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委会该负责任吗(论文文献综述)
张源[1](2021)在《走样的“厕改”:农村改革项目落地中的行政问责及内在逻辑 ——基于山西省赵村的调查》文中研究表明
梅楠[2](2020)在《超大城市郊区的乡村环境治理研究 ——以上海蒋村垃圾分类为中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垃圾分类是乡村环境治理的重要部分,垃圾治理水平是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从2019年7月1日起,上海市正式步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作为一个日常生活的常态化议题,垃圾分类引发了政学两界的长期关注。因而,开展超大城市郊区乡村环境治理的研究,以一个典型村落垃圾分类为中心,探索乡村环境治理的运作机理与实践经验,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垃圾分类是乡村环境治理的缩影。本文以新经济社会学中的嵌入理论为基础,通过对上海市金山区蒋村垃圾分类治理的个案研究,在梳理蒋村垃圾分类缘起和历史变迁的基础上,从内生性动力和外生性动力两个方面,立体呈现了乡村环境治理过程的实践逻辑,并从协同互嵌的维度,探讨了乡村环境治理的整合机理,而迈向美丽乡村则是乡村环境治理的社会效应。研究发现,高质量的人居环境需求是乡村垃圾分类治理的现实起点。以垃圾分类为中心的乡村环境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乡村环境治理,是多元合作共治的重要形式。第一,熟人社会是乡村环境治理有效运作的重要前提。向“脏乱差”宣战,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缘起。垃圾问题的负外部性引发环境倒逼,环境权益意识的觉醒催生村民诉求。村两委和村民积极探索,是乡村垃圾分类治理的可能路径。与以陌生人为主的城市社区不同,农村社区的熟人社会关系网络,为乡村环境治理带了很大的便利。第二,自发性治理和牵引式治理,是乡村环境治理的内生性动力和外生性动力。文化驱动是垃圾分类的治理传统,情感驱动和组织驱动,是垃圾分类的柔性治理和合作治理模式。法治嵌入和资源嵌入,是垃圾分类治理的政策供给和动力要素。两种治理的限度,表现为一种治理能力的“有心无力”和治理效能的“不符预期”。依托乡土情境的自下而上和衔接国家政策的自上而下,勾勒了乡村环境治理从诱制性变迁到强制性变迁的转型过程。第三,治理主体、治理结构以及治理规则在治理实践中的互嵌协同,是乡村环境治理的整合机制。多元治理力量的差序协同,不充分自治与有组织合作,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共振,展现了乡村环境治理主体互嵌、结构互嵌和规则互嵌。乡村环境治理的内引外联,是乡村治理从自治走向共治的过程,而迈向美丽乡村则展现了乡村环境治理的社会效应。生活空间重构与“物的现代化”、主体意识重塑与“人的现代化”、乡村环境转型与治理现代化,共同推动了乡村善治与美好生活共同体构建。总之,超大城市郊区的乡村环境治理,强制垃圾分类是内生性动力与外生性动力有机衔接的重要契机。乡村环境治理,具有一种不同于城市社区的天然优势。在乡村环境治理过程中,熟人社会中的人情、面子成为重要的约束力,弥补了陌生人社区的道德杠杆。因此,如何观照不同区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城乡关系形态的乡村地区,厘清各方权责,通过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与自下而上的村民自治的双向耦合,以及内生性资源整合和外生性资源嵌入的有机衔接,坚持走多元治理主体合作共治的道路,实现绿色发展,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值得持续深入探讨的重要议题。
范星宇[3](2020)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浙江省遂昌县为例》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离不开生态环境的整治,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也较之前有了很大提高。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农村生活垃圾问题也日益突出。如生活垃圾产量增多、生活垃圾处理效率较低等问题,给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带来了阻碍,同时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负面影响。相较于其他地区,遂昌县及其所在的浙江是国内较早重视农村生活垃圾相关工作的地区。在《遂昌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施方案(试行)》(2010)等相关文件的发布并实施后,全县基本上实现了对农村生活垃圾的统一管理处理,并构建了城乡一体化的垃圾处理管理体系。遂昌县沿循“大分流、小分类”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这一思路,一手抓宣传,一手重实效,以点带面,有力推进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有关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然而,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发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公共事务,在执行的时候很容易遇到“集体行动的困境”。如:政策执行成本高、效益差,政策执行缺乏长期性、稳定性,政策执行不到位,群众不理解,难执行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有:基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理念滞后,基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执行力不足,执行目标群体较为特殊,“中梗阻”现象的存在,公共政策消极执行的环境因素等。提升农村生活分类政策执行效度的对策主要有:坚持“接地气”的宣传引导方式,构建科学化、系统化的农村垃圾分类公共政策,提升执行机构的政策执行能力,调动政策执行目标群体的积极性与能动性,改善农村垃圾分类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创新乡镇政府农村垃圾分类公共政策执行机制,以顺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李闻文[4](2020)在《人居环境视野下的海峡两岸乡村规划建设对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从2005年开始先后提出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一系列乡村营建政策。台湾在乡村建设上起步比大陆早,1994年台湾“文建会”以“造景、造产与造人”为核心,颁布“社区总体营造”政策,随后台湾政府出台了“农村再生计划”等一系列政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乡村建设以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为目标,乡村的人居环境规划与居民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乡村的发展脱离不了乡村人居环境的改善。虽然台湾和大陆在乡村规划建设上政策不同,但两者同根同祖,在地域气候和文化传统等方面相同或相似,因此在乡村规划建设方面有比较多的共通之处。论文从人居环境的视角比较台湾和大陆乡村规划建设,采取实地调研、深度访谈和文献分析等研究方式,对两地的乡村建设发展历程、乡村代表案例进行对比分析,在人居环境规划方面总结台湾乡村和大陆乡村的特点,并针对大陆存在的问题,结合台湾乡村的优点提出规划策略,以期能够为现在乡村规划建设提供一些参考。论文总共分为七个章节。(1)论文第一章论述海峡两岸乡村规划建设的背景、课题开展的意义、乡村建设的相关研究、乡村人居环境等概念的限定,并提出研究内容框架和拟定技术路线。(2)第二章阐述乡村建设理论、外国乡村建设的现状,提出乡村人居环境发展的趋势,对比分析大陆和台湾在乡村建设方面的历程和现状,最后是阐述调研案例的概况和调研发现的问题。(3)第三至五章在大陆和台湾各选择四个乡村代表案例,从构成人居环境的三个方面生态环境、居住环境、社会环境进行对比研究,分析两者的特点,并就大陆乡村发现的问题,结合台湾乡村建设的优点提出规划策略。(4)第六章是前面章节结论的应用实践—里光明村和上洲村人居环境规划。(5)第七章是对全文的概括总结,并对大陆乡村人居环境研究发展进行展望。
