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经济职能多元性(论文文献综述)
曹海苓[1](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认为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李鹏[2](2020)在《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文中研究说明政府信用问题蕴涵于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经典理论之中,是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也是近年来理论界给予高度关注的现实热点问题。政府信用弱化会带来政府执政合法性降低、政府治理成本提高、社会秩序失调以及民主发展受阻等一系列消极影响。近年来,相关研究表明,政府信用弱化已经成为当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政府行政中的普遍难题。因此,不断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有效增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政府信用正面临着弱化风险积聚的挑战,政府失信的问题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政府行政中都一定程度的存在着。因此,加强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研究就具有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制度信用是政府信用的基本形态,影响制度信用生成的价值正当性、制度绩效达成与制度有效运行三个因素构成了解读政府信用影响因素的基本框架,根据这一分析框架,在现代社会语境下,政府信用影响因素由价值因素、绩效因素与制度运行因素构成。价值因素主要包括行政价值的公正性、权力行使的公共利益性以及行政程序的民主参与性;绩效因素主要包括政府经济绩效与制度绩效;制度运行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法治行政、政府责任行政、政府公开行政以及公共政策执行。通过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本文得出,价值因素、绩效因素与制度运行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均具有积极影响与较强的解释力,与此同时,实证研究的结论也表明,不同影响因素对政府信用的影响力存在差异。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政府信用呈现出总体水平较高且稳定,但存在“央高地低”的结构性问题这一现状,政府失信集中表现在行政价值缺失、政府绩效供给不足以及制度运行有效性不足三个方面。因此,基于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现状与失信问题的梳理与回应,从新时代政府信用建设的制度情境、社会情境、文化情境以及媒介情境出发,本文将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基本路径设定在行政价值、政府绩效与制度运行三个维度之中,并力图通过行政价值有效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与制度有效运行来构建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路径体系。
王珍[3](2019)在《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行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本世纪的世界性难题。我国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近年间老年人口数量迅速增加,老龄化已是我国人口问题的核心,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社会问题,必将对家庭和社会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机构养老相对应的养老模式,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以无偿、补贴和有偿的方式,向居住在家庭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社会养老服务形式。它融合了传统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之长,同时也是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的有力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不断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居家养老作为当前一种主要养老服务模式,政府理应发挥主导作用,构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并推进它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探讨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行为,不仅对于完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积极参考。本研究从分析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多元化发展态势的角度出发,依据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公私属性、福利性、公益性及私人性特征,将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划分成基本、中间和高级三个层次,进一步分析政府在不同层次供需情景中的行为表现。本研究指出,基本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只能由政府以直接生产和提供的方式向老年人供给,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中间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属于混合物品范畴,应由政府间接生产和提供,即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或企业合作,委托代理或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向城市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生活照料、医疗救助服务以及精神慰藉等为老服务;高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具备较高的私人产品属性,由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直接组织生产和提供。政府应从宏观上不断完善对涉老企业的扶持政策,搭建优质服务平台,对企业提供的老年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和管理。目前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运行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政府行为错位、缺位、越位等失范现象,主要表现在:(1)基本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投入与建设不足,服务管理不到位,以及对民间力量的培育和扶持不到位;(2)中高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权责不明确,进而造成政府职能越位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后的制约、政府行为的“路径依赖”、政府的“经济人”动机、政府“有限性”和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因素所导致。本研究借鉴国外城市老人社会照顾的先进经验,在善治理论及元治理理念基础上,提出了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行为的优化路径。治理理论强调多元主体共治,但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一样,治理同样可能存在失灵。善治理论是治理理论的衍生,源于治理理论又高于治理理论。善治追求的是公共利益最大化,体现在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需情境中,就是政府、企业组织、非政府组织、社区以及老年家庭的协作共治。元治理则是指在承认协作共治模式下,对权力下放的治理过程进行一定引导和控制,即它既承认授权和分权,同时又意识到更强大政府控制的必要性(1),强调国家或政府应在治理的监管、驾驭和协调方面发挥关键的作用。(2)因此,政府元治理是实现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需情境下政府行为优化的战略选择。通过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法律体系,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律、政策等制度保障;通过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经济保障;通过整合全社会养老资源,实现老年养老服务的资源共享;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现代技术保障。本研究以乌鲁木齐市为研究靶区,运用潜在类别分析(LCA)方法,对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进行潜在类别分析,将其划分为“医疗保健需求型”、“全面需求型”、和“无需求型”三大类,并依据老年人的人口学、经济环境、家庭环境、自评健康等方面的差异表现,运用多元Logistic回归方法,对分类结果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乌鲁木齐市政府及民政部门探索推进“9073”养老模式,但总体而言,占养老服务体系90%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过程较为缓慢。因此,乌鲁木齐市政府应明晰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领导权责,从加强重视意识、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构建监管与评估制度等方面共同发展居家养老。
