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税务总局:中西部外资企业所得税减征三年(论文文献综述)
兰晓华[1](2021)在《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探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是我国税法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对调整我国经济结构、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提升综合国力及国际竞争力意义重大。目前国家正在实施更大规模的健全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以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有助于引导产业发展转型和升级,建立各税收主体之间的合理关系,为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但在制度的制定和运行环节,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尚存在部分问题。例如,税收优惠的制定权由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国务院财税部门享有,其均可以制定关于税收优惠的相关措施,税收优惠立法主体不统一。更为甚者,各级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制定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性文件。我国的部分税收优惠制度没有体现阶段性的特点,难以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基于上述问题,我国亟需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首先,在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形式方面,相关立法主体和立法程序有待进一步确定,税收优惠的结构尚待优化和均衡。其次,在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内容方面,考虑构建税收支出制度,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益得失进行衡量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构建税收权利倾斜配置等制度,有目的地对一方利益进行保护;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绩效考评和退出机制,使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满足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通过上述措施,使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更加符合法律的规范性,在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更好的保护纳税人的基本权益,调整企业结构,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
贺佳[2](2020)在《基于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竞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科技决定国力,科技改变国运。在现代经济体系下,企业是一个国家的创新主体,而企业的创新能力主要体现为企业的科技竞争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的科技竞争力水平得到了显着提高,在诸如高速铁路、航天航空、生物工程等领域,中国企业的科技竞争力水平已经居于世界前列。然而,这些中国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与国际先进水平总体上还存在着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不仅表现为高端芯片、光刻机、高端精密制造设备、航空发动机、精密数控机床等前沿高端技术的研发和装备制造方面,也表现在高新技术在企业生产的应用方面。基于科技投入的风险特征,为了促进企业加快科技竞争力的发展,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减税措施。毫无疑问,这些措施对提升企业科技竞争力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作用的程度如何?如何更加合理地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财政收支的一个重要因素,又需要注意怎样把握和其他财政政策相协调的关系?特别是面对目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国际经济环境的恶化和国内人口老龄化、城乡发展不平衡、民生需求持续高压等因素的影响,中国的经济下行压力、财政刚性支出增加、地方政府债台高筑、财政赤字率攀升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如何让必要的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能够产生出更加有效的成果,这对于提升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竞争力,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同时对其他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亦具有参考价值。论文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计量分析法对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分析发现,总体上税收优惠政策能够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竞争力的提高,但是仍有部分优惠措施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此外,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可能造成非税收入的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的增加和市场的分割。所以,应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为目标,以税收优惠法定、公平效率兼顾、循序渐进为原则,完善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辅之以相关的配套措施。主要内容和结论为:(1)理论分析。以税收调节理论、创新理论、外部效应理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论等相关理论以依据,阐述了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竞争力提高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此外,还分析了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竞争力的影响机理。在科技投入方面,利用预算约束线、等产量线、劳动供给曲线、劳动需求曲线的变动,发现税收优惠能够增加企业科技投入;在科技产出方面,以拉姆齐经济增长模型为框架,引入政府税收要素,通过数理推导,得出企业的平均税率与资本的边际产出的关系和企业的平均税率与劳动的边际产出的关系。可以看到,税收优惠能够增加企业科技产出。(2)评价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竞争力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首先,从总体发展状况、整体实力、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科技支撑等方面对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竞争力进行评价。研究表明,中国的高新技术产业整体上已经取得了较大发展,但是仍然存在诸如研发效率不高、地区之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其次,梳理了提升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竞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企业的生命周期对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得出的结果是: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中适合实证分析的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减按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同时,税收优惠政策呈现以税务规章为主、多元化、直接优惠多等特点。(3)实证分析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竞争力的效应。利用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分别从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科技支撑、科技转化效率这四个方面,使用动态面板模型实证分析税收优惠政策对提升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竞争力的效应。此外,在模型中引入特性变量,从企业所有权性质、企业创新意愿、企业所在地理位置、企业金融约束这四个方面,研究高新技术企业的异质性对税收优惠政策效应的影响。研究表明,目前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企业科技竞争力的提高。从具体的效应来说,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科技投入的促进效应最强,然后依次为科技支撑促进效应、科技转化促进效应、科技产出促进效应。从具体的税收优惠措施来看,研发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的促进效应较强,减按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促进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此外,税收优惠政策对国有、创新意愿强、东部地区、金融约束小的企业的促进效应更加明显。(4)阐述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主动让渡,固然能够激励或保护受惠人更好地实施其正常的经济活动,从宏观上来说,也有利于实现经济和社会长远的发展目标。但是,就某一特定时期而言,政府的减税措施必然会对财政收支平衡以及市场运行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所以,还应当阐述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需要处理好与税收相关的其他经济问题。使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固定效应静态面板模型、空间面板模型分析了税收优惠政策与非税收入、地方政府债务、公共支出效率、市场分割的关系。研究表明,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会促进非税收入的增长、地方政府债务的增加、公共支出效率的提升、市场分割程度的加剧。