何炬学[5](2020)在《太阳出来喜洋洋——重庆脱贫攻坚见闻录》文中研究表明第一章歌唱:太阳出来喜洋洋清早,茫茫群山呈黛色,东方天边,一抹红霞像一道镶边,连接了苍山与青空。水汽盈盈,鸟声渐渐,深谷里还是一片更幽暗的宁静。忽然,东边金光涌动,一轮红日冉冉而上,光芒照亮了茫茫群山,阳面的,仿佛披挂了一件红色的衫子,阴面的,黛色变成了清明。轮廓出来,细节显现,雾气在深谷里游走,鸟飞雀跃。此时,那早早上了山坡的人,抑制不住心中的激情,赭色的面孔也和大山一样,在阳光里熠熠生光。他对着初升的太阳,张口就唱了起来:
宁泽东[6](2020)在《射阳县乡村治理的困境与路径》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有效在我国的国家治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乡村社会的实际情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在理论研究以及实践中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效果。通过采用访谈法对基层政府领导、村干部、社会组织负责人、村民等进行深入的了解,采用文献法研究国内外有关乡村治理的最新研究,围绕乡村治理主体的功能定位和各主体的协同性,将其与建立“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综合分析,来寻找适合射阳县乡村发展与治理的有效途径,为协同治理理论的完善和国家今后乡村工作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首先对此次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创新点进行一个论述,其次对此次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展示,包括概念的界定、相关治理理论、乡村治理模式的演变以及射阳县的基本情况,接着认真分析了射阳县目前在乡村治理中存在的困境主要有哪些,并从乡村治理的四个治理主体进行原因分析,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乡村治理的经验,从多元治理主体协同治理和建立“三治合一”的治理体系角度论述了增强射阳县乡村治理的路径选择。
黄璐[7](2020)在《多中心治理视角下湖南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文中认为世界遗产凝聚着千百年来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智慧,是十分罕见且无法取代的财富。伴随着世界遗产地旅游活动的开发,一些盲目的建设和缺位的管理使得世界遗产遭受破坏,因此加强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具有重要性与紧迫性。老司城是我国目前西南地区保存较为完整、城址规模最大的土司遗存,在2015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48个世界遗产。作为湖南省唯一的一处世界文化遗产,老司城的保护工作受到政府、社会与学术界的极大关注。通过对老司城的文献查阅以及实地调研,笔者发现随着老司城旅游开发进程的加快,政府和市场、社区多元主体都对当地文化遗产进行了保护,形成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多中心治理格局。但由于世界遗产保护的复杂性,在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中还存在政府治理失灵、市场治理失效、社区发育不成熟以及各主体间存在矛盾等问题。基于上述问题,本文依据多中心治理理论提出明晰政府、市场与社区各主体的角色定位、提升多中心主体的保护能力,并构建多中心治理的冲突解决机制来优化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对多中心治理视角下的湖南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进行研究,不仅可丰富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成果,也可为当地遗产保护提供新的方案,以期实现当地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其他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益借鉴。本文主要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及意义,阐述研究内容与方法,说明本文的创新点。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阐述了本文的相关概念及基本理论。第二章简要介绍湖南老司城概况、当地文化遗产以及遗产的管理情况。第三章分析多中心治理视角下的湖南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明晰多中心治理视角下的文化遗产保护主体、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以及文化遗产保护成效。第四章分析多中心治理下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第五章在前文研究基础上,提出多中心治理下湖南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优化对策。最后,结语部分简要概述了本文研究的结论以及未来研究的方向。
邓维[8](2020)在《我国乡村治理转型发展研究 ——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又是乡村治理现代化。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则成为我国乡村治理发展的主线。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要求实现乡村振兴,其中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目标都需要治理有效。目前,我国乡村治理主要依靠的是以管理民主为导向,以村民自治为载体的治理模式。在关注民主的时候,却忽视了治理的效能;在强调村民自治为载体的背景下,却忽略了其他治理主体的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民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发展,而乡村治理却难以有效应对乡村社会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乡村治理只有从强调管理民主转向治理有效,坚持民主与有效并重,才能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实现乡村振兴。基于此,本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乡村治理进行了成效和局限性进行了回顾,发现村民自治背景下的乡村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旧有治理体制的局限性,而导致乡村社会秩序、乡村生产生活、治理成本等方面存在着很多不足,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就成了时代的现实要求。在转型过程中乡村治理面临对转型存在思想认识偏差、对治理转型政策执行不力、基层组织治理能力不足、治理转型中法治德治缺位等现实困境。究其原因,是由于缺乏联系和发展的辩证思维、既得利益者和经济人思想的阻碍、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缺陷、法治德治建设存在缺陷而导致。针对乡村治理转型的困境和原因,本文认为可以通过四个方面来提高治理效能。一是端正思想认识;二是完善保障治理政策严格执行的机制;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四是建立健全法治德治机制,提高协同治理能力。
