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制观念与司法类实用写作(论文文献综述)
赵田[1](2019)在《绿色发展理念下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效,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随之而来的,是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逐渐枯竭的自然资源以及不断加剧的社会矛盾。作为我国第一大流域,长江流域为全国约三分之一的人口提供了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可以说,长江流域的水资源状况直接关系着我国的全方位建设和长远发展。但是,由于在发展过程中长期重经济、轻生态,长江流域面临着水资源分布不均、供需失衡等诸多问题。要破解当前困局,使生态整体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长江流域开展平衡各方利益的水生态补偿无疑是不二选择。由于覆盖面积广袤、牵涉利益复杂,为确保补偿工作的方向性和长效性,长江流域的水生态补偿需要强有力的理念指引。绿色发展理念旨在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保育,带动生态环境整体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是长江流域开展水生态补偿应当遵循的思想指针和内在原则。长江流域的水生态补偿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为了更加稳定、持久的补偿效果,化解目前补偿进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防范可能会出现的风险,有必要从法律层面出发,通过构建法律保障机制对其进行更加完善的规范和保护。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论述研究问题的由来、国内外研究综述以及研究的技术路线、方法和创新点;第二章为概述及理论基础,主要论述绿色发展理念以及流域水生态补偿的内在机理以及与之相关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为现状考量,主要论述在绿色发展理念下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的立法和实践现状,探究目前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法律问题并分析原因;第四章为经验借鉴,选取美国、德国、俄罗斯以及澳大利亚的典型流域,分析其施行的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从中汲取经验;第五章为法律制度完善,从价值取向、设计原则、具体法律制度构建三个层次进行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第六章为运行保障机制,为法律制度的运行提供机制支撑;第七章为研究结论和展望。本文创新性的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的研究中,以绿色发展理念为价值导向和方向指引,以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为研究对象,以构建完善系统的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为研究目的。在收集、整理国内外绿色发展和流域水生态补偿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从绿色发展理念、流域水生态补偿的内涵、特征和性质入手,明确绿色发展与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之间的互动机理。对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相关的立法政策和地方实践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价了目前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现状及问题。在对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的法律保障有大致了解的基础上,借鉴国外较为成功的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保障经验,遵循绿色发展理念的价值取向,依照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公平兼顾效率以及环境责任原则,从主体、市场规制、宏观调控、可持续发展以及配套性法律等五个方面研究完善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并且为确保法律制度运行的持续可靠,从平台保障、激励互促机制、利益共享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五方面搭建相应的保障机制。
金东[2](2019)在《法律写作教材Point Made(Chapter 1)英汉翻译实践报告》文中认为我国学者对国外法律写作教材的翻译研究甚少,他们往往将研究重点放在学习国外的法律上,而忽略了培养人们的法律写作能力。在此背景下,翻译国外法律写作教材显得尤为重要,此次翻译文本为美国的法律写作教材Point Made《法律写作指南》的第一章,笔者通过立足全章的文本特征,并分析在翻译过程中遇到的翻译难点,总结出了对应的翻译方法。案例分析部分从被动句和松散句角度出发进行分析,针对被动句提出了三种翻译策略,即“被”字省译法、“被”字保留法和“被”字转换法;针对松散句提出了三种翻译策略,即焦点不变法、焦点后移法和非焦点分译法,希望为英语松散句和被动句翻译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孙峻华[3](2019)在《基于文本质量的公文写作要素与控制研究》文中认为公文是统治阶级展现其意志、维护其利益的工具,公文的工具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公文文本的质量,而公文文本的质量则与公文写作活动密切相关。公文写作是一项发文主体们为完成机关工作目标与任务,通过撰写公文来实现政令与意图的通达而进行的行为活动,这个活动表现为一定的行为过程,整个活动实质是大大小小的主体们围绕着社会实践而进行的思维活动,是对社会实践的认识、分析、结论,并最终在尊重实践规律的基础上实现主体对社会实践的能动改造,使整个社会达到良性、有序、和谐、高效的国家与社会的治理目标。公文写作质量的高与低决定着最后的精神产品——公文文本的质量,公文文本质量的优劣则与社会管理者的目标能否实现、社会是否良性运行都密切相关,因此对公文写作活动本身的监控与评价,对其中涉及到的诸要素的分析及通过构建相关模式来体现对要素的要求是本文写作的动机,其最终的目的都是确保公文写作活动有一个高质量的文本的产生。公文写作质量控制问题的提出,即结合公文实践中出现的诸种不如人意的问题,针对公文写作活动中涉及到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对每一个因素从实践与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从具体的写作角度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要求与措施,最后再予以整合,使公文文本的出世便具有高质量,以利于官方政令的下达与执行,以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本文分为九章,内容简要如下:第一章为绪论,其中论及本文选题的背景、国内外公文写作研究的状况、研究的内容、方法、思路、意义及目的。第二章对文本中所涉及相关概念,公文、公文写作、公文文本质量、公文写作涉及的相关要素及相关理论基础进行了界定与论述。