(5)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为目标,以税收优惠法定、效率与公平兼顾、循序渐进为原则,提出相关的具体建议,包括:加大研发加计扣除优惠力度、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考虑高新技术企业的异质性。同时,为了避免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的经济方面的其他不利影响,提出了相关配套政策,包括: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地方债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支出效率、促进市场融合。论文的创新性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其一,分析了税收优惠政策影响企业科技竞争力的机理,税收政策通过影响预算约束线、劳动供给曲线、劳动需求曲线的变动,得出税收优惠对企业科技投入的影响,以拉姆齐经济增长模型为框架,引入政府税收要素,通过数理推导,得出税收优惠对企业科技产出的影响;其二,分析了税收优惠政策效应的差异性,考虑了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在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创新意愿、所在地理位置、金融约束等方面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性是通过在模型中引入特征变量而体现的,并没有采用分组回归的方式;其三,系统思考了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时所面临的其他经济问题,该项研究不仅分析了税收优惠政策在提升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竞争力的效应,同时还分析了税收优惠政策对政府的非税收入、地方政府债务、公共支出效率、市场分割的影响,有助于丰富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理论;其四,提出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竞争力的评价指标,参考以往的研究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自身特点,构建了本文的科技竞争力评价指标,同时,使用熵权法对各个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
吕慧娜[3](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毕星[4](2020)在《“一带一路”对外与对内投资中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走出去”“引进来”企业的税收活动在更加广泛的范围、更高的层次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合作。这其中所涉及的税收优惠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各个国家的税收利益问题,同时还会影响区域税收协调与合作。因此,我国“走出去”企业会面临各种税收争议。而如何有效规避税收冲突,完善“一带一路”对内与对外投资中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本文“一带一路”对外与对内投资中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主要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又分别进行四个部分的论证。第一部分是对“一带一路”与税收优惠理论探析,阐述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情况及我国税收优惠的类别、方式,概述对外与对内投资和税收优惠的关系。深入探明“一带一路”主投资国家的基本税种、税率及非居民企业税收优惠方式,主动剖析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弊端和不足,从而提高“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投资资金利用效率与质量、规避涉税风险。第二部分是我国与“一带一路”税收优惠法律概况,分别阐述我国和“一带一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三税种优惠规定和直接优惠、间接优惠两种方式的内容。第三部分指出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存在的短板,从立法、执法、优惠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文章深入分析对外与对内投资中的税收优惠体系状况,以及存在的立法及授权体系混乱、直接优惠适用比重偏大、税收优惠服务跟不上等主要问题。第四部分在剖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建议,主要包含健全税收优惠法律制度、规范税收执法、加强优惠手段作用等,并借助完善税收优惠立法审查、转变优惠方式、提升关联配套服务等进一步优化我国税制结构,为“一带一路”对外与对内投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方面的指引。
陈瑾[5](2020)在《税收制度改革与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动态 ——基于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出口是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三架马车之一,其稳定增长对于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而企业出口的动态转换,则对于中国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不可或缺。长期以来,为了保障国家出口的稳定增长及出口企业动态有效配置资源,我国政府通过各种税收政策对其作了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关于这些税收政策究竟如何影响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出口的稳定增长的动态调整,相关研究却很少。对这些税收政策对中国企业出口增长和动态调整进行研究,无论是对我国税收体制改革、税收政策制定还是对出口政策制定,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同时,长期以来国际贸易文献对于财政与贸易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出口退税和出口补贴,较少研究其他税收政策对贸易的影响。因此,对其它税收政策如何影响一国贸易特别是一国企业的出口行为,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本论文以中国税收收入中占比最大的两个税种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例,考察这两类税收政策的变动如何影响了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动态调整。研究结果表明,无论是企业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的削减,都将影响企业出口动态调整。具体而言,本文发现:(1)企业增值税的削减,将降低出口市场企业进入和退出的比率,同时对出口市场净进入率有显着的正向影响;(2)无论是企业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削减,都将降低企业出口生存风险、延长企业出口持续时间;(3)企业所得税削减,有助于促进企业出口产品向核心产品和高技术产品转换;(4)无论是企业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削减,都提升了行业资源配置的效率;(5)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削减所产生的经济效应,表明这两类税收政策改革达到了其改革的宗旨目标,且符合经济原则。本论文由10个章节构成。第1章-第10章的主要内容及其学术贡献总结如下。第1章对税收与贸易的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文献进行了介绍,界定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和范围,并对本论文的基本结构、创新点和学术贡献做了介绍。第2章大致介绍中国财税体系改革历程,重点总结了中国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历程、内容及实际的减税效果。第3章在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中经典的Melitz模型基础上纳入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构建了考察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影响企业出口行为的启发式模型,并在Melitz模型的基础上纳入企业所得税,构建了考察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出口行为影响的基本模型,进一步在特定参数假定下,对模型做了模拟,考察了企业所得税变化对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第4-6章分别从行业中出口市场进入和退出率角度、企业出口持续时间和企业-产品出口持续时间角度对企业增值税如何影响企业出口动态进行研究。由于企业进入退出出口市场反映了资源在出口和非出口企业之间的配置,第4章从行业中出口市场进入和退出率角度,基于1998-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和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数据,以2004年中国东北三省增值税改革事件作为政策冲击,使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了企业增值税对企业出口动态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2004年增值税转型试点政策显着地降低了行业平均出口进入率和行业平均出口退出率,但对行业平均净出口进入率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即增值税改革有效促进了行业平均净出口进入率上升,从而提升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机制检验结果表明,增值税转型试点政策通过促进研发创新、增强行业集中而降低了企业出口退出、抑制了出口进入,使得行业平均出口进入率和出口退出率均下降。这些结果意味着,以增值税为典型的减税政策会显着影响企业出口动态,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第4章可能是第一个就中国增值税改革对企业进入退出出口市场的影响进行考察的文章。从研究内容上看,相比于之前的研究,本章在基准结果的基础上考虑了更多的同期政策冲击、采用了多种估计方法以增强基准结果的稳健性。从影响渠道上看,本章不仅量化分析了增值税改革对企业出口动态的影响,还提出并检验了增值税改革影响行业平均出口进入率和出口退出率的两个渠道。本章的研究结果表明以增值税改革为典型的减税政策不仅对国内企业有效,对于改善出口企业的生存环境同样具有显着的作用。第5章从企业出口持续时间角度,基于1998-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数据,以2004年增值税转型试点政策作为准自然试验,使用双重差分cloglog模型考察了企业增值税对企业出口动态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增值税改革显着降低了企业出口风险,有效提升了企业出口持续时间。