马冉[4](2019)在《政务营商环境研究 ——基于企业需求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要“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营商环境分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等四个大类。其中,政务营商环境指的是制约企业达到其最高生产率的政府服务能力及水平的总和。2019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关键所在”,因此将其列入2019年政府十项重点工作之一。政务营商环境的优化,有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政商关系规范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地区经济发展质量,以及增强国家竞争力。更重要的是,政务营商环境的优化还能通过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立起安全、高效益、高质量、可持续的财源体系,有力支撑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研究从企业需求的角度如何定义、分析、评价和优化政务营商环境。首先,从营商环境、政务营商环境问题的由来、发展及概念内涵外延的辨析入手,厘清了政务营商环境的内涵和特征,并通过文献的评述和理论的回顾与运用奠定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其次,基于现阶段政务营商环境相关研究存在着整体水平不佳、质量良莠不齐的情况,本文运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数据进行了理论抽样,在达成理论饱和的基础上,通过三级编码形成了政务营商环境研究的分析框架。之后,运用有监督的机器学习方法,从“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全体留言数据中筛选出政务营商环境相关留言,并运用构建的分析框架对文本数据进行了分类和分析,最终对我国企业在政务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需求偏好形成了整体的认识。再次,基于政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改进政府服务、提升政府效能所具有的价值导向和评价工具的意义,本文尝试着构建了政务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之后,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指标体系进行了赋权,并收集了国内地级以上城市的数据,据此来计算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指数,并分析了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的主要特点和我国地方政府在构建政务营商环境方面的主要问题。最后,在综合前述分析的基础上,以服务型政府理论为指导,提出了优化我国政务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改进和优化政务营商环境提供理论支撑和工具选择。通过上述研究,本文发现,企业对政务营商环境的主要诉求包括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充足的现金流与完善的产权保护、有效的政策落实、完备的基础设施与优质的生产要素、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等。但是,政府服务理念转变滞后、服务内容不清晰、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制度不健全、服务流程不合理、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企业的需求没有得到有效的满足。要想建立起需求识别有效、服务职能合理、服务能力良好、服务供给优质的政务营商环境,政府需要从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设施、服务制度、服务流程、服务供给、评价标准、激励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并运用合理科学的政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来评估和指导政务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本文运用经济学的视角与方法研究了一个公共政策问题,并将这个问题置于保障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背景和逻辑中,即本文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具有跨学科和综合性特点。此外,本文以政务营商环境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了企业对政务营商环境的需求偏好,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政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测算了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指数、提出了优化政务营商环境的有效路径,这既有助于该领域理论研究的扩展和深化,也希望能够对政府营商环境建设的实际工作提供政策工具和理论指导。
黄金升[5](2017)在《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及其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面对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缺乏效率和经济结构失衡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对于解决当前生产中存在的低效率、资源配置不当、技术进步较慢、企业创新力不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其中,供给侧改革的主战场是要素市场改革。土地作为一种基本的生产要素,它的供给与配置效率对于整体经济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三十多年的土地制度改革历程总体方向是市场化的,但以往改革大多都是加强需求侧的竞争,虽然实现了一定的市场化供给,但是地方政府仍然是土地一级市场的唯一供给主体,土地多元化供给并没有完全起步,土地市场供给侧改革仍有待加强。而地方政府垄断土地市场供给自然会把垄断市场的各种影响效应体现在中国经济体系的各个方面。有鉴于此,本研究在分析中国工业用地供给市场的结构特征及其制度成因的基础上,着重对地方政府供地行为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效应进行分析,进而探究当前土地供给制度下的经济绩效,为进一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提供理论上的启示和实践上的指导。本研究共有九章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基础构建(1-3章)、问题剖析(4-7章)与改革路径探究(8-9章)。首先,第一部分包含了前三章,旨在构建本研究的工作基础。第1章交代了研究背景并阐明研究意义,指出中国既存在由于土地市场扭曲引起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实体经济企业用地成本负担加重的双重局面,而通过对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及其社会经济影响效应的研究,有助于理解该现象产生的原因,从而为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供理论上的启示和实践上的指导。围绕着研究目标设置了相关研究内容,选择了研究方法、设置了技术路线。第2章对相关文献进行系统地回顾、评述、总结与归纳,从而掌握相关的研究动态,为本研究的开展奠定基础。通过相关文献的梳理,指出需要结合现有的土地供给制度,将土地市场结构与地方政府竞争、土地出让行为及用地绩效等的分析相关联以扩展现有的研究,为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提供线索指引。第3章则在前两章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本研究涉及的相关理论与概念进行总结与界定;同时,构建本研究的分析框架,阐明本研究分析问题的整体思路。其次,第二部分包括了第4-7章共四章内容,旨在分析工业用地垄断供给下的地方政府行为特征及其经济效应。第4章首先对建国以来的土地供给制度改革进程进行回顾,进而探明当前工业用地供给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其次,对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面临的制度约束进行分析,从而说明当前工业用地供给制度改革存在的难点;最后,对现有制度约束下的工业用地供给市场的特征进行分析,进而说明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存在的问题。本章将中国工业用地供给制度变迁的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并指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推动工业用地供给制度的变迁的动力机制不同,而现在的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沿着两个方向进行,一是约束和规范地方政府土地供给行为,二是沿着构建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的改革思路,对土地多元化供给进行探索。然而,滞后的土地制度基础、激励扭曲下的地方政府竞争、半垂直的土地管理体制等制度环境都制约着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在现有的制度约束下,当前工业用地供给市场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征:第一,在土地征收制度下,地方政府的土地取得成本存在“软约束”;第二,由于地方政府是土地供给主体,土地供给具有“政策工具化”的倾向;第三,地方发展竞争与土地位置的固定性相结合,土地市场竞争的地区差异明显。第5章首先利用2003-2013的工业用地出让数据,分析了当前工业用地供给的现状。统计结果显示,随着政策法规的完善,工业用地供给方式呈现阶段性转变,“招拍挂”的比例逐年上升;而不同地区、不同出让方式下的工业用地价格水平不同,并且随着政策的变动,呈现出差别化上涨趋势;不同工业化水平下的工业用地供给存在差异,在工业化实现期内,工业用地价格差距较小,土地“招拍挂”比例相对较低,工业用地供给规模随工业化水平提高而扩大。其次,在对工业用地供给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探究不同工业化发展水平下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工业地价的影响作用。