第三章为当前公文实践领域内的问题及与公文写作间的关系,首先对公文实践进行调查研究,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对政府公文网络式跟踪调查,从网上来了解公文的基本状况;二是走访式加问卷式调查,前后两次以机关单位中从事公文写作的文秘人员为对象进行公文相关内容的问卷调查,同时与之进行关于公文活动的交流,取得第一手数据;三是参考政府机关自己对公文的调查,如2013年国土资源部组织文秘从业人员、高校专家等对国土资源部下属单位的公文进行的评估。从正反两方面观察与分析公文在实践中的效果,在肯定其作用的同时重点分析公文在实践中的不足,归纳、总结诸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红头文件”问题、“朝令夕改”问题、公文过度解读问题、公文文风不良问题、“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等写作实践及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从公文写作角度分析公文实践中诸问题产生的原因,分别从公文写作的语境角度、公文写作的系统论角度、公文写作中矛盾论的角度、公文写作主客体统一论角度、公文写作相关规律角度等来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第五章为原因分析与写作要素分析与控制的过渡章节,论及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原则及相关框架,为下文论证打好基础。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分析影响公文写作活动的诸要素,具体分析诸要素在公文写作中的作用及要求,并将诸要素与整个公文写作活动的质量高低联系起来,与公文在现实中诸种问题产生联系起来,目的即把好公文写作的关,使其活动产生的成果——文本是满足要求的成品,以避免其在实践中的问题的产生。这些要素包括了写作主体(三个主体)、收文主体、公文所揭示客体、以及文本客体(包括文种、格式、主旨、材料、结构、语言、文风),当然还包括了诸如语境这样对公文写作有重要影响的要素。重点放在分析构成公文写作诸要素的特点要求,如何协调与控制使整个公文写作高效,从而保证所产生公文文本的高质量。第九章对论文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论文的基本观点、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以及对未来公文写作问题的研究展望。
申姗姗[4](2019)在《污染环境罪若干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1年起正式通过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罪”修正为“污染环境罪”,加大了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范围。本次修改对于更好的规制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该罪在理论方面和适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对于污染环境罪目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立法上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进行讨论研究是很有必要的。由此刑法作为治理环境污染的最后一道屏障,才能更好的发挥其保护作用。本文首先主要通过对污染环境罪修改前后的罪状变化以及自身独有的特点进行研究归纳,并对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及现存的争议问题一一进行探究分析,从而使我们更好的认识污染环境犯罪和更好的认定污染环境犯罪,为下文介绍污染环境犯罪的立法问题以及分析和完善这些问题作好了坚实的铺垫。然后文章的主体部分主要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对文章展开写作。首先对污染环境罪的立法进程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在分析研究的过程中发现我国目前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立法存在的问题;然后通过比较总结国外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分析我国有关方面的立法不足;最后通过学习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先进经验,对前文提及的立法问题一一提出完善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以期能更好的遏制现实生活中环境犯罪的猖獗,保护我们唯一的地球生态家园,建设美丽的中国。
王梦迪[5](2018)在《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研究 ——以Y县为例》文中指出县级职业教育主要是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旨在培养初中级技术技能人才,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素质和水平,服务“三农”问题的解决,从而振兴县域经济。因此,县级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基础性作用。Y县地处S省西南端,位于秦、晋、豫三省交汇的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是S省的南大门。新中国成立后,Y县职业教育发展处于起步酝酿阶段,改革开放以后,以国家级重点校——Y县职业中专学校为代表的职业教育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飞速蓬勃发展,并且随着时间发展盛誉递增,被各媒体称誉为“晋南职教一枝花”,其悠久而辉煌的历史沿革体现着Y县职业教育的发展变迁。因此,Y县职业教育发展变迁历程在很大程度上能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县级职业教育的发展变迁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了解当代中国县域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的一个窗口。本研究内容正是基于以上判断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展开:第一章主要为阐明本研究初衷,明确研究目的与意义,了解该课题目前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确定拟采用研究方法,梳理整个研究成果拟采用的研究思路,说明本研究存在的创新点与不足点,为研究展开奠定基础;第二章以新中国成立以来Y县近七十年艰难曲折发展沿革的史实为依据,共划分为起步酝酿、探索改革、壮大成熟、平缓发展等四大阶段,主要从办学形式、经费保障、基础设施与设备、师资生源等方面详细论述Y县职业教育发展的具体情况;第三章在理清Y县职业教育发展历程的前提下提炼出县级职业教育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近七十多年发展变迁的三大逻辑——基本因素、主要动力和重要保障;第四章基于变迁三大逻辑,阐明现阶段Y县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中所遭遇的管理困境、生源困境和师资困境;第五章从这三大发展困境出发,从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的逻辑中寻求有助于突破当前发展困境的可行性策略,以推进Y县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郎惠孟[6](2017)在《我国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完善》文中研究指明高校信息公开范围是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内容,其主要作用在于明确高校公开什么信息和不公开什么信息。然而现行立法规范对范围界定模糊,不能满足公众知情权对高校信息公开的要求。