创、发展、低谷和再发展等多个历史阶段,并逐步进化到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并存的发展新时期。如何认识并处理好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的税收政策,成为租赁业未来实现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现阶段,我国与金融租赁相关的法律、会计、税收和监管规定,都是基于融资租赁基本业务模式所做的定义,未将经营性租赁考虑在内。故笔者认为有必要先从行业整体的高度,提炼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有别于传统民商事租赁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定义,由此形成了金融租赁的基本概念。同时,作者选取融资租赁的历史发展数据(经营性数据口径未公布)与我国同期宏观经济数据做了对比归因分析,指出两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明确了国家应支持金融租赁发展的必要性。在明确金融租赁定义及其对我国宏观经济正向激励作用的基础上,笔者从金融租赁行业高度出发,对其相关税收政策进行概括、比较和分析,指出我国金融租赁政策,尤其是营改增税制试点中存在的不足,一是纳税人税负明显增加,营改增后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税负同比增长190%。二是售后回租业务中遇到的本金发票难题。三是租赁公司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等无法取得符合规定的有效扣除凭证。四是即征即退的门槛过高难以达到。五是资产转让业务重复征税和利息支出扣减。资产买断后,租赁资产所有权已经不归出租公司所有,出租公司不能再向承租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租赁公司将额外承担已转让资产的增值税。在比较英美日等发达国家租赁业务及其相关税收政策之后,笔者对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税制改革提出建议:从宏观角度来讲,要建立统一、规范和透明的租赁税收体系形成对金融租赁业的全覆盖,并结合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对金融租赁行业采取鼓励扶持、重点倾斜的税收政策;从税种优化角度来说,要结合金融租赁融资融物的业务特征,通过实行差别增值税率、统一对待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业务,允许资产转让利息支出扣除增值税销售额等方式降低营改增后租赁公司的整体税负,并鼓励租赁公司或承租人通过加速折旧等方式合理避税。同时,国家可有效利用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加速推进金融租赁相关税制试点改革。本文主要运用的方法包括逻辑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计量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力图从多个侧面得出较为可信和有价值的结论。
蒙禹诺[6](2014)在《捕捉“融资租赁业的影子”》文中指出前言"租赁业务将持续装备整个世界",①此为世界着名租赁行业专家苏迪尔·阿曼波(Sudhir P.Amembal)的预言。中国融资租赁历经30年的发展历史,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不过由于规模小,对经济的渗透率远低于美国、欧洲等租赁业发达的国家。依金融监理的模式分析,融资租赁属于一种新的金融创新,但在监理制度的设计上是否按照传统金融监理模式来进行仍有争议,因此为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应设立明确的监理标准。中国目前提出的《融资租赁法》草案虽然将行业主管部门规定为商务部,但随着目标监理理念的深入,监理主体的统一是未来的走向,
秦璇[7](2013)在《金融租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为例》文中认为《金融租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一文是在2007年银行获准重新进入金融租赁业,近几年我国金融租赁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的背景下,结合我国金融租赁发展历程和现状,分析我国金融租赁业在快速发展势头下行业自身隐含的问题,在对我国现有金融租赁监管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指出监管制度缺失是阻碍行业健康发展的最根本原因。在对境外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较为成功的金融租赁监管模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统一的融资租赁法的制订契机,提出在统一法典的基础上,明确金融租赁监管原则,建立统一合理的金融租赁监管模式,完善监管配套制度,成立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将外部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效结合,促进我国金融租赁业更进一步的发展。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章是金融租赁概述,首先简单介绍了金融租赁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历程,接着引入两个国际权威组织对金融租赁的定义,介绍金融租赁的性质与特征,然后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介绍了金融租赁的作用,最后讨论金融租赁监管的必要性,引出文章主旨。第二章介绍我国金融租赁监管法律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对我国现有金融租赁监管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我国金融租赁监管存在五个主要的问题,包括监管思想混乱,监管定位模糊;监管模式不明确,监管权分配不合理;缺乏统一规范的监管法,现有制度存在冲突和漏洞;监管配套制度有待完善化和系统化;缺乏行业自律监管。第三章主要介绍国外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金融租赁监管的成功经验,选取了美国、日本、韩国为代表进行介绍,指出我国应在尊重金融租赁行业发展规律及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别国经验进行比较借鉴。第四章对健全我国金融租赁监管制度提出相应建议,认为首先应该明确指导思想,找准监管定位,提出金融租赁监管的四项原则。其次,从市场准入机制、租赁企业行为、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建立、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确立合理、明确的监管模式,实现监管权的统一。将监管权统一收归银监会,监管突出金融租赁企业的金融属性,有针对性的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加以区别。第三,梳理现有法规,加快统一立法进程,完善监管相关配套措施。最后,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会功能,促进外部监管与内部自律的有效结合,共同推进金融租赁业的发展。