机制检验的结果表明增值税改革通过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提升企业绩效进而降低企业出口退出风险,延长企业出口持续时间。这些结果意味着,企业增值税的削减有助于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稳定企业出口,进而稳定国家的出口增长。第6章从企业-HS8位数产品的出口持续时间角度,基于2000-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与中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库匹配数据,结合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标数据以及CEPII的双边引力数据,以2004年增值税转型试点政策作为准自然试验,使用双重差分cloglog模型考察了企业增值税削减对企业-HS8位数产品出口动态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增值税改革显着降低了企业-HS8位数产品的出口风险,有效提升了企业-HS8位数产品的出口持续时间。机制检验的结果表明增值税改革通过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提升企业绩效进而降低了企业-HS8位数产品的出口退出风险,延长了企业-HS8位数产品的出口持续时间。第5和第6章的学术贡献在于:从研究视角上讲,这两章内容有可能是国内外首篇从税收角度考察增值税改革对企业出口持续时间和企业-产品的出口持续时间影响的文献,现有对企业出口持续时间影响因素的研究众多,却鲜有研究涉及税收的影响。从研究方法上讲,这两章内容采用双重差分法识别政策效果,再利用生存分析法进行实证估计,不仅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内生性问题,更能有效地估计企业生存时间,使得估计结果更加准确。从研究结果上讲,这两章内容的实证结果证实了增值税改革对企业以及企业-产品的出口持续时间的促进作用,表明税收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对于调节企业行为、稳定出口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这两章的研究具有深刻的政策含义。第7章从企业出口持续时间角度,基于1998-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数据,以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政策作为准自然试验,使用双重差分cloglog模型考察了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出口动态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企业所得税改革显着降低了企业出口风险,有效提升了企业出口持续时间。机制检验的结果表明企业所得税改革通过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提升企业劳动生产率两个渠道进而降低企业出口退出风险、延长企业出口持续时间。这些结果意味着,类似于企业增值税改革,企业所得税改革带来的企业所得税削减,也有助于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稳定企业出口,进而稳定国家的出口增长。第8章从企业-HS8位数产品-目的国出口持续时间角度,基于2000-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与中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库匹配数据,结合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标数据以及CEPII的双边引力数据,以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政策作为准自然试验,使用双重差分cloglog模型考察了企业所得税改革带来的企业所得税削减对企业出口动态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企业所得税改革显着降低了企业-产品-目的国出口风险,提升了企业-产品-目的国出口持续时间。机制检验的结果表明企业所得税改革通过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提升企业劳动生产率进而降低企业-产品-目的国出口退出风险,延长企业-产品-目的国出口持续时间。第7和第8章关于企业所得税如何影响企业和企业-产品-目的国的出口持续时间的研究结果,具有如下理论和实践上的贡献。第一,这两章内容可能是关于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和企业-产品-目的国的出口持续时间影响研究的首篇文献。税收与贸易的关系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研究主题。然而,文献中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出口退税即对出口企业国内增值税退还如何影响企业的出口绩效这一问题,很少考察企业所得税变动如何影响企业的出口绩效,对企业所得税如何影响企业出口稳定性或长期出口竞争力的研究更少。本章的研究丰富了税收与贸易的研究文献,同时也为出口持续时间影响因素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第二,这两章得到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影响企业和企业-产品-目的国的出口持续时间的丰富结果,这些结果论证了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改革能够较好地实现改革的目标。具体而言,即企业所得税改革造成的公平税负环境,可以很好地促进地区平衡发展、促进内资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出口竞争力(出口持续时间)的增长。这就为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的“行业优先、区域为辅”的原则的合理性和绩效提供了一个实证支撑,对国家企业所得税的进一步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第9章从企业出口产品转换角度,利用2008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这一政策冲击作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00-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年度普查数据库”和“中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库”的匹配数据,结合“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分析了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产品动态调整的影响。本章关注的企业出口产品调整主要包括企业出口产品范围、出口产品集中度、出口核心产品份额、出口高技术产品份额。本章的研究结果表明,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扩大了企业出口产品范围、增加了企业出口产品集中度、提高了企业出口核心产品份额和出口高技术产品份额。并且,这种影响具有地区、贸易方式、行业、企业规模异质性。本章还检验了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企业出口产品调整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增加企业固定资产积累这两个渠道实现的。第9章的研究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贡献。在研究视角上,本章是第一篇考察企业所得税如何影响企业出口产品动态调整的文献,丰富了多产品企业出口行为和产品动态调整的相关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本章利用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这一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法进行实证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规避了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在研究内容上,本章系统全面地分析了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企业出口产品范围、出口产品集中度、出口核心产品以及出口高技术产品的影响,并且还考察了地区、贸易方式、行业、企业规模而产生的异质性影响。在影响机制上,本章研究发现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企业出口产品调整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增加企业固定资产积累这两个渠道实现的。第10章对本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结果作了总结,并阐述了其对出口稳定增长政策以及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政策含义。总体上,本论文有三个方面的贡献。第一,本文给出了考察企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出口行为影响的启发式模型,并进一步在经典的Melitz异质企业贸易一般均衡下纳入企业所得税,给出了分析企业所得税对企业贸易行为和国家福利的一般模型,并在特定参数下,模拟分析了一国减税和两国竞争性减税对企业贸易行为和国家福利的影响。这一模型也可以很容易纳入企业增值税和拓展到动态情形。第二,本文以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例,从出口进入退出动态、出口持续时间和出口产品调整动态三个方面考察了税收制度改革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动态的影响机理、影响渠道和影响程度,从而丰富了财政与贸易的文献。目前国内外关于财政与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出口退税或者出口补贴方面,对税收制度与贸易的研究较少,即使最近出现了少量关于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对企业出口行为影响的研究,也只是从企业静态出口行为角度进行研究。本文则从动态角度考察税收制度对企业进入退出出口市场的影响,得到了一系列结论,而这方面的研究基本上还是一片空白。因此,本文的研究是对财政与贸易文献的重要补充,对推进财政与国际贸易的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第三,本文的研究为国家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继续深化改革甚至是其它税收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实证支持,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了理论和实证支撑。本文得到了一系列关于企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企业进入退出出口市场、企业出口持续时间、企业-产品-目的国出口持续时间、企业出口产品动态调整的结论,本文发现:(1)企业增值税削减降低了企业进入退出出口市场比率,增加了企业在出口市场的净进入率,提高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2)无论是企业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都降低了企业出口生存风险,延长了企业出口持续时间,特别是企业所得税还延长了企业-产品-目的国出口持续时间;(3)企业所得税削减,有助于促进企业出口产品向核心产品转换,同时向高技术产品转换;(4)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削减所产生的经济效应,表明这两类税收政策改革达到了其改革的宗旨目标,且符合经济原则。本文还从区域、行业、出口产品和出口目的国异质性角度对这些结论做了延展和深化。这一系列结论,在文献中尚未见到。因此,本文的研究评估了国家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改革实施的经济效应及其作用渠道,论证了两种税制改革实现了其宗旨和目标及其经济合理性,从而为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继续深化改革甚至是其它税收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支撑。
