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建立环保税制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罗维[1](2021)在《基于“双重红利”假说对我国环保税制效应的探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四十年多年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我国粗放型经济的发展模式下,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成为了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两大难题。为了应对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纲领性的文件,不断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本文试图通过梳理环保税的理论基础,剖析我国环境污染、资源使用和环保税制现状,探究我国环保税对环境保护和经济运行的影响,为完善我国环保税制提供新的思路。本文通过对我国环境污染、资源使用和环保税制现状的分析,发现我国环保税在税制设计、征管机制等方面存在不完善之处:环境保护税的税制设计尚偏保守,其他具有环保性质的税种的绿化力度不足,环保税的征管机制不到位。为了给环保税收体系的完善提供思路,本文基于“双重红利”假说,从绿色效应和经济效应两方面对我国环保税的作用机制进行了探究。在绿色效应方面,本文采用2005-2017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利用STIRPAT模型探究了我国环保税对工业废气排放的影响。在经济效应方面,本文采用2005-2017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利用税收生产函数模型,从全国层面和地区层面分析了环保税对经济增长、资本产出和劳动产出的影响。本文的实证结果发现,环保税的开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工业废气的排放,且在一定范围内,税制绿化度越高,工业废气的排放量越小。此外,环保税对我国经济增长、资本产出和劳动产出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影响。从全国层面来看,我国环保税能够拉动经济增长、促进资本性产出,但会抑制劳动性产出。从地区层面来看,环保税对不同地区的影响结果不尽相同。但由于目前我国环保税的税收规模仍然较小,无论是从绿色效应角度,还是从经济效应角度,环保税的影响都并不大,我国环保税制改革的路途依然任重而道远。在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优秀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我国构建一套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体的环保税制体系,循序渐进地推进现有税种的绿化转型,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基于以上,本文提出了四点政策建议:完善环境保护税制的设计,推进其他具有环保性质的税种“绿化”转型,提高环保税的征管效率,加强各税种间协同作用的发挥。
马梦晓[2](2019)在《中国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协调运用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前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亟需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通过积极地环境治理,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环境污染形式依然严峻。大气污染方面,据《2017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17年我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以下简称338个城市)中,有9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29.3%;23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0.7%。虽然对比2016年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是全国雾霾天气仍然频发。水污染方面,我国的水质分为五类,作为饮用水源的仅为一、二、三类。据《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地表水1940个水质断面(点位)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1317个,占67.9%;Ⅳ、Ⅴ类462个,占23.8%;劣Ⅴ类161个,占8.3%。全国许多城市河道水体黑臭,污染问题严峻。固体废物方面,“垃圾围城”、土壤污染、危废处置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等问题突出,污染治理任重道远。目前,国际上比较常用的污染防控手段是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两种政策各有利弊:排污权交易是在总量控制目标下,用市场方式给排污权制定价格,但是政府难以控制具体的污染物价格;环保税是由政府制定具体税率,相当于给污染物的排放制定了价格,但是无法管控企业的最终排放量。本文对两种政策做了对比分析,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力求探寻出适合于我国的排污权交易与环保税协调运用的机制。本文从基本理论入手,首先介绍了两种环境经济手段的概念及理论基础,接下来本文从制度设计和实践情况两个方面对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进行了对比,分析了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相互协调的必要性。之后总结了两种政策共同运用下需要协调的问题。其次,借鉴美国的实践经验,梳理国际环保税制实践经验、排污权交易实践经验,总结两种政策协调运用的经验。最后,对两种制度的协调运用提出意见。并以两种政策的协调运用为前提,对两种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两种政策的协调运用做出探索。从不同的方面提出协调环保税与排污权交易的两种方案。第一种方案基于两种政策的调控范围提出具体协调意见,第二种方案基于重叠征收的现状,对两种政策的调控力度提出具体协调意见。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我国部分省份的排污权交易相关数据并未公布,且大部分省份的污染治理成本也并未公开,导致部分分析没有足够的资料支持。目前我国的环保税刚刚开征,对于环保税的实践结果还不能准确概括,对两种方式协调运用的机制设计不够全面具体。