崔莉莎[8](2012)在《论我国融资租赁监管及立法建议》文中提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贯穿于每一个社会形态的始终。由宏观到微观,历史唯物史观同样适用于每一个行业形态。在融资租赁业内,政府监管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经济基础决定政府监管上层建筑,同时政府监管上层建筑对融资租赁的发展也发挥着反作用。政府监管必须与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相适应,否则便成为融资租赁业发展的障碍,这是基本原理。本文在梳理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历程及监管制度的历史沿革的基础上,注重从我国的国情与实践出发,深入分析我国融资租赁监管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融资租赁监管模式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融资租赁监管的建议,以期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使融资租赁发挥其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本文共分六章,遵循以下主线:从导言入手,介绍了选题的背景。正文部分,第一章是融资租赁概论。首先,介绍了融资租赁的产生以及我国融资租赁的引进。其次,从多方面解读融资租赁的定义,以期全面了解融资租赁的内涵。最后,对融资租赁内涵理解常见的三个误区--融资租赁与租赁、融资租赁与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别进行了澄清与分析,一方面为更深刻的了解融资租赁的内涵,另一方面为后面探讨融资租赁的性质等奠定基础。第二章与第三章对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历程及监管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了总结与分析,旨在理清我国融资租赁发展的历史,明确现行融资租赁监管制度确立的历史根源,以期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完善融资租赁监管模式。第四章对国外融资租赁的几种监管模式进行了探讨与比较。融资租赁是“舶来品”,国外的成功监管模式可以为我国融资租赁监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良好的参考与借鉴。第五章与第六章是本文的研究重点。首先,在研究前四章的基础上,提出我国融资租赁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对国外融资租赁经验“生搬硬套”;对融资租赁的性质认识不统一,监管双规制;重审批、轻监管;缺乏配套措施及法律法规;缺乏法律授权问题。然后,针对该些问题,借鉴国外经验,对完善我国融资租赁监管制度提供建议,包括:从我国国情出发,构建政府引导型融资租赁监管;明确融资租赁的非金融性,构建适度型融资租赁监管;统一行业监管,构建功能性融资租赁监管;轻审批、重监管,强化对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健全融资租赁立法体系,构建激励型融资租赁监管。最后,在我国《融资租赁法》立法之际,对我国融资租赁立法提出建议,旨在构建以《融资租赁法》为首的完整融资租赁法律体系。
刘涛[9](2012)在《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金融租赁交易兼具“融资”与“融物”双重属性,承租人以分期支付租金流为条件而从出租人处获取实物流,从而达到“以物代租”的效果。因此,在租赁交易中,融物是手段、融资是目的,通过融物手段来达到融资目的。可以说,金融租赁的“融资融物”双重属性决定了它属于金融范畴,所以考察金融租赁业的发展问题,必须立于金融发展的大背景下。在中国,金融租赁属于舶来品,起初是作为利用外资的一种方式而被引进来。但长期以来,金融租赁业并没有引起社会公众及金融主管部门的重视,各种制度机制建设相对滞后。近些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与深化发展,.已经沉寂了十多年的老行业——金融租赁业开始重新焕发生机。特别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经济和金融环境的急剧变化,为金融租赁业的复兴创造了条件。在拉动内需,推动区域和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开启战略性投资的现实行动面前,信贷融资的运用空间已经非常有限,在产业融资方面的短板也愈发突出。作为全球范围内重要融资方式之一,金融租赁的引入可以有效弥补这两方面的缺陷。目前,金融租赁在飞机与船舶运输业、中小企业融资、境内外跨区域产业资本转移等方面的运用已经初见成效,其特有的产业金融功能优势也得到更深刻的发挥。相比改革开放初期它在利用外资方面的历史贡献,这个历经坎坷的金融子行业正在迎来新的发展时期。重新起步的金融租赁业还相当弱小,金融租赁在当前我国金融结构中的地位几乎微不足道。在西方发达国家,现代意义上的租赁业已有着近60年的历史,直至今天依然呈现着较快发展速度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①。相比之下,它在我国金融结构中的发展空间以及对国民经济的潜在贡献,都还远远没有得到开发。面对新的历史契机与不断完善的制度建设,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已经开始书写新的篇章。本文以金融租赁市场的管理理论为指导,在全面阐述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金融背景的基础之上,分析了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形成原因;同时,文本遵循一般的金融风险评价理论,论述了我国租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并就这些风险进行了评价分析。然后,本文从创新和风险管控两个角度探讨了我国金融租赁业自身改革的路径选择。最后,根据我国当前金融市场所处的特定经济体制环境和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文又从制度建设、政策扶持等角度,提出促进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一系列措施。总体来看,本文可以分为四大部分。本文共七章,可分为四个层次,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而展开。第一层为第一-二章,为本文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第二层为第三章,属于“提出问题”部分。该章从宏观层面就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金融背景进行了探讨,分析认为,实现中国金融业的持续繁荣,必须关注金融结构的优化调整,而发展金融租赁业是优化金融结构并促进金融繁荣的重要手段,从而引出中国金融租赁发展问题研究。相应的,该章就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历史进行了探讨,总结了我国金融租赁业30年发展的成败及其被后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本文就我国金融租赁业的现状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从而为制定发展策略奠定了基础。第三层为第四~五章,属于“分析问题”部分。其中,第四章从宏观角度出发,研究认为我国金融租赁业存在实力薄弱、发展滞后、与经济不匹配三大问题,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如资金获取渠道狭窄、财税支持不足、制度不完善等。第五章从风险角度着手,在全面论述金融租赁风险生成机理、表现特征的基础上,利用递阶层次法就我国的金融租赁风险进行评价分析。第四层为第六-七章,属于“解决问题”部分。其中,第六章依托四、五两章的研究,认为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必须强调创新和风控,故而本章从业务创新、运营模式创新和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三个角度,论述了我国金融租赁业改革的方向。第七章是外围层次对我国金融租赁业改革提出相应建议,具体包括制度建设、财税支持政策;最后,本章还从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及趋势三个角度,为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提供了思路,可以认为是对全文的一个总结。