研究结果表明,由于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工业地价的影响存在着促进和抑制的双重作用,并与地方政府所处的工业化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在工业化前期,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于工业地价的影响更多地体现为抑制作用,而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工业地价的抬升作用逐渐显现。最后,本章对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的社会福利效应进行了分析。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凭借垄断权力获得土地垄断高价的同时,可能会带来土地供给短缺并形成社会福利的无谓损失;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引资竞争”则会促使地方政府大量供地和降低地价,并在引资竞争中形成地价补贴的“囚徒困境”,从而影响土地配置效率。第6章探究了地方政府供地行为对产业转移的影响效应。实证结果显示地方政府定价策略存在差异,工业用地成本上涨显着的促进了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非市场化的土地出让行为则会阻碍促使产业转移的地价梯度力的形成,进而不利于产业转型升级;当前产业转移的一般趋势是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而并不是在中西地区内部发生,原因在于中西部地区经济和工业化水平较低,存在普遍的土地引资竞争现象,导致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较低,工业地价对产业结构的调节作用较弱。建立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章进一步对由地价变动引起的产业转移的负效应进行了讨论,指出工业用地的地方政府垄断供给会加剧土地价格对市场均衡价格的偏离,从而影响土地配置效率。第7章围绕地方政府工业用地过度供给致使土地配置效率低下问题,对地方政府垄断供给下的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与土地配置效率展开探讨和分析。本章首先揭示了这样一种现实困境:处于发展竞争中的地方政府缺乏缩小土地供给的内在驱动力,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土地要素控制权,会过度供地以最大化产出规模。但是随着土地要素的投入越多,产出规模越大越偏离市场需求,土地利用效率递减。而在实践中,地方政府通过非市场化的土地出让以及扭曲地价形成以刺激用地需求进而过度供地。相应的实证结果发现:在地方政府土地过度供给行为下,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不高,而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是影响工业用地配置效率的重要影响因素,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越低,土地要素的错配现象越突出。最后,第三部分包括第8章和第9章的内容,沿着前文的分析,对工业用地供给市场化路径展开讨论和探究,并给出相关的政策建议。第8章论述了当前以规范地方政府供地行为为主的土地市场化改革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将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纳入到工业用地供给制度创新的视域中去考察,探究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背后所遵从的核心逻辑及其制度内涵,并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武进区的改革实践展开分析,以探究现有改革的优点与不足。分析指出,规范地方政府供地行为的改革路径在解决土地市场失衡问题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进而提出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是工业用地市场供给侧改革的可期方向。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的制度内涵和对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市场主体的再定位;土地价格与供求关系互动机制的再构建;土地产权制度与管制制度的再均衡三个方面。通过对典型地区改革实践的考察,指出现有的改革实践能够突破阻碍土地市场化的制度政策的约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权同价,但是地方政府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依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农民集体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够突出,前者可能对后者的培育和成长形成阻碍。第9章对以上研究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短期的现状需求以及长期的制度改革方向,就提高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这一核心目标,提出以下三点具体政策建议:(1)规范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行为;(2)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3)深化土地法律制度改革。
曾科琳[6](2015)在《长沙县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格局以及增长动力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GDP增速也从2008年以前两位数的高速增长下降到2012年至2013年的7.7%和7.4%,虽然在全球范围内仍然是独树一帜,但经济下行压力巨大已是不争事实,中国经济已经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阶段和中速增长的新常态,市场面临经济转型的考验,企业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这些都对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前线和主战场,基层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转变显得尤为重要而迫切,对于整个国家的政府职能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沙县作为全国18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全国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百强县排名第八的经济强县,资源和区位优势不如东部地区,发展的条件和基础也并不好,它是依靠什么取得成功,在现阶段又遇到了哪些瓶颈?本文试图通过对“中部第一县”长沙县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问题的研究,为探索我国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路径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本文在对国内外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研究领域内的大量文献阅读整理以及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利用文献分析、调查研究、跨学科研究等方法,首先界定了研究中涉及的核心概念、阐述了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并提出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然后通过对长沙县当前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基本现状进行叙述和分析,寻找出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中所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并对长沙县当前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没有完全到位的主要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剖析,再结合美、日、德、英等发达国家地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先进经验及其对我国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给予的启示,最终对长沙县乃至相关地方的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提出了建设性的措施建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徐晓艺[7](201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文中认为无论在哪种社会形态下,在哪个国家中,政府都在各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且政府的各项职能都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得到加强,与此同时,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已逐渐显现。而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就要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的要求,就要切实把政府职能重点放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真正建立起运转高效、机制灵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管理体制。如何加快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化?本文开展了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首先,从绪论入手,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法。从研读以往学者在此方而的文献着作的基础上,大致理清了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主流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对政府职能及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转变等问题进行了理论综述。第三部分论述了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意义及任务。第四部分论述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状况,并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果和在转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最后,要从明确政府职能定位、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形式、规范行政管理、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以及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加以推进。