刘林燕[3](2019)在《环境保护税征管问题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环保问题越来越重视。十九大更是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并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环境保护税法在2018年正式开始实施,而排污收费制度被彻底取消。2018年1季度是环保税的第一个征期,这是企业第一次接触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也是税务部门第一次征收环境保护税。一个新税种的开征,其征管问题十分关键。2018年江西省共申报环境保护税纳税人17393户,全年征收32334.14万元,相比2017年排污费入库金额降低约60%。江西省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税务部门核定存在困难,税务机关存在学习宣传不够、信息支撑不足、技术条件不成熟等问题;二是污染物排放量难以检测;三是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数量不足;四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不足;五是部门间协助配合难度大,税务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两个部门之前的协作配合是前所未有的,环税法及条例中还没有明确税务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两个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定位。本文根据目前出台的环境保护税相关政策,在查阅了大量文献与环保税征管的相关资料后,基于江西省环保税征管的具体情况思考环保税的征收管理问题,并借鉴国外典型国家经验,为完善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提出相关建议。以现状问题原因分析为基础,从加大对污染物监测管理的投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法律体系、健全环境保护税征收机制、完善税务配套机制建设、做好税务宣传工作来完善环境保护税税收征管。笔者选取环境保护税作为研究课题,有利于环保理念的树立与宣传,以期能够为环境税税制建设,为江西省生态文明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作出一份贡献。
杜明军[4](2019)在《完善区域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的战略思考》文中指出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环保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建设具有各自的区域污染防治实践历程和发展特色,均面临着急需持续完善的特定问题与障碍,存在着与环评、排污申报、限期治理、总量控制、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风险等传统污染防治手段相互间的互动协调不足;既需要完善自身的污染防控功能,也需要加强与其他治污手段之间的互动融合,以提升污染防治的协同综合能力。
陈诗一,武英涛[5](2018)在《环保税制改革与雾霾协同治理——基于治理边际成本的视角》文中提出环保税是雾霾等污染治理中的一大利器,但2018年最新公布的环保税方案,能否有效促进当地的雾霾污染治理及区域间的协同治理等却受到一定质疑。为此,本文通过估算雾霾的主要污染源-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烟粉尘的影子价格来衡量雾霾治理的边际成本,以评估分析中国现有环保税的问题及改革方向。研究发现,中国雾霾污染排放的影子价格自2005年来已持续大幅增长,从而环保税额标准不能简单地"费税平移",应建立阶段性的提升机制;其中,氮氧化合物的环保税额标准相对二氧化硫和烟粉尘而言严重偏低,作为未来减排重点,应有较大幅度调整。海南、广西等九个省市的当前环保税额标准相对远低于对应的以上三类污染物的影子价格,不利于对当地雾霾污染的有效治理。从污染程度和污染物影子价格的角度,石家庄、太原等多个区域城市群的环保税方案也不利于加强雾霾的区域协同治理。以长三角区域为例,建议环保税制改革优化的原则为:相对高影子价格的地区都应制定较高的环保税额标准,如合肥等;其中,相对高污染程度的地区应制定较高的环保税额标准,而影子价格较低的地区则应获得适度的经济补偿,如嘉兴等;而相对低污染程度低影子价格的地区则可保持相对较低的环保税额标准,如台州等。以上研究可为中国雾霾协同治理的环保税制改革提供重要参考。
金洁莹[6](2017)在《环保税制体系的构建与会计核算方法研究》文中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维护与改善环境,降低能源排放量,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文章主要分析环保税制税费关系缺乏明确性、部分税种无法适应环保需求等问题,从污染税、碳税的构建等方面对环保税制体系的构建及其会计核算进行论述,希望对环保税制体系完善性目标的实现有所帮助。
冯满[7](2017)在《中央与地方环保税税权配置的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面对严峻突出的雾霾、污水等环境污染问题,人们对“APEC蓝”、“阅兵蓝”常态化满怀期待。同反腐、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话题一道,环境治理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为了改善环境状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政策,环保税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环境经济政策。环保税具有杠杆调节功能,建立健全环保税,不仅有利于明确个人、企业及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还可以通过开征环保税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环境破坏、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型并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因此,环境税的研究工作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现实意义,理应得到环保、税收等各界的重视。