在高校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对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认定主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高校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服务不同于政府活动,高校信息具有不同于政府信息的特殊性,所以不能把高校信息公开范围完全等同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来认定。司法实践中,把高校信息作为政府信息来认定,是对高校信息公开范围亟待完善形成的一种倒逼。因此,本文将在利益权衡的基础上作出价值判断,完善我国的高校信息公开范围,从而最大程度满足公众知情权对高校信息公开的要求。本文第一部分是理论铺垫,主要从核心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和公开范围影响因素分析三个方面展开。分析高校信息是研究公开范围的前提,鉴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已对高校信息作出规定,笔者认为立法的界定更具有权威性,故应当从立法的规定出发对高校信息的含义进行解读。在约束主体上,无论公立高校还是民办高校都应受到《办法》的约束;在信息来源上,高校信息是一切与高校事务的管理和执行相关的信息。高校信息复杂多样,结合含义可以分析出它具有公共性、依附性和现实性等特点。在高校信息公开活动中,公民的知情权实质是高校利益相关者对高校信息的需求,同时高校也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这两者都要求高校进行信息公开。而公开范围的影响因子主要有高校自主权的程度、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立法的完备性和高校信息公开的实践深度,分析这些变量因子如何影响范围,可以实现范围完善时的事半功倍。本文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是现状分析,主要从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现状两方面展开。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立法规范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它们确立了高校信息的主动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范围和不予公开范围。通过对这些立法规范之间的比较分析,发现我国高校信息公开范围在立法上的混合式立法技术和没有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原则等问题导致高校信息不能实现最大化公开。而立法的不足必然会影响司法实践中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认定,为司法实践带来一些障碍,导致了司法在应对高校信息公开申请时独立性不足,对是否公开信息持保守态度。当然司法还是具有一定能动性的,部分法院在裁判中确立了值得注意和警惕的司法裁判规则和法律适用问题,主要有高校信息区别对待、依申请公开区分处理和三需要的认定,通过提炼这些规则的适用,希望为完善我国高校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制度贡献一份力量。第四部分是公开范围的完善建议。在立法视角下,以法律形式明确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制定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明确推定公开原则这三个方面,是从宏观角度出发,来完善对范围的立法规定,以求建立协调一致的高校信息公开范围法律规范体系。继而从微观层面出发,分别就不予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提出具体的修改和完善建议。在实践视角下,完善公开范围需要明确公开高校信息的优先级和提倡建立高校、行政和司法对信息公开的联动应对机制,以实现有限资源内高校信息公开的最大化。
梅伟飞[7](2015)在《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研究 ——以浙江省临海监狱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监狱法治发展的轨迹,现代监狱的管理趋也向于理性发展。在和谐社会的语境下,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被科学、法治、公平正义、人道人权和人文等理念修饰。作为法定的刑罚执行机关,现代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必须对监狱资源进行整合和科学定位。监狱各项管理工作都是建立在《监狱法》的法律基础之上,是对监狱具体工作的指引。“以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思想为监狱工作的原则,从根本上把监狱的工作重心落在教育改造罪犯上来,这使得教育改造工作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近年来,社会上下在监狱的教育改造资源配置上积极探索,特别是监狱管理理念方面有巨大突破,积极利用资源并科学系统地将各种教育改造手段结合起来,有效激发了服刑人员的的改造积极性。教育改造模式在探索和实践中逐渐趋于规范化运行,教育改造工作的核心地位和价值在监狱工作中逐渐得到认可。通过对服刑人员进行系统化地教育改造,进一步巩固了改造成果,为从根本上矫治罪犯恶习增添了保障。本文在仔细排摸临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基础上,认知查找问题的根源所在,并积极研究和探讨如何让服刑人员教育的改造质量得到提升,在兼顾灵活性和实效性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提升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质量的建议和意见,为监狱工作特别是在提升教育改造地位、提升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方面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本文共分三部分:首先,分析国内外在监管改造方面的现有做法和理论研究成果,并将与本文研究内容关联度最大的部分进行认真对比、仔细分析,为论文的研究打下基础;其次,根据临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监狱实际情况得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为下一步探讨提升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的途径与策略提供参考依据;再次,从转变工作重心、调整教育内容、方式方法角度针对性提出提升教育改造工作的质量,促进监狱工作可持续发展。
文小妮[8](2002)在《法制观念与司法类实用写作》文中认为 在司法类实用写作活动中,法制观念的作用非常重要,它制导着写作主体,规范着写作过程,约束着写作载体。可以说,法制观念是司法类实用写作的根本。
杜福磊[9](1998)在《现AI写作作学理论建设的又一开拓性成果──评裴显生教授主编的《现代实用写作学》》文中研究指明