任彦祥[10](2011)在《中国金融租赁公司监管研究》文中指出金融租赁行业引入中国以来,已经发展了有二十多年了。一开始,引入金融租赁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招商引资,吸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资金。现代金融租赁是融资与融物、投资和贸易的结合。它不仅仅是一种设备投资、技术更新、引进外资、扩大出口的手段。金融租赁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曾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金融租赁行业一直处在一个低水平的发展阶段,对经济的渗透率长期偏低。可以说,我国的金融租赁行业相比于发达国家处于非常的落后的状况。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金融租赁行业也正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崭露头角。目前,很多国际租赁公司在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必须要积极的应对来自国外同业的挑战,同时以全球化为契机,实行走出去的战略。在对我国金融租赁行业进行分析的时候,笔者发现金融租赁行业存在以下一些问题:第一,租赁行业对经济的贡献率一直偏低;第二,我国的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水平低下;第三,我国缺乏关于金融租赁行业的法律法规;第四,我国没有形成一个全国性的自律组织;第五,监管方面的问题更是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长期停滞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围绕着金融租赁行业的监管问题,探讨了关于统一监管方面的问题。试图构建一个统一的、适度的、多层次的监管体制,以解决目前阶段的多头监管的问题。第二章分为四节内容。第一节是对金融租赁的定义和特点的简单介绍。第二章的第二节介绍了融资租赁现有的营运模式。从租赁流程需要经过的出租人的个数,可以分为直接租赁和转租赁。转租赁要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租人。从出租人承担的租赁投资的额度来分,可以分为单一租赁和杠杆租赁。在单一租赁中,全部投资都由一个出租人全部承担。杠杆租赁是出租人只承担一部分,带动其他债权人对租赁剩余款进行贷款或者融资。售后回租有两种,一种是将自有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然后再将其租回;另一种是将自己需要的设备从供货商买入,再卖给租赁公司,然后租回。这三种是最常见的融资租赁模式。其他的还有风险租赁、制度租赁和厂商租赁。第二章的第三节分析了金融租赁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优势。融资租赁门槛低,适合没有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早日购进价值不菲技术先进的设备来发展壮大。并且对现金流、企业利润等的影响很小第二章的第四节则研究了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融资租赁从20世纪50年代发展到现在,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简单融资租赁发展阶段、灵活变通的融资租赁发展阶段、经营性租赁发展阶段、融资租赁再创新阶段、成熟的租赁市场发展阶段,每个阶段特点各不相同。从世界范围来看,由于各个国家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所处的环境不同,所以其融资租赁市场所处的发展阶段也都不同。本文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以美国、日本、韩国为例,对各自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过程,发展现状及特点分别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引入我国融资租赁产生的背景,详细阐述了融资租赁在我国近30年的发展过程,并对其发展缓慢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针对我国租赁公司的现状,以监管对象的角度将其分为三类:金融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以及内资试点融资公司,并分别进行了介绍。此外,还简单介绍了按照承租人和出租人进行的分类。第三章是金融租赁业监管研究,分为四节内容。第一节叙述了金融租赁监管的必要性。市场自身存在着缺陷,政府需要合理适度地对经济金融活动进行调控和监督,从而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产业发展,保证市场的稳定。由人行批准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最早成立于1986年。金融租赁的业务特征,相对其他金融业务,金融租赁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操作风险具有更大的复杂性。经过十四年的运行,人们发现,金融租赁公司基本上停止租赁业务,还有一些企业严重违规经营,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从1999年开始业内人士认识到加强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过一年多的改进监管办法、对公司增资扩股、改制等一系列整顿工作后,2000年,金融租赁公司大部分脱胎换骨,行业主管出台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行业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果。新的监管办法虽然有一定作用,但仍然是有缺陷的。到目前为止新批准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数目很少。因为如果行业管理不规范,开放融资租赁将会造成更大的混乱。恰当的资金来源和适度的流动性是—国租赁市场发展的两个基本要素。通过适当的监管,提高租赁公司的信用程度,以利于其以负债形式从公众或者其他企业那里获得所需经营资金,使租赁成为一种具有可信度的产品和具有活力的行业,因此,金融租赁需要经过一定时期的监管。第三章的第二节主要叙述了金融租赁业的监管对象、目标和原则。从监管的对象来看,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银监会审批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另一类是商务部审批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而这一类租赁公司又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的经营金融租赁业务的公司,第二种为内资租赁公司。在构建统一监管的前提下,必须对金融租赁企业进行一定的分析,以便对不同的金融租赁公司进行不同的监管措施。本文认为,金融租赁行业的监管目标为:第一、保证金融租赁公司的正常的经营活动,鼓励其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进一步提高租赁行业的市场渗透率,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添加新的活力。第二、为金融租赁行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积极的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提高经营效率。