周财泉[9](2019)在《当前G省欠发达地区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面临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Z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例》文中提出村民自治是实现广大农民当家做主、依法行使自主权利的有效途径,而村民民主选举是农村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民主选举作为村民自治的关键性环节,对于村民参与民主管理具有重大意义。自1998年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村民民主自治的基层治理模式经过了 20年的实践和几次修改,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村民参与、选举、决策、管理及监督的热情,使广大群众民主意识得到了一定程度提高,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也发展出了一定的规模和基础,但是相关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鉴于此,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访谈和综合分析的方法,对Z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以及过程中出现的民主选举的程序不规范、“贿选”现象、宗族势力操纵左右选举、民主意识的淡薄不均衡以及基层党委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从社会因素、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最后,从培育村民民主意识,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化选举和责任体制,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落实民主监督机制,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维护民主自治公平正义等方面讨论改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方法和对策,为解决类似的问题提供参考。
梁宝伟[10](2019)在《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文中指出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每一项执政活动都引人瞩目,给人深思。“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紧密,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方式。其中,民主法律化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艺术。民主法律化,就是将人民民主通过法律的方式加以稳定化、权威化。民主法律化源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在邓小平思想论断的指导下,人民民主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迈进,推动着改革开放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治国理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为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民主要发展,法治要加强,成为将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执政的重要准则。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具有历史思维、历史视野。1978年至1992年的这段时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律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由此决定了对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的研究,既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问题。通过研究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发展历程,梳理其发展脉络,看待其历史影响,总结其历史经验,有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经验参考,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考察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党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民主法律化进程进行了研究。通过论述这段时期重要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作用影响等,力图达到展示过程、梳理脉络、把握规律和总结经验。全文共分三大部分、七个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独立成篇。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与难点。第二部分为正文,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对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给予重点阐释。第一章介绍民主法律化的思想发端及内涵要求,第二、三、四章是对民主法律化具体实践过程的论述,第五章则对该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第一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以邓小平“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论断为主要阐释,重点论述了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第二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本章以1979年至中共十二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步开始的时代背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等方面,主要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本章以中共十二大以后至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从中共十二大和中共十三大的战略决策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从宪法的根本法律保障、人大制度的法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立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律的制定以及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扩大与法律保护的加强等方面,重点对《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作了阐述。