莫再树[10](2012)在《晚清商务英语教学源流考镜》文中研究指明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商务英语专业已正式进入本科专业目录,商务英语教学由自发最终走向了自觉。但我国商务英语教学史的全面、系统研究至今阙如。学界在对近代英语教学史的研究中,已零星地旁及晚清英语教学中便已出现了的商务英语教学的史实,这些记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商务英语教学史实方面的空白,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但尚缺乏以近代商务英语教学为专门对象的历史考镜和系统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务英语学界对近代商务英语教学研究意识的缺失,不利于我国完整的商务英语教学史的构建。鉴于此,本研究本着拂去历史尘埃、逼近历史事实、还复历史原貌的宗旨,对我国晚清商务英语教学的源流进行考察。本文以晚清社会需求为背景,以晚清商务英语教学为切入点,以晚清商务英语教学发展史及商务英语教材为核心,以晚清商务英语教学不同主体、课程类别及教学法为脉络,既从宏观上勾勒晚清商务英语教学的全貌和发展轨迹,又从微观上聚焦晚清各教学主体进行的商务英语教学,并在上述脉络下探讨晚清商务英语语言的变迁及晚清商务英语教学与近代社会文化变迁的互动,较全面地考察晚清各类商务英语教材的演进、特点及编写依据和体例等,以窥其精微奥义。概言之,本研究首次对晚清商务英语教学进行源流考镜,主要研究问题如下:第一、晚清商务英语教学是如何演进的?其演进呈现出哪些特点?这一研究问题可细分为:晚清商务英语教学有哪些主体?各类商务英语教学的开展基于何种动因?各自的课程设置有何特点?各类学校开设的商务英语教学有何作用与不足?采用了哪些教学方法?晚清商务英语课程的属性是什么?晚清商务英语教育中是否有教育规划?表现在哪些方面?第二、晚清民间非标准商务英语语言是如何起源、发展及消亡的?有何语言属性及社会文化涵义?第三、晚清商务英语教材是如何演进的?有何特点、编写依据和编写体例?如何评价晚清商务英语教材?本研究涉及语言学、历史学和教育学等多个相关学术领域,以英语教学研究为主线,借鉴历史学和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采取历史文献研究法,钩沉、爬梳、筛选、甄别、整理相关史料,对晚清商务英语教学源流进行考镜,并在此基础上,采取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内容分析法,对晚清商务英语教学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价。本研究主要有以下发现和结论:首先,关于晚清商务英语教学第一、晚清商务英语教学主体和教学动因。晚清官办学堂的商务英语教学是在被动开放形势下采取的一种主动意识,教会学校的商务英语教学是一种利益导向下的世俗化与功利化的选择,民间商务英语教学是在一种以需求为导向的非正规教学。这种办学动因的差异性体现了晚清英语人才需求的差异性。第二、晚清商务英语课程设置及教学。(1)晚清官办学校出现了内容型商务英语课程教学和融商务专业知识于英语语言教学的端倪,其商务语言翻译实践开我国近代西方商学着作汉译之先河和商务经济类书籍汉译之新风。(2)晚清教会学校的商务英语教学从最初以内容为基础的专业英语课程教学发展到语言技能和商务内容型商务英语教学,再发展到商务英语课程的全面拓展,最后到基于近代化职业教育的商务英语教学。(3)晚清民间商务英语教学以英语语言技能和商贸内容为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职业性和技能性。(4)清末学制改革使官办学堂商务英语教学日趋式微,但也使商务英语的职业教育成为可能。第三、晚清商务英语教学属性、教学方法及教育规划。(1)晚清商务英语教学从前制度化教育转向制度化教育,存在着正规教学、非正规教学和非正式商务英语学习。(2)存在着技能型和内容型商务英语课程。(3)语法翻译法、古安系列教学法、内容教学法和洋泾浜英语教学法在不同学校得以采用,各具特定的历史时代性、适应性和交际性。(4)晚清商务英语教学在教育主体、课程设置、教材选用与编审等方面体现了一定的教育规划,其教育规划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第四、晚清商务英语教学的影响及不足。其影响表现在四个方面:(1)开我国商务英语教学之先河,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需求导向性;(2)培养了大批社会急需的商务英语人才,见证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近代化进程;(3)是我国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模式的最早实践;(4)是晚清社会心态日趋开放的晴雨表和风向标。不足表现在四个方面:(1)官办外语学堂的商务英语教学只是零星地带有些许商务英语教学的性质或成分,并未形成有规模的普遍的现象;(2)教会学校的教学是教会教育传教的一种世俗化和功利化选择;(3)民间商务英语教学具有很强的自发性、盲目性、纯粹工具性动机;(4)基本未深入西学内涵,文化教育意识严重缺失,大多数学习者难以从思想层面引领近代化进程。其次,关于晚清民间早期商务英语语言第一、CPE与民间早期商务英语的关系。盛行于我国通商口岸的中国洋泾浜英语(CPE)具有明显的商务英语特点,是一种为口岸商贸服务的英语变体。第二、民间早期商务英语的演变。(1)广州英语和上海洋泾浜英语分别是广州贸易制度和条约制度时期的中西商贸通用语。(2)CPE逐渐失去了其存在和发展的社会、物质及思想基础,最终退出中西商贸交往的历史舞台。第三、民间早期商务英语的语言属性。(1)从社会语言学来看,CPE是不同语言集团在商贸往来中产生的贸易混合语,其产生方式有别于传统的语言谱系。(2)从二语习得的视角来看,CPE是一种有限的二语习得,其形成与中介语的石化有相似之处;CPE的演变与发展基本符合中介语理论。第四、晚清民间早期商务英语的社会文化意义。早期商务英语打上了社会等级的烙印,折射出了早期中西商贸交往的轨迹和中国社会的变迁,反映了口岸城市对外语和对西方文化的认识和态度的变化,反映了晚清社会的工具主义倾向和跨文化交际意识的缺失。最后,关于晚清商务英语教材第一、晚清商务英语教材的演进特点:从词汇会话集向写作及会话教材演变,从“汉字注音”向国际音标注音演进,从“词汇型”转向“句字型”,从CPE转向标准英语,从“准商务英语教材”转向专门的商务英语教材,学习方法从机械记忆转向摹仿、推类、循序而进。第二、晚清商务英语教材的特点、编写依据和体例。(1)特点主要表现在:商务内容多样化,实用性强,便于自修,跨文化交际意识的萌芽,编写者水平较高。(2)对商务英语重要性的认识、对商务英语语言和商务英语学习的认识分别是其编写的实践和理论依据。(3)编写体例:以义类编纂法编写词汇集,以话题型散点式编纂法编写会话教材,以文选型类聚编写法编纂写作教材。第三、晚清商务英语教材的重要意义:(1)满足了学习商务英语知识和掌握商务英语交际技能的需要;(2)是我国商务英语教材建设的滥觞,反映了晚清商务英语教材建设的启蒙诉求。(3)见证了晚清洋泾浜式商务英语语言的兴衰,实录了中国洋泾浜英语的大量语料;(4)反映了晚清商贸语言接触的历史和文化,是研究晚清中西语言接触和中西商贸文化交流史的重要依据。(5)对民国及以后的商务英语教材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晚清商务英语教材尚有诸多不足:(1)有些教材内容安排缺乏科学合理的思路;(2)所有教材缺乏语言学理论或外语教学理论的指导,教材内容缺乏深层次处理;(3)教材的用词、句式、风格、语气过于正式;(4)绝大部分教材缺乏助读系统;(5)多数教材较少涉及中西文化差异及跨文化商务交际。本文对晚清商务英语教学源流的考镜,从宏观上梳理了其脉络和演进历程,勾勒了其发展全貌,从微观上考察了课程、教学法、教育规划、教材等,对晚清商务英语教学的影响与不足进行了评价,试图呈现一幅有血有肉的晚清商务英语教学发展的完整画卷。
二、法制观念与司法类实用写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法制观念与司法类实用写作(论文提纲范文)
(1)绿色发展理念下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问题的由来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设计与分析路线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3.4 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第二章 绿色发展理念下流域水生态补偿概述及理论基础 |
2.1 绿色发展理念概述 |
2.1.1 绿色发展理念内涵界定 |
2.1.2 绿色发展理念特征及意义 |
2.1.3 流域水生态补偿中绿色发展理念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2.2 流域水生态补偿概述 |