李颖[6](2020)在《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税收优惠是我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是国家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对民族自治地方特定的纳税对象给予的税收减免,其作用在于减轻民族自治地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并有效地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但现行的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从制定到实施都存在许多不足,税收优惠政策“一刀切”的做法未匹配民族自治地方特点,政策过多过滥,往往缺乏法律依据,行政机关裁量权过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实用性不足,立法层级低,致使其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与作用。民族自治地方税收自治制度也是我国法律体系之中较为关键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自治权存在着中央集权化程度过高,税收自治权利难以发挥,税收优惠呈现行政化等问题,使公平效率得不到实现。本文从理论和实例分析出发,以贯彻税收法定原则为核心,以民族自治地方的特色为出发点,从完善和优化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律体系,清理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审核监督机制等方面探索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治化路径。
郭晓[7](2020)在《县域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路径研究 ——以河南省R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硬环境”和“软环境”的综合体现。税收营商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国际间、地区间竞争优质经济资源的重要手段。作为中国城市架构中数量最多、涉及最广的县域地区,其税收营商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县域地区经济发展和综合竞争力水平。县域地区经济发展有其自身特点,如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单一、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市场主体众多等,其税收营商环境优化于对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投资规模、增强经济动能、提升地区竞争力等具有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研究县域税收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和税收遵从理论,选择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沿着“县域税收营商环境现状如何--存在什么问题--如何优化”的基本思路展开研究。首先,从税收营商环境改革的背景出发,参考国内外学者的相关文献,对税收营商环境的概念进行界定;然后,分析了我国税收营商环境改革的背景、意义与发展趋势;再次,以河南省R县为样本,介绍了其税收营商环境现状,采取的措施和已取得的成效,并深入研究其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在借鉴韩国、美国、澳大利亚经验的基础上,从推进税收法制化、现代化、提升人力资源等方面,提出优化县域税收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
范雪萍[8](2020)在《减税政策对我国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税负影响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也由高速增长不断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逐渐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及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不断转变。随着近年来我国实施减税政策的步伐加快,通过减税政策激发实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已经成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坚实力量。实行减税政策对企业税负的减轻、微观主体动力的激活以及经济增长来说意义重大,因而减税政策实际产生的效果也成为政府以及企业的关注焦点。但是,从目前对减税政策的相关研究成果来看,很多学者比较集中从宏观层面上来研究减税政策的执行效果,而对于减税政策在地方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地方不同企业产生的影响等方面缺乏相关实证研究。鉴于此,本文在总结了与减税政策有关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阐述了减税以及税收负担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其次,梳理回顾了2008年至今我国主要实行的减税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中涉及到的部分减税政策。再次,主要运用了比较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聚焦近年来国家推出的减税政策,研究减税政策在我国西部地区的落实情况。通过测算减税政策对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税负的影响,考察实施减税政策后是否降低了西部地区不同产业、行业以及区域上市公司税负。本文通过测算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税负的变动情况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减税政策对西部地区第二产业的减负程度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三产业上市公司减负程度最小;第二,减税政策对采矿业企业的减税效应比较明显,在样本期内制造业和其他行业税负虽然整体上呈现下降趋势,但是下降幅度小于采矿业;第三,西部地区样本量内上市公司税负整体上有下落趋势,西北地区上市公司税负的下落程度略大于其他地区。最后,根据该研究结果分析减税政策目前在西部地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的成因,再对完善西部地区减税政策提出建议,目的是使减税政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使地方减税长效机制得以形成。
王文晶[9](2020)在《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离不开小微企业的支撑,小微企业不仅在吸纳就业人员、增加居民收入、改善社会民生等方面发挥着根本性的作用,而且为市场注入了活力,促进了就业市场的繁荣发展。从2011年工信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之后,政府又陆续出台了一些针对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融资贷款以及企业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虽然国家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但是小微企业在其发展壮大过程中却也困难重重,特别是小微企业自身所面临的经济基础薄弱、资金不足、企业融资困难以及税收负担重等困难,这些困难严重阻碍了其发展壮大,因此为了确保最大范围内给企业减负,营造企业欣欣向荣发展的局面,需要政府相应税收政策的有效支持。本文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角度入手,通对相关文献研究和政策梳理,同时根据近年来我国国内小微企业在具体实施政府优惠政策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针对具体的落实情况,从而进一步提出优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举措及建议。文章一共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叙述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国内外文献总结以及文章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小微企业的三种界定标准以及文章相关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从小微企业增长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介绍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并且汇总梳理了我国现行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四部分是在结合当前我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情况的基础之上,分析我国目前实施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第五部分主要阐述了国外发达国家对小微企业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分析我国可以从中吸收和借鉴的相关经验;第六部分主要根据我国目前现行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市场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便为我国小微企业茁壮成长奠定良好发展平台;最后对文章进行总结归纳,得出结论。