第三、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的运行,防范金融租赁行业的整体风险。第四、促使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鼓励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参与到国际租赁市场的竞争中,增强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金融租赁行业的监管,是为了促使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具体监管的操作中,必须要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依法监管原则、适度竞争原则、适度监管原则、自我约束原则、综合性管理原则、社会经济效益原则、管理机构的一致性原则’。第三章的第三节从监管体系出发,论述了金融租赁业的监管方面的内容。在对金融租赁的监管体系的分析中,本文借鉴了巴塞尔协议关于监管的三个支柱。这三个支柱正是统一监管的集中体现。《巴塞尔协议》在统一监管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所以,在对金融租赁行业进行统一监管的时候,本文也试图用这三个支柱来论述。鉴于金融租赁行业的特殊性,本文在构建对金融租赁行业统一监管的时候,结合了金融租赁行业本身的特点。在指标的监管、监管当局的监管以及市场方面,分别根据金融租赁行业的特点进行了论述。第三章的第四节中,对金融租赁的监管方式进行了分析。监管方式可以按照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从监管措施的性质,分为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从监管措施的形式上分为外部监管和自律监管。本小节分别分析了这些监管方式的优缺点以及金融租赁行业适合哪种监管方式。第三章的第五节分析了金融租赁行业的监管模式。本文认为,监管模式可以分为市场约束模式、多头监管模式以及统一监管模式。不同的监管模式有自己的优缺点。在结合金融租赁行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本小节提出了对金融租赁行业实施统一监管的结论。第三章的第六节介绍国际上几个典型国家融资租赁监管的情况,主要是美国、日本、韩国三个国家。这三个国家的融资租赁市场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中发展比较成功的市场,而且各自有各自不同的特点。通过对这三个国家融资租赁监管模式、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历史和现状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启示,这些启示可能对我国今后发展融资租赁行业带来好处或者帮助我们避免走他们的弯路。然后又介绍了我国融资租赁监管的内容。通过对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模式、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发展和现状的分析,可以得出当前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缺乏融资租赁的专门法律,融资租赁机构监管主体不能协调统一,缺乏对具有银行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必要监管措施等等,这些问题是后文所述统一监管的动因。第四章主要研究了我国金融租赁业统一监管。第一节引入统一监管的涵义,并简单分析了目前关于由谁来担任统一监管机构的几种不同观点。金融租赁业的统一监管问题可以借鉴整个金融业统一监管的思路,将现行的由银监会、证监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分别对其进行监管的体系统一起来,构建统一监管,并具体从收益、成本和效率的角度来对统一监管的动因进行分析,得出统一监管的必要性。第四章的第二节分析了统一监管的现实性和理论基础。受到美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启示,本文提出了针对我国的金融租赁行业监管现状的统一监管的模式。我国的市场自由化程度不高;资本市场很不成熟;针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法律法规虽然出台了一些,但是执行效果不理想:并且我国没有成熟的自律行业协会。因此我国必须要对融资租赁进行监管。多头监管的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先流行起来,但是由于多头监管出现的监管真空、监管重叠、协调不力浪费监管资源等问题。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开始使用统一监管的模式。第四章第三节简要介绍了巴塞尔协议从初次签订到现在见诸于世的第三次修改,重点提出巴塞尔协议第二大支柱:监督管理,并举例说明了以欧盟、美国、香港为代表的世界范围内对巴塞尔协议实施的不同情况。由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到金融危机的爆发,我们可以得到的启示:统一监管体系的构建势在必行。第四章的第四节论述了我国金融租赁业统一监管的构建。本节第一部分论述了统一监管机构的选择。第二部分论述了统一监管标准的选择,选取了五个方面:行业准人规则、最低资本要求、流动性、信息披露和退出机制分别进行阐述。行业准入方面应该把银监会和商务部的准入条件相统一,既不能过严也不能过于宽松;最低资本要求方面可以适应行业特性统一规定比银行业低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要真实、公开、规范。这五个方面各种监管指标的规定主要体现监管标准选择的统一性。第三部分论述了在构建统一监管体系时,所面临的一些主要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二、中外金融租赁业的比较及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外金融租赁业的比较及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融资租赁及其监管概述 |
1.1 融资租赁概述 |
1.1.1 融资租赁的定义 |
1.1.2 融资租赁的性质 |
1.1.3 融资租赁的功能 |
1.1.4 融资租赁的发展阶段 |
1.2 融资租赁监管概述 |
1.2.1 融资租赁监管的概念 |
1.2.2 融资租赁监管的必要性 |
第2章 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分析 |
2.1 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 |
2.2 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3章 国外融资租赁监管制度及启示 |
3.1 国外融资租赁监管制度 |
3.1.1 美国融资租赁监管制度 |
3.1.2 日本融资租赁监管制度 |
3.1.3 德国融资租赁监管制度 |
3.1.4 韩国融资租赁监管制度 |
3.2 国外融资租赁监管制度启示 |
3.2.1 监管注重本土适应性 |
3.2.2 具体监管制度注重灵活性 |
3.2.3 正确认识融资租赁监管的作用 |
第4章 对完善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的思考 |
4.1 确定适度监管模式 |
4.2 简化事前监管、加强后续监管 |
4.3 完善我国融资租赁监管的立法 |
4.4 健全融资租赁监管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 |
4.5 发挥融资租赁内部及全国性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2)论承租人视角下中国融资租赁业脱离本源现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入世后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十年高速增长 |