张红伟,周建芳[8](2012)在《资源价格改革困局中政府经济职能转变探析》文中研究表明政府对资源市场的过分替代以及在产权界定、市场培育、价格改革及相关政策配套方面经济职能的缺位造成了当前资源价格的扭曲,还导致了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经济转型的特殊阶段、资源价格改革的复杂性以及落后的思想观念是资源价格改革困局中政府经济职能错位的主要原因。在明晰资源产权、培育市场主体、破除行业垄断、完善政策配套的基础上转变观念,积极推进以市场化为目标的资源价格改革是加快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重要路径。
李伟南[9](2009)在《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逻辑研究》文中指出奥斯本和盖布勒的《改革政府》中有句名言:“如果我在做一件不该做的事情上工作效率很高,那是再愚蠢不过了”。政府的做事效率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如何使政府做‘正确’的事情?”这个看起来似乎非常简单的问题,实则却是始终困扰着人类的最大难题之一。政府的行为失范更是成为了社会的公害。如果说某一个地方的政府或政府的某一次行为的失范是偶然的话,那么,地方政府行为普遍性的失范,我们就不能不承认其中存在着必然性。因此,探究“政府行为的决定性因素”始终是政治学、经济学、行政学等学科研究的热点问题。世界上不存在一种普适性的政府角色和职能的模式,同时也没有哪一个政府的角色和模式是一成不变的。当代中国县政府,除了具有政府的一般性特征之外,在社会转型期,其角色和职能都有其特殊的意义。客观地看,当代中国县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既不是像政府和官员自己宣传的那样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不像社会上许多人的情绪化的断言那样:“政府及其官员的一切行为都是利己的”。一方面,共和国30年的改革开放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县政府及其官员功不可没;另一方面,由于县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失范,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是有目共睹的。本文正是通过对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的“应然逻辑”和“现实逻辑”的比较研究,在科学评价县政府现实行为的基础上,挖掘导致县政府行为失范的成因,进而探求校正和规范县政府行为的对策。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即第一章。主要是从总体上说明研究“县政府行为逻辑”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分别梳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以凸显本课题研究的理论背景;与此同时,对本课题研究的核心概念进行了初步界定;简要说明了笔者研究过程中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包括第二、三两章。笔者运用“一般到特殊”的规范研究方法,首先考察分析了政府行为的影响因素,从理论上说明了政府行为的一般逻辑;进而对当代中国县政府的角色进行具体分析,在准确定位当代中国县政府角色和职能的基础上,阐发了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的“应然逻辑”。第二章重点阐明研究的出发点是“需要”,“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欲望”的客观必然性与资源、生产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形成了对政府及其官员的巨大的“生存压力”,加上市场经济的“逐利”本性,决定了政府及其官员的“自利倾向”,这是本文的理论前提。第三章通过把当代中国县政府置于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科学地定位“基层人民政府”的角色和职能,阐发了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的“应然逻辑”。第三部分包括第四、五两章。笔者采用实证的方法,第四章通过对笔者在L县的调研材料的分析,对当代中国县政府的现实行为进行深入解剖,进而解释了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的现实逻辑及其成因;在第五章,笔者运用“制度——利益——权力”分析方法,通过对“应然逻辑”和“实然逻辑”的比较分析,重点阐述了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失范的表现、危害及成因。第四部分即第六章。此部分乃本课题研究的落脚点,即基于对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失范的成因分析,提出了笔者对政府改革、校正和规范政府行为的对策建议。
沈静薇[10](2008)在《政府在林业合作组织中的角色和职能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林农的分散经营成为林区主要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也造成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凸现。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对提高林农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引导林农参与竞争,提高林产品质量和林业科技水平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国际合作组织理论和实践表明,政府职能和角色对合作经济组织产生重要影响。在林业合作组织发展中,需要重视政府的作用,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能范围。政府既不能对林业合作组织进行过多干涉,造成“越位”现象;也不能放任不管,出现“缺位”现象。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探讨我国政府与林业合作组织的关系。在深入研究政府职能和林业合作组织各种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分析政府对林业合作组织进行干预的必要性和危险性,从而提供政府对林业合作组织进行干预的基本原则和干预步骤。本文将政府职能内容划分为市场监管、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并具体分析了各个方面的政府职能在林业合作组织中的体现。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尝试对林业合作组织内外部事务进行划分,并设计出我国政府与林业合作组织关系的理想模型。近年来,各种类型的林业合作组织在我国各地得到了迅速发展,在林业发展、林农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福建省南平市是典型的以林业为主导产业的大市,因此本文选取南平市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案例,研究南平市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和政府在林业合作组织中发挥的作用,提出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最后,为实现政府与林业合作组织理想型关系提供具体的政策措施。
二、论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经济职能多元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经济职能多元性(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2)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框架 |
五、主要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阐释 |
一、核心概念阐释 |
(一)信用的内涵界定 |
(二)政府信用的内涵界定 |
(三)政府信用的特征 |
(四)政府信用的变迁 |
(五)政府失信的原因与影响 |
(六)新时代的科学内涵 |
二、理论基础阐释 |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
(二)公共行政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四)新制度主义理论 |
三、论文分析框架 |
(一)现代社会政府信用的基本形态:制度信用 |
(二)制度信用的影响因素:价值正当性、制度绩效达成与制度有效运行 |
第二章 政府信用的影响因素 |
一、价值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价值诉求 |
(二)从传统公共行政到新公共服务:政府信用生成价值诉求的公共性转向 |
(三)价值因素的构成 |
二、绩效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绩效基础 |
(二)绩效因素的构成 |
(三)绩效因素结构变化的历时态考查 |
三、制度运行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制度运行保障 |
(二)制度运行因素的构成 |