王润[10](2020)在《基于减税政策的地方财政可持续效应实证研究》文中指出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完善财政可持续的发展机制”,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地方财政自给能力的关键要素。但近年来,税收政策侧重于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工具刺激经济发展,一定程度忽略了筹集财政收入的基本职能,引发地方财政自给能力等问题的思考。那么,减税政策对财政可持续的影响机制怎样,如何通过减税政策的实施均衡其在宏观调控与维持财政可持续之间的关系,有必要进行深入讨论。先前学者对财政可持续的研究多集中在债务以及财政收支间的相对关系上,本文则重点强调税收与财政可持续的关系。本文认为对该问题应从三个视角进行剖析:其一是税收政策对财政的作用直接表现为税款的征收,其中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收入占较大比例,政策变化也最为频繁。其二是减税政策通过影响地方财政的自给能力,间接影响地方财政可持续。现阶段,我国政府债务与财政支出具有刚性,突发事件也可能加速政府支出,提升税收政策的弹性成为增加地方财政自给能力,最终提高财政可持续韧性的重要途径。其三是税收政策对地方财政自给能力的影响机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收入效应——减税政策带来的政府收入的减少、区域宏观税负的降低;激励效应——微观上减税政策通过影响企业个人的消费、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带来财政收入的增加;集聚作用——中观上减税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减税政策,促进地方产业聚集形成规模效应,变成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培育新的税源,增加税收收入,这也是文章的创新点所在。文章正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通过梳理了凯恩斯学派、供给学派等经典减税理论,结合2003年-2008年实施需求侧背景下的区域性减税政策,2008年-2013年实施需求侧背景下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2013年至今实施供给侧背景下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具体分析不同政策背景下的地方财政现状,发现减税政策对财政可持续效应是具有局限性的。其次,为检验税收政策对财政可持续的现实回归效果,本文通过构建三个PVAR模型,分别检验了总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变化对财政可持续的影响,判断相关税收政策的影响效果,并得出结论: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效应、激励效应与部分集聚效应显着;增值税的部分激励效应与集聚效应显着,收入效应不显着;总税负对地方财政可持续的影响中,收入效应和激励效应中的投资效应显着,集聚效应和激励效应中消费对财政可持续影响不显着。最后,为了维持地方的财政可持续性,本文建议可以从兼顾税收政策的刚性和韧性、税收政策与货币、区域和产业政策协调发展、合理税负以及增加企业所得税的针对性等四个方面优化减税政策,提高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最终提升地方财政可持续的韧性。
二、国家税务总局:中西部外资企业所得税减征三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税务总局:中西部外资企业所得税减征三年(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三、本文的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概述 |
第一节 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概念 |
一、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含义 |
二、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构成 |
第二节 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 |
一、支持创新发展的税收优惠 |
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 |
三、支持三农发展的税收优惠 |
四、促进区域发展的税收优惠 |
五、支持新冠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 |
第二章 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形式问题 |
一、税收优惠立法主体不明确 |
二、税收优惠立法层级低 |
三、税收优惠结构不均衡 |
第二节 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内容问题 |
一、部分税收优惠制度未能体现阶段性 |
二、部分税收优惠制度未能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 |
三、税收优惠制度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 |
第三章 新加坡、马来西亚税收优惠制度的借鉴 |
第一节 新加坡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
第二节 马来西亚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
第三节 新加坡、马来西亚税收优惠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一、税收优惠制度的形式 |
二、税收优惠制度的内容 |
第四章 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体系 |
一、确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立法主体及立法程序 |
二、均衡税收优惠结构 |
第二节 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内容 |
一、构建税收支出制度 |
二、构建税收优惠权利倾斜配置机制 |
三、建立税收优惠政策绩效考评和退出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2)基于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竞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思路、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框架 |
1.2.3 研究方法 |
1.3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1.1 减税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研究 |
2.1.2 减税政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研究 |
2.1.3 减税政策促进科技竞争力提升的研究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2.2.1 减税政策促进宏观经济发展的研究 |
2.2.2 提升创新能力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 |
2.2.3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研究 |
2.2.4 科技竞争力评价体系的研究 |
2.3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研究的相关概念与基本理论 |
3.1 相关概念 |
3.1.1 税收优惠 |
3.1.2 高新技术产业 |
3.2 理论基础 |
3.2.1 税收调节理论 |
3.2.2 创新理论 |
3.2.3 外部效应理论 |
3.2.4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论 |
3.3 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影响机理 |
3.3.1 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投入的影响机理分析 |
3.3.2 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产出的影响机理分析 |
3.3.3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竞争力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现状评价 |
4.1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总体发展状况 |
4.1.1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历程 |
4.1.2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结构 |
4.1.3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规模 |
4.1.4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布局 |
4.2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竞争力的整体实力评价 |
4.2.1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技术状况 |
4.2.2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状况 |
4.3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投入的现状评价 |
4.3.1 中国高新技术研发经费投入 |
4.3.2 中国科研人员队伍 |
4.4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产出的现状评价 |
4.4.1 专利申请数量 |
4.4.2 产品产值 |
4.5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支撑评价 |
4.5.1 固定资产投入 |
4.5.2 高新技术研究平台 |
4.6 支持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特点 |
4.6.1 企业初创期的税收优惠政策 |
4.6.2 企业成长期的税收优惠政策 |
4.6.3 企业成熟期的税收优惠政策 |
4.6.4 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特点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竞争力实证分析 |
5.1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竞争力评价指标及权重计算 |
5.1.1 评价指标的确定 |
5.1.2 指标权重的计算 |
5.2 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投入效应分析 |
5.2.1 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5.2.2 数据来源、描述性统计与多重共线性问题 |
5.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2.4 稳健性分析 |
5.3 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产出效应分析 |
5.3.1 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5.3.2 数据来源、描述性统计与多重共线性问题 |
5.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4 稳健性分析 |