第四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本章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从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围绕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这两个方面,重点对《代表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等作了阐述。第五章题目为“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本章围绕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历程,进行概括总结,重点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了民主为什么要法律化和民主能够法律化,指出了实行民主法律化的必然性,以此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法律化的合理性。二是分析了十四年民主法律化进程的历史影响,认为它较好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推动了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三是总结十四年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法律化的执政经验,主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等八条经验。第三部分为结语章“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本章在阐述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作了阐释,指出十四年民主法律化历程必然走向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主法律化,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要坚持民主法治的紧密结合。
二、村委会该负责任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村委会该负责任吗(论文提纲范文)
(2)超大城市郊区的乡村环境治理研究 ——以上海蒋村垃圾分类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乡村治理与垃圾分类研究 |
1.2.2 环境治理理论与政策研究 |
1.2.3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研究 |
1.2.4 既有研究述评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3.1 乡村环境治理 |
1.3.2 人居环境整治 |
1.3.3 柔性治理 |
1.4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1.4.1 理论基础 |
1.4.2 分析框架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方法论 |
1.5.2 研究对象选取与入场 |
1.5.3 资料收集方法 |
1.5.4 资料分析方法 |
第2章 垃圾分类:乡村环境治理的现实起点 |
2.1 绿色发展: 乡村环境治理的现实需求 |
2.1.1 环境倒逼: 垃圾问题的负外部性 |
2.1.2 村民诉求:环境权益意识的觉醒 |
2.2 蒋村: 一个典型村落垃圾分类的历史变迁 |
2.2.1 环境治理摸索阶段 |
2.2.2 垃圾专项整治阶段 |
2.2.3 垃圾强制分类阶段 |
小结 向“脏乱差”宣战: 乡村环境治理的缘起 |
第3章 内生性动力: 乡村环境的自发性治理 |
3.1 文化驱动: 垃圾分类的治理传统 |
3.1.1 地方性知识构成 |
3.1.2 邻里互助的传统 |
3.2 情感驱动: 垃圾分类的柔性治理 |
3.2.1 乡贤发动: 骨干队伍的以身示范 |
3.2.2 妇女推动: “关键少数”以点带面 |
3.2.3 舆论约束: 人情、面子的社会压力 |
3.2.4 互相监督: 关系网络的“他者凝视” |
3.3 组织驱动: 垃圾分类的合作治理 |
3.3.1 党建引领: 巷邻坊联系户制度 |
3.3.2 村委主导: 统筹安排村内资源 |
3.3.3 村民合作: 村规民约及村民理事会 |
3.4 “有心无力”: 自发性治理的限度 |
3.4.1 村集体内部治理资源不足 |
3.4.2 村民自治平台的行动有限 |
3.4.3 乡村精英参与的现实困境 |
小结 自下而上: 依托乡土情境的诱制性变迁 |
第4章 外生性动力: 乡村环境的牵引式治理 |
4.1 法治嵌入: 垃圾分类治理的政策供给 |
4.1.1 法律出台: 环境保护制度的细化完善 |
4.1.2 法律赋权: 自组织环境保护的合法性 |
4.1.3 法律进村: 村民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 |
4.2 资源嵌入: 垃圾分类治理的动力要素 |
4.2.1 行政资源: 政府部门的投入支撑 |
4.2.2 智识资源: 专家学者的宣讲示范 |
4.2.3 组织资源: 外来社会组织的增量 |
4.3 “不符预期”: 牵引式治理的限度 |
4.3.1 村委会过度行政化 |
4.3.2 社会组织参与度低 |
4.3.3 技术资本引入不足 |
小结 自上而下: 衔接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变迁 |
第5章 协同互嵌: 乡村环境治理的整合机理 |
5.1 主体互嵌: 多元治理力量的差序协同 |
5.1.1 动员策略的资源互济 |
5.1.2 主体行动的双向耦合 |
5.2 结构互嵌: 不充分自治与有组织合作 |
5.2.1 横向治理结构的延展 |
5.2.2 纵向治理结构的有序化 |
5.2.3 治理结构的立体多维 |
5.3 规则互嵌: 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共振 |
5.3.1 外生性规则的柔性执法 |
5.3.2 内在性规范的外部约束 |
5.3.3 规则运行的刚柔并济 |
小结 从自治走向共治: 乡村环境治理的内引外联 |
第6章 迈向美丽乡村: 乡村环境治理的社会效应 |
6.1 生活空间重构与“物的现代化” |
6.1.1 人居环境的质量提升 |
6.1.2 产业转型与生活富裕 |
6.2 主体意识重塑与“人的现代化” |
6.2.1 村民主体性的常态化培育 |
6.2.2 乡村精英自我价值的实现 |
6.2.3 公共意识与归属感的增强 |
6.3 乡村环境转型与治理现代化 |
6.3.1 村民自治的传承与创新 |
6.3.2 三治融合重塑治理结构 |
小结 乡村善治与美好生活共同体构建 |
第7章 结语 |
7.1 结论与讨论 |
7.1.1 结论 |
7.1.2 讨论 |
7.2 创新与不足 |
7.2.1 创新之处 |
7.2.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访谈提纲 |
附录2: 访谈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
致谢 |
(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浙江省遂昌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思路 |
1.3.4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依据 |
2.1 相关概念 |
2.1.1 农村生活垃圾 |