2.2.1 流域水生态补偿内涵界定 |
2.2.2 流域水生态补偿本质及特征 |
2.2.3 流域水生态补偿的主体、权利及义务 |
2.2.4 流域水生态补偿的类型 |
2.2.5 绿色发展理念下流域水生态补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2.3 绿色发展理念下流域水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
2.3.1 绿色发展理念下流域水生态补偿的法学理论 |
2.3.2 绿色发展理念下流域水生态补偿的经济学理论 |
第三章 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的现状考量 |
3.1 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主要法律及政策梳理 |
3.1.1 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的相关法律 |
3.1.2 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的综合政策文件 |
3.1.3 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的地方政府规章 |
3.2 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政策的现实成效 |
3.2.1 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试点梳理 |
3.2.2 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典型案例分析 |
3.3 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存在的法律问题 |
3.3.1 主体界定不清、法律关系模糊 |
3.3.2 补偿方式单一、权责分配不对等 |
3.3.3 法律体系缺失、政策衔接不畅 |
3.3.4 补偿监管缺位、后续保障乏力 |
3.4 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存在法律问题的原因 |
3.4.1 法治化、绿色化的理念指引欠缺 |
3.4.2 公平性、协调性的补偿依据尚未形成 |
3.4.3 整体化、体系化的制度设计思考有限 |
3.4.4 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安排不足 |
第四章 国外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保障经验借鉴 |
4.1 国外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保障实践 |
4.1.1 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 |
4.1.2 德国莱茵河流域 |
4.1.3 俄罗斯伏尔加河流域 |
4.1.4 澳大利亚墨累—达令河流域 |
4.2 国外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保障经验借鉴 |
4.2.1 融入绿色发展理念 |
4.2.2 明晰水生态补偿主体权责 |
4.2.3 坚持水生态补偿全局性管理 |
4.2.4 提供差别化、可持续的水生态补偿方式 |
4.2.5 构建一体化、绿色化的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 |
第五章 绿色发展理念下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完善 |
5.1 绿色发展理念下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价值取向 |
5.1.1 绿色政治: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政治价值 |
5.1.2 绿色经济: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经济价值 |
5.1.3 绿色文化: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文化价值 |
5.1.4 绿色社会: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社会价值 |
5.1.5 绿色生态: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生态价值 |
5.2 绿色发展理念下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设计原则 |
5.2.1 绿色发展原则 |
5.2.2 生态优先原则 |
5.2.3 公平兼顾效率原则 |
5.2.4 环境责任原则 |
5.3 绿色发展理念下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具体法律制度构建 |
5.3.1 主体法律制度 |
5.3.2 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
5.3.3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
5.3.4 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 |
5.3.5 配套性法律制度 |
第六章 绿色发展理念下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运行保障机制 |
6.1 平台保障:构建开放、互通的运行保障平台 |
6.1.1 政策性平台:搭建负责宏观调控的生态补偿委员会 |
6.1.2 经济性平台:发展促进水资源使用权流转的水权交易市场 |
6.1.3 社会性平台:拓宽社会主体反馈监督的公众参与渠道 |
6.2 激励互促机制:带动多元主体积极参与 |
6.3 利益共享机制:确保生态利益惠及流域各方 |
6.4 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识别、规避水平 |
6.4.1 防范补偿主体资源供给不足的风险 |
6.4.2 防范受偿主体水资源保护动力不足的风险 |
6.5 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协同促进纠纷有效化解 |
6.5.1 社会解决机制 |
6.5.2 行政解决机制 |
6.5.3 司法解决机制 |
第七章 结语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法律写作教材Point Made(Chapter 1)英汉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任务描述 |
第一节 原文题材与体裁分析 |
第二节 翻译的目的与意义 |
第二章 译前准备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法律翻译国外研究 |
二、法律翻译国内研究 |
三、法律文本写作教材国外研究 |
四、法律文本写作教材国内研究 |
第二节 准备事项 |
一、工具、参考文献的准备 |
二、平行文本的选择与分析 |
第三节 实施计划 |
一、翻译计划 |
二、写作计划 |
三、应急预案 |
第三章 翻译执行情况 |
第一节 翻译过程 |
一、术语表制定 |
二、翻译过程执行概述 |
三、翻译过程监控策略 |
第二节 译后事项 |
一、译文审校 |
(一) 自我校对 |
(二) 他人校对 |
二、译文评价 |
(一) 自我评价 |
(二) 同学互评 |
(三) 导师评价 |
第四章 案例分析 |
第一节 法律教材中被动句的翻译 |
一、“被”字省译法 |
二、“被”字保留法 |
三、“被”字转换法 |
第二节 法律教材中松散句的翻译 |
一、焦点不变法 |
二、焦点后移法 |
三、非焦点分译法 |
第五章 实践总结以及结论 |
一、实践总结 |
二、实践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原文、译文 |
附录2 平行文本 |
附录3 术语表 |
致谢 |
攻读学位论文期间发表论文 |
(3)基于文本质量的公文写作要素与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目的 |