我国环保税法已于2016年通过立法,而环保税法未对环保税归属问题及税收收入使用问题进行明确规定,目前,也没有其他法律法规予以规定。因此,中央与地方在争取口后环保税税权尤其是征管权和收益分配权的配置中存在着利益博弈。本文在现实政策和科学数据的基础上,对中央与地方环保税税权配置问题进行分析,以博弈模型为分析工具,从理论上论证了环保税的归属问题,得出相关结论:认为在不违背上位法的条件下,中央应下放地方部分环保税立法权;环保税更适合作为地方税,由地方进行征收管理,将环保税征管权全权交由地方:延续排污费制度,环保税收入应专款专用,由地方执行环保税的税收收益分配权。本文认为这样有利于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避免恶性竞争,实现共赢的局面。本文将文献分析法、假设与推理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到分析中央与地方在环保税税权配置中的博弈关系,希望有益于加快完善我国环保税制度及征管准备工作,为日后环保税扩围、改革提供有益的帮助。
姜丽佳[8](2017)在《环境税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纵观人类发展史,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往往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与破坏似乎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后果,与此同时,被污染的环境开始负作用于人类自身,公众健康和经济发展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比如温室气体的出现导致的海平面上升以及臭氧层空洞的扩大等。由于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理性经济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可能会出现一些污染与破环环境的行为,此时,环境税由于其强制性的特性对控制企业排污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些发达国家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就已经制定出相应的环境税收政策,并已基本形成完善的环境税体系。西方发达国家在在漫长的税制改革中总结经验,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关联,放弃经济发展的高追求,转而追求更具有环保特色的发展,即绿色发展。本文在认真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税收制度,分析了其对环境税开征带来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应,以此为我国环境税制的建设完善提供政策建议。本文内容主要包括五部分。首先从三个方面介绍了关于环境税制的理论基础,本文重点介绍了四种经济学方面的理论,以及环境法学方面的几种理论,对其进行罗列并进行解释和分析,同时对新型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理论进行探讨,作为本文研究环保税制构建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则介绍了我国环境税发展观的发展变化以及构建环境税制度的积极意义。第三部分则通过研究了英国、丹麦以及美国的环境税制,分析其积极效应以及我国可以从中吸取构建环保税制的制度经验。通过在第四部分分析我国有关环境与资源税收的立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在第五部分中提出了些微建议,以期对我国环保税制的建设添砖加瓦。
陈子君,倪云[9](2015)在《建设环保税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文中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环保问题越来越严重,环境保护需要从各个方面开展。对此,税收理论界提出了环保税制,发挥税收对社会的调节功能。环保税制的理论讨论比较丰富,但里面也有很多不足之处。本文主要是总结现有的环保税理论框架,找出其中就税收理论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
黄博,戴宙松[10](2015)在《我国环保税制体系的构建及会计核算》文中指出目前,我国尚未针对环境保护制定专门的税种,随着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加剧,建立环保税制成为我国新时期税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目标,本文首先分析我国构建环保税制体系的必要性,进而对我国环保税的框架设计以及会计核算作一阐述,为我国建立环保税制体系提供建议和方法。
二、有关建立环保税制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有关建立环保税制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双重红利”假说对我国环保税制效应的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环保税的基本内涵 |
2.2 环保税的理论基础 |
2.2.1 庇古税 |
2.2.2 污染者付费原则 |
2.2.3 绿色税收理论 |
2.2.4 双重红利理论 |
2.3 环保税双重红利效应的作用机制 |
2.3.1 环保税绿色效应的作用机制 |
2.3.2 环保税经济效应的作用机制 |
第3章 我国环境污染、资源使用与环保税制现状分析 |
3.1 我国环境污染和资源使用的现状分析 |
3.1.1 我国的环境污染现状 |
3.1.2 我国的资源使用现状 |
3.2 我国环保税制的现状分析 |
3.2.1 我国现行环保税制的构成 |
3.2.2 我国环保税的收入概况 |
3.3 我国现行环保税制存在的问题 |
3.3.1 环境保护税的税制设计尚偏保守 |
3.3.2 其他具有环保性质的税种绿化力度不足 |
3.3.3 环保税的征管机制不到位 |
第4章 我国环保税制的双重红利效应分析 |
4.1 我国环保税的绿色效应实证分析 |
4.1.1 研究设计及变量说明 |
4.1.2 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与协整分析 |
4.1.3 面板数据模型的选择 |
4.1.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2 我国环保税的经济效应实证分析 |
4.2.1 研究设计及变量说明 |
4.2.2 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与协整分析 |
4.2.3 面板数据模型的选择 |