1.2 选题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5 创新点与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 |
1.6 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的概念界定 |
1.6.1 融资租赁 |
1.6.2 售后回租 |
第2章 融资租赁业脱离本源现象的辨析 |
2.1 融资租赁交易的本质特征及其在欧美融资租赁市场的体现 |
2.1.1 融资租赁交易的本质特征 |
2.1.2 近十年来的欧美融资租赁市场符合本源定位 |
2.2 融资租赁业脱离本源的现象及其在美国和中国的体现 |
2.2.1 融资租赁业脱离本源的现象 |
2.2.2 美国融资租赁市场上曾存在的脱离本源现象 |
2.2.3 入世后中国融资租赁市场上较为严重的脱离本源现象 |
2.2.4 中美两国融资租赁市场脱离本源现象的启示 |
2.3 是否脱离本源:中外融资租赁市场的主要因素之比较 |
2.3.1 交易模式的差别 |
2.3.2 租赁公司风险控制手段的差别 |
2.3.3 租赁物特征的差别 |
2.4 关于中国融资租赁业出现脱离本源现象的若干研究角度及本文所选研究角度 |
第3章 文献综述 |
3.1 国外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研究领域的文献综述 |
3.1.1 国外研究中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的度量与识别 |
3.1.2 国外融资租赁领域的研究 |
3.1.3 国外售后回租领域的研究 |
3.2 国内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领域的文献综述 |
3.3 国内外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研究领域的文献述评 |
第4章 承租人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的动机和后果:基于规避去产能政策的视角 |
4.1 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与去产能政策产生联系的现实背景 |
4.2 产能过剩与去产能政策领域的文献综述及述评 |
4.2.1 产能过剩领域的文献综述 |
4.2.2 去产能政策领域的文献综述 |
4.2.3 文献述评及本章的创新点 |
4.3 理论分析 |
4.4 研究假设 |
4.5 研究设计 |
4.5.1 去产能政策有效期及产能过剩企业的认定 |
4.5.2 模型设定 |
4.6 研究结果 |
4.6.1 描述性统计 |
4.6.2 去产能政策对产能过剩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的影响 |
4.6.3 产能过剩企业的回租套利行为对去产能政策效果的影响 |
4.7 进一步分析 |
4.7.1 去产能政策促使产能过剩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的机制 |
4.7.2 租赁公司所受监管强度对产能过剩企业回租借款行为的影响 |
4.8 稳健性检验 |
4.8.1 变换样本:删除不包含产能过剩企业的行业 |
4.8.2 变换估计方法:对售后回租哑变量进行Logit回归和Probit回归 |
4.8.3 变换被解释变量:检验去产能政策对产能过剩企业的融资租赁交易的影响 |
4.9 本章小结 |
第5章 承租人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的动机和后果——基于缓解投融资期限错配的视角 |
5.1 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与投融资期限错配产生联系的现实背景 |
5.2 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领域的文献综述及述评 |
5.2.1 企业融资期限错配领域的文献综述 |
5.2.2 文献述评以及本章的创新点 |
5.3 理论分析 |
5.4 研究假设 |
5.5 研究设计 |
5.6 研究结果 |
5.6.1 描述性统计 |
5.6.2 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对其回租借款倾向的影响 |
5.6.3 企业回租借款倾向与其“短贷长投”行为的关系 |
5.6.4 企业回租借款对其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的影响 |
5.6.5 企业回租借款、投融资期限错配与企业业绩 |
5.7 进一步分析:基于产权性质的异质性分析 |
5.8 稳健性检验 |
5.8.1 解决内生性问题: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与其回租借款倾向之间的反向因果关系 |
5.8.2 变换解释变量:改变回租借款的衡量指标 |
5.8.3 变换被解释变量:考查企业在回租借款前后资金缺口的变化 |
5.9 本章小结 |
第6章 承租人以售后回租方式借款的后果:基于债务治理效应的视角 |
6.1 债务治理效应领域的文献综述及文献述评 |
6.1.1 债务治理领域的文献综述 |
6.1.2 文献述评及本章的创新点 |
6.2 理论分析 |
6.2.1 “满足本质特征的售后回租交易”产生治理效应的理论机制 |
6.2.2 脱离本源现象对售后回租治理效应的削弱作用 |
6.2.3 “预算软约束”问题对售后回租治理效应的影响 |
6.3 研究假设 |
6.4 研究设计 |
6.5 研究结果 |
6.5.1 描述性统计 |
6.5.2 售后回租对承租人代理成本的影响 |
6.5.3 售后回租对承租人企业价值的影响 |
6.6 进一步分析:如何提高售后回租对民营企业的治理效应? |
6.7 稳健性检验 |
6.7.1 解决内生性问题:企业的回租借款与代理成本、企业价值之间的反向因果关系 |
6.7.2 中介效应检验:售后回租影响国有企业价值的机制 |
6.8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政策建议、业界启示与进一步研究方向 |
7.1 结论 |
7.2 对政府部门的政策建议 |
7.2.1 进一步完善租赁物登记查询系统及其配套法律制度 |
7.2.2 建立健全促进融资租赁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体系 |
7.2.3 采取政策手段促进融资租赁业回归本源 |
7.3 对租赁业界的启示 |
7.3.1 转变现有业务模式,深耕于持久性需求 |
7.3.2 完善租后管理流程,提高资产管理能力 |
7.4 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删除不包含产能过剩企业的行业后模型4.3-4.6的回归结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远东宏信融资租赁公司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框架内容与结构 |
第2章 理论基础和研究综述 |
2.1 融资租赁的范围界定 |
2.1.1 融资租赁业的定义 |
2.1.2 融资租赁业的分类 |
2.1.3 融资租赁的盈利模式 |
2.1.4 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 |
2.1.5 国内外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情况 |
2.2 理论基础 |
2.2.1 战略管理理论 |
2.2.2 竞争战略理论 |
2.3 研究综述 |
2.3.1 国外融资租赁及战略管理相关研究 |
2.3.2 国内融资租赁及战略管理相关研究 |
第3章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的战略执行现状及问题 |
3.1 企业总体情况 |
3.1.1 资产负债情况 |
3.1.2 盈利情况 |
3.1.3 融资渠道 |
3.1.4 人力资源情况 |
3.2 企业的现行战略 |
3.2.1 金融业务的差异化 |
3.2.2 产业经营的差异化 |
3.3 实施现有战略后企业面临的问题 |
3.3.1 销售成本上升 |
3.3.2 资产质量风险加大 |
3.3.3 专业人才匮乏 |
3.3.4 信息技术建设落后 |
第4章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战略分析 |