1.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1 国内研究述评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研究思路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公文 |
2.1.2 公文写作 |
2.1.3 公文写作要素 |
2.1.4 公文文本质量 |
2.2 理论基础 |
2.3 小结 |
第3章 公文实践中的问题与公文文本质量的关系 |
3.1 公文实践状况调查 |
3.1.1 调查方案 |
3.1.2 调查实施 |
3.1.3 调查结论 |
3.2 从公文质量角度看公文实践中的问题 |
3.2.1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3.2.2 “朝令夕改” |
3.2.3 “有法不依、有令不行” |
3.2.4 文件过度解读 |
3.2.5 “红头文件 |
3.2.6 公文文风不良 |
3.3 小结 |
第4章 从公文写作角度看公文实践中诸多问题产生原因 |
4.1 从公文写作系统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1.1 从文本系统角度看公文写作实践问题 |
4.1.2 从发文系统角度看公文实践中问题存在之原因 |
4.2 从公文写作主客体统一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2.1 在公文写作语用活动中主客体的对立表现 |
4.2.2 主客体对立的解决之道即主客体的统一 |
4.3 从公文写作矛盾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3.1 理论与实践的矛盾 |
4.3.2 主体与客体的矛盾 |
4.4 从公文写作语境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4.1 忽视社会大环境造成的语用失误 |
4.4.2 忽视情景语境导致语用失误 |
4.4.3 忽视篇内语境导致语用失误 |
4.4.4 忽视话语范围导致语用失误 |
4.5 从公文写作规律论看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5.1 从定向性规律看 |
4.5.2 从转化性规律看 |
4.5.3 从实践性规律看 |
4.5.4 从创新性规律看 |
4.5.5 从历时性与共时性规律看 |
4.5.6 从对立统一规律看 |
4.6 小结 |
第5章 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原则与框架 |
5.1 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原则 |
5.2 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框架 |
5.3 小结 |
第6章 公文写作的主体要素分析及控制 |
6.1 写作主体 |
6.1.1 “大主体”(发文机关) |
6.1.2 “中主体”(领导或领导群体) |
6.1.3 “小主体”(文秘写作人员) |
6.2 收文主体 |
6.2.1 收文主体的特点 |
6.2.2 收文主体的公文写作理念 |
6.2.3 收文主体在公文写作中的控制措施 |
6.3 小结 |
第7章 公文写作的客体要素分析及控制 |
7.1 揭示客体 |
7.1.1 公文所揭示的客体的作用 |
7.1.2 作为文本所揭示的客体的条件 |
7.1.3 作为文本已揭示对象的控制 |
7.2 公文文本客体 |
7.2.1 公文文种 |
7.2.2 公文格式 |
7.2.3 公文主旨 |
7.2.4 公文材料 |
7.2.5 公文结构 |
7.2.6 公文语言 |
7.2.7公文文风 |
7.3 小结 |
第8章 公文写作的语境要素分析及控制 |
8.1 语境概述 |
8.2 公文写作语境的类别 |
8.3 语境对公文写作的制约 |
8.4 公文语境失误的控制措施 |
8.4.1 篇内语境语用失误之对策 |
8.4.2 情景语境语用失误对策 |
8.4.3 话语范围导致语用失误之对策 |
8.4.4 忽视社会大环境造成的语用失误之对策 |
8.5 小结 |
第9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9.1 研究贡献与创新点 |
9.1.1 主要观点 |
9.1.2 创新之处 |
9.1.3 本文的不足之处 |
9.2 研究展望 |
附录: 公文写作调查问卷 |
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清单 |
致谢 |
(4)污染环境罪若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的背景 |
二 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三 文献综述 |
四 研究方法 |
五 论文结构安排 |
第一章 污染环境罪概述 |
第一节 污染环境罪的罪状变化 |
第二节 污染环境罪的特点 |
一 危害行为的隐蔽性 |
二 危害结果的持续性 |
三 损失的不可逆性 |
第二章 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
第一节 污染环境罪的客体争议 |
第二节 污染环境罪的客观方面 |
一 危害行为 |
二 危害结果 |
三 因果关系 |
第三节 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 |
一 故意与过失说 |
二 严格责任说 |
第三章 我国污染环境罪的立法进程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污染环境罪的立法进程 |
一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 |
二 第二阶段:发展阶段 |
三 第三阶段:完善阶段 |
第二节 我国污染环境罪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 罪名体系设置不合理 |
二 入罪标准过高 |
三 刑罚配置不科学 |
第四章 国外污染环境罪的立法现状及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 |
一 德国 |
二 日本 |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 |
一 英国 |
二 美国 |
第三节 经验借鉴 |
第五章 污染环境罪的立法完善 |
第一节 科学设置罪名体系 |
一 单设专门章节 |
二 细化罪名 |
第二节 降低入罪标准 |
一 增设危险犯 |
二 明确严格责任原则 |
第三节 完善刑罚配置 |
一 提高法定刑 |
二 明确罚金刑 |
三 设立多元化处罚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及论文发表情况 |
致谢 |
(5)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研究 ——以Y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及意义 |
1.1.1 选题缘由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关于国内县级职业教育发展的研究 |
1.2.2 关于国外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研究 |
1.3 概念界定 |
1.3.1 核心概念界定 |
1.3.2 相关概念界定 |
1.3.3 相关关系研究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点 |
第2章 Y县职业教育发展历程(1949年以来) |
2.1 起步酝酿阶段(1949—1977年) |
2.1.1 民间传统手工业承袭(1949—1957年) |
2.1.2 农业中学迅猛发展(1958—1966年) |
2.1.3 “文革”时期发展缓慢(1967—1977年) |
2.2 探索改革阶段(1978—1999年) |
2.2.1 调整改革初等职业教育 |
2.2.2 重点兴办中等职业教育 |
2.3 壮大成熟阶段(2000—2009年) |
2.3.1 民办职业学校风发泉涌 |