5.4 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支撑效应分析 |
5.4.1 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5.4.2 数据来源、描述性统计与多重共线性问题 |
5.4.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4.4 稳健性分析 |
5.5 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转化效率的效应分析 |
5.5.1 科技转化效率的计算 |
5.5.2 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5.5.3 数据来源、描述性统计与多重共线性问题 |
5.5.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5.5 稳健性分析 |
5.6 实证分析主要结论的汇总 |
5.6.1 对科技竞争力的效应汇总 |
5.6.2 高新技术企业特性对税收优惠政策效应的影响汇总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
6.1 减税与非税收入的关系 |
6.1.1 减税与非税收入的变化 |
6.1.2 构建模型、变量解释、描述性统计 |
6.1.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1.4 小结 |
6.2 减税与地方政府债务的关系 |
6.2.1 减税对政府债务形成的影响 |
6.2.2 政府债务的规模及风险 |
6.2.3 模型构建、变量解释、数据说明 |
6.2.4 实证分析 |
6.2.5 小结 |
6.3 减税与政府公共支出效率的关系 |
6.3.1 减税对政府公共支出效率的影响 |
6.3.2 政府公共支出效率的现状 |
6.3.3 模型构建、变量解释与数据说明 |
6.3.4 实证分析 |
6.3.5 小结 |
6.4 减税与市场分割的关系 |
6.4.1 减税对市场分割形成的影响 |
6.4.2 市场分割的现状 |
6.4.3 模型构建、变量解释与数据说明 |
6.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5 小结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基本结论和政策建议 |
7.1 基本结论 |
7.1.1 税收优惠政策能够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竞争力的提升 |
7.1.2 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应并不十分理想 |
7.1.3 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应具有差异性 |
7.1.4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会导致非税收入提高 |
7.1.5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会导致政府债务增加 |
7.1.6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会导致政府公共支出效率提升 |
7.1.7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会导致市场分割问题加剧 |
7.2 政策建议 |
7.2.1 总体目标与原则 |
7.2.2 加大研发加计扣除优惠力度 |
7.2.3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 |
7.2.4 考虑高新技术企业的异质性 |
7.2.5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
7.2.6 加强地方债务管理 |
7.2.7 进一步提高政府支出效率 |
7.2.8 促进市场融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3)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一带一路”对外与对内投资中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创新点及其不足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2 “一带一路”倡议与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概述 |
2.1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核心内容 |
2.1.1 “一带一路”的涵义 |
2.1.2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背景 |
2.1.3 “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内容 |
2.2 对外与对内投资概况 |
2.2.1 我国对“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情况 |
2.2.2 “一带一路”国家对我国投资情况 |
2.3 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概述 |
2.3.1 税收优惠的涵义 |
2.3.2 税收优惠的分类 |
2.3.3 税收优惠方式 |
2.4 “一带一路”对内与对外投资和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关系 |
2.4.1 “一带一路”对内与对外投资和税收的关系 |
2.4.2 “一带一路”对内与对外投资和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关系 |
3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概况 |
3.1 我国三种税优惠概况 |
3.1.1 我国增值税优惠的规定 |
3.1.2 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规定 |
3.1.3 我国关税优惠的规定 |
3.2 我国两种优惠方式概况 |
3.2.1 我国直接优惠概况 |
3.2.2 我国间接优惠概况 |
3.3 “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相关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概况 |
3.3.1 “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制度概况 |
3.3.2 “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增值税优惠分析 |
3.3.3 “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分析 |
3.3.4 “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关税优惠分析 |
3.4 “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两种优惠方式分析 |
3.4.1 “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直接优惠分析 |
3.4.2 “一带一路”国家(地区)间接优惠分析 |
4 我国关于“一带一路”对外与对内投资中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我国税收优惠立法设计有待完善 |
4.1.1 税收优惠立法混乱 |
4.1.2 税收优惠体系错乱 |
4.2 税收优惠执法控制机制不健全 |
4.2.1 税收优惠自由裁量弹性空间大 |
4.2.2 税收服务体验差 |
4.3 优惠适用有待优化 |
4.3.1 间接优惠方式过少 |
4.3.2 双边税收协定适用不充分 |
4.4 国际税收协作存在的问题 |
4.4.1 税收协定网络覆盖不全 |
4.4.2 优惠情报交换不足 |
5 “一带一路”对外与对内投资中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完善对策 |
5.1 健全我国税收优惠法制 |
5.1.1 完善税收优惠立法审查 |
5.1.2 规范授权立法 |
5.2 规范税收优惠执法 |
5.2.1 提供优质办税服务 |
5.2.2 加快“互联网+税收”建设 |
5.3 充分发挥优惠手段作用 |
5.3.1 提高间接优惠使用率 |
5.3.2 优化税收抵免制度 |
5.3.3 增加间接优惠的比重 |
5.4 加强国际税收协作力度 |
5.4.1 扩大税收协定覆盖面 |
5.4.2 优化税收情报交换平台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5)税收制度改革与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动态 ——基于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税收、企业贸易行为与贸易福利的相关文献 |
1.2.2 企业出口行为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 |
1.2.3 企业进入退出的相关文献 |
1.2.4 企业出口持续时间的相关文献 |
1.2.5 税收与企业出口产品调整的相关文献 |
1.2.6 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企业经济行为的相关文献 |
1.2.7 文献综述小结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论文结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和论文结构 |
1.4 学术贡献 |
1.4.1 总体学术贡献 |
1.4.2 各章学术贡献 |
2.中国企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政策转型的历程、内容和效果 |
2.1 企业增值税改革历程、内容和效果 |
2.1.1 企业增值税改革历程和内容 |
2.1.2 企业增值税改革的效果(以2004 年增值税改革为例) |
2.2 企业所得税改革历程、内容和效果 |
2.2.1 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历程和内容 |
2.2.2 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效果 |
2.3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及对企业行为的影响的异同 |
2.4 小结 |
3.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与异质企业贸易行为 |
3.1 出口贸易的分解 |
3.2 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出口行为的启发式模型 |
3.3 企业所得税与异质企业贸易一般均衡模型 |
3.3.1 包含企业所得税和关税的异质企业模型 |
3.3.2 对称两国情形的均衡结果 |
3.3.3 非对称两国情形结果 |
3.4 结论 |
4.增值税改革与行业中企业出口进入与退出动态 |
4.1 引言 |
4.2 计量模型、指标和数据 |
4.2.1 计量模型设定 |
4.2.2 数据 |
4.2.3 变量指标 |
4.3 实证分析结果 |
4.3.1 基准估计结果 |
4.3.2 DID识别假设检验 |
4.3.3 稳健性检验 |
4.3.4 异质性分析 |
4.3.5 内生性问题 |
4.3.6 进一步分析 |
4.4 机制检验 |
4.4.1 影响机制一:增值税转型有助于企业进行研发创新 |
4.4.2 影响机制二:增值税改革提高行业的市场集中度 |
4.5 结论 |
5.增值税改革与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持续时间 |
5.1 引言 |
5.2 数据和描述性统计 |
5.2.1 数据来源及处理 |
5.2.2 企业出口生存函数估计 |
5.3 计量模型 |
5.3.1 计量模型设定 |
5.3.2 指标和变量 |