4.1 宏观环境 |
4.1.1 政治环境 |
4.1.2 经济环境 |
4.1.3 社会环境 |
4.1.4 技术环境 |
4.2 企业竞争环境分析(波特五力模型) |
4.2.1 潜在竞争者进入风险 |
4.2.2 现有企业间的竞争 |
4.2.3 购买者(用户)议价的能力 |
4.2.4 供应商议价的能力 |
4.2.5 替代性产品 |
4.3 企业内外部分析(SWOT分析) |
4.3.1 优势 |
4.3.2 劣势 |
4.3.3 机会 |
4.3.4 威胁 |
第5章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战略选择与实施 |
5.1 企业的战略目标 |
5.2 企业的战略选择与实施 |
5.2.1 业务层战略 |
5.2.2 公司层战略 |
5.3 基于VAR模型检验的战略选择有效性分析 |
5.3.1 模型的特点 |
5.3.2 指标的选取 |
5.3.3 模型的建立 |
5.3.4 实证结果分析 |
5.4 企业战略实施保障 |
5.4.1 法律保障 |
5.4.2 政策支持 |
5.4.3 风险预警系统 |
5.4.4 人力资源保障 |
5.4.5 信息技术支持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全文总结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苏州金融租赁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研究 ——以苏州金融租赁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现有研究综述 |
2.1 国内研究现状 |
2.2 国外研究现状 |
2.3 国内外文献评述 |
第三章 苏州金融租赁业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环境分析 |
3.1 金融租赁业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所面临的经济环境 |
3.1.1 经济总体实力强 |
3.1.2 经济外向型程度高 |
3.1.3 创新创业活力强 |
3.1.4 营商环境好 |
3.1.5 社会资金丰裕 |
3.2 金融租赁业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政策环境 |
3.3 金融租赁业发展行业环境 |
第四章 苏州金融租赁业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现状与问题 |
4.1 苏州金融租赁业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现状 |
4.1.1 苏州金融租赁公司发展概况 |
4.1.2 苏州金融租赁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总体情况及具体案例 |
4.1.3 苏州金融租赁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特点 |
4.2 苏州金融租赁业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所面临的问题 |
4.2.1 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仍有不足 |
4.2.2 对制造业的服务范围仍不够广泛 |
4.2.3 服务制造业的手段有待进一步丰富 |
4.2.4 风险控制的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
4.2.5 适应税收调整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
第五章 金融租赁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制约因素分析 |
5.1 资金实力不强 |
5.2 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专业程度有待提升 |
5.3 人才储备有待进一步加强 |
5.4 政策保障仍有不足 |
5.5 外部环境存在制约因素 |
第六章 金融租赁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经验借鉴 |
6.1 公司简介 |
6.2 江苏金融租赁公司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特色 |
6.3 江苏金融租赁公司的启示 |
第七章 苏州金融租赁业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对策分析 |
7.1 总体思路 |
7.2 增强资金实力 |
7.2.1 扩充资本金 |
7.2.2 多渠道拓宽中长期资金来源 |
7.3 以创新提升服务能力 |
7.3.1 加快业务模式创新 |
7.3.2 苏州金融租赁公司与其他金融业态融合创新 |
7.4 加强金融人才的培育和引进 |
7.4.1 加强人才培育 |
7.4.2 加强人才引进 |
7.5 提升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
7.6 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
第八章 结论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我国金融租赁业税收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租赁基本理论的研究 |
1.2.2 关于金融租赁的财政政策研究 |
1.2.3 关于金融租赁的税收政策研究 |
1.3 研究方法 |
1.3.1 研究中运用的方法 |
1.3.2 主要研究思路 |
1.3.3 基本框架 |
1.4 主要创新方面及研究局限性 |
1.4.1 主要创新方面 |
1.4.2 主要局限性 |
2 金融租赁实质辨析及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2.1 金融租赁起源分析 |
2.1.1 租赁起源 |
2.1.2 现代租赁制度产生 |
2.1.3 现代租赁背景分析 |
2.1.4 现代租赁在中国的发展轨迹 |
2.2 金融租赁相关概念辨析 |
2.2.1 金融租赁的国际定义 |
2.2.2 融资租赁及其发展形态——经营性租赁 |
2.2.3 金融租赁的提出与释义 |
2.3 金融租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2.3.1 金融租赁对经济促进作用的定性分析 |
2.3.2 金融租赁对经济促进作用的定量分析 |
3 我国金融租赁业税收政策沿革及现状 |
3.1 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现状 |
3.1.1 租赁公司分布格局 |
3.1.2 我国金融租赁行业规模统计 |
3.2 我国金融租赁税收政策现状 |
3.2.1 营业税及营改增税改 |
3.2.2 所得税 |
3.2.3 关税 |
3.2.4 印花税 |
3.2.5 船舶吨税 |
3.3 我国会计准则与税法对金融租赁处理的差异及影响 |
3.3.1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 |
3.3.2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 |
3.4 金融租赁与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 |
3.4.1 上海自贸区租赁优惠政策 |
3.4.2 上海自贸区金融租赁业发展态势 |
4 我国金融租赁业税收政策问题及原因探讨 |
4.1 金融租赁业税收政策不足 |
4.1.1 金融租赁在营改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4.1.2 金融租赁所得税中存在的问题 |
4.1.3 金融租赁关税中存在的问题 |
4.2 我国金融租赁业税收政策缺陷的原因探讨 |
4.2.1 行业四大支柱规定不尽统一 |
4.2.2 税收政策对租赁物关注不够 |
5 国际金融租赁业税收政策的比较借鉴 |
5.1 各国金融租赁税收政策 |
5.1.1 美国租赁业的税收政策 |
5.1.2 英国租赁业税收政策 |
5.1.3 日本金融租赁业的税收政策 |