2.3.2 职业中专学校更续辉煌 |
2.4 平缓发展阶段(2010年以来) |
2.4.1 新“三足鼎立”格局的形成(2010—2017年) |
2.4.2 职业教育资源三度整合的新趋势(2017年以后) |
第3章 Y县职业教育发展变迁逻辑 |
3.1 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的基本因素 |
3.1.1 先进办学理念是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的灵魂 |
3.1.2 经济发展是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所需的必要条件 |
3.1.3 生源是县级职业教育发展的生命线 |
3.1.4 师资是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的核心要素 |
3.2 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的主要动力 |
3.2.1 政府是县域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的中坚力量 |
3.2.2 市场需要是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的根本动力 |
3.2.3 价值取向的转变是县级职业教育发展的调节力量 |
3.3 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的重要保障 |
3.3.1 外在环境: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的生存土壤 |
3.3.2 内在环境: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的营养补给 |
3.3.3 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强化是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的有力支撑 |
第4章 Y县职业教育发展困境及成因分析 |
4.1 管理困境:政府主导作用的缺失 |
4.1.1 历史难题: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不顺 |
4.1.2 现实难题:行政化管理封闭僵化 |
4.2 生源困境:数量与质量双低 |
4.2.1 生源数量困境 |
4.2.2 生源质量困境 |
4.3 师资困境:数量与结构问题 |
4.3.1 职业学校教师资源稀缺 |
4.3.2 职业学校师培资金投入过低 |
4.3.3 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 |
第5章 Y县职业教育发展路径 |
5.1 办学主体:政府主导作用的有效发挥 |
5.1.1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县级职教管理体制 |
5.1.2 解决现实管理问题:职业学校去行政化 |
5.2 社会环境:多举措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 |
5.2.1 完善职教政策法规,营造良好政治环境 |
5.2.2 企业发挥应有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
5.2.3 加强媒体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5.3 学校管理:科学管理推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
5.3.1 更新学校管理理念 |
5.3.2 细化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
5.3.3 构建良好的校园文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我国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1.5 不足之处 |
第2章 高校信息公开范围概述 |
2.1 高校信息的概念 |
2.1.1 高校信息的含义 |
2.1.2 高校信息的特点 |
2.2 高校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 |
2.2.1 保障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 影响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变量 |
2.3.1 高校自主权的程度 |
2.3.2 高校信息公开立法的完备性 |
2.3.3 高校信息公开实践的深度 |
第3章 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规范分析 |
3.1 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文本分析 |
3.1.1 高校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 |
3.1.2 高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范围 |
3.1.3 高校信息不予公开的范围 |
3.2 公开范围规定的比较分析 |
3.2.1 《条例》与《办法》在范围规定上的比较 |
3.2.2 《办法》与《清单》在范围规定上的比较 |
3.3 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立法规定的不足 |
第4章 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司法认定 |
4.1 高校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分析 |
4.1.1 高校信息公开案件概况 |
4.2 高校信息公开诉讼中的裁判规则 |
4.2.1 高校信息区别对待 |
4.2.2 依申请公开的区分处理 |
4.2.3 三需要的认定 |
4.3 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实践现状思考 |
4.3.1 公开范围现状分析小结 |
4.3.2 公开范围认定面临的障碍 |
第5章 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优化 |
5.1 完善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立法体系 |
5.1.1 以法律形式明确高校信息公开制度 |
5.1.2 制定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条例 |
5.1.3 立法明确推定公开原则 |
5.2 细化高校信息公开范围 |
5.2.1 不予公开范围 |
5.2.2 主动公开范围 |
5.2.3 依申请公开范围 |
5.3 提升高校信息公开实践水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表 3-1 《条例》与《办法》公开范围比较 |
附录二:表 3-2 《办法》与《清单》公开范围比较 |
附录三:表 4-1 高校信息公开案件公开与不公开认定表 |
附录四:表 4-214 个案件的裁判法律依据 |
致谢 |
(7)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研究 ——以浙江省临海监狱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1.2.1 国外学者研究现状 |
1.2.2 国内学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的基本内含 |
2.1 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的概念 |
2.1.1 服刑人员 |
2.1.2 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 |
2.1.3 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