第三章 政府信用影响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价值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价值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二、绩效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绩效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三、制度运行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制度运行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四、价值、绩效与制度运行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比较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价值、绩效与制度运行因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五、实证分析的结论与启示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的现状审视 |
一、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水平的总体状况 |
(一)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总体水平:较高且稳定 |
(二)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水平的结构性特征:“央高地低” |
二、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缺失的表现 |
(一)行政价值缺失的表现 |
(二)政府绩效供给不足的表现 |
(三)制度运行有效性不足的表现 |
三、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情境考察 |
(一)制度情境 |
(二)社会情境 |
(三)文化情境 |
(四)媒介情境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以行政价值实现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公平正义性 |
(二)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公共利益性 |
(三)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民主参与性 |
(四)行政价值实现要提高行政伦理水平 |
二、以政府绩效有效供给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加快效能政府建设 |
(二)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强化社会绩效供给 |
(三)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科学的政绩观与绩效评估体系 |
三、以制度有效运行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以法治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二)以责任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三)以公开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四)以政策高效执行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五)以治理现代化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2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及其政府行为的理论分析 |
2.1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与特征 |
2.2 政府行为的内涵及其特征 |
2.3 政府提供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依据 |
2.4 政府提供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为边界 |
3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多元化 |
3.1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多元化 |
3.2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化 |
4 基本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 |
4.1 基本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 |
4.2 基本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失范 |
4.3 基本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失范原因 |
5 中间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 |
5.1 中间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 |
5.2 中间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失范 |
5.3 中间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失范原因分析 |
6 高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 |
6.1 高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 |
6.2 高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失范 |
6.3 高层次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失范原因分析 |
7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需情景下政府行为优化 |
7.1 政府行为优化方向:善治 |
7.2 政府行为优化路径选择:元治理 |
7.3 元治理视阈下政府行为的优化路径 |
8 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行为及其优化的实证分析 |
8.1 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分类研究 |
8.2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情况 |
8.3 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行为评析 |
8.4 优化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行为的对策 |
9 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研究不足 |
9.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需求评估标准 |
附录2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评估标准 |
附录3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评估指标标准 |
附录4 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5 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状况调查问卷(政府) |
附录6 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状况调查问卷(社区) |
附录7 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状况调查问卷(服务机构) |
(4)政务营商环境研究 ——基于企业需求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缘起 |
1.1.1 体现改革政策的价值取向 |
1.1.2 实现国家利益的战略选择 |
1.1.3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需要 |
1.1.4 规范政商关系的重要途径 |
1.1.5 保障财政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 |
1.2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1.3 可能的贡献和研究的难点 |
1.3.1 可能的贡献 |
1.3.2 研究的难点 |
第2章 政务营商环境研究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政务营商环境及其内涵 |
2.1.1 营商环境的由来、发展与界定 |
2.1.2 政务营商环境的概念及重要性 |
2.1.3 政务营商环境的特征 |
2.2 相关概念辨析 |
2.2.1 政务营商环境与政务环境、政务服务、服务型政府 |
2.2.2 政务营商环境与制度质量、政府质量、政府效能 |
2.2.3 政务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 |
2.3 国内外营商环境研究现状综述 |
2.3.1 源起:比较成本分析 |
2.3.2 营商环境、税收政策与经济发展 |
2.3.3 各种营商环境指标排名的大规模涌现与反思 |
2.3.4 营商环境研究的总结与发展趋势 |
2.3.5 国内营商环境相关研究 |
2.4 政务营商环境研究的理论基础 |
2.4.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逻辑起点 |
2.4.2 制度与经济增长:实现路径 |
2.4.3 服务型政府:理论指导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务营商环境的分析框架建构 |
3.1 问题的提出 |
3.2 研究方法 |
3.2.1 数据来源 |
3.2.2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3.3 范畴提炼和模型建构 |
3.3.1 开放性编码 |
3.3.2 主轴编码:企业遇到的主要问题和障碍 |
3.3.3 选择性编码:良好政务营商环境的构成要素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政务营商环境的企业需求分析 |
4.1 问题的提出 |
4.2 研究方法 |
4.2.1 数据来源 |
4.2.2 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
4.3 结果分析 |
4.3.1 企业诉求的议题分布 |
4.3.2 企业诉求的时间分布 |
4.3.3 企业诉求的空间分布 |
4.4.4 企业诉求的文本长度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务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
5.1 构建政务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意义 |