4.2.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第5章 完善我国环保税制的政策建议 |
5.1 完善环境保护税的税制设计 |
5.1.1 扩大征税范围 |
5.1.2 提高征税税率 |
5.1.3 健全税收优惠政策 |
5.2 推进其他具有环保性质的税种“绿化”转型 |
5.2.1 资源税的完善 |
5.2.2 车船税的完善 |
5.3 提高环保税的征管效率 |
5.4 进一步发挥各税种间的协同作用 |
5.4.1 协调各税种间的税制设计 |
5.4.2 提升跨税种业务联动管理水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协调运用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排污权的研究现状 |
1.3.2 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文献综述 |
1.3.3 环境保护税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并行的相关文献综述 |
1.3.4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分析法 |
1.4.2 理论分析法 |
1.4.3 对比分析法 |
1.5 研究思路 |
1.6 论文的创新和不足 |
1.6.1 论文的创新点 |
1.6.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2 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的理论概述 |
2.1 排污权交易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1 排污权交易的概念 |
2.1.2 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基础 |
2.1.3 碳排放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的辨析 |
2.2 环保税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
2.2.1 环保税的概念 |
2.2.2 环保税的理论基础 |
2.3 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共同的理论基础 |
2.4 环保税和排污权交易的作用机制及其比较 |
2.4.1 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的作用机制 |
2.4.2 实施差异比较 |
2.4.3 总结 |
3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的实践情况 |
3.1 我国排污权交易的实践情况 |
3.1.1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展历程 |
3.1.2 排污权交易主要制度和实施现状 |
3.1.3 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 我国环保税的实践情况 |
3.2.1 我国环保税的发展历程 |
3.2.2 环保税的主要制度和实施情况 |
3.2.3 环保税可能存在的问题 |
3.3 对两种污染减排政策实践的评价 |
4 我国排污权交易与环保税并行的主要矛盾 |
4.1 排污权交易与环保税调控范围的重叠 |
4.2 排污权交易与环保税并行实施下的企业负担增加 |
4.2.1 不同情景下的企业污染排放成本情况——以二氧化硫为例 |
4.2.2 部分试点地区企业污染成本的案例分析——以二氧化硫为例 |
4.2.3 相关结论 |
4.3 排污权交易与环保税缺乏制度上的协调 |
5 排污权交易制度和环保税并行的国际实践经验 |
5.1 OECD国家环境税和排污权交易的实践概述 |
5.1.1 OECD国家排污权交易的实践概述 |
5.1.2 OECD国家环境税的实践概述 |
5.2 美国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的协调 |
5.2.1 美国排污权交易的实践情况 |
5.2.2 美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特点 |
5.2.3 美国环境税收政策的实践情况 |
5.2.4 美国环境税的特点 |
5.2.5 美国排污权交易与环保税协调经验总结 |
5.3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与碳税协调的经验借鉴 |
5.3.1 基于调控范围的协调 |
5.3.2 基于二者调控力度的协调 |
5.3.3 碳税和碳交易协调的国际经验总结 |
6 构建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协调机制的政策建议 |
6.1 现实国情下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的协调思路 |
6.1.1 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并行运用的现实与需要 |
6.1.2 协调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制度的总体思路 |
6.1.3 方案一:划分各自调控范围,改变重叠征收现状 |
6.1.4 方案二:基于重叠征收现状,协调二者调控力度 |
6.1.5 政策建议评价与选择 |
6.2 协调背景下的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制度进一步完善 |
6.2.1 加快完善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
6.2.2 适时完善环保税制度 |
6.3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
6.3.1 完善总量控制制度,与排污权交易制度紧密衔接 |
6.3.2 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 |
6.3.3 加大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力度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环境保护税征管问题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2 江西省环境保护税征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2.1 江西省环境保护税征管现状 |
2.1.1 征管部门 |
2.1.2 征税对象 |
2.1.3 征管过程 |
2.1.4 适用税率 |
2.1.5 征管模式 |
2.1.6 征收情况 |
2.2 江西省环境保护税征管存在的问题 |
2.2.1 税务部门核定存在困难 |
2.2.2 污染物排放量难以监测 |