2.1.2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
2.1.3 公共政策 |
2.1.4 公共政策执行 |
2.2 相关理论依据 |
2.2.1 公共政策执行理论 |
2.2.2 后向式执行分析理论 |
2.2.3 公共产品理论 |
第3章 遂昌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及执行现状分析 |
3.1 浙江省遂昌县概况 |
3.2 遂昌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政策执行现状 |
3.2.1 遂昌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演变历程 |
3.2.2 遂昌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及其执行模式 |
3.3 遂昌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情况 |
3.3.1 调查设计与实施 |
3.3.2 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
3.3.3 问卷信度分析 |
3.3.4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调查结果 |
第4章 遂昌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遂昌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4.1.1 政策执行失当 |
4.1.2 政策执行成本高效益差 |
4.1.3 政策执行缺乏长期性、稳定性 |
4.1.4 “中梗阻”现象的存在 |
4.2 遂昌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所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基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理念滞后 |
4.2.2 基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执行力不足 |
4.2.3 执行目标群体较为特殊 |
4.2.4 公共政策消极执行的环境因素 |
4.2.5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不完善 |
第5章 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效度的建议 |
5.1 坚持“接地气”的宣传引导方式 |
5.2 构建科学化、系统化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政策 |
5.3 提升执行机构的政策执行能力 |
5.3.1 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执行机构职责 |
5.3.2 重视公务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
5.4 调动政策执行目标群体的积极性与能动性 |
5.5 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 |
5.6 创新乡镇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政策执行机制 |
5.6.1 完善政策传播机制 |
5.6.2 构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多元参与机制 |
5.6.3 健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共享与沟通机制 |
5.7 完善政策执行配套措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调查问卷 |
附录 B 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访谈提纲 |
(4)人居环境视野下的海峡两岸乡村规划建设对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大陆乡村发展背景 |
1.1.2 台湾乡村发展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概念界定 |
1.3.1 研究对象 |
1.3.2 概念界定 |
1.4 相关研究 |
1.4.1 国外乡村人居环境研究及实践 |
1.4.2 国内乡村人居环境研究及实践 |
1.4.3 小结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乡村发展及调研综述 |
2.1 乡村人居环境研究理论基础 |
2.1.1 梁簌溟乡村建设理论 |
2.1.2 田园城市理论 |
2.1.3 景观生态学理论 |
2.1.4 文化景观理论 |
2.2 外国乡村建设 |
2.2.1 英国 |
2.2.2 德国 |
2.2.3 荷兰 |
2.2.4 日本 |
2.2.5 韩国 |
2.2.6 外国乡村建设经验总结 |
2.3 乡村人居环境发展趋势 |
2.3.1 往生态方向发展 |
2.3.2 往文化方向发展 |
2.4 海峡两岸乡村建设历程与现状比较 |
2.4.1 台湾乡村建设历程 |
2.4.2 台湾乡村建设现状 |
2.4.3 大陆乡村建设历程 |
2.4.4 大陆乡村建设现状 |
2.4.5 对比总结 |
2.5 调研案例综述 |
2.5.1 案例选取 |
2.5.2 调研方式 |
2.5.3 对比案例综述 |
2.5.4 大陆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2.5.5 台湾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海峡两岸乡村生态环境对比分析研究 |
3.1 乡村生态系统结构分析 |
3.1.1 斑块 |
3.1.2 廊道 |
3.1.3 基质 |
3.2 乡村斑块 |
3.2.1 乡村案例地形特征分析 |
3.2.2 聚落斑块特征分析 |
3.2.3 聚落斑块规模分析 |
3.2.4 乡村聚落斑块特点总结 |
3.2.5 聚落斑块规划策略总结 |
3.3 乡村生态廊道 |
3.3.1 道路生态廊道 |
3.3.2 河道生态廊道 |
3.4 乡村生态基质 |
3.4.1 林地基质保护 |
3.4.2 农田基质保护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海峡两岸乡村居住环境对比分析研究 |
4.1 乡村肌理 |
4.1.1 乡村肌理的构成 |
4.1.2 乡村肌理形成的影响因素 |
4.1.3 乡村案例肌理演变特征 |
4.1.4 乡村案例肌理现状 |
4.1.5 乡村肌理规划策略总结 |
4.2 乡村建筑风貌 |
4.2.1 乡村建筑风貌构成 |
4.2.2 乡村建筑风貌特点总结 |
4.2.3 乡村建筑风貌影响因素 |
4.2.4 乡村建筑风貌规划策略总结 |
4.3 乡村公共空间 |
4.3.1 传统乡村公共空间分析 |
4.3.2 乡村案例公共空间特点分析 |
4.3.3 乡村公共空间的发展需求 |
4.3.4 乡村公共空间的规划策略总结 |
4.4 乡村公共服务设施 |
4.4.1 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类型 |
4.4.2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形式 |
4.4.3 乡村管理设施 |
4.4.4 文体设施 |
4.4.5 医疗保健设施 |
4.4.6 社会福利设施 |
4.4.7 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策略总结 |
4.5 乡村基础设施 |
4.5.1 乡村基础设施类型 |
4.5.2 乡村道路 |
4.5.3 停车配置 |
4.5.4 污水处理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海峡两岸乡村社会环境对比分析研究 |
5.1 乡村文化 |
5.1.1 乡村文化传承特点 |
5.1.2 乡村文化发展需求 |
5.1.3 乡村文化规划策略总结 |
5.2 社区产业 |
5.2.1 两地产业模式 |
5.2.2 第三产业和产业效益对比分析 |