5.1.1 厘清政府角色 |
5.1.2 推动职能转变 |
5.1.3 提升政府效能 |
5.2 既有评价指标体系的分析比较 |
5.3 政务营商环境评价的主要原则 |
5.3.1 一般性原则 |
5.3.2 特殊性原则 |
5.4 政务营商环境评价的主要内容 |
5.4.1 企业需求的识别 |
5.4.2 服务职能的履行 |
5.4.3 服务供给的能力 |
5.4.4 服务供给的结果 |
5.5 政务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测算 |
6.1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指标体系赋权 |
6.1.1 建立层次结构模型 |
6.1.2 构造判断矩阵 |
6.1.3 指标权重计算 |
6.1.4 一致性检验 |
6.1.5 权重计算过程示例 |
6.1.6 政务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指标权重确定 |
6.2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测算 |
6.2.1 数据来源及数据处理 |
6.2.2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水平测算 |
6.3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的主要特点 |
6.3.1 整体水平相对偏低 |
6.3.2 地区之间差异较大 |
6.3.3 区域内部差距明显 |
6.3.4 地区差距逐渐缩小 |
6.4 地方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
6.4.1 服务理念转变滞后 |
6.4.2 服务内容不清晰 |
6.4.3 服务能力不足 |
6.4.4 服务制度不健全 |
6.4.5 服务流程不合理 |
6.4.6 服务供给不佳 |
6.4.7 评价标准不一 |
6.4.8 激励机制不完善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政务营商环境优化的路径思考 |
7.1 更新服务理念 |
7.2 明确服务内容 |
7.3 完善服务设施 |
7.4 创新服务制度 |
7.5 再造服务流程 |
7.6 优化服务供给 |
7.7 改进评价标准 |
7.8 完善激励机制 |
7.9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本文主要结论 |
8.2 本文研究不足及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8.2.1 研究内容的局限性 |
8.2.2 研究数据的局限性 |
8.2.3 研究方法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指标体系权重的计算过程数据 |
附录B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指数的计算过程数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可能的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政府行为与土地市场干预研究 |
2.1.1 政府行为、市场与经济发展关系研究 |
2.1.2 西方国家的土地市场及政府干预 |
2.1.3 中国的土地市场及政府干预 |
2.2 中国土地出让市场与工业地价研究 |
2.2.1 土地出让方式与土地市场化程度分析 |
2.2.2 工业用地价格的特点及影响因素研究 |
2.3 土地市场扭曲的成因及社会经济效应 |
2.3.1 土地市场扭曲成因探究 |
2.3.2 土地市场扭曲的社会经济效应研究 |
2.4 制度变迁行动主体及土地市场化变革方向研究 |
2.4.1 不同层级政府在土地市场化改革中制度变迁角色取向 |
2.4.2 土地市场化变革方向研究 |
2.5 已有研究述评 |
第三章 理论基础、概念界定与分析框架 |
3.1 理论基础 |
3.1.1 地租地价理论 |
3.1.2 地方政府竞争理论 |
3.1.3 市场结构理论 |
3.1.4 公共选择理论 |
3.2 概念界定 |
3.2.1 工业用地供给 |
3.2.2 土地市场结构 |
3.2.3 土地市场化 |
3.3 分析框架 |
3.3.1 结构设定: 地方政府垄断供给的工业用地市场 |
3.3.2 行为分析: 不同地方政府供地行为选择 |
3.3.3 绩效测度: 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的经济绩效 |
第四章 工业用地供给制度与市场特征分析 |
4.1 工业用地供给制度变迁历程 |
4.1.1 计划配置(1949-1978) |
4.1.2 有偿使用(1978-2002) |
4.1.3 市场化改革(2002-) |
4.1.4 小结 |
4.2 工业用地供给制度环境 |
4.2.1 土地产权制度与土地使用制度 |
4.2.2 财政约束与政治激励 |
4.2.3 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
4.3 工业用地供给市场特征 |
4.3.1 土地取得成本“软约束” |
4.3.2 土地供给“政策工具化” |
4.3.3 市场竞争地区差异化 |
4.4 主要结论 |
第五章 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选择的内在逻辑分析 |
5.1 工业用地供给基本现状 |
5.1.1 数据来源 |
5.1.2 供地方式变动情况分析 |
5.1.3 工业地价变动情况分析 |
5.1.4 工业化发展与土地供给分析 |
5.2 基于工业化发展水平的地方政府供地逻辑分析 |
5.2.1 工业化水平差异下的地方政府财政约束 |
5.2.2 工业化水平差异下的地方政府引资竞争 |
5.3 实证检验 |
5.3.1 模型设定及变量说明 |
5.3.2 实证结果 |
5.4 进一步讨论: 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的社会福利效应分析 |
5.4.1 工业用地垄断高价供给的“无谓损失” |
5.4.2 地价补贴的“囚徒困境” |
5.4.3 小结 |
5.5 结论 |
第六章 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对产业转移的影响效应分析 |
6.1 产业转移的背景介绍 |
6.2 地方政府供地行为对产业转移的影响机理 |
6.3 实证检验分析 |
6.3.1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
6.3.2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6.4 进一步讨论: 由地价变动引起的落后、过剩产能转移与资本投资外流 |
6.5 结论 |
第七章 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对土地配置的影响效应分析 |
7.1 地方政府工业用地过度供给的传导机制分析 |
7.2 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下的土地市场化配置 |
7.2.1 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测度及分析方法介绍 |
7.2.2 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时空分异特征 |
7.2.3 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影响因素分析 |
7.3 工业用地配置效率测度及分析 |
7.3.1 工业用地配置效率测度模型 |
7.3.2 工业用地配置效率测度结果 |
7.3.3 工业用地配置效率分析 |
7.4 工业用地供给市场化对土地配置效率的影响效应分析 |
7.4.1 模型介绍及变量选择 |
7.4.2 回归结果分析 |
7.5 结论 |
第八章 工业用地市场供给侧改革分析 |
8.1 规范地方政府供地行为的改革进展与局限性 |
8.1.1 改革措施与进展 |
8.1.2 改革存在的局限性 |
8.2 工业用地市场供给侧改革的路径转向: 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 |
8.2.1 土地市场主体的再定位 |
8.2.2 土地价格与供求关系互动机制的再构建 |
8.2.3 土地产权制度与管制制度的再均衡 |
8.3 城乡土地一体化改革的案例解析: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
8.3.1 武进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基本概况 |
8.3.2 武进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特征 |
8.3.3 武进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经验总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规范地方政府土地供给行为 |
9.2.2 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
9.2.3 深化土地法律制度改革 |
9.3 研究展望 |
9.3.1 工业用地垄断高价供给对工业化进程的影响研究 |
9.3.2 集体建设用地供给市场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科研工作与发表的学术论文 |
(6)长沙县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问题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基层政府的含义和职能 |
2.1.2 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及其转变的内涵 |
2.2 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问题的理论依据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3 我国当前推进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分析 |
2.3.1 基层政府的性质和功能回归的内在要求 |
2.3.2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
2.3.3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 |
2.4 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 |
2.4.1 由管理者向服务提供者转变 |
2.4.2 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 |
2.4.3 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与政府有效干预相结合转变 |
第3章 长沙县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现状分析 |
3.1 长沙县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实现初步转变 |
3.1.1 政府宏观管理更加科学有力 |
3.1.2 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机制创新取得成效 |