5.4 实证结果 |
5.4.1 基准回归结果 |
5.4.2 稳健性检验 |
5.4.3 异质性分析 |
5.5 机制分析 |
5.6 结论 |
6.增值税改革与中国制造业企业-产品出口持续时间 |
6.1 引言 |
6.2 数据和描述性统计 |
6.2.1 数据来源及处理 |
6.2.2 中国制造业企业-产品出口生存的基本事实 |
6.3 计量模型 |
6.3.1 计量模型设定 |
6.3.2 指标和变量 |
6.4 实证结果 |
6.4.1 基准回归结果 |
6.4.2 稳健性检验 |
6.4.3 异质性分析 |
6.5 机制分析 |
6.6 结论 |
7.企业所得税与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持续时间 |
7.1 引言 |
7.2 企业所得税影响企业出口持续时间的机制 |
7.3 数据与描述统计 |
7.3.1 数据来源及处理 |
7.3.2 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生存估计的基本事实 |
7.4 实证分析 |
7.4.1 计量模型设定 |
7.4.2 指标选取与衡量 |
7.4.3 实证结果 |
7.4.4 异质性分析 |
7.4.5 内生性问题 |
7.5 作用机制 |
7.6 结论 |
8.企业所得税改革与中国制造业企业-产品-国家出口持续时间 |
8.1 导言 |
8.2 数据处理与典型事实 |
8.2.1 数据及处理 |
8.2.2 中国制造业企业-产品-目的国出口生存的典型事实 |
8.3 计量模型、识别方法和变量指标选择 |
8.3.1 计量模型 |
8.3.2 控制变量选择 |
8.3.3 识别方法 |
8.4 实证结果 |
8.4.1 基准回归结果 |
8.4.2 稳健性分析 |
8.4.3 异质性分析 |
8.5 机制分析 |
8.6 结论 |
9.企业所得税与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产品调整动态 |
9.1 引言 |
9.2 数据处理与描述性统计 |
9.2.1 数据及处理 |
9.2.2 描述性统计 |
9.3 实证分析 |
9.3.1 基准估计结果 |
9.3.2 稳健性分析 |
9.3.3 异质性分析 |
9.4 影响机制 |
9.4.1 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企业出口产品范围的影响机制 |
9.4.2 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企业出口产品集中度的影响机制 |
9.4.3 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企业出口核心产品的影响机制 |
9.4.4 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企业出口高技术产品的影响机制 |
9.5 结论 |
10.结论和政策建议 |
10.1 全文总结 |
10.2 政策建议 |
10.3 论文的不足及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6)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第一章 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建国后至改革开放之前的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 |
一、以决议和命令的方式发布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
二、通过行政法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税收减免 |
第二节 改革开放至全面深化改革之前的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 |
一、中央逐步规范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程序和对象 |
二、多地省级人民政府及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发布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
三、法律法规中逐渐提升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 |
第三节 全面深化改革之后的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 |
一、中央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力度 |
二、地方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力度 |
三、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的法律依据亟待优化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现状 |
一、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涉及的税种 |
二、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对象 |
三、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减免情况 |
第二节 民族自治地方优惠税收存在的问题 |
一、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产生的实际效益不大 |
二、民族自治地方税收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
三、税收法定原则尚待落实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治化的理论探讨 |
第一节 税收法定主义 |
一、税收法定主义的核心要义 |
二、税收法定原则下的税收优惠分权 |
三、税收法定原则下的税收规范性控制 |
第二节 税收优惠法定原理 |
一、税收优惠法定原理 |
二、落实税收优惠法定性原则的切入点 |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自治理论 |
一、民族自治地方税收自治的必要性 |
二、税收自治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重要内容 |
三、税收优惠是民族自治地方税收自治的重要方面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治化的路径 |
第一节 完善与民族自治地方相关的税收优惠立法 |
一、清理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
二、完善与民族自治地方相关的税收优惠立法 |
三、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审查、评估机制 |
第二节 依法落实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制度 |
一、建立税收优惠政策的绩效考评机制 |
二、实现税收优惠立法公开 |
第三节 强化民族自治地方税收惠管理权 |
一、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税收收益权 |
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三、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立法权 |
第四节 防范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的滥用 |
一、滥用税收优惠破坏税收公平 |
二、依法防范税收优惠滥用 |
三、协同民族自治地方税收征管法治化改革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的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县域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路径研究 ——以河南省R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背景和研究意义 |
1、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 |
1、营商环境 |
2、税收营商环境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述评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四)理论工具与研究方法 |
1、理论工具 |
2、研究方法 |
(五)内容框架及创新之处 |
1、内容框架 |
2、可能创新之处 |
二、我国税收营商环境改革的意义与发展趋势 |
(一)税收营商环境改革的背景 |
1、对外开放不断深化 |
2、建设服务型政府 |
3、发展水平不均衡 |
(二)税收营商环境改革的意义 |
1、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好发展环境 |
2、打造税务部门优质服务品牌 |
3、提升地区吸引力和竞争力 |
4、保障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
(三)税收营商环境发展的基本趋势 |
1、税收营商环境整体向好 |
2、减税降费创造更好营商环境 |
3、制度保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
4、纳税服务升级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
5、公平法治化的税收营商环境逐步形成 |
三、R县税收营商环境改革的主要措施与成效 |
(一)R县税收营商环境的基本情况 |
1、税收政策环境 |
2、纳税征管环境 |
3、纳税遵从环境 |
(二)R县税收营商环境改革的主要措施 |
1、压缩纳税时间 |
2、减少纳税次数 |
3、减轻纳税负担 |
4、引导纳税遵从 |
(三)R县税收营商环境改革成效 |
1、便民服务升级 |
2、办税环境优化 |
3、执法服务水平提升 |
4、税收政策普及面、精准度提高 |
四、R县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一)税收营商环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1、治理理念相对落后 |
2、政策制度不健全 |
3、人力资源保障不足 |
4、治理能力缺失 |
(二)税收营商环境改革问题的原因分析 |
1、税收现代化建设程度不高 |
2、税收管理科学化水平较低 |
3、基层纳税服务没有客观的评价体系 |
4、税收营商环境的建设缺乏社会各界的参与 |
五、税收营商环境的国际经验比较与借鉴 |
(一)税收营商环境的国际经验 |
1、韩国 |
2、美国 |
3、澳大利亚 |
(二)经验与启示 |
1、以纳税人为中心 |
2、以需求为导向 |
3、重视税收分析 |
4、整合信息系统 |
5、借助社会力量 |
六、优化县域税收营商环境的基本路径 |
(一)推进税收法制化进程 |
1、坚持税收法定,优化税制结构 |
2、健全税收法理机制,注重法治思维 |
(二)推动税收服务现代化 |
1、办税平台智能化升级 |
2、涉税大数据深入应用 |
3、健全纳税人需求反应机制 |
4、提升纳税服务及征收管理水平 |
5.发挥税收分析决策支持作用 |
(三)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 |
1、推动服务思维转变 |
2、建立人才储备机制 |
3、扩展工作评价考核机制 |
(四)强化税收诚信体系建设 |
1、扩大纳税信用评定范围和采集范围 |
2、优化纳税信用评定管理 |
3、拓展信用结果应用范围 |
(五)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8)减税政策对我国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税负影响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二)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三)文献综述评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减税及税收负担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减税 |