5.1.4 其他发达国家租赁业税收政策 |
5.2 各国金融租赁业税收政策的启示 |
5.2.1 国家政策推动对租赁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 |
5.2.2 税收制度的公平统一是金融租赁行业长期稳定发展的保证 |
6 完善我国金融租赁业税收政策的建议 |
6.1 完善金融租赁税收政策的总体建议 |
6.1.1 建立统一、规范和透明的金融租赁税收体系 |
6.1.2 肯定金融租赁业对国家宏观经济的激励作用 |
6.1.3 处理好金融租赁税收的三个关系 |
6.2 完善金融租赁业税收政策的具体建议 |
6.2.1 通过自贸区税制尝试租赁税制创新试点 |
6.2.2 增值税完善建议 |
6.2.3 所得税完善建议 |
6.2.4 关税完善建议 |
6.3 完善金融租赁其他政策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2004-2010年中国各省市GDP汇总表 |
附录2 2004-2010年中国各省市第三产业总产值汇总表 |
附录3 2004-2010年中国各省市融资租赁业总产值 |
附录4 2004-2010年各省市租赁行业渗透率 |
(7)金融租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金融租赁监管概述 |
第一节 金融租赁简介 |
一、 金融租赁的发展进程 |
二、 金融租赁的概念 |
三、 金融租赁的特征 |
四、 金融租赁的性质 |
第二节 金融租赁的作用 |
一、 金融租赁微观方面的作用 |
二、 金融租赁宏观方面的作用 |
第三节 金融租赁监管的必要性 |
一、 金融租赁本身属性的需要 |
二、 金融租赁在我国发展的需要 |
三、 金融租赁监管的作用 |
第二章 我国金融租赁监管法律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金融租赁监管法律梳理 |
一、 《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的金融租赁监管制度 |
二、 《合同法》颁布之后我国的金融租赁监管制度 |
第二节 我国金融租赁监管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监管思想混乱,监管定位模糊 |
二、 监管模式不明确,监管权分配不合理 |
三、 缺乏统一规范的监管法,现有制度存在冲突与漏洞 |
四、 监管配套制度有待完善化和系统化 |
五、 缺乏行业自律监管 |
第三章 境外金融租赁监管的借鉴 |
第一节 境外金融租赁监管模式分析 |
一、 美国金融租赁监管模式 |
二、 日本金融租赁监管模式 |
三、 韩国金融租赁监管模式 |
第二节 境外金融租赁监管的比较借鉴 |
第四章 完善金融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金融租赁监管原则 |
一、 公平、公开的监管原则 |
二、 依法监管原则 |
三、 审慎监管原则 |
四、 灵活监管原则 |
第二节 确立合理、明确的监管模式 |
一、 确立统一、明确的监管权 |
二、 确定公平合理的市场准入机制 |
三、 对金融租赁业务范围进行针对性限制 |
四、 指导金融租赁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 |
五、 建立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 |
六、 借鉴境外金融租赁发展经验 |
第三节 加快统一立法进程 |
第四节 完善监管相关配套措施 |
一、 金融租赁税收制度的完善 |
二、 建立金融租赁保险制度 |
第五节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会功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论我国融资租赁监管及立法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融资租赁概论 |
第一节 融资租赁的产生与我国融资租赁的引进 |
第二节 多方面解读融资租赁的定义 |
第三节 对融资租赁内涵理解的几个误区 |
一、 融资租赁与租赁 |
二、 融资租赁与金融租赁 |
三、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 |
第二章 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教训 |
第一节 1981 年至 1987 年,迅速发展时期 |
第二节 1988 年至 1998 年,行业整顿时期 |
第三节 1999 年至 2003 年,法制建设时期 |
第四节 2004 年至今,恢复活力时期 |
第三章 我国融资租赁监管制度的现状与历史沿革 |
第一节 我国融资租赁监管制度的现状 |
第二节 我国融资租赁监管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 |
一、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制度 |
二、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制度 |
三、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制度 |
第四章 国外融资租赁监管模式 |
第一节 政府监管与市场的关系 |
第二节 国外融资租赁监管模式分析 |
一、 市场调控模式 |
二、 适度监管模式 |
三、 严格监管模式 |
四、 国外监管模式的比较分析 |
第五章 我国融资租赁监管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对国外融资租赁经验“生搬硬套” |
第二节 对融资租赁的性质认识不统一,监管双规制 |
第三节 重审批、轻监管 |
第四节 缺乏配套措施及法律法规 |
第五节 缺乏法律授权 |
第六章 完善我国融资租赁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一节 从我国国情出发,构建政府引导型融资租赁监管 |
第二节 明确融资租赁的非金融性,构建适度型融资租赁监管 |
第三节 统一行业监管,构建功能性融资租赁监管 |
第四节 轻审批、重监管,强化对金融租赁公司监管 |
第五节 健全融资租赁立法体系,构建激励型融资租赁监管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及框架结构 |
1.2.1 研究方法 |
1.2.3 框架结构 |
1.3 文章重难点及创新点 |
1.3.1 本文的重点 |
1.3.2 本文的难点 |
1.3.3 本文的创新点 |
2. 金融租赁研究文献评述 |
2.1 国外金融租赁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
2.1.1 金融发展相关理论 |
2.1.2 金融租赁的存在性问题 |
2.1.3 金融租赁与其他业态之间的关系 |
2.1.4 金融租赁业务发展问题的研究 |
2.1.5 金融租赁风险问题的研究 |
2.2 国内金融租赁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
2.2.1 关于我国金融发展问题的研究 |
2.2.2 关于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问题的研究 |
2.2.3 关于我国金融租赁业风险问题的研究 |
3. 我国金融租赁业的背景及发展 |
3.1 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背景 |
3.1.1 我国经济增长与金融结构不匹配 |
3.1.2 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的结构性失衡 |
3.1.3 金融租赁发展可以优化金融结构 |
3.2 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历程 |
3.2.1 早期发展 |
3.2.2 快速成长阶段 |
3.2.3 金融租赁业风险全面爆发 |
3.2.4 行业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阶段 |
3.2.5 金融租赁业发展进入新时期 |
3.3 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现状评价 |