2.2 教育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 |
2.3 教育改造的理论依据 |
2.3.1 理论基础 |
2.3.2 法律依据 |
2.3.3 实践依据 |
3 浙江省临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现状 |
3.1 三课教育的现状 |
3.2 辅助教育现状 |
3.3 出入监教育的现状 |
4 浙江省临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重“劳动改造”轻“教育改造”,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与劳动改造重心偏移 |
4.2 重“教育改造形式”轻“教育改造内容”,教育改造在理念上出现偏差 |
4.3 重“教育客体”轻“教育主体”,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化程度不足 |
4.4 重“全面教育”轻“细分教育”,思想教育内容缺乏实际的针对性 |
4.5 重“供给”轻“需求”,职业技术教育内容多样性比较欠缺 |
5 提升教育改造工作质量的建议 |
5.1 调整工作重心,提升教育改造工作地位 |
5.2 调整教育改造内容,注重实用性对接 |
5.3 调整教育改造方法,针对性地实施分类教育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法制观念与司法类实用写作(论文提纲范文)
一、法制观念对写作主体的制导 |
二、法制观念对写作过程的规范 |
三、法制观念对写作载体的约束 |
(10)晚清商务英语教学源流考镜(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词 |
附表索引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商务外语(英语)教学源流的研究 |
1.3.2 国内商务英语教学源流的研究 |
1.4 研究问题、内容、方法与基本框架 |
1.4.1 研究问题与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基本框架 |
第2章 晚清官办英语教育中的商务英语教学 |
2.1 同文三馆内容型商务英语课程的嚆矢 |
2.1.1 同文三馆英语教学的历史背景 |
2.1.2 同文三馆英语教学 |
2.1.3 同文三馆的商务英语课程 |
2.1.4 同文三馆的商务语言翻译实践 |
2.2 湖北方言商务学堂与自强学堂的商务英语教学 |
2.2.1 最早的官办外语商贸学校湖北方言商务学堂 |
2.2.2 寓商务知识于英语教学的湖北自强学堂 |
2.3 清末学制改革时期的商务英语教学 |
2.3.1 外国语言文学学科雏形的逐渐形成 |
2.3.2 清末日趋式微的商务英语教学 |
2.3.3 清末学制改革对民国时期商务英语教学的影响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晚清教会学校的商务英语教学 |
3.1 以内容为基础的专业英语课程教学的发轫 |
3.2 语言技能和商务内容型商务英语教学 |
3.3 商务英语课程的全面拓展 |
3.4 基于近代化职业教育的商务英语教学的肇始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晚清民间商务英语教学 |
4.1 晚清民间商务英语教学的历史背景 |
4.1.1 商务英语学习热的社会和心理基础 |
4.1.2 商务英语学习热的内驱力 |
4.1.3 商务英语学习热的外推力 |
4.1.4 商务英语学习热的直接动因 |
4.2 晚清民间英语培训班和夜校的商务英语教学 |
4.2.1 兼授商务或贸易英语的培训班和夜校 |
4.2.2 专授商务或贸易英语的培训班和夜校 |
4.2.3 民间商务英语教学的内容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晚清商务英语教学属性、教学法、教育规划 |
5.1 晚清商务英语教学的属性 |
5.1.1 晚清商务英语教学的制度性属性 |
5.1.2 晚清商务英语教学的课程属性 |
5.2 晚清商务英语教学法 |
5.2.1 语法翻译法 |
5.2.2 内容教学法 |
5.2.3 古安系列教学法 |
5.2.4 洋泾浜英语教学法 |
5.3 从自发走向自觉的晚清商务英语教育规划 |
5.3.1 外语教育规划 |
5.3.2 晚清商务英语教育规划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晚清民间早期商务英语 |
6.1 中国洋泾浜英语与早期商务英语的关系 |
6.1.1 从辞书释义和词源看 |
6.1.2 从 CPE 的形成和用途看 |
6.1.3 从 CPE 的教学和读本内容看 |
6.1.4 从 CPE 使用者的职业看 |
6.2 晚清民间早期商务英语的兴起与演变 |
6.2.1 最早的中外商贸通用语 |
6.2.2 广州贸易制度时期的中外商贸通用语 |
6.2.3 条约制度时期主要的中外商贸通用语 |
6.2.4 晚清民间早期商务英语的衰落 |
6.3 我国民间早期商务英语的语言属性 |
6.4 早期中西民间商贸语言接触的社会文化涵义 |
6.4.1 早期中西民间商贸语言接触的社会涵义 |
6.4.2 早期中西民间商贸语言接触的文化涵义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晚清商务英语教材 |
7.1 晚清商务英语教材的总体概况 |
7.1.1 启蒙期以汉字注音的商务英语词汇会话集 |
7.1.2 初步发展期的晚清商务英语写作及会话教材 |
7.2 晚清商务英语教材的演进 |
7.2.1 从“汉字注音”向国际音标演进 |
7.2.2 从“词汇型”转向“句子型” |
7.2.3 从“中国洋泾浜英语”转向标准英语 |
7.2.4 从“准商务英语教材”转向专门的商务英语教材 |
7.2.5 学习方法从机械记忆转向摹仿、推类、循序而进 |
7.3 晚清商务英语教材的特点 |
7.3.1 多样化的商务内容 |
7.3.2 较强的商务实用性和针对性 |
7.3.3 明显的“自学式教材”设计 |
7.3.4 跨文化交际意识的萌芽 |
7.3.5 高水平的作者群 |
7.4 晚清商务英语教材的编写依据与体例 |
7.4.1 晚清商务英语教材编写的实践依据 |
7.4.2 晚清商务英语教材编写的理论依据 |
7.4.3 晚清商务英语词汇集的义类编纂法 |
7.4.4 晚清商务英语会话教材的话题型散点式编纂法 |
7.4.5 晚清商务英语写作教材的文选型类聚编写法 |
7.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主持的课题、获奖 |
附录 B 晚清(准)商务英语教材书影经眼录 |
四、法制观念与司法类实用写作(论文参考文献)
- [1]绿色发展理念下长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研究[D]. 赵田. 华中农业大学, 2019
- [2]法律写作教材Point Made(Chapter 1)英汉翻译实践报告[D]. 金东. 黑龙江大学, 2019(03)
- [3]基于文本质量的公文写作要素与控制研究[D]. 孙峻华. 南京大学, 2019(08)
- [4]污染环境罪若干问题研究[D]. 申姗姗. 郑州大学, 2019(08)
- [5]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变迁研究 ——以Y县为例[D]. 王梦迪. 陕西师范大学, 2018(12)
- [6]我国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完善[D]. 郎惠孟. 上海师范大学, 2017(01)
- [7]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研究 ——以浙江省临海监狱为例[D]. 梅伟飞. 江西农业大学, 2015(03)
- [8]法制观念与司法类实用写作[J]. 文小妮. 写作, 2002(01)
- [9]现AI写作作学理论建设的又一开拓性成果──评裴显生教授主编的《现代实用写作学》[J]. 杜福磊.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8(02)
- [10]晚清商务英语教学源流考镜[D]. 莫再树. 湖南大学, 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