3.1.3 市场监管改革全面推进 |
3.2 长沙县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存在的不足之处 |
3.2.1 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和范围不明确 |
3.2.2 基层政府宏观经济调控仍较薄弱 |
3.2.3 基层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多而监管不足 |
3.2.4 基层政府为市场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明显不足 |
3.3 长沙县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
3.3.1 基层政府管理理念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变化 |
3.3.2 基层政府在经济管理中权责有限 |
3.3.3 基层政府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
3.3.4 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体制落后 |
第4章 国外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基本做法 |
4.1.1 美国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基本做法 |
4.1.2 日本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基本做法 |
4.1.3 德国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基本做法 |
4.1.4 英国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基本做法 |
4.2 国外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经验对我国启示 |
第5章 长沙县政府进一步推进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对策建议 |
5.1 树立与成熟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管理理念 |
5.1.1 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 |
5.1.2 树立有限政府的理念 |
5.1.3 树立有效干预的理念 |
5.1.4 树立依法治理的理念 |
5.2 加强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建设 |
5.2.1 强化基层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理 |
5.2.2 全面提高基层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
5.2.3 加强市场监管 |
5.3 夯实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体制基础 |
5.3.1 加快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 |
5.3.2 扩大基层政府的自主权力 |
5.3.3 大力发展第三方组织 |
5.4 加强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法制保障 |
5.4.1 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法制化 |
5.4.2 基层政府经济管理行为法制化 |
5.4.3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法制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 研究文献与理论综述 |
1.3.1 从政府职能转变进程的角度进行的研究 |
1.3.2 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进行的研究 |
1.3.3 从转变政府职能的深化和创新方面进行的研究 |
2 政府职能与市场经济概述 |
2.1 政府职能及其转变 |
2.1.1 政府职能及其划分 |
2.1.2 政府职能转变的涵义 |
2.2 市场经济的内涵 |
2.2.1 市场经济及其特征 |
2.2.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及其框架 |
2.2.3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 |
2.2.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 |
2.3 政府职能与市场经济的联系 |
2.3.1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不适应症的表现 |
2.3.2 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
2.4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进程 |
2.4.1 研究学界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进程分析 |
2.4.2 中国历史上几次典型的政府职能转变 |
3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意义和任务 |
3.1 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 |
3.1.1 政府职能转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
3.1.2 社会主义政治职能的发展不完善 |
3.1.3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 |
3.1.4 政府职能发挥的作用尚不明确 |
3.2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转变职能的意义 |
3.2.1 政府职能转变是进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
3.2.2 政府职能转变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
3.2.3 政府职能转变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体制的前提 |
3.3 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 |
3.3.1 转变观念 |
3.3.2 重新审视政府职能的切入点 |
3.3.3 重新界定政府的定位 |
4 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转变成果与存在问题 |
4.1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果 |
4.1.1 初步建立了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体系的框架 |
4.1.2 政府充分发挥了培育、规范、监管市场经济体系的职能 |
4.1.3 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方式发生了变化 |
4.1.4 政府在管理涉外经济方面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 |
4.1.5 政府不断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
4.1.6 政府职能自身改革取得一定的进展 |
4.2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 |
4.2.1 政府职能权限的界定不清晰 |
4.2.2 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与经济职能二者的转变不相适应 |
4.2.3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存在越位和缺位的问题 |
4.2.4 强势政府和思想意识偏差等现象仍然存在 |
4.2.5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较弱 |
5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对策 |
5.1 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
5.1.1 公民与政府的关系方面 |
5.1.2 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方面 |
5.1.3 社会与政府的关系方面 |
5.1.4 政府执行者的自身定位方而 |
5.2 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转变政府职能 |
5.3 规范政府行政管理 |
5.4 完善政府经济调节职能 |
5.5 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 |
5.5.1 电子政务在完善政府职能方面的作用和措施 |
5.5.2 政务公开在完善政府职能方面的作用和措施 |
5.6 加快推进政府行政法治化建设 |
6 后记 |
参考文献 |
答谢词 |
(8)资源价格改革困局中政府经济职能转变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资源价格改革困局 |
1.资源乱象 |
2.价格乱局 |
3.改革之困 |
三、困局中错位的政府经济职能 |
1.政府在资源领域对市场的过分替代导致资源价格的严重扭曲 |
2.模糊的资源产权界定导致“公地悲剧”和经济的外部性 |
3.市场培育经济职能的缺位导致部分资源领域相关企业的垄断和低效 |
4.收入分配调节和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导致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缓慢 |
四、政府经济职能错位的深层原因 |
1.转型经济的体制缺陷和多重目标决定了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复杂性 |
2.资源、资源价格及其改革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增加了政府行使经济职能的难度 |
3.有关资源价格改革的落后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 |
五、资源价格改革困局中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路径 |
(9)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逻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的意义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政府行为目标 |