2.2.3 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数量不足 |
2.2.4 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不足 |
2.2.5 部门间协作配合难度大 |
3 江西省环境保护税征管问题原因分析 |
3.1 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的复杂性大 |
3.2 配套法律法规需要完善更新 |
3.3 中小型企业对纳税义务的履行不够认同 |
3.4 部门间协作的层级还需提高 |
3.5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
4 环境保护税征管的国际借鉴 |
4.1 环境税体系的国际比较 |
4.2 收入规模的国际比较 |
4.3 几个典型国家的税收征管概况 |
4.3.1 美国的环境保护税征管 |
4.3.2 英国的环境保护税征管 |
4.3.3 日本的环境保护税征管 |
4.3.4 法国的环境保护税征管 |
4.4 国外环境保护税征管的启示 |
5 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的对策建议 |
5.1 加大对污染物监测管理的投入 |
5.2 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法律体系 |
5.2.1 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5.2.2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税收征管法 |
5.2.3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救济机制 |
5.3 健全环境保护税征收机制 |
5.3.1 健全环境保护监管体制 |
5.3.2 建立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长效合作机制 |
5.4 完善税务配套机制建设 |
5.4.1 建立环保税约谈制度 |
5.4.2 建设环境保护税信息化系统 |
5.4.3 简化纳税申报材料 |
5.4.4 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素质 |
5.5 做好税务宣传工作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完善区域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的战略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构建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的实践探索 |
1. 构建排污许可制的实践特色 |
2. 构建排污权交易制的尝试探索 |
3. 构建环保税制的升级探索 |
4. 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补偿制的试点探索 |
二、推进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建设的障碍 |
1. 推进排污许可制建设方面 |
2. 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建设方面 |
3. 推进环保税制建设方面 |
4.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补偿制建设方面 |
5. 推进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建设方面 |
三、完善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的对策建议 |
1. 完善排污许可制 |
2.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 |
3. 完善环保税制 |
4.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补偿制 |
5. 完善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的协同综合功能 |
(6)环保税制体系的构建与会计核算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解析税制体系中环保税制存在的问题 |
1.1 税费关系缺乏明确性 |
1.2 有关的税种无法适应环保需求 |
1.3 政策信号体现出无序性 |
2. 环保税制体系的构建及其会计核算 |
2.1 污染税的构建 |
2.2 碳税的构建 |
2.3 环保税主体税种的会计核算 |
结束语 |
(7)中央与地方环保税税权配置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文献评述 |
1.3 论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框架 |
1.3.1 基本思路 |
1.3.2 逻辑框架 |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理论分析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环保税 |
2.1.2 税权 |
2.1.3 税权配置 |
2.2 理论依据 |
2.2.1 环境经济学 |
2.2.2 税收分权理论 |
2.2.3 博弈理论 |
第3章 我国的环境概况及环保税的发展 |
3.1 我国环境概况 |
3.2 我国环保相关税费的发展 |
3.2.1 我国保护环境的税费政策 |
3.2.2 环保税的发展 |
第4章 环保税相关税权配置问题分析 |
4.1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
4.2 环保税税权配置 |
4.2.1 环保税立法权的配置 |
4.2.2 环保税征管权的配置 |
4.2.3 环保税收益分配权的配置 |
第5章 中央与地方关于环保税税权配置的博弈分析 |
5.1 中央与地方关于环保税税权配置博弈的形成 |
5.1.1 财政分权体制的存在 |
5.1.2 中央和地方现存利益格局的差异性 |
5.1.3 主观原因推动中央和地方的博弈进程 |
5.2 中央与地方在环保税税权配置中的博弈态势 |
5.3 中央与地方关于环保税税权的博弈模型分析 |
5.3.1 简单博弈模型 |
5.3.2 概率博弈模型 |
5.3.3 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 |
5.4 结论 |
第6章 协调中央与地方在环保税税权配置中关系的思考 |
6.1 建立健全监督体系 |
6.1.1 建立科学的政绩考评体系,提升地方环保意识 |
6.1.2 强化中央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贯彻国家政策 |
6.1.3 建立环保信息的公开机制,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