5.2.3 大陆乡村案例目前存在的问题 |
5.2.4 乡村产业规划策略总结 |
5.3 乡村治理 |
5.3.1 乡村治理体系 |
5.3.2 乡村治理的特点 |
5.3.3 乡村治理的发展需求 |
5.3.4 乡村治理规划策略总结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相关实践—里光明村规划和上洲村规划 |
6.1 里光明乡村规划 |
6.1.1 项目概况 |
6.1.2 生态环境规划策略 |
6.1.3 居住环境规划策略 |
6.1.4 社会环境规划策略 |
6.2 上洲村乡村规划 |
6.2.1 项目概况 |
6.2.2 生态环境规划策略 |
6.2.3 居住环境规划策略 |
6.2.4 社会环境规划策略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乡村人居环境规划策略总结及展望 |
7.1 人居环境规划策略总结 |
7.1.1 生态环境规划策略总结 |
7.1.2 居住环境规划策略总结 |
7.1.3 社会环境营建策略总结 |
7.2 总结与展望 |
7.2.1 研究过程 |
7.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台湾乡村社区访谈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太阳出来喜洋洋——重庆脱贫攻坚见闻录(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歌唱:太阳出来喜洋洋 |
第二章疑问:一方水土能否养活一方人 |
第三章选择:宁愿苦干,不愿苦熬 |
谢清:要养好牛,就要把自己当成一头牛 |
王贞六:七十岁的追花人 |
李绪斌:梦里想的今天都有了 |
任天英:她的爱情像小说 |
乔戍仙:握锄把的大手绣起花来 |
陈朋:三次申请,要成为家里的第三代党员 |
第四章帮扶:用的是洪荒之力 |
赵茂兴:你看你看,这核桃 |
王运洪:把房产抵上又如何? |
游四海和钱代彬:让艳山红村真的红起来 |
罗燕:我不是胶鞋书记 |
栗春容:暖老温贫的“大家长” |
第五章集锦:别样的人和事 |
一个农民诗社 |
先听一首歌 |
回乡演杂技 |
(6)射阳县乡村治理的困境与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动态与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难点 |
2 理论基础与基本情况 |
2.1 概念界定 |
2.2 相关治理理论 |
2.3 乡村治理模式的演变 |
2.4 射阳县基本情况 |
3 射阳县乡村治理中的困境 |
3.1 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快 |
3.2 人口流失不断加速 |
3.3 基础设施薄弱 |
3.4 公共服务投入不足 |
3.5 腐败问题突出 |
4 射阳县乡村治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
4.1 基层政府角色转变不到位 |
4.2 村“两委”协调能力不足 |
4.3 社会组织发展不充分 |
4.4 村民整体素质不高 |
5 国内外先进经验借鉴 |
5.1 国内外先进做法 |
5.2 国内外经验与启示 |
6 增强射阳县乡村治理的路径选择 |
6.1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
6.2 加强农村“两委”组织建设 |
6.3 增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力度 |
6.4 提高村民综合素质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多中心治理视角下湖南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二、世界遗产管理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湖南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现状 |
(一) 老司城土司文化研究 |
(二) 老司城遗产保护与开发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文化遗产与世界文化遗产 |
一、文化遗产 |
二、世界文化遗产 |
第二节 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含义与内容 |
(一)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含义 |
(二)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内容 |
二、多中心治理理论与文化遗产的契合 |
第二章 湖南老司城文化遗产现状及管理概况 |
第一节 老司城概况 |
一、建设沿革 |
二、遗址概况 |
第二节 老司城文化遗产概况 |
一、物质文化遗产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
第三节 老司城文化遗产管理概况 |
一、老司城文化遗产管理体系 |
二、老司城文化遗产管理特点 |
第三章 多中心治理视角下湖南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
第一节 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 |
一、政府层面 |
(一) 老司城遗址管理处 |
(二) 司城村村民委员会 |
二、市场层面 |
三、社区层面 |
(一) 遗产地村民 |
(二) 高校与协会 |
第二节 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 |
一、政府层面 |
(一) 制定遗址保护规划和保护条例 |
(二) 加强老司城文物遗址本体保护 |
(三) 开展学术交流及社会科普活动 |
二、市场层面 |
(一) 拓展对外宣传范围 |
(二) 引入非遗展演活动 |
三、社区层面 |
(一) 共建实践基地 |
(二) 加强行业指导 |
(三) 成立妇女协会 |
(四) 村民自发传承 |
第三节 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效 |
一、遗产地文化认同得以强化 |
二、村民公共精神得以培育 |
第四章 多中心治理视角下湖南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政府治理失灵 |
一、管理主体职能的交错 |
二、公共服务职能的缺位 |
第二节 市场治理失效 |
第三节 社区发育不成熟 |
一、村民自治能力不强 |
二、社会参与程度较弱 |
第四节 多中心主体间存在矛盾 |
一、社区与政府的矛盾 |
二、社区与企业的矛盾 |
三、政府与企业的矛盾 |
第五章 多中心治理视角下湖南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优化对策 |
第一节 明晰多中心主体的角色定位 |
一、政府扮演服务者角色 |
二、市场扮演参与者角色 |
三、社区扮演主导者角色 |
第二节 提升多中心主体的保护能力 |
一、政府层面 |
(一) 明晰管理部门权责 |
(二)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
(三) 完善服务者功能 |
二、市场层面 |
(一) 提升盘活文化遗产的主动性 |
(二) 强化保护文化遗产的责任感 |
三、社区层面 |
(一) 提升村民自治能力 |
(二) 加强培育社会力量 |
第三节 构建多中心治理的冲突解决机制 |
一、建立地方公共论坛 |
二、健全相互监督体系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实地调研情况说明 |
附录2: 访谈提纲 |
致谢 |
(8)我国乡村治理转型发展研究 ——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及目的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重难点和创新点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
(三)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比较分析法 |