(二) 官僚的行为 |
(三) 政府改革 |
(四) 地方政府行为分析的理论模式 |
(五) 县级政府研究 |
三、核心概念 |
(一) 行为 |
(二) 行为逻辑 |
(三) 县政府 |
四、研究思路和基本内容 |
(一) 分析框架 |
(二) 基本结构 |
五、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 研究预设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政府行为逻辑的影响因素 |
一、个体行为 |
(一) 行为 |
(二) 影响行为的因素 |
(三) 行为规律 |
二、政府行为 |
(一) 政府行为的含义 |
(二) 政府行为的特征 |
(三) 政府行为目标 |
(四) 政府行为的模式 |
三、政府行为的影响因素 |
(一) 人性因素 |
(二) 组织因素 |
(三) 环境因素 |
四、政府行为的理论逻辑 |
(一) 需要和需要的满足是政府行为的逻辑起点 |
(二) 人性中的自利倾向决定政府行为的基本趋向 |
(三) 利益的博弈和协调是政府行为的主要内容 |
(四) 制度的约束和激励规定了政府行为的现实轨迹 |
(五) 社会教化和意识形态制约着政府行为的现实目标取向 |
(六) 民主政治水平、政府能力、自然环境制约着政府行为绩效 |
第三章 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逻辑的"应然之义" |
一、有关地方政府角色的理论 |
二、中国县政府角色行为的历史演进 |
(一) 皇权专制时代县政府角色行为 |
(二) 计划经济时期的县级政府角色行为 |
三、当代县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定位 |
(一) 众说纷纭的当代政府角色与职能 |
(二) 当代县政府的角色意义及职能要求 |
(三) 当代中国县政府职能定位 |
四、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的"应然"逻辑 |
(一) 行为逻辑的"应然"之义 |
(二) 县政府行为的"应然"模式 |
第四章 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逻辑"实然之路" |
一、当代中国的县政制度 |
(一) 当代中国县政府的地位与特点 |
(二) 当前县级政府的机构设置(以 L 县为个案) |
(三) 权力结构中的政治关系格局 |
(四) 中国县政的主要特点 |
二、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的现实考察:以 L 县为个案 |
(一) 县委书记的自我角色定位:一个人和一个县 |
(二) 中心工作 |
三、当代县政府行为的现实逻辑 |
(一) 当代县政府行为逻辑生成的现实前提 |
(二) 县政府行为目标选择逻辑 |
(三) 县政府权力运作的现实逻辑 |
第五章 "应然逻辑"与"实然逻辑"的比较分析 |
一、"应然"与"实然"的耦合 |
(一) "应然"和"实然"的角色耦合 |
(二) 行为目标的耦合 |
(三) 利益的契合 |
二、"实然"对"应然"的扭曲 |
(一) 目标扭曲的逐利行为 |
(二) 角色错位的"变态"行为 |
(三) 关系失衡的反市场行为 |
(四) 上下离散的执行行为 |
(五) 道德缺失的非理性行为 |
三、政府行为失范的成因分析 |
(一) 制度供给短缺导致政府权力恶性扩张 |
(二) 县政府的自利性是其行为失范的深层根源 |
(三) 社会转型导致的官员心态失衡 |
(四) 县公共财政体制存在严重缺陷 |
(五) 县政府行为扭曲的激励强化机制 |
第六章 校正县政府行为的"必然"之策 |
一、树立科学的政绩观:规范县政府行为的导向 |
(一) 政绩观:政府和官员行为的导向 |
(二) 科学政绩观的内涵 |
(三) 科学政绩观的生成机理 |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县政府行为的工具 |
(一)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增强制度供给能力 |
(二) 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 |
(三) 完善政府权力的监督制约制度 |
三、理顺利益关系:规范县政府行为的核心内容 |
(一) 理顺利益关系的前提和基础 |
(二) 利益制衡:理顺利益关系的主要路径 |
(三) 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理顺利益关系的关键所在 |
四、打造服务型政府:规范县政府行为的模式 |
(一) 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
(二) 公共利益: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定位 |
(三) 治道变革:创新县政府施政理念 |
(四) 政府范式转型:构建服务型县政府 |
(五) 关键环节:构建公共服务型财政体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政府在林业合作组织中的角色和职能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培育和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 |
1.1.2 林业产业具有弱质性和特殊性 |
1.1.3 政府职能对林业合作组织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政府职能理论 |
1.3.2 合作组织理论 |
1.4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可能的创新点和难点 |
1.5.1 可能的创新点 |
1.5.2 难点 |
2. 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政府职能基本理论 |
2.1 林业合作组织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 |
2.1.1 合作经济组织相关概念 |
2.1.2 林业合作经济组织 |
2.2 政府职能理论 |
2.2.1 政府职能理论的产生和流派 |
2.2.2 政府职能的特点 |
2.2.3 政府职能的内容 |
2.2.4 本文对政府职能的界定 |
3. 政府与林业合作组织理想型关系探讨 |
3.1 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和危险性 |
3.1.1 政府干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性 |
3.1.2 政府干预林业合作组织的危险性 |
3.2 政府干预林业合作组织的原则 |
3.2.1 尊重林农意愿原则 |
3.2.2 社会化、市场化原则 |
3.2.3 现代化、科学化原则 |
3.2.4 法制化原则 |
3.3 政府干预的步骤 |
3.4 政府职能在林业合作组织中的体现 |
3.4.1 市场监管 |
3.4.2 经济调节 |
3.4.3 社会管理 |
3.4.4 公共服务 |
3.5 政府与林业合作组织关系的理想模型 |
3.5.1 林业合作组织内外部事务划分 |
3.5.2 理想模型的建立 |
4、政府与林业合作组织关系的实证分析——以福建省南平市为例 |
4.1 林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 |
4.1.1 福建省南平市林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
4.1.2 福建省南平市林业合作组织作用 |
4.2 政府在林业合作组织中角色基本情况 |
4.2.1 政府在促进林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
4.2.2 林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4.3 林业合作组织发展中政府角色缺陷 |
4.3.1 政府职能缺位 |
4.3.2 政府职能越位 |
4.4 政府职能缺陷原因分析 |
4.4.1 计划经济体制残余 |
4.4.2 历史文化原因 |
4.4.3 政府的调控手段还未完全转变 |
4.4.4 政府可调配的资源有限 |
4.4.5 林业合作组织自身原因 |
5、促进政府职能角色转变和林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 |
5.1 改善政府行为方式,树立正确观念 |
5.1.1 培养和转变相关社会意识观念 |
5.1.2 转变政府调控手法 |
5.1.3 树立对林业合作组织的正确观念 |
5.2 改善林业合作组织发展外部环境的具体措施 |
5.2.1 完善法律体系,加大监督力度 |
5.2.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林业合作组织发展 |
5.2.3 发展农村市场,推动商品经济发展 |
5.2.4 发展农村教育和科研水平 |
5.2.5 提供指导和帮助 |
5.2.6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发展林业合作组织的经验 |
5.3 林业合作组织应加强自身建设 |
5.3.1 提高技术水平 |
5.3.2 提高市场意识 |
5.3.3 增强自律,提高林业合作组织自身的信誉和公众形象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详细摘要 |
四、论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经济职能多元性(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2]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D]. 李鹏.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2)
- [3]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行为研究[D]. 王珍.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3)
- [4]政务营商环境研究 ——基于企业需求的视角[D]. 马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5]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及其效应研究[D]. 黄金升. 南京农业大学, 2017(07)
- [6]长沙县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问题研究[D]. 曾科琳. 湖南大学, 2015(03)
- [7]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D]. 徐晓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2(10)
- [8]资源价格改革困局中政府经济职能转变探析[J]. 张红伟,周建芳.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2(05)
- [9]当代中国县政府行为逻辑研究[D]. 李伟南. 华中师范大学, 2009(11)
- [10]政府在林业合作组织中的角色和职能分析[D]. 沈静薇. 南京林业大学, 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