3.3.1 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
3.3.2 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推动了金融优化 |
3.3.3 我国金融租赁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
4. 我国金融租赁业存在的问题——一般性问题 |
4.1 我国金融租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起步较晚而发展滞后于其他金融业态 |
4.1.2 实力薄弱且对国民经济发展贡献不足 |
4.2 我国金融租赁业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资金获取渠道相对狭窄 |
4.2.2 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
4.2.3 行业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
4.2.4 金融租赁机构自身存在若干问题 |
5. 我国金融租赁业存在的问题——风险问题 |
5.1 金融租赁风险的分类及特征 |
5.1.1 金融租赁风险的概念界定及描述 |
5.1.2 金融租赁风险的分类及生成机理 |
5.1.3 我国金融租赁风险的特征及表现 |
5.2 我国金融租赁业风险评价及分析 |
5.2.1 递阶层次法用于评价我国金融租赁业风险的原理及思路 |
5.2.2 构建适用我国金融租赁也风险评价分析的递阶层次模型 |
5.2.3 基于递阶层次模型的我国金融租赁业风险综合评价分析 |
6. 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创新与风险管控 |
6.1 构建金融租赁业务创新体系 |
6.1.1 以业务创新体系推动行业发展 |
6.1.2 必须强调的若干创新发展方向 |
6.1.3 加强与传统金融领域的合作 |
6.2 创新金融租赁运营模式 |
6.2.1 扩大金融租赁经营主体的范围 |
6.2.2 鼓励金融租赁机构开展资本运营 |
6.3 建立金融租赁业风险管控体系 |
6.3.1 建立金融租赁业风险预警报告体系 |
6.3.2 建立金融租赁业风险应急处理机制 |
6.3.3 建立金融租赁机构市场推出机制 |
6.3.4 其他建议 |
7. 我国金融租赁业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
7.1 建立并完善金融租赁行业制度 |
7.1.1 制度建设是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基础 |
7.1.2 建立并完善金融租赁法律监督制度 |
7.1.3 建立并完善金融租赁财务会计制度 |
7.1.4 完善银行控股租赁机构的管控制度 |
7.2 制定并推出金融及财税扶持政策 |
7.2.1 创新信贷政策以化解金融租赁机构的资金困境 |
7.2.2 搭建金融租赁机构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平台 |
7.2.3 鼓励把金融租赁机构纳入金融控股集团当中 |
7.2.4 加大财政支持与税收优惠的扶持力度 |
7.2.5 把风险管控机制完善放在重要位置 |
7.3 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展望与趋势 |
7.3.1 我国金融租赁业面临的机遇 |
7.3.2 我国金融租赁业面临的挑战 |
7.3.3 我国金融租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10)中国金融租赁公司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来源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对金融租赁业监管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的相关研究 |
1.3.2 国内的相关研究 |
1.4 主要研究内容框架和方法 |
1.5 本研究的主要创新和不足 |
1.5.1 本研究的主要创新 |
1.5.2 本研究的不足之处 |
2. 金融租赁及其发展 |
2.1 金融租赁的定义和特点 |
2.2 金融租赁的主要运作模式 |
2.2.1 直接租赁与转租赁 |
2.2.2 单一投资者租赁与杠杆租赁 |
2.2.3 出售回租 |
2.2.4 其他方式 |
2.3 金融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优势 |
2.4 金融租赁业的发展现状 |
2.4.1 美国金融租赁业 |
2.4.2 日本金融租赁业 |
2.4.3 韩国金融租赁业 |
2.4.4 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 |
3. 金融租赁业监管研究 |
3.1 金融租赁的监管必要性 |
3.1.1 金融租赁具有特殊的经济功能 |
3.1.2 金融租赁业的金融特性以及所面临的风险和成因 |
3.1.3 金融租赁业的监管必要性分析 |
3.2 金融租赁业的监管对象、目标与原则 |
3.2.1 金融租赁业的监管对象 |
3.2.2 金融租赁业的监管目标 |
3.2.3 金融租赁业的监管原则 |
3.3 金融租赁业的监管体系 |
3.4 金融租赁业监管方式 |
3.4.1 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 |
3.4.2 外部监管和自律监管 |
3.5 金融租赁业监管模式分析 |
3.5.1 市场约束的模式分析 |
3.5.2 多头监管的模式分析 |
3.5.3 统一监管模式的分析 |
3.6 主要国家金融租赁业监管实践 |
3.6.1 美国金融租赁业的监管及其启示 |
3.6.2 日本金融租赁业的监管及其启示 |
3.6.3 韩国金融租赁业的监管及其启示 |
3.6.4 中国金融租赁业的监管 |
3.3.5 金融租赁监管比较与分析 |
4. 我国金融租赁业统一监管研究 |
4.1 金融业统一监管的背景 |
4.1.1 统一监管的涵义 |
4.1.2 金融租赁业统一监管的动因 |
4.2 统一监管的理论辨析 |
4.2.1 统一监管的现实性 |
4.2.2 统一监管的理论基础 |
4.2.3 美国式统一监管的启发 |
4.3 巴塞尔协议对于统一监管的启示 |
4.4 我国金融租赁业统一监管的构建 |
4.4.1 统一监管机构的选择 |
4.4.2 统一监管标准的选择 |
4.4.3 构建统一监管模式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中外金融租赁业的比较及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融资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龚博宇. 吉林财经大学, 2019(03)
- [2]论承租人视角下中国融资租赁业脱离本源现象[D]. 杨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3]远东宏信融资租赁公司战略研究[D]. 于文艳. 天津大学, 2019(06)
- [4]苏州金融租赁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研究 ——以苏州金融租赁公司为例[D]. 李大鹏. 苏州大学, 2018(04)
- [5]我国金融租赁业税收政策研究[D]. 陈天奇. 江西财经大学, 2015(12)
- [6]捕捉“融资租赁业的影子”[A]. 蒙禹诺. 长安金融法学研究(第6卷), 2014
- [7]金融租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为例[D]. 秦璇.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2)
- [8]论我国融资租赁监管及立法建议[D]. 崔莉莎. 华东政法大学, 2012(06)
- [9]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研究[D]. 刘涛. 西南财经大学, 2012(01)
- [10]中国金融租赁公司监管研究[D]. 任彦祥.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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