(三)案例分析法 |
第二章 乡村有效治理概述 |
一、基本概念 |
(一)乡村治理 |
(二)村民自治 |
(三)管理民主 |
(四)治理有效 |
二、乡村有效治理的理论依据 |
(一)人民民主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三)成本效益理论 |
(四)治理效能理论 |
三、乡村治理有效的基本结构 |
(一)体制机制完善 |
(二)社会和谐有序 |
(三)充满发展活力 |
第三章 乡村治理的历史与现状考察 |
一、建国以来乡村治理的历史回顾 |
(一)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治理 |
(二)村民自治时期的乡村治理 |
二、“管理民主”的局限性 |
(一)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之间存在差距 |
(二)实际绩效与理想绩效之间存在差距 |
三、“管理民主”与“治理有效”的联系与区别 |
(一)“管理民主”和“治理有效”的联系 |
(二)“管理民主”和“治理有效”的区别 |
四、从“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转型的必然性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
(二)乡村和谐秩序受到挑战 |
(三)促进生产生活发展不够 |
(四)乡村治理投入大效能低 |
五、转型中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
第四章 转型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其原因分析 |
一、转型面临的主要困难 |
(一)对治理转型存在认识偏差 |
(二)对治理转型政策执行不力 |
(三)基层组织治理能力不足 |
(四)治理转型中法治德治缺位 |
二、转型困难的原因分析 |
(一)缺乏联系和发展的辩证思维 |
(二)既得利益者和经济人思想的阻碍 |
(三)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缺陷 |
(四)法治德治建设存在缺陷 |
第五章 实现顺利转型的路径 |
一、端正思想认识,明确治理转型方向 |
(一)正确解读治理有效 |
(二)提高干部和群众对治理转型的认知水平 |
二、完善相关机制,推动治理政策严格执行 |
(一)完善对村干部的监督机制 |
(二)完善对村干部的奖惩机制 |
(三)建构乡村社会共同体机制 |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
(一)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的领导能力 |
(二)深化乡镇体制改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
(三)激发村民自治活力,增强村民参与能力 |
(四)提升社会组织参与水平,提高社会组织参与能力 |
四、建立健全法治德治机制,提高协同治理能力 |
(一)提高乡村法治水平,加强法治保障能力 |
(二)加强乡村德治建设,提升德治教化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科研情况 |
(9)当前G省欠发达地区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面临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Z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实地访谈法 |
1.3.3 综合分析法 |
1.4 研究创新点及研究框架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研究框架 |
2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村民自治与村民委员会 |
2.1.2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
2.1.3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
2.2 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多数同意规则 |
2.2.2 “内卷化”效应 |
2.2.3 层次需求理论 |
3 村民自治的发展演变过程和意义 |
3.1 村民自治的发展演变过程 |
3.1.1 诞生阶段(1978年-1987年) |
3.1.2 探索阶段(1988年-1997年) |
3.1.3 发展阶段(1998年至今) |
3.2 Z市村民自治在不同阶段的表现 |
3.3 村民自治的意义 |
3.3.1 实行村民自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 |
3.3.2 实行村民自治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
3.3.3 实行村民自治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 |
4 Z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及存在问题 |
4.1 Z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概况和背景 |
4.2 Z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和具体情况 |
4.2.1 Z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 |
4.2.2 Z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 |
4.3 Z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存在问题 |
4.3.1 民主选举的程序不够规范 |
4.3.2 贿选情况屡禁不止 |
4.3.3 农村宗族派别势力操纵选举 |
4.3.4 小农意识普遍,民主意识淡薄 |
4.3.5 基层党委政府在指导换届过程中存在缺位、越位和不到位 |
5 当前民主选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社会因素 |
5.1.1 部分村民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差 |
5.1.2 农村宗族意识浓厚 |
5.1.3 传统“官本位”封建思想影响 |
5.2 政治因素 |
5.2.1 基层选举陷入“内卷化” |
5.2.2 民主选举机制不完善 |
5.2.3 监督处罚机制不严格 |
5.3 经济因素 |
5.3.1 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
5.3.2 非法经济利益的驱使 |
6 改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方法和对策 |
6.1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村民民主意识 |
6.1.1 大力宣传民主理论 |
6.1.2 注重形成民主氛围 |
6.2 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化选举和责任体制 |
6.2.1 完善民主选举机制 |
6.2.2 压实基层党委政府责任 |
6.3 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落实民主监督机制 |
6.3.1 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化 |
6.3.2 构建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民主监督 |
6.4 严厉打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维护民主自治公平正义 |
6.4.1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