6.2 加强规范化管理 |
6.2.1 加强中央与地方的利益整合,实现双方利益均衡 |
6.2.2 建立对地方的经济补偿机制,提高地方收益和治理环境的积极性 |
6.3 相关配套措施 |
6.3.1 落实税收法治原则,推进依法治税 |
6.3.2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道德自律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环境税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 |
1.论文选题的背景 |
2.论文选题的意义 |
(二)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 |
2.国内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 |
(三)选题的创新之处 |
1.论文拟突破的难题 |
2.论文的研究方法 |
3.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二、环境税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经济学理论分析 |
1.公共物品理论 |
2.双重红利理论 |
3.外部性理论 |
(二)环境法学理论分析 |
1.协调发展 |
2.预防为主 |
3.环境责任 |
4.公众参与 |
(三)可持续发展理论分析 |
三、环境税法律制度的功能 |
(一)我国发展观的发展变化 |
1、1992 年以前的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观 |
2、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与发展 |
3、社会观念变革推动可持续发展 |
(二)完善环境税法律制度的必然性 |
1.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
2.行政手段不足以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
3.混合调整机制对环境税收法制化的要求 |
(三)创建环境税法律制度的积极意义 |
1、有利于节资减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
2、有利于经济转型,实现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
3、有利于税收法定,完善我国绿色税制体系 |
4、有利于管理创新,探索部门管理合作新途径 |
四、国外环境税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一)国外环境税法律制度的改革与现状 |
1、美国 |
2、日本 |
3、英国 |
4、丹麦 |
(二)外国环境税法律制度改革的效应分析 |
1、环境效益 |
2、财政效益 |
3、社会效益 |
(三)外国环境税法律制度改革的经验解读 |
1、确立环保税法理念 |
2、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
3.采取税收中性措施 |
五、我国环境税制体系的现状 |
(一)环保税法颁布之前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的现状与不足 |
1、资源税 |
2、消费税 |
3.增值税 |
4.企业所得税 |
5、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 |
(二)环保税法颁布之后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现状与不足 |
1.环保理念缺失 |
2.税收征管程序中存在问题 |
3.税收优惠措施不完整 |
4.未将二氧化碳列为征税对象 |
六、构建我国环保税法律制度的相关设想 |
(一)明确环境税收的立法原则 |
1.税收法定原则 |
2.税收效益原则 |
(二)环境税的征管体制 |
(三)科学设置税基税率 |
(四)完善环境税的配套措施 |
(五)加大财政投入,实现环境税收的专款专用 |
(六)将二氧化碳纳入环境税的征税对象 |
1.征税对象 |
2.纳税人 |
3.税率和起征方法 |
4.征收枢纽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建设环保税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所谓的环保税制现状 |
二、讨论中的环保税制雏形 |
三、以上建议中的不足 |
(一) 计税依据不确定 |
(二) 税率不确定 |
(三) 税收减免缺乏 |
(四) 税收征管有很多新问题 |
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10)我国环保税制体系的构建及会计核算(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构建环保税制的必要性 |
(一)国内环境保护和生态形势异常严峻 |
(二)我国税制体系中环保税制的缺失 |
二、环保税制体系的框架设计及其会计核算 |
(一)碳税的构建 |
(二)污染税的构建 |
(三)环保税主体税种的会计核算 |
(四)其他税种的补充完善 |
三、结论 |
四、有关建立环保税制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双重红利”假说对我国环保税制效应的探究[D]. 罗维.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1)
- [2]中国排污权交易和环保税协调运用机制研究[D]. 马梦晓.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2)
- [3]环境保护税征管问题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D]. 刘林燕.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4]完善区域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的战略思考[J]. 杜明军. 区域经济评论, 2019(03)
- [5]环保税制改革与雾霾协同治理——基于治理边际成本的视角[J]. 陈诗一,武英涛. 学术月刊, 2018(10)
- [6]环保税制体系的构建与会计核算方法研究[J]. 金洁莹. 现代营销(下旬刊), 2017(05)
- [7]中央与地方环保税税权配置的问题研究[D]. 冯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7(03)
- [8]环境税法律制度研究[D]. 姜丽佳. 山东师范大学, 2017(12)
- [9]建设环保税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J]. 陈子君,倪云. 商, 2015(40)
- [10]我国环保税制体系的构建及会计核算[J]. 黄博,戴宙松. 商业会计, 2015(07)