二、税收负担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凯恩斯学派的减税理论 |
二、供给学派的减税理论 |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第二章 2008 年至今我国减税政策的梳理 |
第一节 2008 年至今主要减税政策梳理 |
第二节 我国税收结构变化分析 |
第三章 减税对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税负的影响 |
第一节 我国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现状分析 |
一、我国西部地区上市公司规模状况 |
二、我国西部地区上市公司产业及行业发展状况 |
第二节 样本选取、数据来源及税负衡量指标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企业税负的衡量指标 |
第三节 对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税负的测算分析 |
一、对不同产业上市公司税负的测算 |
二、对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税负的测算 |
三、对西部地区不同区域上市公司税负的测算 |
第四章 我国西部地区减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西部地区减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减税政策具有效应差异性 |
二、减税效果不明显影响企业“获得感” |
三、税制结构不合理,间接税比重过高 |
第二节 西部地区减税政策存在问题的成因 |
一、减税政策具有效应差异性的原因 |
二、企业对减税“获得感”不强的原因 |
三、间接税比重过高的原因 |
第五章 完善我国西部地区减税政策的建议 |
第一节 减税政策在制度层面上的改进建议 |
一、推进税收法定,构建减税长效机制 |
二、完善减税政策,增强减税政策精准性 |
三、适度降低减税门槛,扩大减税惠及面 |
四、加大减税政策的倾斜力度 |
第二节 减税政策在配套措施上的改进建议 |
一、做好减税政策辅导宣传工作 |
二、简化减税执行流程,优化纳税服务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小微企业的界定 |
2.1.1 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 |
2.1.2 小微企业的发展历程 |
2.2 税收优惠的基本内涵 |
2.2.1 税收优惠的基本概念 |
2.2.2 税收优惠的形式 |
2.2.3 税收优惠对小微企业的作用 |
2.3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理论基础 |
2.3.1 税收公平原则 |
2.3.2 税收法定主义 |
2.3.3 拉弗曲线 |
2.3.4 税收激励理论 |
第3章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
3.1 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 |
3.1.1 小微企业发展迅速 |
3.1.2 小微企业的区域分布情况 |
3.2 主要税种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
3.2.1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
3.2.2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
3.2.3 其他税种税收优惠政策 |
第4章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
4.1.1 政策制定层面存在问题 |
4.1.2 政策征管层面存在问题 |
4.2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政策制定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2 政策征管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5章 国外经验借鉴 |
5.1 国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
5.1.1 美国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5.1.2 日本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5.1.3 英国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5.1.4 韩国扶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5.2 国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经验借鉴 |
5.2.1 建立专门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 |
5.2.2 构建系统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
5.2.3 提供针对性的优惠政策 |
5.2.4 丰富税收优惠的方式 |
第6章 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 |
6.1 提高立法层级,完善小微企业税收法律体系 |
6.1.1 关于小微企业法律体系方面 |
6.1.2 关于税收优惠政策法律体系方面 |
6.2 增强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的连续性与规范性 |
6.3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税制改革 |
6.3.1 增值税方面 |
6.3.2 企业所得税方面 |
6.3.3 其他税种方面 |
6.4 健全税收征管制度,提高征管效率 |
6.4.1 规范小微企业界定标准 |
6.4.2 加强对税务人员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培训 |
6.4.3 引导小微企业完善财务核算体系 |
6.5 优化纳税服务体系,提升纳税服务能力 |
6.5.1 建立专门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 |
6.5.2 鼓励税务代理服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基于减税政策的地方财政可持续效应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理论意义 |
三、研究实践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减税政策与“财政不可能三角” |
二、减税与税收平滑曲线 |
三、税收与财政可持续 |
四、研究方法 |
五、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一、本文的可能创新 |
二、本文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减税政策与财政可持续的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
第一节 减税政策的相关理论及其应用 |
一、凯恩斯学派的减税原理 |
二、供给学派的减税原理 |
三、外部性理论、“黄宗羲”定律与税收平滑理论 |
四、减税政策原理运用及效果呈现 |
第二节 研究假设 |
一、收入效应的相关假设 |
二、激励效应的相关假设 |
三、聚集效应的相关假设 |
第三章 减税政策影响我国地方财政可持续的现实分析 |
第一节 基于特定背景下的减税政策回顾 |
一、基于需求侧背景下的区域性减税政策 |
二、基于需求侧背景下的结构性减税政策 |
三、基于供给侧背景下的结构性减税政策 |
第二节 减税政策前后财政可持续状况分析 |
一、基于需求侧背景下区域性减税政策的财政可持续现实分析 |
二、基于需求侧背景下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财政可持续现实分析 |
三、基于供给侧背景下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财政可持续现实分析 |
第三节 基于特定背景下的减税政策的财政可持续影响分析 |
一、基于需求侧背景下的区域性减税政策影响分析 |
二、基于需求侧背景下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分析 |
三、基于供给侧背景下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分析 |
第四节 减税政策对财政可持续效应的局限性分析 |
一、收入效应的局限性分析 |
二、激励效应的局限性分析 |
三、集聚效应的局限性分析 |
第四章 模型建立与实证检验 |
第一节 指标选取与单位根检验 |
一、变量和数据的选取 |
二、单位根检验 |
第二节 模型构建与稳健性检验 |
一、PVAR模型的构建 |
二、稳健性检验 |
第三节 检验结果 |
一、格兰杰因果检验 |
二、脉冲响应 |
三、方差分解 |
第五章 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 |
第一节 政策建议 |
一、政策制定 |
二、税种设置 |
第二节 未来展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国家税务总局:中西部外资企业所得税减征三年(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探究[D]. 兰晓华. 烟台大学, 2021(11)
- [2]基于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竞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D]. 贺佳. 河北大学, 2020(02)
- [3]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一带一路”对外与对内投资中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D]. 毕星. 兰州财经大学, 2020(02)
- [5]税收制度改革与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动态 ——基于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视角[D]. 陈瑾.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6]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治化研究[D]. 李颖. 湖北民族大学, 2020(12)
- [7]县域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路径研究 ——以河南省R县为例[D]. 郭晓. 郑州大学, 2020(03)
- [8]减税政策对我国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税负影响的研究[D]. 范雪萍.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9]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D]. 王文晶.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7)
- [10]基于减税政策的地方财政可持续效应实证研究[D]. 王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