6.4.2 把牢干部资格审核关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总体情况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一)创新点 |
(二)难点 |
第一章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 |
第一节 “使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的提出 |
一、“文革”结束后的反思 |
二、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 |
第二节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和要求 |
一、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 |
二、民主法律化思想的要求 |
第二章 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制定 |
三、选举民主的法律恢复与发展 |
四、正确认识人大建设法律化的逻辑顺序 |
五、《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作用 |
第二节 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 |
一、刑事法律是维护人民民主的重要利器 |
二、发展人民民主要求制定刑法 |
三、《刑法》的制定与维护人民民主的特点 |
四、《刑法》维护人民民主的历史功效 |
第三章 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 |
第一节 中共党代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决策部署 |
一、中共十二大召开与民主法律化的任务要求 |
二、中共十三大对民主法律化的指导 |
第二节 “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根本法律保障 |
一、宪法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法律化形式 |
二、“八二宪法”的制定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
三、“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 |
四、“八二宪法”保障人民民主的历史地位 |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展开 |
一、继续加强各级人大组织的法律建设 |
二、选举民主法律化的进一步推进 |
三、推动人大议事决策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专门立法 |
一、民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基础 |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与特点 |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带来民主和繁荣 |
第五节 村民自治组织的试行立法 |
一、村民自治组织法律化的必要性 |
二、《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及主要特点 |
三、《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历史影响 |
第六节 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丰富与法律保护的加强 |
一、《民法通则》的制定对人民权利的丰富 |
二、“民告官”的法律保障 |
三、社会治安法律规制的加强 |
第四章 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 |
第一节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 |
一、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 |
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继续肯认 |
第二节 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 |
一、加强人大代表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拓展 |
第三节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 |
一、加强公民行使权利的法律规制以维护社会稳定 |
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完善 |
三、加强对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
第五章 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 |
第一节 对民主法律化必然性的认识 |
一、民主为何要法律化 |
二、民主能够法律化 |
第二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影响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
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
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 |
第三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经验 |
一、民主法律化必须坚持的根本经验 |
二、民主法律化需要坚持的基本经验 |
结语 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
四、村委会该负责任吗(论文参考文献)
- [1]走样的“厕改”:农村改革项目落地中的行政问责及内在逻辑 ——基于山西省赵村的调查[D]. 张源. 华中师范大学, 2021
- [2]超大城市郊区的乡村环境治理研究 ——以上海蒋村垃圾分类为中心[D]. 梅楠. 华东理工大学, 2020(08)
- [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浙江省遂昌县为例[D]. 范星宇. 湘潭大学, 2020(02)
- [4]人居环境视野下的海峡两岸乡村规划建设对比研究[D]. 李闻文.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太阳出来喜洋洋——重庆脱贫攻坚见闻录[J]. 何炬学. 民族文学, 2020(06)
- [6]射阳县乡村治理的困境与路径[D]. 宁泽东.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7]多中心治理视角下湖南老司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D]. 黄璐.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8]我国乡村治理转型发展研究 ——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D]. 邓维. 西华师范大学, 2020(01)
- [9]当前G省欠发达地区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面临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Z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例[D]. 周财泉. 海南大学, 2019(05)
- [10]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D]. 梁宝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